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卷第3期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 Vo1.10,NO.3 2008年7月 Joumal of Jiangx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Ju1.20o8 国有茬肢银行的国有股权分祈 吴志远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 南昌 330003) [摘要]受“路径依赖”及相关条件的影响,国有控股银行中的“国有绝对控股”现象还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经济体制转 轨时期,我国国有控股银行的运行必定受到多元目标的约束.而多元目标的实现又将有赖于国有股权的合理设计。 [关键词]国有控股银行;国家股;国有法人股;金股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63(2008)03---0052-04 经历股改后的国有银行,其股权结构仍表现为国有股绝 强调国家可以利用国有商业银行发挥部分宏观调控职能” -]: 对控股状态。国有股的强势地位使其具有明显的“治理替代” 赵勇、尹佳璇(2005)依据银行产权自身的演进规律指出:“从 效应,这种格局虽减少了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 短期来看,国家应实行绝对控股;从中期来看,国家应实行相 问题,但却加剧了人力资本所有者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 对控股;至于长期,国家应保持,还是完全不控股,应由市场竞 的委托代理问题,且由于缺乏有效的治理主体,国有控股银行 争来决定,国家不应设置太多的条条框框” ;刘宛晨、秦艳辉 总分支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也变得异常严重, (2006)认为“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国家要保持控股权是必要 国有控股银行运行中的效率及安全等最终均将受到严重的负 的,但倘若股权比重过大就会使商业银行的发展规模和资金 面影响。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即要不要 来源受到限制.而政府又不可能无限期为国有商业银行剥离 国有控股?如果要,以何种方式控股?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 不良资产,给予财政援助。……,政府应该视银行改革的阶段 开论述,显然,本文探讨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国有股成为具备足 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而分步骤、有节奏、有序地适当退出. 够动力和能力的治理主体。不过,本文的讨论还将引出一系列 以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化运作”[3]:李纪建、吴旭 在“国有控股”背景下并不存在的新的委托代理关系及问题。 (2007)结合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后股权结构安排的有关争 因此,尽管国有控股银行的国有股权设置是一个难以回避且 论,提出应正确解读国家绝对控股的内涵,“而不一定需要形 必须解决的关键环节.但这一问题的解决并非意味着国有控 式上规定国家到底直接持有多少股份”[ :刘海云、魏文军及 股银行公司治理问题便得到全面的解决,确切地说,旧问题解 欧阳建新(2005)通过实证分析得出“银行国有股比率与银行 决的过程中却孕育了新的问题。 绩效显著负相关”的结论[5]。可见,上述观点大多体现了对“国 一、关于“国有控股”的争论与评价 有控股”所持有的“模棱两可”的态度.一方面主张“国有控 “国有控股”与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引进国外战略 股”,另一方面又试图从改革进程、控股内涵、国有控股与金融 投资者等息息相关,国有独资银行改革后是否坚持“国有控 稳定及政府职能的关系等诸多角度精确刻画“国有控股”这一 股”与如何看待并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其实是同一个问题的 概念,但在事实上却使该范畴更加“难以琢磨”。总的看,上述 两面。 观点难以为政策提供直接支持。 窦洪权(2005)在接受《经济导刊》关于国有银行股改问题 史建平(2006)则提出应慎重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 :吴 的采访时认为:“作为一种过渡.在改革初期,保持国有股在四 志峰(2006)结合东欧国家国有银行改革的经验教训表达了 大银行中的控股地位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必要的。”…同时,他 “在现有的改革路线中改善绩效与保持银行控股权二者不可 又认为要避免两个认识上的误区.即“过分强调维护国家在国 兼得”的无奈f7],并强调了“保持国内力量对主要银行的控制 有商业银行l中的控股权以保证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过分 权应是较改善银行绩效更重要的目标”C7];陈志武(2006)认 [收稿日期]2008—04—10 【作者简介]吴志 ̄(1972一),男,江西九江人,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 从事货币银行学、政府经济学的教研工作。 一52—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银行业(只要经营状况正常)仍将是高利润部门,可能 为:“国有银行的股权不管如何设计,国家保持绝对控股地位 趋势下,是一个不会改变的前提。国家信用与国家资本的血脉联系是 的“金融约束”政策也会对此提供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过 无法切断的。这种情况下引进资本只能在一个国家预先圈定 大幅度地出让国有股权并允许国外战略投资者拥有相对控股 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在最终的控制权没有彻底变化的格 地位,便既会导致国内经济利益的外流,又可能助长国外战略 局下。任何试图改变国有银行基本社会形象的设想都注定是 投资者的“消极获利动机”,潜在而巨大的利益空间很可能淡 臆想”[8]。可见,上述观点更多地从金融安全的角度理解和看 化进而消除国外战略投资者参与治理及转移银行经营技术的 待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但是,他们的讨论中充满了“安全目 标取代效率目标”的无奈,他们并未在已被认识的约束条件下 进一步探讨“安全与效率双赢”的有效方案。 积极性,因为,即便“得过且过”的行动也可能使外资获取满意 的利益结果。需要注意的是,笔者并非一味否定外资在我国的 利益追求,只是想强调.外资利益的获取必须与其付出的代价 而广东金融学院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银行改革 相匹配。在这点上,占硕(2005)对国外战略投资者动机的担心 组(2006) ̄ 基于改革的初始条件认为,国有银行的改革必须结 并非没有道理。 合其与国家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而进行,强调了国有银行改革 郭武平(2004) ̄t]提出运用金股机制以达到吸引战略投资 在客观上所具备的宏观和结构性质。进而主张对国有银行进行 者的目的.也即试图通过金股的设立达到既保留政府关键事 分类改革,即“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时期,国有银行改革应遵循两 项的事后控制权。又能顺利出让股权以使战略投资者拥有可 种截然相异的路径:完全的股份制或国有独资.而国有控股将 靠的事前决策权和事前控制权:[1’]丁志杰(2004)、史建平等 导致较高的道德风险”【9_。我们认为,一方面,该结论过于低估 (2005)、周宗安等(2006)等也开展了类似的研究。可见,该类 “国有控股”所带来的积极效应,起码未对道德风险成本与银行 观点显然并不支持“国有控股”。的确,从一定程度上讲,金股 绩效提升两者进行有效的比较;另一方面,该结论对国有银行 制度的创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能有效协调国有金融的 完全的股份制转型这一大幅度的制度变迁所可能带来的的负 政府控制权保留和通过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而实现的国有银 面效应估计不足:再一方面,该结论中关于保留国有独资的设 行效率提升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国家无须控股也能在关键 想也反映了对因国有独资制度延续所存在的道德风险成本和 事项上具有“发言权”,而且该理论在国外也不乏成功的范例。 所谓的支持国家经济增长的收益之间的权衡不够。 但我们认为.金股机制运行需要一定的先决条件,条件不具备 田国强、王一江(2004)特别强调国外战略投资者在国有 情况下的盲目运用并非真正有效。从一般意义上看,金股的设 银行改造中的重要意义,并认为,应构造国有、外资及非国有 置意在仅仅保留政府的最后否决权,此时,政府缺乏事前表决 股份各方均拥有不足50%的股权结构以形成“三方制衡体 权.这无疑造成了金股持有者的政府与其他性质的股东尤其 系”,这样便能同时实现效益、发展战略及民族感情和国家利 是国外战略投资者之间新的博弈状态,即不是事前通过董事 益等几个目标。【1o]针对这一观点,占硕(2005)给出了直接的回 会公开“讨价还价”,而是事后运用“尚方宝剑”进行强制性规 应。他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控制权租金引发的股权转移和效 制,进而导致国有股东与国外战略投资者在股东地位上的不 率损失模型”的分析后认为.所谓的“三方制衡”的股权分散模 平等,加上金股的设置并不依赖于政府投资的多寡.政府只须 式是不稳定的,最终可能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引进外资战略投 少量的投入就可获取金股地位,于是.金股的存在必将导致改 资者的风险”,只有当控制权租金被降低,上述的“三方制衡” 制后国有银行内部行政权力对经济权力的替代,政府将更多 才能真正得以稳定。[J 应该说,上述两类观点均主张将国有独 地以行政规制者的身份而不是以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参与银行 资银行的国有股进行分拆,形成“三方鼎立”态势,两类观点均 微观决策(事后否决),“政企不分”的问题可能因此愈益加重, 不主张国有股绝对控股且都内含了国外战略投资者相对控股 “金股机制”其实是政府干预银行公司治理、冲击银行公司治 的主张.只不过第二类观点在第一类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相 理独立性的制度安排.而且这种干预不同于政府作为出资者 应的约束条件而已。我们认为,对国外战略投资者的引入既要 而正常行使的股东干预(表决权),是一种“不需要太多付费的 积极,更要慎重,而力求形成国有股、国内非国有股及国外战 干预”,这种干预的随意性必然难以控制。正因为如此,即便在 略投资股“三足鼎立”的主张则显得较为“积极”.对三者在“相 成功运用了“金股机制”的某些国家。其金股的存在也是有期 对控股”后可能带来的控制权分布的不稳定性没有或缺乏细 限限制的,金股仅仅是一个过渡性的股权安排形式:从特殊意 致的考虑.在对国外战略投资者行动目标、方式等方面缺乏全 义上看,当我们考虑如何运用“金股”的时候,一系列难题便出 面了解的情况下,出让国有股权宜循序渐进。同时,本文上述 现了,如运用范围、运用过程中的法律约束、政府诚信等都难 的考虑还基于以下两个因素,其一,目前我们仍缺乏各方均认 以明确,政府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难以有效克服,尤其是 同的出让国有股权的定价机制。原国有银行的价值并未被有 在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政府职能定位不清晰的 效、合理评估,众所周知,股权定价是近年来国有银行改革中 现阶段,仓促赋予政府行使事后否决权会存在很大的风险。总 争论较多且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二,中国的金融结构在相当长 之,政府的规制力量不宜通过“设股”的方式予以解决。应该 时期内仍将以间接金融为主导。在国民经济总量日益增大的 说。本文上述评价性观点与张杰(2005)一文中提出的国有银 一53—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行中“政府双重角色分离”的观点是一致的. 不过,该文并未 其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国有银行改制后尤其是在初期,外 就国有银行改革中的“国有控股”问题进行具体剖析和明确表 部治理机制因流通股比重过小及资本市场诚信度较低等原因 态,也并未对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所可能带来的成本与收益 而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必须依靠外资战略投资者这一内部 进行相关比较和评论。 制衡力量来制约控股股东可能存在的非正当行为。 上述基于不同分析视角而得出的各异观点充分体现了学 2.尽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都有着政府背景.但却也因职 界的智慧,结合上述带有争论性的观点,我们认为,就国有银行 能划分、管理系统及隶属层次不一等因素而在事实上存在相 改革而言,完全的股份制或国有独资均属较极端的选择.而“国 对独立性,原来“铁板一块”的国有股被分解的同时便意味着 有控股”形式则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只要具体设计得当. 利益取向各异的国有股主体的出现.这在客观上将成为培育 “国有控股”形式是可以同时兼顾国有银行自身效率及其对国 国有投资主体的一场试验,为我们寻找最佳的国有投资主体 家经济增长的积极贡献(体现其公共性)的,或许微观效率的提 及形式提供了比较与权衡的素材.其意义极其深远。 升能使国有银行更好地支持国民经济的增长,当然,具体结论 3.国有股“多元化”下的国有控股银行与单一国有股东 还有待实证研究的支持。“国有控股”虽然包含“国有股绝对控 (如财政部)绝对控股下的国有控股银行在股东与债权人之间 股”、“国有股相对控股”两种形态(当然.具体股权比例有更多 的委托代理关系上有较大的不同.后者的委托代理问题虽被 的选择),但基于路径依赖、国家信用及金融主权等因素,“国有 遏止,但却以国有银行低效率为代价;反之,前者的委托代理 股绝对控股”的状况在短期内的确难以改变。于是,在既有的各 问题虽被引发.但国有银行却因此而获得了效率的提升。同时 种约束下,我们必须寻找一种有效路径,即有效的“国有绝对控 要注意,即便国有股“多元化”派生了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委 股”形式,以求实现既保证战略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控制权并发 托代理问题.但该问题严峻程度的确又会远远低于一般商业 挥治理作用.进而提高国有银行运行效率的目标。又能克服因 银行。于是,我们应该辨证地看待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双重制度因素”而可能导致的“道德风险” 并保证我国金融安 及其问题,委托代理双方(即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始 全、稳定及国家利益的实现。基于此。如何进一步精确设计“国 终以或大或小、或隐或现的方式存在而难以消除,利益相关者 有股权”便成为国有控股银行今后发展的关键。 之间最终的利益分配格局是他们相互博弈的均衡结果,委托 二、一个合理的方案:“国有股”的“多元化” 代理双方的利益冲突既不能也不可能完全被消除.同时,该利 根据前文的分析和评论.本文主张国有银行改制中应坚 益冲突也不能“放任自流”地任其扩大。委托代理双方适度的 持“国有股绝对控股”的基本方向。“国有股”是一个多元概念, 利益冲突既是客观的.也隐含了内在的合理性。从这个意义上 对过去的国有独资银行而言。“国有股”仅指“国家股”.而对已 讲.国有股“多元化”是对原单一国有股权主体绝对控股状态 经启动改革的国有银行而言。“国有股”便演化为“国家股”与 的积极修正。 “国有法人股”的合称。因此。本文所主张的“国有股绝对控股” 4.尽管学界在“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上仍存 是指“国家股”与“国有法人股”相结合的绝对控股。 在诸多争论而难以厘清。但国有股权集中度过高仍被普遍认 (一)国有股“多元化”合理性的基本判断。 为有损于公司治理效率乃至影响公司绩效.而将国有股进行 我们总的设想是将现有的集中度较高的国有股权在国家 内部分拆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某一国有股东的绝对控制权, 与国有法人之问进行适度分解,分解后的“国有控股”将是一 进而降低国有股集中度过高所带来的弊端。尽管“国有股低效 种“组合式”控股,这种格局将能保证股权结构优化与国家利 不等于集中的股权结构低效”[16],但单一国有股股权的分散化 益(金融安全及经济利益)在企业微观层面上的有效结合。其 又的确可能有助于提升国有股的绩效。 实,这种设想在一般国有企业国有股权设置中已被考虑过, 5.银行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在商业银行较为特殊的资本 “即使极少数需保留国有独资的企业,也要尽可能由多家国有 结构下.股东具有冒险的冲动.表现为行动和投资行为的积极 投资公司共同持股,使持股者能互相制约”Ⅱ4 ;“一个企业并存 性。我们认为,这--N断在国有控股银行似乎值得商榷,国有 多个国有股东的格局还将带来体制上的一系列积极效应。由 股因性质的特殊性.其行为过程中的政府因素使其行为方式 此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151。 表现出更多的特殊性,也即“复合性”,既体现了一般投资主体 具体到国有控股银行,这种设想还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 的获利倾向.也体现了政府的“公共性”,两种特点在同一股权 考虑: 主体中的存在容易产生“角色冲突”.导致国有股主体行为的 1.通过防止某一独立国有主体拥有过多的股权和控制 紊乱和不稳定性,而如果将国有股权进行内部分拆,则有可能 权.在“国有股权”内部形成制衡因素,这一内部制衡力量无疑 摆脱这种困境,通过有效的主体培育和选择,各类国有股权主 可以有效地配合国有股外部的国外战略投资者和国内非国有 体将分散分布于风险偏好、风险厌恶及风险中性等各种状态, .战略投资者对整体国有股的外部制衡和冲击,同时,也可能为 这或许将是解决理论界一直以来难以解决的国有股东行使权 非国有战略投资者与某些国有股权主体“合谋”提供一定的空 力过程中低效率的有效措施。 间.这些都能在国外战略投资者拥有较少股权的情况下调动 6.通过国有股内部分解.一方面解决了原来单一投资主 .—54—.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体特别是财政部或汇金公司的注资能力问题,既减轻了“国家 的强化,国家股与国有法人股的主导地位将有必要进行适度 股”的注资压力和因“国家股”的深度介入而形成的道德风险。 又有助于国有控股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升,同时为更多的国 调整,相对高效率的国有法人股有必要成为主导力量,甚至可 通过进一步释放国有股权而逐步引入非国有的内资法人股及 有法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空间。尤为值得强调的是,国有法人 国内机构投资者,将国有股权内部多元化延伸为各类性质股 股作为有限责任主体仅对国有控股银行承担有限责任的状况 权的多元化。但在这一过程中,仍有必要保证国有控股。 完全有可能使国家股获得“无限责任”的豁免。应该说,国有股 当然,股权集中度将会依据上述国有股“多元化”的动态 内部分拆是一种有效的阶段性制度设计。既没有完全抛弃国 调整而有所变更,至于各大股东的股权排序和股权比例的确 家信用,又没有完全依赖国家信用,也就是说,这种改革形式 定还有待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在并不对公众产生强烈的“国家信用怀疑”的同时使公众有了 逐步的“危机感”,公众将能从这种改革中或多或少地感受到 参考文献: [1]刘宇.股改:银行公司治理的第一步——访国有重点 自身与国家及国有法人在风险分担上的责任和必要。 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窦洪权博士[J].经济导刊,2005,(7). 不过.上述积极效应能否成为现实还有赖于国有股“多元 [2]赵勇,尹佳璇.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上市必须坚持国家 化”中的具体制度设计,而该设计将主要从国有股分拆后的集 控股[J].国际融资,2005,(8). 中度、各类国有股东的类别等两个方面进行推敲,正如“股权 [3]刘宛晨,秦艳辉.国有金融产权交易实现条件与和谐 结构有两个维度或两种度量方法.即股权所有者结构和股权 发展路径选择[J].现代财经,2006,(5). 集中度”[ 。 [4]李纪建,吴旭.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应从治理结构转向 (二)国有股“多元化”的初步设想。 资本结构[J].新金融,2007,(2). 1 原本集中度较高的国有股权应分散配置于不同类型的 [5]刘海云,魏文军,欧阳建新.基于市场、股权和资本的 国有性质的投资主体.相对于国有法人股而言,国家股仍应在 中国银行业绩效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5,(5). 较长时期内处于主导地位,这是由国有控股银行的初始条件 [6]史建平.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应慎重引进外国战略投资 及历史因素决定的,国有控股银行仍须承担推动国有经济发 者[J].财经科学,2006,(1). 展的责任并逐步消化因国有经济而形成的庞大历史债务,国 [7]吴志峰.绩效、控股权与战略投资者:转型经济银行改 家股的主导性能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实践中,国家股的主导 革的经验[J].金融论坛,2006,(5). 地位及程度还依赖于各国有控股银行的具体情况而定,对历 [8]陈志武.“国家信用”阻碍银行改革步伐[J].国际融资, 史包袱不重、商业化进程较快的国有控股银行(如交通银行) 2006,(6). 来说,国家股便没有必要占据主导地位。 [9]广东金融学院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银行改 2.针对目前多家国有控股银行的国家股东均主要由财政 革组.中国国有银行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J].金融研究, 部、汇金公司、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构成的情况,我们认为, 2006,(9). 财政部应逐步淡出投资者行列,一则因为财政部作为政府部 [t0]田国强,王一江.外资银行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 门并不适合,二则是其作为汇金公司的股东再与汇金公司并 制改革[J].经济学动态,2004,(11). 列成为国有控股银行的股东所形成的投资主体重叠现象,其 [11]占硕.引进外资战略投资者就能推动国有商业银行 实,汇金公司的出现就是要力求避免因财政部直接控股而导 改革吗?——兼与田国强、王一江两位老师商榷[J].金融论坛, 致的“政企不分”及“所有者缺位”等弊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 2005,(8). 会作为投资主体既能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提供空间,以实现 [12]郭武平.“金股”:国有银行吸引战略投资者的有效途 社会保障基金不“缩水”的目标,又为股权结构中注入重要的 径——兼论国有银行股权设计[J].金融研究,2004,(8). 制衡力量。社保基金投资的稳健性特征有助于克服一般股东 [13]张杰.究竟是什么决定一国银行知道的选择——重 的风险偏好。当前,最重要的则是加快完善汇金公司的运行机 新解读中国国有银行改革的含义[J].金融研究,2005,(9). 制。作为国家股的重点环节和部分.汇金公司将最能体现国家 [14]张卓元.完善新体制仍需大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J]. 股的特点和要求,于是,汇金公司运行的高效便意味着国家股 新华文摘,2005,(17). 运行的高效。作为财政部、银监会以及央行三家机构的代理 [15]熊海斌.广义国有股减持及其市场承接问题研究[J]. 人,它必须有效履行职责,以实现国家战略意图,同时,又要建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 立独立运行的机制以保证其运行的高效率。当然,尤为关键的 [16]孙丈博.股权集中与公司治理效率的理论分析[J].社 则是汇金公司运行目标的优化与确定.这是保证其有效履行 会科学战线,2005,(6). 国家战略和提升微观绩效的基本前提。 [17]苑德军,郭春丽.股权集中度与上市公司价值关系的 3.随着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逐步调整、国有控股银行历 实证研究[J].财贸经济,2005,(9). 史包袱的逐步解除、政策性银行功能的完善及银行监管能力 责任编辑刘绛华 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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