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政治、经济形势。一方面,由于长期战乱和前任政府的腐败无能,不但国民经济基础非常脆弱,而且社会经济秩序也十分混乱,工商业凋蔽,游资充斥市场,投机盛行;另一方面,国内解放战争还未结束,朝鲜战事又起,新的财政税收还未来得及建立,军政费用却逐月大量增加,用人民币财政发行弥补巨额财政赤字,又引发了更加严重的通货膨胀。为了引导社会游资投向生产、恢复国民经济和实现财政状况的好转,人民政府决定对证券市场进行改造加以利用。
一、设立证券交易所,开放证券交易市场
解放前的证券交易所,是社会游资投机活动集中的场所。解放后,人民政府迅速接管和关闭了这些证券交易所。与证券一起被禁止买卖的还有黄金、白银和外币。但是,旧中国长期形成的投机恶习并没因此消除。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关闭后,除一部分游资转入地下黑市继续活动外,大部分游资一齐转向商品市场,囤积居奇,对物价冲击更大,反而给政府疏导游资投向生产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加上当时股份制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私营和公私合营股份制企业公司发行的股票仍然存在,它们也客观上需要一个转让流动的渠道。为了吸纳、疏导社会游资和支持股份制企业公司,政府决定设立证券交易所,开放证券交易市场。
1949年6月,政府在接收原天津有价证券交易所官僚资本的基础上,在原交易所旧址设立了天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主要是启新洋灰、开滦矿务、江南水泥和东亚企业等近十种公司股票。开业之初,吸引了不少社会游资,市场活跃,证券行情围绕物价起伏波动。
由于政府对交易所进行了改造,原来的官僚资本根绝,加上对证券市场和经纪人严格管理,证券交易规模大不如前,呈减少趋势。随着国家财政状况的好转和国民经济的恢复,社会游资大部分开始转向正常的生产和流通,证券市场日趋清淡,部分经纪人歇业。1952年7月,鉴于证券交易所吸纳社会游资的任务完成,政府关闭了天津证券交易所。天津证券交易所是新中国设立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所。
1950年2月,与设立天津证交所同样的原因,政府在北京设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与天津相比,北京参加证券交易买卖的客户主要是解放前的一些投机倒把分子,如金钞贩子、囤积商人、旧官僚、旧军阀和倒闭的旧银行、钱庄的从业人员。交易所刚刚成立时,由于没有合适的北京本地公司股票上市,故选择了在天津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启新、江南、开滦、仁立、东亚和耀华等六种股票作为交易对象。当时的交易大部分是买空卖空,具有很大的投机性。在市场行情稳定时,参与交易的客户反而减少,而一旦行情起伏波动时,参与交易的客户就会猛增。由于过分投机,加上政府严格管理,经纪人出现巨额的呆账,资金周转不灵,许多经纪人停业。\"三反五反\"后,交易所业务几乎停顿。1952年10月北京证券交易所被政府关闭。
二、利用公债制度,尝试举借内外债
由于前面所述的原因,为了平衡财政收支,1949年12月政府通过《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首先在国内发行折实公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计划于1950年内发行两期,每期1亿分,年息5厘,分5年偿还。公债的发行与偿还都以实物为计算标准。折实公债以\"分\"为单位,每分以沪、津、汉、穗、渝和西安六大城市的大米(天津为小米)6市斤、面粉15市斤、白细布4尺和煤炭16市斤的批发价加权平均总和计算得出。推销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工商业者、城乡殷实富户和富有的旧政府文武官员等社会富裕阶层。公债规定不得抵押、贴现和转让买卖。至1950年2月底,全国总共推销公债1.48亿分。以后,由于财政状况开始好转,第二期折实公债未继续发行。这次公债发行的数额虽然不大,但对当时回笼货币,解决一部分财政支出,稳定金融物价,起了重大作用,特别是采用折实的形式发行和偿还,既保护购买者在通货膨胀情况下的经济利益,又为公债的顺利发行推销创造了有利条件。 另一次发行的折实公债,是1950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在东北发行的地方公债。这次公债也是采取折实形式计值,以分为单位,每分按当时沈阳高梁5斤、白布1尺、盐5斤、煤炭34斤的市价加权平均总和计算得出。发行总额为3000万分,分两期发行,第一期1700万分于1950年3月发行,第二期1300万分于同年9月发行,并从1951年起分5年作5次偿还。中央和地方折实公债的发行,是新中国利用公债市场的第一次尝试。
为了解决部分军需财政支出和加快国民经济的恢复,人民政府在国内发行折实公债同时,还向苏联举借外债。根据《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其《贷款协定》,1950年2月政府取得苏联的第一笔借款,总额12亿旧卢布(约3亿美元),利率1%,规定10年内分批还清。此项借款除一部分用于向苏联购买急需的军需物资外,主要用于国内改造和新建50个工业项目的建设。1951年2月和1952年11月,政府又取得两笔分别为10亿和10.36亿旧卢布(共约5亿美元)的抗美援朝军需借款,利率为2.5%。此外,还采取中苏合资形式,开办了中苏有色金属公司、中苏石油公司、中苏民用航空公司和中苏轮船修建厂等4个\"平权合股\"公司,中苏各占50%的股份。这是新中国最早的一批外债,也是新中国利用外债解决国内财政不足的一次尝试。
计划经济时期对证券市场的有限利用和最终摒弃 一、对证券市场的有限利用
在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以后,1953年,中国一方面开始进入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另一方面又开始着手大规模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两个方面,政府不同程度地利用了证券市场的部分
功能。
1953年,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计划投入766.4亿元,用于经济建设和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利用公债市场筹集部分建设资金显得十分必要,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1953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决定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筹集经济建设资金。1954~1958年,政府连续5年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总额35.54亿元,年息4厘,期限除1954年发行的公债为8年外,其余各期皆为10年。公债发行对象主要是城市工作人员、私营工商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以及其他城乡居民。公债推销强调自愿原则。这5期公债的发行,对建立国民经济工业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打破西方国家对中国的经济封锁,争取外援,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政府继续向苏联借款,1954年10月,又取得苏联5.2亿卢布的长期贷款,到1958年中国向苏联借款,共计14.06亿新卢布(约合74亿旧卢布,15亿美元)。苏联借款对改造中国的旧企业和建设现代化新企业,客观上取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政府在举借内外债的同时,还开展合作化运动,鼓励个体农民、手工业者根据自愿的原则,采用股份制形式,组织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逐步将个体经济转为集体所有制经济。合作化运动的发展,产生了大批形式多样的合作社股票。对私营工商业,通过加入国营经济股份,进行公私合营,并在全行业实现公私合营的基础上,对私有经济进行清产核资,定股定息,采用发行股票和发放固定股息的证券市场行为,实现了对私有经济的和平赎买政策,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底,全国有87900多家私营工商企业完成了所有制的改造,核定私股股额24亿多元。自1956年1月1日起,国家按5%的固定股息,每年给私股发放1.2亿元的定息,领取定息的私人股东共有114万人。这些私股是新中国出现的又一种特殊股票形式。 二、对证券市场的最终摒弃
1958年,随着前期公债还本付息数额的增加,中央政府认为依靠公债筹集资金意义不大。因此,1958年4月政府作出《关于发行地方公债的决定》,决定从1959年起,不再发行全国性的公债,但允许地方在确有必要时发行地方公债。1959年后,只有安徽、黑龙江等少数几个省份自行发行了少量的地方经济建设公债。先前发行的公债,到1968年全部偿清。举借外债也于1958年停止,并在1965年前偿还了全部的苏联借款。合作社股票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成立和城市集体经济的建立而消失。原公私合营时划定的私股,也于1966年8月停止支付股息,实际上名存实亡。1968~1978年中国进入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无债时期。
在1956~1978年的22年里,中国一直实行着否定商品、货币、信用和市场的计划经济体制。1955年取消商业信用,同时限制国家信用,1958年又完全否定了国家信用,认为既无外债又无内债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否定市场经济杠杆的作用,完全依靠指令性计划的行政手段调节国民经济运行。在物资分配和资金调拨上,通过\"大财政、小银行\"的财政金融体制,实行统分统配、统存统贷的单一渠道纵向流动。对多元化经济体制和多种信用形式并存的否定,使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利用股票、债券形式融通资金,自然变得既不需要也不可能。证券市场因在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内部无法生长而长期被排斥在社会主义经济之外,并作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最终被摒弃。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得益于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随着证券市场各项功能逐步健全,它也推动了经济和金融体系的改革,引领了一系列经济和企业制度变革,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证券市场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日益增强。
一、证券市场促进了中国经济体制和企业改革的深入
在计划经济时期,资源主要通过行政手段配置,经济整体运行效益低下,随着中国经济逐步走向市场化,证券市场逐渐成为中国经济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平台。截至2006年底上市公司市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0%;宝钢、中石化、工行、中国人寿、大秦铁路等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日益成为证券市场的骨干力量;同时,上市公司的行业布局日趋丰富,产业结构由以传统工商业为主转向以制造业、电信、电子、电力、石化、金融等基础和支柱产业为主的新格局,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逐步显现.如图20.4和图20.5所示。
证券市场为企业拓宽了外部融资渠道,改变了原来单纯依赖银行贷款和财政拨款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负债率。截至2006年底,企业在股票市场共筹资11300亿元,在企业债市场共筹资6155亿元。同时,证券市场加速了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了一批企业的壮大,并促进了机械制造、金融、电子、能源、钢铁、化工等行业的发展。
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成为股份制企业,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并逐步建立起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随着资本运作理念逐渐被接受,国有资产管理开始以企业监管为主向资本运营方向转变,并在国有企业中推动建立了风险管理机制和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股价表现和市值变化将逐步成为衡量国有资产运营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中国证券市场在自身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促进了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多数国有上市公司走在了股份制试点的前列,起到了先导和示范作用,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证券市场还推动了企业建立公司治理机制,使公司治理从被忽视到被高度重视、从无章可循到日趋完善。上市公司普遍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框架,股东大会作用日益加强,中小股东参与积极性逐步提高,维权意识不断提升;董事会运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议事机制不断完善;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也逐步发挥。同时,股权激励机制的引入,使管理层与股东间的利益更加趋同,有助于上市公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此外,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信息披露制度的逐步完善,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机制开始得以发挥。
二、证券市场带动了金融体制改革的进展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金融体系由间接融资完全主导,金融结构严重失衡。证券市场的出现和发展,改变了这种局面,金融结构有所改善,如图20.6所示。
近年来,中国主要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并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长期以来,存贷利差是中国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从国际发展趋势上看,商业银行已经从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的传统业务领域转向以中间业务为主的现代业务领域。证券市场的发展为银行提供了具有高附加值的业务,如基金代销、基金托管、第三方存款托管等,拓宽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范围,中间业务收入逐年增加。2003~2005年银行代销基金情况如图20.7所示。
此外,证券市场的发展也为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了多元化的资金运用渠道。银行通过投资于国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产品,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结构也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图20.8所示,银行存款在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的比重逐渐下降,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投资逐渐上升,证券市场推动了保险公司盈利模式的转型。
三、证券市场促进了中央财政收入的提高
当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建成,并开始将它主要用来拓宽国有企业融资渠道后,就极大地改变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市场筹资举步维艰的状况。我们可从表20.2明显地发现,当市场处于早期自发形成阶段时,1984~1989年总共筹资19.33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3.23亿元人民币;当两个证交所成立以后,
1990~1996年总共筹资1163.74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166.24亿元人民币(是1990年之前的51.47倍);而1997年中央政府接管证券市场的主导权以后,1997~2007年总共筹资17453.71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1586.71亿元人民币(是1990~1996年的9.55倍)。
同时,市场收益开始显现政府财政收入的财富效应。1997年中央政府对证券市场管制方式发生根本转变之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分配比例从地方政府占大头颠倒了过来,如表20.3所示。从1997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1998年6月对证券交易印花税再次调整分享比例,改为中央88%、地方12%;从2000年10月1日起将分享比例由中央88%、地方12%,分三年调整到中央97%、地方3%,即:2000年中央91%、地方9%,2001年中央94%、地方6%,从2002年起中央97%、地方3%。
四、证券市场加速了社会转型的进度
证券市场的出现使居民的投资品种由早期单一的储蓄,扩展到股票、国债、公司债、基金、权证、期货等,并由此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同时,证券市场的出现,也为中国社会带来了很多新的理念。“家庭理财”的概念开始普及,投资者账户数由1992年的835万户上升至2006年的近8000万户,如图20.9所示。居民也通过投资证券市场而开始关心企业和宏观经济的发展。
证券市场在中国的出现催生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证券服务机构随着市场的发展,它们不仅通过帮助企业壮大而为中国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且推动了投资银行、证券经纪和销售、资产管理、证券分析、证券咨询等新职业的兴起,为中国金融业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
证券市场在其发展过程中不仅自身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规体系,而且推动了其他相关法规的完善。如股份制改革和证券市场的出现推动和加速了《公司法》及《破产法》的出台与修订,新的证券品种的不断出现推动《物权法》对于新型物权的保护,大量国有资产管理立法不断出现和调整,刑事立法不断修订以应对更多的犯罪行为,等等。
证券市场的发展对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推动中国会计准则不断完善和标准化,特别是新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实施,大大缩小了与国际标准间的差距,有助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使之逐步走向较为科学地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为投资者以及其他相关主体服务。
另外,证券市场的发展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诚信意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此也推动了信用体系的初步建立。
证券市场的发展,对中国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日益深刻的影响。证券市场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和行业的整合,改善了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上市公司日渐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也推动了中国金融结构的转型,增强了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改善了金融机构的盈利模式,提高了其运作水平。与这些成就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是,中国证券市场在自身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引领了中国社会经济中的许多变革。证券市场带动了股份制公司在中国的普及,推动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中国经济社会的确立,完善了相关的法律制度和会计制度,并促进了中国社会信用体制的逐步建立。同时,证券市场开始走入中国社会的千家万户,财富效应初步显现,理财文化悄然兴起。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从其开始的第一天起,就站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最前沿,而从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探索到的经验和规律,同样也能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其他方面提供有益的借鉴。
未来20年,从资本大国迈向资本强国、成为全球资本运作中心,是时代赋予中国的下一个历史命题。
怎样才是资本强国呢?至少要具备6个标准:中国的资本市场掌握人民币资产定价的话语权;多层次资本市场从现在的雏形阶段迈入高效运行的新阶段;实现全球资产配置功能;拥有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旗舰券商;造就出大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企业;法律监管体系将更加完善、有序,资本市场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与实现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变一样,中国由资本大国向资本强国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渐进式的发展道路成为可能,或可称之为“实现强国的三步走战略”。中国证券市场第一步首先要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平台,为自主创新的实践提供必要的资本保障;第二步,成为区域性的资本运作中心;第三步,成为全球性的资本运作中心。
在第二个步骤中,强调开放性,注重提升整体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积极实施区域合作,在国际分工中占据有利地位。第三步是最终目标,要发展完善证券期货和黄金市场,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民币资产定价中心和全球资本市场标准制定者,中国金融体系成为全球多极金融中心之一极。
与资本强国的标准相对应,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国际化、发展市场投资主体、缔造跨国大型企业、建立高端人才储备基地等是推进资本强国建设的手段,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金融体系稳定运行、高效的监管制度、实现人民币国际化、信用体系建设、国际资本合作等是从资本大国到资本强国跨越的保障。 国内外多位专家预测,未来十几年,中国有望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在这个过程中,中国资本的奇迹能否延续,能否从资本大国跨越到资本强国,我们拭目以待。
马思潮 2010年12月
中国证券市场的昨天今天与明天
工商管理学院
会审0809班
马思潮 20080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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