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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2010)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020-06-04 来源:年旅网


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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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1 总 说 明 ................................................................................................................................................................ 3 第一部分 实体部分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 7 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7 第三章 砌筑工程 .................................................................................................................................................... 21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 25 第五章 木结构工程 ................................................................................................................................................ 32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 35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 36 第八章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 40 第九章 楼地面工程 ................................................................................................................................................ 78 第十章 墙柱面工程 ................................................................................................................................................ 81 第十一章 天棚工程 ................................................................................................................................................ 89 第十二章 门窗工程 ................................................................................................................................................ 86 第十三章 幕墙工程 ................................................................................................................................................ 86 第十四章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86 第十五章 家具工程 ................................................................................................................................................ 86 第十六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86 第十七章 广告牌工程 ............................................................................................................................................ 86 第十八章 景观工程 ................................................................................................................................................ 86 第十九章 石作工程 ................................................................................................................................................ 86 第二十章 其他工程 ................................................................................................................................................ 86 第二部分 措施项目

第二十一章 模板工程 ............................................................................................................................................ 86 第二十二章 脚手架工程 ........................................................................................................................................ 86 第二十三章 垂直运输工程..................................................................................................................................... 86 第二十四章 材料运输工程..................................................................................................................................... 86 第二十五章 成品保护工程..................................................................................................................................... 86 第二十六章 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工程 ..................................................................................................................... 86 第二十七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 ............................................................................................................. 86 第二十八章 措施其他项目工程 ............................................................................................................................. 86 第三部分 其他项目

第四部分 规费

第五部分 税金 第六部分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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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说 明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设计概

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标准,该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定额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和附录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除措施其他项目外)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用量和管理费。

六、本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

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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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3、综合定额中的工日数按每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4、人工工资单价51元/工日是按四类地区综合工资水平取定的,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各市发布动态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

八、本定额材料(含设备)有关说明:

1、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建筑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机械台班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2、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内,除定额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3、材料价格采用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材料运输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及保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含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设备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4、材料价格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子目中带()符号者,只做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5、材料包括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九、本定额施工机械有关说明:

1、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根据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已包括机械幅度差。实际配备与定额不同时,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做调整。

2、机械费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按拆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以及其他费用。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列为综合定额施工机械、仪表仪器,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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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定额管理费有关说明:

1、管理费是根据不同类别地区的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测算确定的。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年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管理费按城市划分为如下四个地区类别,分别为: 一类:广州、深圳。

二类: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2、管理费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税金、其他费用。

3、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础,按不同标准计算并已列入各章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更而调整。

4、借工、施工的管理费,不分地区类别,统一按照1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不分地区类别,统一按照5.00元/工日计算。

十一、特殊环境和条件下人工降效的规定下:

1、在生产车间内边生产边施工的工程。按该项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作为工效降效费。 2、在有害身体健康(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的场所内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作为工效降效费。

3、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人工费增加40%作为人工降效及照明的费用。

上述三款人工降效计算后列入相应项目中。

十二、本综合定额的材料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考虑。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也应计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按照本综合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材料保管费。

十三、本综合定额未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地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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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含桩)、主体结构工程、幕墙、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防雷等涉及及结构安全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建筑节能等项目的抽样检测费用。

十四、除石作工程、景观工程外,单体或者单独承包的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其材料费增加1.5%,人工消耗量增加10%。

十五、除另有说明外,本综合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XXX 以外或XXX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方法补充,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等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可向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复议。

十八、本定额是我省工程建设的技术经济标准,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准修改和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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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规定

1、计算工程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 其他有关资料。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计算,填方按按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虚方体积 体积 1.00 0.77 1.15 0.93 1.30 1.00 1.49 1.20 0.87 0.67 1.00 0.81 1.08 0.83 1.24 1.00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3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列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比确定。

(五)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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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4-1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定额分类 普氏分类 砂 砂壤土 Ⅰ 腐殖土 泥炭 轻壤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一二类土壤 Ⅱ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三类土壤 Ⅲ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英纪的硬粘土 四类土壤 Ⅳ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上和重壤土 195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1800 用锹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0.6~0.8 1200 600 1600 1600 天然湿度下土壤及岩石名称 平均容量(kg/m3) 1500 1600 用尖锹开挖 极限压碎强度 (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 f 0.5~0.6 175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 0.8~1.0 1790 1400 1900 195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30%) 1.0~1.5 8

冰渍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渍石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松石 Ⅴ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Ⅵ 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次坚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Ⅷ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母片岩 硬石膏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普坚石 Ⅸ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渣质胶结的砾岩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2000 2000 1950 2100 部分用1800 1900 2600 2200 1100 用风镐1200 200~400 2700 2300 2200 2000 2800 2500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800~1000 11.5 用爆破方法开挖 8~10 600~800 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6~8 用爆破400~600 6 方法开挖 4~6 3.5 和爆破法来开挖 2~4 小于200 小于3.5 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来开挖 1.5~2.0 Ⅶ 9

白云石 坚固的石灰岩 Ⅹ 大理石 石灰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Ⅺ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Ⅻ 非常坚固的石炭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特坚石

ⅩⅢ 玢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ⅩⅣ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ⅩⅤ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ⅩⅥ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2800 2900 2600 1200~1400 2800 2700 2700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3100 2800 2700 1600~1800 2500 2800 2800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3100 2900 2800 3300 大于2500 大于60 2000~2500 46 用爆破方法开挖 用爆破20~25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8~20 27.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6~18 1400~1600 22 用爆破方法开挖 1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14 1000~1200 1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0~12 14~16 大于 10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3300 方法开挖 25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建筑场地挖、填土、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为平整场地。 2)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3)图示底3m以内,且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4)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坡度(%) 系数 二、土方

1、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另计。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计。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

5-10 1.75 15以内 2.00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0 11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定额相应子目的工、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4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

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机械挖土方94%计,人工挖土方6%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深度(以内) 工日/100m3 2m 4.72 4m 14.96 6m 22.24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深度(以内) 2m 4m 6m 8m 10m 12m 14m 16m 18m 工日/100m3 2.5 7.92 11.77 15.62 19.48 23.33 27.18 31.03 34.88 10、地下室土方大开发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按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 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11、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2、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13、淤泥、流沙开挖后必须立即清运的,按第二章泥浆运输子目的70%计算。 三、石方

1、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另行计算。

2、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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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4、凿桩头运输按石方运输子目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如遇淤泥、流砂需要插钢筋的,钢筋数量按实计算,套桩头插筋相应子目。

五、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六、软基处理及支护加固

1、地基强夯分满夯和点夯子目,子目内不包括夯填料,夯填料按如下规定计算: 1)坑填料应根据夯沉量计算后乘以系数1.3或按实计填入量计算。 2)填料场内运输按实计算。

2 、如夯条形基础、管沟,项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 3、地基强夯子目表内每100m2夯点数是点夯的最终点数。

4、地基强夯子目不包括机下垫板,如需垫板时,每100m2增加松杂板材0.05m3 5、整平包括夯前、夯中、夯后的整平。 6、夯击能量单每tm按每10KN·m换算。

7、袋装沙井直径按7CM考虑,实际直径不同时按沙井面积比例调整砂用量,其他不变。 七、盖挖法(逆作法)

1、盖挖法是指先施工地下室某层楼板结构,然后再该楼板结构以下开挖土方的施工方法。 2、盖挖法挖土方时,按室内实际净面积乘以挖土方深度以体积计算。

3、人工开挖全部土方时,按人工挖土方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8。 机械开挖土方为主,人工开挖土方为辅时,人工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6;机械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机械挖土方人工配合挖时,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机械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94%计,人工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6%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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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上系数未考虑洞内、暗室施工及土方的垂直提土运输、水平运输。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1、挖运土方

1.1.1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外墙外边线,包括落地阳台、地下室出入口、采光进和通风坚所占面积。原土夯实按设计图纸尺寸以面积计算。

1.1.2 挖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基础工作面、放坡)以体积计算。设计对基础施工工作面、放坡没有规定的分别按下表(表一、表二)取定。

基 础 材 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垫层、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表一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150 300 600 管径(无管座基础)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管径200mm以内 管径1000mm以内 管径2000mm以内 管径2000mm以上 300 400 500 600 注:1、有管座基础的管沟挖土方工作面按混凝土垫层、基础支末班的工作面计算。 2、挖沟槽、基坑需要支挡板,按槽、坑底宽每侧另加工作怎面100mm。

土壤类别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表二 土方放坡系数表

放坡起点 m 1.20 1.50 2.00 人工挖土 1:0.50 1:0.33 1:0.25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1:0.33 1:0.25 1:0.10 在坑上作业 1:0.75 1:0.67 1:0.33 附注:1、沟槽、基坑需支档板时,不得计算放坡。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的重复工程量不给于扣除。

1、土方开挖深度,按基础垫层底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2、土方开挖宽度,按基础垫层底宽度加工作面宽度确定。 3、挖沟槽长度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墙基沟槽: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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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道沟槽:按设计图示中心长度计算。

4、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处需要增加宽度增加的土方量,区分不同类管道按折算系数折算体积后并入挖沟槽土方体积计算,折算系数见下表:

管道类型 排水管道、焊接管道 其他管道(除焊接钢管外) 计算基础 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 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 折算系数 1.05 1.03 1.1.3 土方运输量,按挖、填土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按实以体积计算。土方运输距离按施工组织设计以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或弃土区重心之间最短距离确定。其中确定:

1、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2 、采用人力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倍计算。 1.1.4 截(凿)桩头:

1 桩头钢筋截断工程量,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

2 机械切割预制桩桩头按桩头个数计算。人工凿桩头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要求以体积计算。设计没有要求的,预算时其长度从桩头顶面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结算时按实调整。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再乘1.2计算。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量应扣除桩芯体积计算。

3 人工凿深层搅拌桩桩头工程量,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1.2、挖运石方

1.2.1 开凿、爆破岩石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允许超挖量并入岩石挖方量内计算。平基、沟槽,基坑开凿、爆破岩石,其开凿和爆破宽度及深度允许超挖量为:普坚石和次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200mm。

1.2.2 石方运输量工程量,按挖、填石土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按实以体积计算。石方运输距离按施工组织设计以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或弃土区重心之间最短距离确定。

1. 3 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

1.3.1 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量。结算按实际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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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计算。

1.3.2 挖孔桩挖淤泥流砂增加费工程量,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挖孔桩入岩增加增加费工程量,按入岩厚度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1.4 土(石)方回填工程

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基础回填工程量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1)交付施工场地标高高于室外地坪时,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体积减去埋设的基础体积计算(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2)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低于室外地坪时,按高差填方体积与挖方体积之和减去埋设的基础体积计算(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管沟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沟及基础所占体积计算。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5 余(取)土工程量按计算公式:余(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1.5 档土板工程量,按槽、坑垂直支撑面以面积计算。 1.6 软基处理

1.6.1、强夯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包面积计算。

1.6.2、塑料排水板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6.3、掺灰土、片石、干土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6.4、填砂、石屑、砂(碎)石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6.5、水泥稳定土、机械翻晒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6.6 抛石挤淤工程量,按设计抛石量以体积计算。 1.6.7 铺设土工布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6.8、袋装砂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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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章

章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桩基础工程指陆地上打桩,包括打预制混凝土桩、成孔混凝土灌注桩、钢管桩、锚杆、打拔钢板桩、地下连续墙等,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和性能均包括在定额内。

2、本定额打(压)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接桩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3、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4、打(压)试验桩按相应打(压)子目,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2.00计算。 5、单位工程打、压(灌)桩、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目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钢板桩、钢管桩 灌注混凝土土桩、砂、砂石桩 圆木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500 m 30t 40m3 20m3 二、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单位工程内出现送桩和打桩的应分别计算,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套用相应打(压)桩项目,并按照下述规定调整数量。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送桩,工日及机械台班消耗量乘系数1.20。 2、钢管桩送桩,工日及机械台班消耗量乘系数1.50。

三、有计算送桩的打、压桩项目,子目中桩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四、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定额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五、现场预制方桩按相应子目含量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预制方桩制作子目,扣除子目中混凝土方桩消耗量,其他不变。方桩运输适用承包方在预制加工场地运至施工现场。

六、定额钢管桩按成品考虑,不含防腐处理费,如发生时可根据实际要求按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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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已包括规范规定凸出土面的20cm高度。如实际护臂混凝土与定额不同时,不做调整。

八、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水泥粉煤灰碎石灌注(CFG)桩和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含量按1.2扩散系数考虑,实际出槽量(以实际配合比,容重按2400kg/M3计算)不同时,可调整混凝土,其他不变。

九、沉管混凝土灌注桩

1、在原位打扩大桩,人工消耗量按85%,机械消耗量按50%计算。

2、沉管混凝土灌注桩至地面部分(包括地下室)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量其材料按实计算。 3、如在支架打桩,人工及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 4 、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

十、钻(冲)孔桩、地下连续墙、旋挖成空灌注桩、锚杆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

十一、圆木桩未包括防腐费用,发生按实计算。人工打圆木桩包括手绞锤和三星锤。 十二、高压旋喷桩单位长度水泥用量不同,可以换算。应扣除桩上部空孔材料用量。 十三、喷浆(粉)桩(深层搅拌桩)定额水泥损耗率按4%。水泥投放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根据设计要求调整。

十四、地下连续墙不包括导墙,导墙按相应子目计算。

十五、钢板桩定额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漆。打槽钢或钢轨,套用打钢板桩子目,机械费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0.77。

十六、锚杆钻孔、灌浆,高于地面1.2处作业搭设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3米宽,套满堂脚手架相应子目。

十七、钢筋笼、网片、插筋、锚杆、土钉钢筋(管)安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十八、 泥浆运输子目用于钻(冲)灌注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微型桩、地下连续墙等项目。本章子目未考虑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发生时按照措施项目的规定计算。

十九、喷射混凝土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发生时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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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所有桩的长度,除另有约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长度不得计算,成孔灌注混凝土桩的计算以成孔长度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2.1 预制混凝土桩

2.1.1 打(压)预制混凝土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1.2 钢桩尖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0.04M2内),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以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计算。

2.1.3 预制混凝土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2.1.4 预制混凝土管桩填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2 钢管桩

2.2.1 打(压)钢管桩工程量,按入土长度的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2.2.2 钢管桩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2.2.3 钢管桩内切割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接头数量以根计算。 2.2.4 钢管桩精割盖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2.2.5 钢管桩内取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3 成孔混凝土灌注桩

2.3.1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工程量,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2 水泥粉煤灰碎石(CFG桩)工程量,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3 钻(冲)孔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4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3.5 旋挖桩工程量,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6 人工挖桩护壁工程量,按成孔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人工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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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桩芯工程量,按成孔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和定额含量以体积计算,扣除孔桩部分体积。

2.4 微型桩(树根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2.5 打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6 圆木桩

2.6.1 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积表以体积计算。

2.6.2 打桩支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6.3 在沟槽(基坑)内打桩时,打桩机的临时支架,按沟槽(基坑)的实际上口面积计算,沟槽(基坑)宽在3m以内,不得计算。

2.7 高压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8 喷浆粉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9 地下连续墙

2.9.1 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2.9.2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地下连续墙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9.3 锁口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段数计算;工字形钢板封口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2.10 钢板桩按地面以下入土长度单位长度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规定的长度计算。

2.11 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13 支护钢支撑工程,按设计理论以质量计算。

2.14 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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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砌筑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 、定额是按标准砖240mm*115mm*53mm、耐火砖230mm*115mm*65mm规格编制的。轻质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标准砖墙体厚度规定如下表: 砖数(厚度)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5/4 300 3/2 365 2 490 5/2 615 3 740 2 、子目中的砂浆是按常用配合比、强度等级列出。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子目中不含的钢筋,砌体内的钢筋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4、砖砌体加浆勾缝时,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5、 砌块墙体,砌筑时如需砌嵌标准砖的,仍按子目执行。

二、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的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围墙以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三、砌筑圆弧形基础与墙(含砖石混合体砌体)筑弧形墙,除有对应圆弧形子目外,套直形基础与墙子目乘以系数1.10。

四、 砖墙子目中已包括门窗套、窗眉线、窗台线、砖旋、砖过梁、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等。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等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五、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空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附的墙身工程量内。

六、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按砖基础子目,2砖以下按砖墙子目计算。 七、砖砌围墙按外墙子目计算。 八、砌石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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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是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00mm*200mm规格编制,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方整石墙、毛石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子目计算。

2、毛石墙、方整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九、其他砌体说明

1、砖砌化粪池、台阶、散水、明沟、砂井、砂垫层块料地坪均已包括土方用工。 2、砖砌化粪池子目,已综合考虑各种墙体厚度;化粪池外型体积超过50m3时,可按实分别列项计算。

3、砖混凝土混合栏板、砖砌栏板:1/4、1/2砖厚,高度按900mm考虑;每增减100mm,按相应子目工、料、机增减10%计算;3/4砖厚,高度按1200mm考虑,每增减100mm,按相应子目工、料、机增减10%计算。如采用其他材质通花,分别列项计算。

4、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 5、明沟铸铁盖板定额按成品考虑。

6、其他零星砌体包括蹲台、煤箱、花台、生活间水池支承池槽的砖腿、踏步两侧砌体、台阶两侧砌体、竖风道、房上烟囱,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头虎头砖等。

十、地下管道铺设,未包括土方工日及管底垫层,发生时按相应子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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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3.1 砌砖

3.1.1 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予扣除,但墙垛基础大放脚突出部分也不增加。

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度计算。

3.1.2 砖墙工程量,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等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1 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 墙高度:

1) 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 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 框架间的砌体,内外墙长度分别以框架间的净长计算,高度按框架间的净高计算。 4、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的空花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不分体积。

3.1.3砖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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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头所占体积。

3.1.4 砖烟囱、烟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

1 砖烟囱: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

2 烟道、烟囱内衬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

3 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并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3.2 切块工程量,以砌砖相应项目的计算规则计算。 3.3 砌石

1 砌石基础、石墙、护坡、石柱、地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 砌石踏步工程量,按踏步长度计算,踏步两侧砌体体积另行计算。 3.4 其他砌体

1 砖散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 砖砌地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砖砌明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两端突出的体积不另行计算。

3.4.5 零星等构件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砌筑水围基、灶基、小便槽、厕坑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水厕蹲位砌筑工程量,不分下沉式或非下沉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明沟铸铁盖板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砖混凝土混合、砖砌栏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砖砌台阶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砌体另行计算。 6、砖砌零星砌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5 地下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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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 、除另有说明外,混凝土均以“混凝土制作”含量形式出现,可适用于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定额含量已经包括施工损耗。

2、所有混凝土子目均混凝土的制作、场内运输、浇捣、养护等工程内容。 3、混凝土配合比和制作含量分别附录3和附录4。

4、小型构件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本章未列出子目的其他构件。

5、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实际工作所采用的机械与定额不同,不得换算。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

1、基础子目如设计要求采用素混凝土,混凝土含量为10.15m3,其他不变。

2、箱式满堂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的设备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3、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有梁板的弧形梁按有梁板的相应项目子目计算。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

4、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墙内的梁按梁有关子目另行计算。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内按挑檐有关子目计算,500mm以上按雨蓬有关子目计算。伸出墙外1.5m以上的阳台、雨蓬,按梁、板有关子目分别计算。

5、雨蓬、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蓬反檐的体积。栏板、反檐包括其伸入砌体内的部分,栏板、反檐高度超过1.2m,按墙计算。 6、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7、单个容量在50m3以内的屋面(房上)水池,按房上水池(不包支撑水池的柱、梁、墙、板)。按房上水池计算,超过50m3容量的水池,按柱、梁、墙、板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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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浇阶梯教室

1)梯悬空部分按楼梯子目计算,填土部分按台阶子目计算,工程量分别算至最上一层阶梯边沿加一级计算。

2)平底的阶梯教室套用直行楼梯子目,锯齿形底套用弧形楼梯子目,其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0。

三、预制混凝土工程

1、预制混凝土构件中的钢杆件,构件制作子目已含安装、运输工作内容,但不包括制作,其工程量另按“金属结构工程”有关规定计算。

2、预应力薄板子目适应于厚度30mm以内的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板。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按单机作业考虑,如因超重需用双机配合时,其工日数和机械费乘以系数2.0。

4、吊装高度超过16m时,其工日数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20。超过16m必须采取措施才能进行吊装时,其所需费用另行计算。

5、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包括场内运输,但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如有发生另按脚手架有关规定计算。

6、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综合考虑了城镇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

7、构件运输过程中,因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另行计算。 四、钢筋

1、钢筋工程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等子目分别列项。 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套用普通钢筋子目。 3、定额冷轧带肋钢筋子目是按定型制作的半成品考虑的。

4、定额已考虑施工损耗及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和钢筋出厂长度定尺所引起钢筋非设计接驳。

5、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相应子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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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钢筋以手工绑扎与电焊考虑,如实际施工不同,不得换算。

7、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不同,按设计要求套相应子目激素三冷加工,另行计算。

8、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按钢筋质量另行计算。 9、下表所列的构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工日数和机械费

项目 系数范围 工日数、机械费消耗量调整系数 预制构件钢筋 拱型、梯形屋架 1.16 托架梁 1.05 构筑物钢筋 贮 仓 矩形 1.25 圆形 1.5 10、人工挖孔桩护壁钢筋、护坡土钉钢筋按现浇构件钢筋制安子目计算。

11、锚杆、土钉和微型桩的钢管制安不包括钻孔,发生时另行计算。 12、锚具用量不同可以调整。 13、异形柱与剪力墙按下图划分如下:

大于1.5M按墙计,小于1.5按异形柱计 大于1.5M按墙计,小于1.5按异形柱计

14、钢丝束、钢绞线的消耗量是指其本身的理论重量,并包括损耗。无粘结钢丝束单价包括保护层。

15、植筋胶植筋不含抗拔试验,抗拔试验另行计算。 五、其他说明

1、钢网亭面板子目已综合考虑脊梁、圈梁的工料在内,钢网亭面板子目按单面钢网考虑,如用双面钢网,钢网数量乘以1.70系数,人工乘以系数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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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下室底板的后浇带套用楼板、天面板后浇带子目。 3、地下室底板梁并入底板混凝土计算。

4、飘窗顶面、底面、侧面采用整体浇捣时按小型构件子目计算。

5、捣制混凝土斜板坡度11°34′至26°34′时,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15,超过26°34′时,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20。

6、型钢混凝土结构,扣除型钢体积,每立方米混凝土消耗量为1.02M3。 7、弧形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安装时,按相应子目与下表规定系数调整消耗量: 规格 ¢10~25 ¢25以上

人工、机械消耗量调整系数 1.05 1.10 28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4.1 现浇混凝土工程

4.1.1 现浇建筑物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及墙、板中单个面积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但应扣除梁、板、墙后浇带体积。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伸入墙体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楼板混凝土体积应扣除墙、柱混凝土体积。 1、柱高按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 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 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 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2 、梁长按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内侧面。

2) 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内侧面。 3)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3、墙长按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有梁的计至梁底,与墙同厚的墙,其工程量并入墙计算,没有梁的计至板面。 2)有地下室的从地下室底板面计起,没有地下室的从基础面计起,楼层从板面计起。 4、现浇空心板以体积计算,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

5、钢网亭面板按图示斜面积计算。亭面板按斜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算,所带脊梁及连系亭面板的圈梁的工程量并入亭面板计算。 6、后浇带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1.2、现浇构筑物混凝土浇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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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塔

1) 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 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合并为塔身体积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3) 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均合并计算。

2 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

3 其他项目按现浇建筑物混凝土相应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 4.1.3 其他项目现浇混凝土的工程量,分别按以下规定计算:

1 二次灌浆以体积计算。 2 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

3 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说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4.2 预制混凝土工程

1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制作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及预制混凝土板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并计算综合损耗率2.5%,但预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量。

2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运输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混凝土构件的体积计算。 3 预制混凝土漏花、刀花制作、安装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其运输工程量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 4.3 钢筋工程

1 钢筋笼、桩头插筋、网片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锚筋(杆)制作安装、张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

30

计算。

2 现浇、预制构件钢筋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 钢筋搭按设计、规范规定计算。墙、柱、电梯井的竖向钢筋;梁、板、地下室的底板的贯通钢筋;墙、电梯井的水平转角筋,以上钢筋的连接区、连接方式、连接长度均按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国家标准图册的规定计算。

4 锚杆、土钉、微型桩的钢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6 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长度:

1) 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法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计算。

5) 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 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线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 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7 钢筋接头工程量以个计算。

8 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9 植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或套计算。

10 固定预埋螺栓及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等,根据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分别按预埋螺栓、预埋铁件和钢筋以质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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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木结构工程

章 说 明

一 一般说明

1 、本章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柞木(栎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

水曲柳、华北榆木。

2 、本章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表:

项目 板材 枋材 按宽厚度尺寸比按板厚度、枋材宽、厚乘积 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乘以系数例分类 1.4,机械台班乘 宽≥3*厚 宽<3*厚 名称 厚度(mm) 名称 宽*厚(cm2) 薄板 <18 小枋 <54 中板 19-35 中枋 55-100 厚板 36-65 大枋 101-225 特厚板 ≥66 特大枋 ≥225 3、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按相应子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4、本章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计算。 5 、本章项目使用的木材、除有注明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刨光一面3mm;二面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0.05m3的刨光损耗在内。

6、本章工程项目项目中圆形截面构件的木料是以杉圆木(圆木是指首尾径相等的圆形木材)考虑。

二、拱规格以五七为准(斗面×斗底×斗高为200mm×140mm×140mm净料),另外刨光损耗5mm已包括在定额内。如做四六式(斗面×斗底×斗高为170mm×110mm×110mm净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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枋材消耗量乘系数0.65,人工消耗量乘系数0.8。如做双四六式者,枋材消耗量乘系数2.3,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44。

三、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在屋架木定额子目中综合考虑,园木钢屋架中角钢、钢拉杆已包括定额子目中,不另计算。

四、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

五、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单独的方木挑檐乘以系数1.70折算成圆木,按檩木计算。

六、本章定额子目不包括雕饰的,雕饰费用另行计算。

七、定额子目中未列出的木砖、防腐油、臭油水等在其他材料费中已考虑。

八、木桷板需要刨光时,每100m2增加0.14工日,桷板的子目含量,是以瓦片宽度为23cm(桷板中距为24cm)计算的,如瓦片规格不同时,其工料用量按比例换算。

九、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檩木需要薄光时,每立方米竣工木料增加0.66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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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5.1 木屋架、柱、量

1 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截面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如需刨光时,按屋架刨光后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0.05m3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带气楼的屋架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并入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体积应乘以系数1.70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

2 木柱、木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2 枋、桁、橼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3 斗拱

1 斗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2 柱头座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4 戗角、博风板、封檐板

1 戗角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 博风板、封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5 古式栏杆、飞来椅(吴王靠)、挂落、坐凳面、木楼梯 1、古来木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飞来椅、博古架、挂落、踭角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 木凳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 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面部分不计算。

5.6 屋面木基层

1、檩木上钉角板工程量,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天窗挑檐重叠面积并入屋面基层工程量。

2、檩木工程量,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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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章 说 明

一、金属构件制作

1、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子目内。

2、本章除注明者外,均包括场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等全部工序。

3、本章构件制作子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4、踏步式、爬式扶梯包括梯围栏、平台。U形爬梯套用爬式钢梯子目。

5、除设计钢材规格、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材料、机械不做调整。 6、钢栏杆与钢楼梯、钢平台、钢走道板配套使用,其他部位的栏杆、扶手应套用其他章节的相关定额子目。 二、金属构件安装

1、定额金属构件安装按单机作业考虑。

2、定额金属构件安装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另按构件1km运输子目执行。

3、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本章起重机类型综合考虑,无论使用何种类型起重机均不予调整。

5、本章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和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6、不包括焊缝无损探伤(如:X光透视、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着色探伤等)、不包括探伤固定支架制作和被检工件的退磁。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均另行计算。 7、金属构件安装工程所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在措施项目中考虑。 8、钢网围墙子目不包括挖土、混凝土基础、立柱及基础回填。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6.1 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1 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0.04m2内)、切边、切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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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 钢梯的质量包括梯梁、踏步的质量,梯栏杆另按相应子目计算。 3 钢网围墙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章 说 明

一、 瓦、型材屋面工程

1 、瓦片规格,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 琉璃瓦铺在预制混凝土桷条上时,扣除子目内1:2水泥砂浆,人工费乘以系数1.3,其他不变。

3、西班牙瓦、琉璃瓦、小青瓦屋面不包括瓦脊、檐口线等另行计算,瓦面上如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

4、琉璃瓦面如使用琉璃盾瓦者,每10m长的脊瓦长度,每一面增计盾瓦50块,其他不变。 5、波纹瓦屋面、镀锌铁皮屋面定额子目包括瓦脊长度,但未包括檩条在内,套算时按实际使用的檩条另套算有关相应子目。

6 、西班牙瓦的端头瓦材料费另行计算。山墙端及阴沟部位需要界瓦的工料费也包括在子目内。

7、亭面铺瓦坡度超过45°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镀锌铁线乘以系数2,其余不变。

8、普通瓦围墙顶子,不包括扫水泥浆或乌烟灰水。

9、小青瓦如铺在多角亭面上,套小青瓦四方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10、彩钢板宽按750mm考虑,檩条间距按1m至1.2m综合考虑,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板材可以换算,檩条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11、聚碳酸酯(PC)中空板(阳光板)屋面未包括骨架费用,发生时按金属结构的相应子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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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刚性防水中防水砂浆的五层做法刷第一道、第三道、第五道水泥浆厚度1MM,刷第二道1:2水泥砂浆为1.5MM,刷第四道1:2水泥砂浆为1MM。 二 屋面防水

1、卷材屋面的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2、本章高分子卷材在子目中已标注厚度。如设计厚度不同时,面层材料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3、本章中的“一布二涂”或“二布三涂”项目,其“二涂”,“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

4、细石混凝土刚性防水和水泥砂浆二次抹压防水子目中未包括分格缝填缝工料。 5、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者,钢筋制安按第四章相应子目。 6、分格缝如发生材料代换,其中胶泥、冷底子油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屋面排水

1、屋面铸铁雨水管排水子目包括管卡、检查口、透气帽、雨水漏斗、伸缩节、H型管、消能装置、存水弯、止水环的安装,但透气帽、雨水漏斗、伸缩节、H型管、消能装置、存水弯、止水环的价格另行计算。

四、防水(防潮)工程

1、防水工程也适用于楼地、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防水卷材的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五、变形缝

1、变形缝填缝及止水带: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0mm*20m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mm*150mm;紫铜板止水带为2mm厚、展开宽450mm;钢板止水带为3.5-4mm厚、展开宽250mm;其余均为30mm*150m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 变形缝盖缝子目中已注有面层材料厚度,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六、本章定额子目中不包括申报沥青的防火费用和环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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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7.1 瓦、型材屋面工程

1 瓦屋面、型材屋面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亦可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不增加面积。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度B(A=1) 1 0.75 0.7 0.666 0.65 0.6 0.577 0.55 0.5 0.45 0.4 0.35 0.3 0.25 0.2 0.15 0.125 0.1 0.083 0.066 坡度 B/2A 1/2 1/3 1/4 1/5 1/10 1/20 1/30 坡度角度(α) 45° 36°52′ 35° 33°40′ 33°01′ 30°58′ 30° 28°49′ 26°34′ 24°14′ 21°48′ 19°17′ 16°42′ 14°02′ 11°19′ 8°32′ 7°8′ 5°42′ 4°45′ 3°49′ 延尺系数C(A=1) 1.4142 1.25 1.2207 1.2015 1.1926 1.1662 1.1547 1.1413 1.118 1.0966 1.077 1.0594 1.044 1.0308 1.0198 1.0112 1.0078 1.005 1.0035 1.0022 隅延尺系数D(A=1) 1.7321 1.6008 1.5779 1.562 1.5564 1.5362 1.527 1.517 1.5 1.4836 1.4697 1.4569 1.4457 1.4362 1.4283 1.4221 1.4191 1.4177 1.4166 1.4157 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屋面水平投影面积(S平)X延尺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XD(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XC。

上式S平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A为四坡屋面1/2边长,B为脊高,C为延迟系数,D为隅尺系数。

2 聚碳酸酯(PC)中空板(阳光板)屋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 西班牙瓦脊、琉璃瓦脊、小青瓦脊、檐口线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 围墙瓦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围墙瓦顶不包括出砖线)。 5 琉璃宝顶、琉璃挠角(卷尾)、正吻、套兽按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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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屋面防水工程

1 屋面卷材、涂膜防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照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1)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 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亦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面积计算。

2 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及小于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3 天沟工程量,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 分格缝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7.3 屋面排水工程

1 铁皮排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按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计算。咬口和搭接等不另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铁皮排水 名称 落水管(m) 檐沟(m) 水斗(个) 漏斗(个) 下水口(个) 落水管、檐沟、水斗、漏斗、下水口 m2 0.32 0.3 0.4 0.16 0.45 天沟(m) 斜沟天窗窗台泛水(m) 天窗侧面泛水(m) 烟囱泛水(m 通气管泛水(m) 滴水檐头泛水(m) 滴水(m) 天沟、斜沟、天窗窗台泛水、天窗侧面泛水、烟囱泛水、通气管泛水、滴水檐头泛水、滴水 m2 1.3 0.5 0.7 0.8 0.22 0.24 0.11 2 铸铁落水管、PVC落水管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等管件所占长度不扣除。

7.4 其他防水(潮)工程

7.4.1 其他防水(潮)工程工程量,防水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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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按平面防水层计算,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 墙基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外墙按中心线乘以宽度,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计算。

3 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7.5 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第八章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章 说 明

一、防腐工程

1 防腐整体面层、隔热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 防腐卷材的接缝、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3 块料防腐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4 防腐面层工程中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5 防腐面层工程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板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6 花岗岩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2;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

二、保温隔热工程

1 本章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2 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设计厚度计算。

3 屋面保温层排气孔塑料管180°单口考虑(2只90°弯头组成),双出口时应增加三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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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钢管、不锈钢按180°煨弯考虑,当采用管件拼装时另增加2只。管件消耗量乘以0.7,取消弯管机台班。

4、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括在子目内。 5 柱保温是指独立柱保温层铺贴,附墙柱按墙体保温。 6 池槽保温隔热层,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7 屋面保温干铺聚苯乙烯泡沫板,天棚、墙体、柱保温、楼地面隔热,除有厚度增减子目外,如有保温材料厚度与设计不同时,保温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8.1 防腐工程

1 防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立面防腐:砖垛先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面积内。踢脚板防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展开面积。 2 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乖以系数2计算。 8.2 保温隔热工程

1 屋面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2 屋面保温层排气管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管件所占长度。保温层排气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 天棚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面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设计厚度计算。

4 墙体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

5 柱保温层,按设计图示以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计算。 6 地面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7 块料隔热层工程量不扣除附墙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水斗和斜沟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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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 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消耗量不变。

2 凡需使用各种砂浆的定额子目,除注明外,均包括扫水泥浆。 3 楼地面块料面层均不包括找平层。 4 弧形、螺旋形装饰贴面层按成品考虑。

二、定额子目含不同砂浆时,分别列出厚度,如12+8mm,表示底、面层砂浆厚度分别为12mm和8mm。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不做调整。

三、定额楼地面块料铺贴按正铺考虑,如设计斜铺者,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块消耗量乘以系数1.03。

四、踢脚线有关说明

1、本地板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300mm以内。高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套用墙柱面相应子目。

2 踢脚线底层抹灰,按墙面底层抹灰子目执行。

3 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按相应踢脚线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5。

4 弧形踢脚线,按踢脚线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五、楼梯及台阶

1、楼梯及台阶面层定额未包括防滑条。

2 弧形、螺旋形楼梯贴面,套楼梯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3 弧形台阶贴面,套台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4 楼梯、台阶的大理石、花岗岩刷养护液、保护液,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以下系数:楼梯1.36,台阶1.48。

六、阶梯教室、体育看台的装饰,梯级平面部分套相应楼地面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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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立面部分按高度划分:30mm以内的套踢脚线子目,30mm以上的套墙面子目。

七、大理石、花岗岩刷养护液、保护液,按实发生套相应子目。

八、零星装饰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以及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拼贴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子目执行。

九、水磨石

1、普通水磨石包括粗、中、幼金刚石共磨四次、过浆一次等工作。上等水磨石除包括普通水磨石所有工序外,还包括油石、滑石、锡銻箔和草酸各一次。

2、水磨石嵌铜条按本章相应子目计算。水磨石面层若采用白色水泥彩色石子时,其材料单价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

3、彩色水磨石面层如采用颜料,颜料用量按设计规定配合比计算;设计没有的,计算方法如下:普通水泥时,颜料用量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的13%计算,如用白水泥,颜料用量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的8%。

4、水磨石面层采用密蜡者,可扣除定额内的石蜡用量和松节油11kg,换以密蜡1kg。 十、其他说明

1、反檐只适用高出板面600mm以内的装饰檐板,高度超过600mm的檐板作栏板计。 2、除混凝土墙及砌体墙外,其他非承重墙体统称间壁墙。 十一、木地板如需油漆,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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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9.1 找平层的工程量按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9.2 整体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 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3. 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踢步边沿加300mm。

4. 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踢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 阳台、雨篷的面层抹灰,并入相应的楼地面抹灰项目计算。雨篷顶面带反檐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

6. 散水、防滑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3 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楼地面石材、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点缀和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 橡胶面层、塑料面层、地毯面层、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复合地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3. 拼花、波打线(嵌边),按相应的楼地面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 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5. 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6. 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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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 零星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梯级拦水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 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相应石材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10 楼梯踏步地毯配件,按配件设计图示数量以长度或头套计算。 9.4 其它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楼梯及台阶面层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长度未注明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各减150mm计算。

2. 水磨石嵌铜条、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 单独酸洗的蜡,按楼地面、楼梯、台阶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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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墙柱面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 定额中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2 各种扶灰及块料面层定额,除个别子目外,均包括扫水泥浆。

3 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5+10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它不作调整。

二、墙面垂直高度超过20m时,外墙抹灰厚度增加为:30m以内增加5mm,60m以内增加10mm,90m以内增加15mm,90m以上增加20mm。套“抹灰砂浆调整”的相应子目。

三、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和块料镶贴,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凸出,均按墙面计算。

四、 墙柱面

1、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 2、设计钉钢网者,抹灰子目中的人工乘以系数1.30。

3、墙、柱面等块料镶贴子目中,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子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

4、圆柱、圆弧墙、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按相应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5、定额墙身块料铺贴如设计斜铺者,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块消耗量乘以系数1.03。走廊、阳台的栏板不带漏花整幅镶贴块料时,套用墙面子目。

6、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及陶瓷面砖的不锈钢挂件损耗率按3%。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墙柱面木装饰

1、木装饰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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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饰饰面层子目,除另有注明者外,均未包含木龙骨、基层。

3、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4、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不得换算。

5、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子目执行。 六、隔断、隔墙

1、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2、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它墙体,应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3、隔墙如有门窗者,扣除门窗面积,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4、彩钢板隔墙,如设计金属面材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七、单块石板面积大于0.64m2,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5。石材厚度定额按20mm考虑,若超过20mm,每超过5mm,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八、石材线条宽度150mm以内套用细部装饰的“装饰线、压条”子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内的,套零星项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外的,套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九、其他有关说明

1、走廊、阳台的栏板不带漏花整幅镶贴时,套用墙面子目。 2、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3、门窗洞口侧壁镶贴块料,分别套用墙面或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4、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碗柜、过人洞、暖气璧龛、池槽、花台及单体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和块料面层。

5、塑料条崁条,如设计选用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轻质墙板砌墙需加钢丝网,钢丝网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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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0.1 抹灰

1 抹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结构面以面积计算。

2 墙面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飘窗另按墙面、地面、天棚面分别计算。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如按外墙斜面时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 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无吊顶天棚的,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板底;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另加100mm计算。

4)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3 独立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4 独立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5 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 栏板、栏杆(包括立柱)的抹灰,按其抹灰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7 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 钉(挂)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 一般抹灰面层、崁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0 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积计算。 10 2 块料面层(石材、块料)

1 块料面层工程量,除有另规定外,按设计图示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2 墙面、墙裙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墙面镶贴块料有吊顶天棚时,如设计图示为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时,则镶贴高度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顶天棚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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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m。

3 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 挂贴、干挂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5 柱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6 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7 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8 零星装饰块料镶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9 成品石材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帽、柱墩,按外围饰面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0.3 木装饰及其它

1 墙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 柱(梁)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3 龙骨、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4 隔断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5 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6 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者,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

7 隔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8 轻质墙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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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章 说 明

一、天棚的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0+5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子目注明可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二、计算雨蓬底面抹灰时,雨篷外边线套用墙柱面零星子目。

三 天棚抹灰装饰线,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分别套用三道线内或五道线内相应子目。

四 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

五 本章除了部分项目将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按天棚龙骨、基层和面层分别列项。

六 本章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规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七 平面、跌级天棚是指: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不再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

八 艺术造型天棚分为锯齿型、阶梯型、吊挂式、藻井式四种类型,其断面见附图。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超过两级(包括两级)者为阶梯型天棚。

九 定额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均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5。

十 上人型天棚安装龙骨吊筋为射枪者,按相应子目减少人工0.25工日、吊筋(圆钢¢10以内)用量3.8kg,增加钢板27.6kg,射钉585个。

十一 不上人型天棚龙骨吊筋改全预埋时,按相应子目增加人工0.97工日、吊筋(圆钢¢10以内)30kg,扣除子目中全部射钉用量。

十二 天棚灯光槽并入与其相连的天棚项目内计算,套用相应子目。 十三 本章未包括天棚的防火处理,天棚防火套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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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在定额内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十五 天棚(胶合板、石膏板、埃特板及金属板等)开孔,圆孔每10个0.3工日,方孔(含修正龙骨)每10个0.5工日。

十六 天棚基层如做两层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基层子目,第二基层的人工消耗量乘以0.8。

十七 跌级天棚及艺术造型天棚同一标高且连续的部分,其面积超过6m2或最短边长大于1.2m时,该部分的龙骨、基层、面层套用相应的平面子目。

十八、井口天花子目包括龙骨、基层、面层,但不包括在面层上所做的彩绘工序,如有发生按实际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1.1 抹灰面层

1 天棚抹灰,除注明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梁式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2 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15。

3 雨篷底层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 4 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计算天棚抹灰工程量时不扣除装饰线所占面积。

5 天棚中平面、跌级和艺术造型天棚抹灰,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1.2 平面、跌级天棚

1 天棚龙骨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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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盒所占面积。

2 天棚基层、面层,除有注明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光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灯光槽基层、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 天棚面层,若饰面材料没满贴(吊、挂、铺等)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实际面积或数量计算。

4 板式楼梯底面装饰工程量(除抹灰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5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 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本节第一条。 11.3 艺术造型天棚,艺术造型天棚工程量按11.2条规则计算。

11.4 其他天棚(含龙骨和面层),其他天棚(含龙骨和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1.5 其他

1 天棚吸音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2 送(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 天棚检修道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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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门窗工程

章 说 明

一、本章门窗制作均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考虑。 二、木材有关说明 1 本章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棒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2 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除定额子目说明外),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木门窗制作按相应子目具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子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6;其他项目按相应子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3 本章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含水率为冷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计算。 三 本章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

项目 板材 枋材 按宽厚度尺寸比例分类 宽≥3*厚 宽<3*厚 名称 厚度(mm) 名称 宽*厚(cm2) 按板厚度、枋材宽、厚乘积 薄板 <18 小枋 <54 中板 19-35 中枋 55-100 厚板 36-65 大枋 101-225 特厚板 ≥66 特大枋 ≥225 四 本章木材除有注明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一面3mm,二面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0.05m2的刨光损耗在内。

五 木门窗

1、本章中木门窗框、扇截面取定如下: 无纱镶板门框(单截口):55mm×95mm 有纱镶板门框(双截口):55mm×1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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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纱、满州窗框(单截口):55mm×85mm 有纱窗框(双截口):55mm×105mm 无纱镶板门扇:40mm×95mm

有纱镶板门扇:40mm×95mm+30mm×95mm 胶合板门扇:32mm×55mm 无纱窗扇:40mm×55mm

有纱窗扇:40mm×55mm+35mm×55mm

如设计不同时,按比例换算,框截面以边框为准;扇料以主挺截面为准。换算公式为:(设计截面÷定额截面)×定额材积

2、木门窗框、扇制作,是以现场制作考虑的。如是购买门窗半成品的,不应执行本章门窗制作子目。成品门窗按本章附表1(门、窗、配件价格表)价格另行计算,本章附表1除注明制安外,均未包括安装费用。

3、木门窗(框、扇)制作的枋材含量参见附表2,供价格换算时使用。

4、门窗框、扇的制安子目,只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中门窗框、扇单独制安。框扇同时施工时,按木门窗(框扇)制安子目执行。木门窗框扇单独安装的子目。小五金在门窗扇单独安装内考虑。

六、部分子目人才材机消耗量调整如下:

1、全部胶合板门项目案双面不接驳的施工方法考虑,用接驳的施工方法,胶合板消耗量乘以系数0.73,其他不变。

2、各种门扇带透视玻璃窗的,每带一个矩形透视玻璃窗增加0.15工日、非矩形增加0.18工日,玻璃按透视玻璃窗的洞口面积乘以系数1.10。

3、门窗如使用钢化、中空、夹胶等玻璃,相应子目的玻璃消耗量乘以系数0.90。 4、本章的玻璃品种、厚度,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5、窗台板天然石材子目适用于石材宽度500mm以内,如石材宽度超过500mm以上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60,其他不变。

七、门窗套包括筒子板及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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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页窗帘指各种平行、垂直的半成品百页帘和各种装饰卷帘。布窗帘倍折系数按2.5考虑,如实不同时可以调整。

九、本章钢门的钢材损耗率为6%,各种钢材比例除另有约定外,可按实调整。 十、厂库房木板门、厂库房钢木门子目中部不包括固定铁件的混凝土垫块及门樘或梁柱内的预埋铁件;子目子目中也不带框,带框者另计;厂库房钢大门制作已包括刷第一次防锈漆;如设计的钢板厚度与子目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厂库房钢木门子目A12-203、A12-204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十一、普通铁门制作子目中的五金配件包括门铰、插销、门闩等、但不包括门锁;该子目也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十二、冷藏门5-13、5-14子目中的铁件不包括碰锁、内推把、外拉手,如发生时按实际计算;子目中按普通小五金考虑,如使用管子拉手等高级五金时,按实计算;该子目也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十三、木保温隔音门中不包括门锁,如增加按实计算;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十四、定额铝合金、塑料、塑钢、彩钢、纱窗电子感应自动门、转门、伸缩门、防火门、卷闸门等门窗安装,是按成品门窗考虑的,其成品门窗参照附表1价格另行计算。

十五、门窗安装后的缝隙填补工作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安装子目内。 十六、其他有关说明:

1、半玻门扇、全玻门扇安装,如带木格的,木格安装按门扇单面木格(半成品)安装子目执行。 2、门扇和门套安装装饰线、贴装饰物、镶嵌装饰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3、门套项目中未包门套骨架的钢结构,如设计有要求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4、定额木门窗、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安装已含小五金安装工作内容和材料价格。门窗小五金价格表(附表3)列出了各种小五金的含量,供价格换算时使用。 5、木折叠门的大门钢骨架制作套A12-220子目。

6、全玻璃门的拉手、门夹、锁夹等的安装,套用本章相应子目。 7、门窗的油漆,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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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2.1 木门窗

12.1.1 各类门、窗制作、安装,除有注明外,不论单层双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折线形窗按展开面积计算。

12.1.2 古式木门窗扇,按设计图示门窗扇的外围以面积计算。 12.1.3 古式木门窗槛、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2.1.4 单独门窗框制作安装,外框安装按框外边长、中横框长按门洞宽以长度计算。 12.1.5 单独门窗扇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扇面积计算。 12.1.6 木格成品安装,按木格面积计算。 12.2 门窗装饰

12.2.1 门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2.2 半玻门的饰面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门饰面的工程量扣除玻璃洞口的面积。 12.2.3 门窗套、门窗套贴饰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2.2.4 门窗贴脸、盖口条、披水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2.2.5 窗台板、筒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2.2.6 窗帘盒、窗帘轨(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成品窗帘安装,按窗帘轨长乘以实际高度以面积计算;装饰造型帘头、水波幔帘,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2.3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3.3.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钢管镀锌铁丝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门框外围面积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无框的厂库房大门以扇的外围面积计算。

13.3.2 型钢大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质量。厂房钢木门、冷藏库门、冷藏间冻结门、木折叠门按图示尺寸计算钢骨架制作质量。

12.4 钢门窗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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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 钢门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12.5 塑料、塑钢、彩钢板、不锈钢及其他门窗安装

12.5. 塑料门、塑钢门窗、彩钢板门窗、不锈钢全玻门窗、纱窗的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12.5.2 电子感应自动门、全玻转门、不锈钢电动伸缩门以樘计算。

12.5.3 卷闸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安装于门窗洞槽中、洞外或洞内的,按洞口实际宽度两边共加100mm计算;安装于门、窗洞口中则不增加,高度按洞口尺寸加500mm计算(见图)。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12.6 铝合金门窗、全玻璃门安装

12.6.1 铝合金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但折形、弧形等的铝合金门窗,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其制作工程量按相应门窗安装子目的定额含量计算。

12.6.2 全玻璃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洞口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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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 全玻璃门的配件,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0.14 纱窗安装,按门窗安装相应子目的工程量计算。

12.6.4 窗框外侧环保防腐层,按长度计算。 12.7 特殊五金安装

12.7.1 特殊五金安装工程量,除另有注明外,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或者台计算;吊轨、 轨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附表1 :门、窗、零配件价格

序号 编码 项 目 一、成品门(网)制作 1 2 5 6 7 8 9 10 钢防盗网 不锈钢防盗网 卷闸小门 榄闸 榄闸 榄闸 钢防爆门 钢密封门 二、木门窗框、扇制作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杉木带纱镶板门框扇 杉木带纱镶板门框扇 杉木镶板门框扇 杉木镶板门框扇 杉木镶板门框扇 杉木带纱胶合板门框扇 杉木带纱胶合板门框扇 杉木带合板门框扇 杉木带合板门框扇 杉木带合板门框扇 杉木带纱半玻门框扇 杉木带纱半玻门框扇 杉木半玻门框扇 杉木半玻门框扇 杉木带纱全玻门框扇 杉木带纱全玻门框扇 杉木全玻门框扇 杉木全玻门框扇 58

单扇 双扇 单扇 双扇 带百叶 双扇 单扇 单扇 双扇 带百叶 单扇 双扇 单扇 双扇 单扇 双扇 单扇 双扇 ㎡ ㎡ ㎡ ㎡ ㎡ ㎡ ㎡ ㎡ ㎡ ㎡ ㎡ ㎡ ㎡ ㎡ ㎡ ㎡ ㎡ ㎡ 190 190 180 180 180 210 210 180 180 200 220 180 180 220 220 180 180 220 12*12间距120 12*12间距120 双轨 单轨 豪华 ㎡ ㎡ 只 ㎡ ㎡ ㎡ ㎡ ㎡ 65 165 120 125 120 165 650 530 规格 单位 单价(元)

杉木半玻自由门框扇 杉木全玻自由门框扇 杉木实心胶合板门框扇 杉木普通窗 杉木一玻一纱窗 杉木百页窗 杉木百页带纱窗 杉木玻璃百页窗 三、成品装饰门制作 37 平开式装饰成品门 四、钢窗制作 38 39 40 41 42 43 单层钢平开窗32国标 单层钢中悬窗32国标 单层固定钢窗 单层带纱钢平开窗 单层带纱悬钢窗 单层钢天窗 五、钢门制作 44 45 46 47 标准半玻钢门 标准全玻钢门 标准全封门钢 钢窗拼管 六、塑料门制作 48 49 塑料门 塑料门 七、塑钢门制作 50 51 52 53 54 55 塑钢门 塑钢门 塑料平开窗 塑料推拉窗 塑料平开窗 塑料推拉窗 八、塑钢窗制作 56 57 塑钢窗 塑钢窗 九、彩钢门窗制作 58 59 彩钢窗 彩钢窗 十、纱窗制作 ㎡ ㎡ 420 370 (带纱) ㎡ ㎡ 320 320 带上亮 无上亮 (带纱) (带纱) ㎡ ㎡ ㎡ ㎡ ㎡ ㎡ 320 320 235 230 235 230 带亮 无亮 ㎡ ㎡ 95 85 ¢32 ㎡ ㎡ ㎡ ㎡ 210 250 220 25 ㎡ ㎡ m2 ㎡ ㎡ ㎡ 200 190 105 90 80 180 ㎡ 400 双扇 双扇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 ㎡ ㎡ ㎡ ㎡ ㎡ ㎡ ㎡ 220 220 220 165 165 200 200 200 59

60 61 62 不锈钢纱窗 铝合金纱窗 隐形纱窗 十一、自动门、转门、电动门制作 ㎡ ㎡ ㎡ 220 180 75 63 64 65 66 67 电子感应自动门(玻璃门) 电子感应装置 全玻璃转门 不锈钢伸缩闸门(含电机与轨道) 伸缩门电动装置系统 十二、防火门窗制作 制安 制安 套 套 套 m 套 3500 3500 12000 900 3800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钢质防火门 单扇(甲级) 钢质防火门 单扇(乙级) 钢质防火门 双扇(甲级) 钢质防火门 双扇(乙级) 木质防火门 单扇(甲级) 木质防火门 单扇(乙级) 木质防火门 双扇(甲级) 木质防火门 双扇(乙级) 防火窗 钢制(甲级) 十三、卷闸门制作及电动装置 ㎡ ㎡ ㎡ ㎡ ㎡ ㎡ ㎡ ㎡ ㎡ 550 520 550 520 580 550 580 550 720 77 78 79 80 81 82 83 钢卷闸镀锌 钢质防火卷帘单片 钢质防火卷帘复合片 铝合金电动卷闸 卷闸电动装置D-400 卷闸电动装置D-600 卷闸电动装置D-900 十四、地弹门 ㎡ ㎡ ㎡ ㎡ 套 套 套 125 360 550 180 2500 3200 3800 84 85 不锈钢全玻地弹门 全玻璃地弹门成品 十五、推拉吊门 ㎡ ㎡ 980 320 86 全玻璃吊门成品 十六、铝合金门制作 ㎡ 320.00 87 88 89 90 91 铝合金推拉门46系列 铝合金全玻单扇平开门46系列 铝合金全玻单扇平开门46系列 铝合金全玻单扇平开门46系列 铝合金全玻单扇平开门46系列 无上亮(无横框) 无上亮(有横框) 带上亮(无横框) 带上亮(有横框) ㎡ ㎡ ㎡ ㎡ ㎡ 350 310 310 310 310 60

92 93 铝合金全玻双扇平开门46系列 铝合金全玻双扇平开门46系列 十七、铝合金窗制作 无上亮 带上亮 ㎡ ㎡ 310 310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铝合金双扇推拉窗90系列 铝合金双扇推拉窗90系列 铝合金三扇推拉窗90系列 铝合金三扇推拉窗90系列 铝合金四扇推拉窗90系列 铝合金四扇推拉窗90系列 铝合金固定窗 铝合金固定窗 铝合金隐框固定窗 铝合金隐框活动窗 全铝合金百页窗 铝合金玻璃百页窗 铝合金单扇平开窗38系列 铝合金单扇平开窗38系列 铝合金双扇平开窗38系列 铝合金双扇平开窗38系列 铝合金三扇二平开窗38系列 铝合金三扇二平开窗38系列 铝合金三扇三平开窗38系列 铝合金隔热、隔音平开窗 无上亮 带上亮 无上亮 带上亮 无上亮 带上亮 矩形 异形 带上亮 无上亮 带上亮 无上亮 带上亮 无上亮 带上亮 ㎡ ㎡ ㎡ ㎡ ㎡ m2 ㎡ ㎡ m2 m2 ㎡ ㎡ ㎡ ㎡ ㎡ ㎡ ㎡ ㎡ ㎡ m2 210 210 210 210 210 210 130 350 180 250 414 420 305 305 305 305 305 305 305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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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幕墙工程

章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子目所用材料,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材料可换算,其它不变.

二、幕墙开启窗部分为滑撑联动上悬窗,上悬窗的玻璃及结构胶、耐候胶已含在幕墙内。 三、本章未包括施工验收规范中要求的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四、幕墙项目均不包括预埋铁件,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点支式支撑全玻璃幕墙、点支式光棚不包括承载受力结构。

六、每套不锈钢玻璃爪包括驳接头、驳接爪、钢底座。定额不分爪数,涉及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七、光棚、顶棚未考虑支承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支承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光棚的底边如为平面弧形的,每延长米型材增加0.5工日。

九、光棚项目两个排水坡度以下的为二坡玻璃光棚,两个以上排水坡度的为多坡光棚。 十、钢水槽的防腐及其装饰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成品光棚中的光罩为成型产品。

十二、幕墙中的防雷装置的联接及与防雷装置焊接定额已综合考虑,如设计独立防雷装置时另行计算。

十三、本章金属型材按理论的重量计算。

十四、弧形幕墙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十五、通风器按成品考虑,通风器安装子目不包括包饰和修口,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3.1 幕墙

1 带骨架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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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明框、胶缝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吊夹以上钢结构部分的面积。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肋玻璃另行计算面积并入幕墙内。

3 幕墙的上悬窗增加费,按窗扇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4 干挂石材钢骨架、点支式全玻璃幕墙钢结构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 幕墙防火隔断,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镀锌板的展开面积计算。 6 通风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13.2 采光棚

成品光棚,按设计图示成品组合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其余光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第十四章、 细部装饰及栏杆工程

章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子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压条及装饰线(干挂石饰线除外),均按宽度150mm以内考虑。干挂石装饰。按宽度300mm以内考虑,300mm以上的不做饰线考虑。

三、本章栏杆(除注明外)、栏板均不含扶手。本章适用于建筑物的楼梯、走廊及其他装饰性的栏杆、栏板、扶手。

四、木、石材楼梯扶手和弯头,按成品安装考虑。

五、如设计高度与定额不同时,栏杆、栏板所用的立柱、栏板材料可以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六、本章钢栏杆子目中,均未包括刷油漆工料。

七、木曲踭拼装指曲踭中间有驳缝,整装是指整个中间不能有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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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4.1 细部装饰

14.1.1 机锣凹线、装饰线、压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4.1.2 装饰件安装,按件或套计算。

14.1.3 镜面玻璃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面积计算。 14.2 栏板工程

14.2.1栏杆(古式栏杆除外)、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不扣除立柱所占的长度,但应扣除弯头、曲踭长度。设计图有注明的,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除弯头、曲踭长度;设计土没有注明的,预算按照30cm扣除,结算按实尺寸扣除。

14.2.2 古式木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4.2.3 弯头,曲踭,按个计算。

第十五章、家具工程

章 说 明

一、 本章适用于施工现场制作的家具工程。 二、 家具构造做法如下:

1、家具结构以胶合板为主。柜的开间立板、水平隔层板、上下封面板按15mm胶合板考虑,柜的抽屉立板按12mm胶合板考虑,柜门内结构骨架按9mm胶合板考虑,柜的背板、柜门的结构面板及柜的抽屉底板按5mm胶合板考虑(见附图);

2、内外饰面,是按保丽板、榉木胶合板、防火板等考虑的。

三、胶合板柜按内外不同构成、材料,分别设置定额子目。如同一个柜有带门和不带门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相应套用带门子目和不带门子目。

四、胶合板柜按下列规定划分: 1.高柜:高度1600mm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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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柜:高度1600mm以外; 3.低柜:高度900mm以内。

五、本章消耗量是根据附图取定,与实际不同是时,材料按实调整,机械费不变,人工费调整按下列规定:

1. 胶合板含量每增减30%时,人工调整10%; 2. 抽屉数量与附图不同时,每个抽屉增加0.1工日;

3. 按平方米计量的家具,当单个家具投影面积在1m2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10; 4. 按米计量的家具,当单件家具长度在1m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10; 5. 弧形面家具,人工乘以系数1.10。

六、内外饰面板、封边线与实际不同时,可以换算。 七、 家具饰面油漆,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八、 本章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它材料,如花饰、艺术造型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5.1 高、中、低胶合板柜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柜正面投影面积计算。 15.2 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面中心线长度计算。 15.3 试衣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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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章 说 明

一、本章的油漆、涂料除注明外,均采用手工扫刷。

二、本章除饰线条外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窗内外分色。油漆中深浅各种不同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子目中,不另调整。如做美术图案则另行计算。

三、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按定额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49计算。

四、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为不带托板考虑。

五、木门窗油漆子目中已包括贴脸油漆。木门、饰面板的线条油漆同一颜色已综合考虑在含量系数内;线条油漆颜色不同时可另行考虑。

六、博风板按中心线斜长计算,有大刀头的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cm。

七、定额中隔墙、护壁、柱、天棚中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的防火油漆,均已包括枋板四周表面的油漆。

八、喷射除锈按Sa2.5级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 Sa3按相应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0,按 Sa2.0按相应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

九、喷射除锈标准:

Sa3级:除净金属表面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呈现均一的金属本色,并有一定的粗糙度。

Sa2.5级:除净金属表面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可见的阴影条纹、斑痕等残留物不得超过单位面积的5%。

Sa2.0级:除净金属表面油脂、锈皮、松疏氧化皮、浮锈等杂物,允许有附紧的氧化皮。 十、本章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减一遍定额子目作相应调整。

十一、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子目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3. 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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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6.1 木材油漆

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按下列规定乘以附表规定的系数以面积计算。 1 门油漆、窗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2 木扶手、窗帘盒、封檐板、顺水板、博风板、挂衣板、黑板框、生活园地框、挂镜线、窗帘棍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木护墙、木墙裙,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清水板条天棚、檐口,木方格员顶天棚,吸音板墙面、天棚面,暖气罩、鱼鳞板墙、屋面板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木间壁、木隔断,玻璃间壁露明墙筋,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4 壁柜、梁柱饰面、零星木装修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5 木饰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投影面积计算。

6 木屋架油漆,按二分之一设计图示跨度乘以设计图示高度以面积计算。

7 木地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8 木楼梯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9 木材面防火涂料的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

1) 隔墙、护壁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隔墙、护壁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 装饰柱的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饰面层展开面积计算。 3) 天棚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天棚面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 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地板面积计算。 16.2 金属面油漆

1 钢结构构件除锈、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 金属结构构件除锈、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和附表折算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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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抹灰面油漆

1 天棚面、墙、柱、梁等抹灰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 空花格、栏杆刷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16.4 喷塑

天棚面、墙、柱、梁等面喷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6.5 喷(刷)涂料

天棚面、墙、柱、梁等面涂料、地坪防火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6.6 裱糊

墙纸、织锦段袜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附表:门、窗、各种木材面、金属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1. 门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木门 双层(一 玻一纱)木门 双层(单裁口)木门 单层全玻门 木百页门 厂库木大门 单层带玻璃钢门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 满钢板或包铁皮门 钢管镀锌钢丝网大门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厂库房钢大门 普通铁门 折叠钢门 百页钢门 2. 窗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玻璃窗、满洲窗、屏风花檐、挂落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双层(单裁口)木窗 三层(二玻一纱)窗 单层组合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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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面积 1.1 1.36 2.00 0.83 1.25 1.1 1.35 2.00 2.2 1.1 2.30 50.00 73.00 87.00 108.00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 系数 1.0 1.36 2.00 2.6 0.83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双层组合木窗 木百页窗 单层带玻璃钢窗、单双玻璃天窗、组合钢窗 双层(一玻一纱)钢窗 钢窗波纹窗花

1.13 1.50 1.35 2.00 0.38 3. 木扶手及其它板条线条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博风板 挂衣板、黑板框 生活园地框、挂镜线、窗帘棍 系数 1.0 2.60 2.04 1.74 0.52 0.35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 4. 其它木材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单面) 木护墙、木墙裙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木方格吊顶天棚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鱼鳞板墙 暖气罩 屋面板(带檩条) 木间壁、木隔断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零星木装修 木饰线 木屋架 5. 木地板、木楼梯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地板 系数 1.00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69

系数 1.00 0.91 0.82 1.07 1.20 0.87 2.48 1.28 1.11 1.90 1.65 1.82 1.10 1.20 1.79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投影面积计算 按二分之一设计图示跨度乘以设计图示高度以面积计算

内。 木楼梯面层(带踢板) 木楼梯底层(带踢板,底封板) 木楼梯底层(带踢板,底不封板) 木楼梯面层(不带踢板) 木楼梯底层(不带踢板) 项目名称 混凝土梯板(板式) 混凝土梯板(梁式) 混凝土花格窗、型栏杆花饰 亭顶棚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系数 1.3 1.0 1.82 1.00 1.00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2.30 1.30 2.30 1.20 1.2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6 抹灰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7. 金属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钢爬梯、钢支架、柜台钢支架 踏步式钢扶梯 钢栏杆 桁架量、型钢梁(吧头、门头) 零星构件 、零星小品(构件)

系数/面积 45.00 40.00 65.00 45.00 66.0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 8. 家具油漆含量参考表

子目名称 定 额 编 号 A15-1 高柜(衣柜1) A15-2 A15-3 A15-4 A15-5 A15-6 高柜(衣柜2) A15-7 A15-8 A15-9 A15-10 A15-11 高柜(衣柜1) A15-12 A15-13 A15-14

饰面油漆(M2) 木线油漆(M2) 1.5 1.5 1.2 1.35 1.35 1.35 1.35 5.04 5.28 1.30 1.30 70

工程量计量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柜正面投影面积计算 0.07 0.07 0.07 0.33 0.17 0.17 0.17 0.49 0.12 0.77 0.32 0.32

A15-15 A15-16 高柜(衣柜2) A15-17 A15-18 A15-19 高柜(衣柜3) A15-20 A15-21 A15-22 A15-23 A15-24 高柜(厨房壁柜) A15-25 A15-26 A15-27 A15-28 A15-29 A15-30 中柜(货架) A15-31 A15-32 A15-33 A15-34 A15-35 中柜(吧台背柜) A15-36 A15-37 A15-38 高柜(酒柜) A15-39 A15-40 A15-41 高柜(存包柜) A15-42 A15-43 A15-44 A15-45 低柜(资料柜) A15-46 A15-47 A15-48 A15-49 中柜(鞋柜) A15-50 A15-51 A15-52 A15-53 A15-54 低柜(电视柜) A15-55 A15-56 A15-57

1.30 3.73 4.97 5.82 1.47 1.47 1.47 4.41 1.37 1.37 1.37 5.28 5.14 1.72 1.97 1.34 1.34 1.34 2.09 2.09 2.09 2.0 2.0 2.0 2.49 2.49 2.49 6.35 71

0.32 0.41 0.7 0.23 1.04 0.29 0.29 0.29 0.58 0.14 0.14 0.14 0.14 0.37 0.19 0.18 0.75 0.9 1.37 0.7 0.18 0.18 0.18 0.43 0.21 0.21 0.21 0.45 0.3 0.3 0.3 0.65 0.21 0.21 0.21 0.49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柜正面投影面积计算

A15-58 低柜(厨房吊柜) 低柜(床头柜1) 低柜(床头柜2) 低柜(行李柜) 梳妆台 服务台 收银台 试衣间

A15-59 A15-60 A15-61 A15-62 A15-63 A15-64 A15-65 A15-66 A15-67 A15-68 A15-69 A15-70 A15-71 A15-72 A15-74 1.92 4.32 4.16 5.65 2.7 5.78 3.74 7.21 0.33 0.23 0.5 0.88 1.39 0.42 0.67 0.54 0.19 0.77 0.48 0.69 0.19 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面中心线长度计算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柜正面投影面积计算 第十七章、广告牌工程

章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子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它不变。

二、广告牌分为平面、箱(竖)式两类。平面广告牌以一般和复杂分别设置子目:一般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面造型的。箱(竖)式广告牌是指人有多面体的广告牌。

三、本定额子目均不包括广告牌所需灯饰、灯光及配套机械。 四、广告牌基层材料,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本章未包括安装所需的脚手架费用。

六、美术字安装均为在不同基层上的成品固定安装,安装不分字体和不同的材料种类按字体外围矩形面积套用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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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7.1 基层

1 柱面、墙面灯箱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9.0.2

2 一般平面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平面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 箱(竖)式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围体积计算。 17.2 面层

广告牌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突出面层的灯饰、店微及其它艺术装饰另计。

17.3 美术字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第十八章 景观工程

章 说 明

一、子目内的钢筋含量已综合考虑制安的费用及施工损耗,如与实际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柱面塑松皮、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塑木纹、塑树头、镶贴预制竹片等子目,仅考虑面层或表层的装饰抹灰和抹灰底层,基层材料均未考虑在内。

三 塑松棍、柱面塑松皮是按一般造型考虑,若艺术造型(如树枝、老松皮、寄生等)另行计算。

四、路面工程的基层费用另行计算。

五、河卵石路面子目的卵石粒径按4-6cm考虑,如规格不同时另行调整。

六、满铺石路拼花路面,指用卵石拼花,若分色拼花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七、堆砌石假山及塑假山未考虑模型制作费。

八、堆砌石假山、钢网钢骨架塑假山、布置景石、峰石未包括土方、基础费用。砖骨架塑假山已包括土方、基础垫层、砖骨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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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堆砌石假山、布置景石峰质量估算可按下列公式:

W单=L X B X H X R 其中:W单:山石单体质量(t)

L:长度方向的平均值(m) B:宽度方向的平均值(m) H:高度方向的平均值(m)

R:石料比重:英石1.5 t/m3、黄(杂)石2.6t/m3、湖石2.2t/m3

十、钢网钢骨架塑假山不包括钢骨架的制作安装。 十一、堆砌石假山、塑假山工程的脚手架费用另行计算。

十二、水磨石景窗如有装饰线或设计要求弧形或圆形者,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3,其他不变。 十三、预制构件(除原色木纹板外)按白水泥考虑,如需要增加颜色,颜料用量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的8%计算。

十四、水磨石飞来椅凳脚按素面考虑,如要装饰另行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8.1 塑树皮、竹、及其他

1、塑松棍、塑竹、柱面塑松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墙柱面镶贴预制竹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小品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及墙柱面塑木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塑树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8.2 庭园路面

1、园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卵石拼花按其外接矩形或圆形以面积计算。 2、路牙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8.3 堆塑假山

1、堆砌石假山预算工程量以估算质量计算,结算按实际质量计算。 2、塑假山按外形表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3、塑假山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18.4 布置石

1、布置境石、峰石预算工程量以估算质量计算,结算按实际质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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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笋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8.5 艺术构件装饰

1、琉璃花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水磨石景窗、凳、花檐、角花、博古架、飞来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水磨石立条按立条宽面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木纹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水磨石枱(石凳)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件计算。

第十九章 石作工程

章 说 明

一、本章石料均按《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及岩石(普氏)分类表之普氏分类XIV以上硬度的毛料石考虑,如采用低于此类硬度的毛料石时,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5,其它不变。

二、石件加工制作已包括钢钎、焦炭等费用在内。

三、本章石件加工子目以按照以手工和机械操作考虑编制,仅适用于施工现场的石件加工,花岗岩石料消耗量按粗加工的毛胚料考虑。如采用成品石件的,成品石件的材料费计入安装子目中。

五、项目中所注的光面等级系指见光部位,其余不见光部位以级外光面考虑。 六、石件的加工等级分类有一级、二级、三级、级外光面,各级光面标准:要求平直、阴阳角方正,验收采用100cm长的硬木尺靠压在加工石面上,按直尺与石面间的间隙距离划分四个光面等级:

1 一级光面,间隙不超过0.05cm。 2 二级光面,间隙不超过0.1cm。 3 三级光面,间隙不超过0.3cm。

4 级外光面(即荔枝面),间隙不超过0.5cm。

七、若设计要求石件加工等级不同时,升高一级光面的人工费及其他材料费乘以系数1.2,降低一级光面的乘以系数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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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弧型(拱型)石桥的坡度均以1:0.3考虑。安装每座石桥机械台班用量不足0.5台班按0.5台班计算。

九、地坪石安装的砂垫层已包括在子目内。

十、石件装饰线按展开宽度4CM以内按三道线考虑,10CM以内按五道线考虑。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9.1 石件加工

19.1.1 踏步石及石桥面工程量,分不同厚度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带石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上表面面积计算。平台石、地坪石,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铺面积计算。菱角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9.1.2 石柱、石梁(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柱座工程量,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19.1.3石栏板及石望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镂空、虚透、造型凹陷的体积。

19.2 石件安装

19.2.1 安装踏步石、垂带石、平台石、石桥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安砌菱角石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9.2.2 石柱、石梁(枋)、石栏板、石望柱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安切石柱座、抱鼓石工程量,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19.2.3 石凳(桌)安砌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侧石安砌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第二十章 其他工程 章 说 明

一、浴厕洗漱台(又称洗手台)安装按成品考虑,均已包括开孔、磨边、开槽。

二、砖墙砌体封洞适用于单个孔洞面积0.3m2以内,孔洞大于0.3m2时,按零星砌体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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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场开孔、磨边、开槽,按有关子目执行。

四、石材磨边按磨边抛光考虑,只磨边不抛光,按有关子目乘以系数0.50。 五、拆除工程按手工操作考虑。

六、 拆除实心砌墙包括一般艺术形式墙、腰线、平旋、钢筋砖过梁、窗台虎头砖、压顶线、横直方头线。拆除空斗、空心墙包括墙角、门窗洞口边和楼板底面上的实砌砖体,拆除砖柱套用拆除实心砖墙。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20.1 浴厕配件

20.1.1 石板材洗漱台(又称洗手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面外接矩形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挡板、吊沿板面积并入台面面积内。钢化玻璃洗漱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0.1.2 其他浴厕配件工程量, 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或副计算。 20.2 开孔 钻孔

1、开孔 钻孔工程量, 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0.3 封洞

20.3.1 封洞砌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洞口体积计算。 20.3.2 胶合板封洞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洞口面积计算。 20.4 石材磨边、开槽

1 、石材磨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0.5 拆除

20.5.1 墙体开门窗洞口、间壁墙拆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拆除墙体,按设计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0.5.2 装饰面拆除(铲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0.5.3 门窗拆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窗台板、门窗套、窗帘盒拆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0.5.4 木楼梯拆除工程,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扶手、栏杆拆除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图示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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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以长度。

20.5.5 钢筋混凝土拆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0.5.6混凝土垫层拆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灶基、水围基拆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防盗网拆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0.6 旧木地板上机械磨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0.7 拆除废料外运工程量,按不同运距以实际体积计算。

第二十一章 模 板 工 程

章 说 明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胶合板模板、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配制。 二、梁、板支模高度按3.6m考虑,套用支模板3.6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3.6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达到10m时,套用支模板10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10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达到20m时,套用支模板20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20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超过30m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

三、柱、墙支模高度按3.6m考虑,套用支模板3.6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3.6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达到10m时,套用支模板10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10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达到20m时,套用支模板20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20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超过30m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地下室楼板按相应子目的工日、钢支撑及载重汽车用量乘以系数1.2计算。

四、支模高度指楼层高度。亭面板超高以檐口线标高计算,直檐亭超高以最上层檐口线标高计算;地下室楼板按相应子目的工日、钢支撑及载重汽车用量乘以系数1.20计算。

五、房上水池按梁、板、柱、墙相应子目计算。 六、异型柱与墙按下图单向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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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5米按墙计,小于1.5米按异型柱计 大于1.5米按墙计,小于1.5米按异型柱计

七 阳台、雨棚支模高度以3.6m考虑, 支模高度3.6m以上至10m以内时,按“板支模高度超过3.6每增加1m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超过10m,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八、混凝土斜板在11°29′至26°34′时,按相应子目工日数增加15%,松杂木枋板材、铁钉、铁件用量增加5%;超过26°34′时,工日数增加20%,松杂木枋板材、铁钉、铁件用量增加8%。

九、天沟底板模板套挑檐模板子目, 侧板模板套反檐模板子目. 十、地下室底板的模板套用满堂基础子目计算。

十一、如设计要求清水混凝土施工,相应模板子目的工日数增加5%,胶合板用量增加20%。 十二、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考虑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十三、倒锥壳水塔筒身钢滑升模板子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十四、烟囱钢滑升模板子目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倒锥壳水塔钢滑升模板子目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侧壁等模板用量。

十五、预应力薄板子目适应于厚度3cm以内的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板。 十六、漏花、刀花的叠堆安装损耗为1.5%。

十七、梁与梁、梁与墙、梁与柱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不扣减接合处的模板面积。 十八、墙板上单孔面积在1m2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1m2以外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另行计算。

十九、附墙柱及混凝土中的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墙模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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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柱、梁、墙所出的弧线或二级以上的直角线,以及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其模板按小型构件模板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21.1 现浇建筑物模板工程量,

1 现浇混凝土建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后浇带面积。

2 构造柱如与砌体相连的按混凝土柱宽度每边加20cm乘以柱高计算;如不与砌体相连的,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模板面积。

3、板均扣除混凝土柱、梁、墙所占的面积。亭面板按模板斜面积计算,所带脊梁及连系亭面板的圈梁的模板工程量并入亭面板模板计算。

4、悬挑板、挑板(挑檐、雨蓬、阳台)模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5、楼梯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联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不扣除小于500mm宽度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的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6、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7、压顶、扶手模板按其长度以米计算。

8、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9、后浇带模板工程量,按后浇带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乘以系数1.5以面积计算。 21.2 现浇构筑物

1、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21.1有关规定计算。 2、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筒仓、倒锥壳水塔,均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3、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按不同容量和不同提升高度以座计算。 4、贮水(油)池的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21.3 预制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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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制混凝土的模板,除有规定外,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预制混凝土漏花、刀花的模板制作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第二十二章 脚手架工程

章 说 明

一、里脚手一般说明 1、本章以钢管脚手架考虑。

2、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等,高层脚手架50.5m至200.5m还包括托架和拉杆费用。

3、里脚手架包括外墙内面装饰脚手架、内墙砌筑及装饰用脚手架、外走廊及阳台的外墙砌筑及装饰脚手架费用,走廊柱、独立柱的砌筑与装饰脚手架,现捣混凝土柱、混凝土墙结构及装饰脚手架费用,但不包括吊装脚手架,如发生构件吊装,该部分增加的脚手架另按有关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套用单排脚手架。

4、高层脚手架防火费用,另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5、靠脚安全挡板套算高度,如搭设一层,按综合脚手架高度步距计算;搭设二层及以上时,按综合脚手架高度套低一级步距计算。

6、烟囱脚手架综合垂直运输架、斜桥、风缆、地锚等子目。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按相应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7、架空运输道,适用特殊施工环境,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定额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大于2m时应按相应了目乘以系数1.2;超过3m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

8、独立安全水平挡板和垂直防护架,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监街防护和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等防护。

9、定额里脚手架、满堂基础脚手架子目适用于搭设高度10m以内,搭设高度超过10m时,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确定。以内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子目的50%计算。

二、建筑脚手架说明

1、钢结构工程中,外墙采用钢骨架封彩钢板结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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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过1.5m宽以上雨蓬(顶层雨蓬不适用),如没有计算综合脚手架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梯屋顶板高度计算是按自然层计算。

4、斜板、拱形板、弧形板屋面和架空阶梯的计算高度按平均高度。

5、水池墙、烟道墙等高度在3.6m以内套用单排脚手架,3.6m以上套用综合脚手架。 6、石墙砌筑不论内外墙,高度超过1.2m时,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大于40cm时,则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及一面单排脚手架。

7、毛石挡土墙砌筑高度超过1.2m,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 8、人工挖孔桩凿护壁,不得计算脚手架。

9、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再计算脚手架。

10、天棚装饰(包括抹平扫白)楼层高度超过3.6m时,计算满堂红脚手架。

11、天棚面单独刷(喷)灰水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均不计算脚手架费用,高度在5.2m至10m按满堂红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

12、满堂基础脚手架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子目的50%计算。

13、整体满堂钢筋混凝土基础、条形基础,凡宽度超过3m以上,深度在1.5m以上时,按增加的工作平台按满堂红基础脚手架计算。

三、单独装饰工程脚手架说明

1、本章适用于单独承包建筑物装饰装修工作面高度在1.2m以上的需要重新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2、外走廊、阳台的外墙、走廊柱及独立柱的砌筑、捣制、装饰和外墙内面装饰的脚手架,高度在3.6m以内的按活动脚手架子目执行,高度超过3.6m的按单排脚手架子目执行。

3、宽度在1.5m以上的雨蓬(顶层雨蓬除外)檐口装饰脚手架,没有计算综合脚手架的,按单排脚手架子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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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22.1 建筑物脚手架工程

22.1.1 综合脚手架分不同墙高,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面积计算;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不扣除。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的脚手架工程量应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综合脚手架的步距和计算高度,按下列情形分别划分: 1、有女儿墙者,高度与步距计至女儿墙顶面。

2、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按檐口高度。 3、地下室外墙综合脚手架高度从设计外地坪至底板垫层底。

4、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裙楼的高度和步距应按设计外地坪至裙楼顶面的高度计算;缩入的塔楼高度从缩入面计至塔楼的顶面,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由设计外地坪至塔楼顶面。

22.1.2 多层建筑工程中,上层飘出的,外墙综合脚手架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下层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套相应高度的单排脚手架。 22.1.3 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22.1.4 加层建筑物工程外墙脚手架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 原有建筑物按两个单排脚手架计算,其高度以原建筑物的外地坪至原有建筑物高度减2.5m。

2 加层建筑工程部分,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其高度按加层建筑物的高度加2.5m,脚手架的定额步距按外地坪至加层建筑物外墙顶的高度 。

22.1.5 围墙脚手架按设计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面积计算,套相应高度的单排脚手架,围墙双面抹灰的,增加一面单排脚手架。

22.1.6 砌筑石墙不论内外墙,高度超过1.2m时,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大于40cm时,则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一面单排脚手架。

22.1.7 现浇钢筋混凝土屋架以及不与板相接的梁,按屋架跨度或梁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高度从地面或楼面算起,屋架计至架顶平均高度,单梁高度计至梁面,在外墙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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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的现浇屋架,单梁及与楼板一起现浇的梁均不得计算脚手架。

22.1.8 吊装系梁、吊车梁、柱间支撑、屋架等(未能搭外脚手架时),搭设的临时柱架和工作台,按柱(大截面)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套单排脚手架计算。

22.1.9 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外的独立柱、柱高超过1.2m时,按柱身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套单排脚手架,在外轴线上的附墙柱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22.1.10 大型设备基础高度超过2m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基础高度以面积计算单排脚手架。 22.1.11 各种类型的预制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屋架,如跨度在8m以上,吊装时按屋架外围面积,套10m以内单排脚手架乘以系数2.0计算。

22.1.12 凿桩头的高度如超过1.2m时,混凝土灌注桩、预制方桩、管桩每凿1m3桩头,计算单排脚手架16m2;钻(冲)孔桩按直径乘以4加3.6m再乘以高,套用单排脚手架。

22.1.13 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m至5.2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计算式表示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楼层高度-5.2m)/1.2m

22.1.14 房屋建筑里脚手架,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按各层建筑面积计算,层高超过3.6m每增1.2m按调增子目计算,不足0.6m不计算。在有满堂脚手架搭设的部分,里脚手架按该部分建筑面积的50%计算。没有建筑面积部分的脚手架搭设按相应子目规定分别计算。

22.1.15 廊、亭、阁、廊、榭、舫、塔、坛、牌、牌坊、景墙、景壁、景门、景窗(附墙的景壁、景门、景窗除外)、屏风的脚手架:平顶的按滴水线总长度乘设计地坪至檐口线高度以面积计算,尖顶的按其结构最大水平投影周长乘以设计外地坪至顶点高度以面积计算,按不同步距套综合脚手架子目。

22.1.16 花架廊外脚手架:按水平投影外边线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花架顶高度以面积计算。廊顶高度在3.6m以内套用单排脚手架,在3.6m以上套用综合脚手架。

22.1.17 石山的脚手架:石山高度再1.2m以上时,按外围水平投影最大周长乘以设计外地坪至石山顶高度以面积计算,套用综合脚手架定额。 22.1.8 其他脚手架计算规则如下:

1 独立安全挡板:水平档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挡板,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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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面积计算。(安全挡板编制预算时,每层安全挡板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的凹凸面(包括凸出阳台)的总长度加16m乘以宽度2m计算。建筑物高度在三层以内或9m范围内不计安全挡板。高度在三至六层或在9m至18m计算一层,以后每增加三层或高度9m者计一层。安全挡板结算时,除另有约定外,按实搭面积计算。)

2 架空运输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 烟囱、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分不同内径,按外地坪至顶面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 4 烟囱内衬的脚手架,按烟囱内衬砌体的面积,套单排脚手架。

5 电梯井按井底板面至顶板底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以座计算。如±0.00以上不同施工单位施工时,上盖仍按座计算,高度步距从电梯井底起计,±0.00以下则按井内净空周长乘井底至±0.00高度计算,套单排脚手架。

6 围尼龙编织布按实搭面积计算(垂直防护挡板除外)。 22.2 单独装饰脚手架工程量

22.2.1 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阻台)总长度乘以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高度以面积计算;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不扣除。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脚手架,并入主体工程量计算。

外墙综合脚手架的步距和计算高度,按下列情形分别划分:

1、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按檐口高度。

2、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裙楼的高度和步距应按设计外地坪至裙楼顶面的高度计算;缩入的塔楼高度从缩入面计至塔楼的顶面,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由设计外地坪至塔楼顶面。

22.2.3 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22.2.4 多层建筑物,上层飘出的,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综合脚手架;下层有缩入的,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另按相应高度计算单排脚手架。

22.2.5 单独制作突出墙面的广告牌的脚手架,按凸出墙面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广告牌顶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套外地坪至广告牌顶高度的相应步距的综合脚手架。

22.2.6 屋面的广告牌,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以屋面至广告牌顶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套外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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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广告牌顶高度的相应步距的综合脚手架。

22.2.7 外墙电动吊篮,按外墙装饰面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2.2.8 外墙内面装饰和内墙砌筑、装饰脚手架,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22.2.9 独立柱捣制及装饰脚手架,按柱周长+3.6m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高度在3.6m以内时,套活动脚手架;高度超过3.6m时,套单排脚手架。

22.1.10 围墙脚手架,按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面积计算,套用活动脚手架。围墙双面抹灰时,增加一面活动脚手架。

22.1.11 天棚装饰脚手架,按天棚面积计算。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时,按活动脚手架计算;超过3.6m时,套满堂脚手架,当高度在3.6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计算式表示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楼层高度-5.2m)/1.2m

22.2.12 天棚面单独刷(喷)灰水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不计算脚手架;高度在5.2m至10m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的50%计算。

22.2.13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每层按实际搭设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2m以面积计算。

22.2.14 独立安全挡板:水平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挡板,按外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面积计算。 22.2.15 围尼龙编织布,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 22.2.16 单独挂尼龙安全网,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

第二十三章 垂直运输工程

章 说 明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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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物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3、地下室部分的垂直运输高度由底板垫层底至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计算,套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

4、不能计算建筑面积且高度超过3.6m工程(如围墙),垂直运输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 5、建筑物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不计高度。一幢建筑物中有不同的高度时,按最高的檐口高度套同一步距计算。

6、裙楼与塔楼工程,裙楼按设计室外地坪至裙楼檐口高度计算垂直运输,塔楼按设计外地坪至塔楼檐口高度计算垂直运输。

7、建筑物间带连廊的工程,按不同建筑物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连廊并入较高建筑物中。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构筑物的高度,从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顶面非水平的以结构的最高点为准。

(三)、叠塑石山垂直运输

叠塑石山高度在6M以内的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二、单独装饰工程

1、本节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2、垂直运输分别以人工运输和机械运输两种方式考虑。人工运输是指不能利用机械载运材料的垂直运输方式。机械运输是指利用货梯或施工电梯、卷扬机及其他垂直运输机械载运材料的垂直运输方式。

3、垂直运输高度: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层[顶]板面的高度。地下室部分由底板垫层底至相应楼层[顶]板面或设计室外地面标高的高度。单层建筑物是指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

4、檐口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5、多层和高层建筑物中,首层层高3.6m以内的,不计算其首层垂直运输费用。 6 建筑物带地下室时,按其不同的高度套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

7、人工清运余泥等建筑垃圾的垂直运输,按人工垂直运输中砂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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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有关说明:

1、砌块子目按200*115*53mm的标准砖考虑的,轻质砌块、多空砖、轻质墙板等轻质砌块按砌块子目乘以0.6系数。

2、胶合板按5mm考虑,每增加5mm以内人工消耗量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 3、玻璃按5mm考虑,如厚度不同时,人工消耗量按厚度的比例调整。

4、陶瓷快料不分品种、规格和材质,厚度10mm以内考虑,厚度超过10mm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50。

5、石板材按20mm考虑,石板材厚度不同时,人工消耗量按厚度的比例调整。 6、铝合金门窗不包括玻璃。

7、金属板包括不锈钢板、铝合金板及铝板天花等,铝板天花含龙骨等配件。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23.1 建筑工程的垂直运输

1 建筑物垂直运输,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高度超过100m时按每增10m内定额子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0m时,按10m计算。

2 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按每增加1m定额子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按1m计算。

3 叠塑石山按石山基底占面积计算。 23.2 单独装饰工程的垂直运输

1 单独承包的装饰工程机械垂直运输,按装饰装修楼层不同垂直运输高度以定额工日计算。

2 单独承包的装饰工程人工垂直运输,按装饰装修楼层不同材料和建筑物不同层数以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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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材料二次运输

说 明

一、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的限制,汽车不能直接运到现场,必须再次运输所发生的装运工程,才能计收材料二次运输费用。

二、特种门包括冷藏库门、冷藏间冻结门、木保温门、隔音门、变电室门、木折叠门和钢管镀锌铁丝网大门等。厂库房大门、特种门不包括大门骨架的钢骨架二次运输,其费用另行按相应子目计算。

三、轻质切块、多孔砖、轻质墙板按轻质切块计算。 四、标准砖按200*115*53mm,规格不同时按体积比例换算。

五、胶合板按5mm考虑,每增加5mm以内人工消耗量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 六、玻璃按5mm考虑,当玻璃厚度不同时,人工消耗量按厚度的比例调整。 七、陶瓷快料不分品种、规格和材质。

八、石板材按20mm考虑,石板材厚度不同时,人工消耗量按厚度的比例调整。 九、金属板包括不锈钢板、铝合金板、铝板天花等,铝板天花含龙骨等配件。

十、双层木门运输费按各式单层木门的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5;双层木窗运输费按各式单层木窗的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十一、铝合金门窗不包括玻璃。

十二、零星材料是指本章定额子目中未列出的其他材料(油漆涂料、化工、小五金、木柴、电线)。

十三、拆除废料二次运输,套相应材料二次运输材料子目,消耗量乘以系数0.80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24.1 材料二次运输,按不同材料以定额所示计量单位。 24.2 零星材料二次运输,以二次运输为计算基础。

24.3 水泥、砂、碎石、瓦片、瓦筒和玻璃(安全玻璃除外)的二次运输损耗费用,按附表(材料二次运输损耗率表),其他材料的二次运输损耗不能计算。计算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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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运输损耗费=该项材料预(结)算单价*相应的损耗率 附表:材料二次运输损耗率表 序号 1 2 3 4 5 6 材料名称 水泥 砂 碎石 瓦片 瓦筒 玻璃(安全玻璃除外) 损耗率(%) 1 2 2 2 2 5 第二十五章 成品保护工程

章 说 明

一、成品保护,是施工过程中对原有装饰装修面所进行的保护。

二、 本章包括楼地面、楼梯、栏杆、台阶、柱面、墙面等饰面面层的成品保护。 三、 定额编制是以成品保护所需的材料考虑的。

工程量计算规则

25.1 楼地面成品保护

25.1.1 楼地面成品保护工程量,按被保护面层以面积计算。

25.1.2 台阶成品保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5.2 楼梯、栏杆成品保护

25.2.1 楼梯成品保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5.2.2 栏杆成品保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25.3 墙面、柱面、电梯内装饰保护.

25.3.1 墙柱面护角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其他成品保护,按被保护面层以面积计算。

25.3.2 电梯内装饰保护.工程量,按被保护面层以面积计算。

90

第二十六章 泵送混凝土增加费

章 说 明

一、 混凝土、水泥等材料的损耗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二、 如使用的混凝土价格已包括泵送费用时,不得计算泵送增加费。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26.1 泵送混凝土增加费,按混凝土的体积计算。

第二十七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章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以及措施其他项目。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三、本章列出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由按子目计算的项目和按系数计算的项目两部分组成。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按照相应章节的规定计算;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除另有注明的外,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其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内容详见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

27.1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27.1.1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如下: 1 综合脚手架(含安全网); 2 内脚手架;

3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和独立挡板;

91

4 围尼龙编织布;

5 模板支撑; 6 现场围挡;

7 现场仅设置卷扬机架。

27.1.2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应章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7.2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27.2.1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详见附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表)。 27.2.2 按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 专业 计算基础 基本费率

建筑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 3.18%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 2.5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表

类别 文 五板一图 明 施 工 材料堆放 与 环 现场防火 垃圾存置 企业标志 场容场貌 项目名称 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外墙美化 警示标志牌。 外墙绘画图案处理。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志。 (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5)设洗车场地及沉淀池;(6)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 (1) 水泥、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置。 具体要求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 92

境 保 护 人员岗位标卡 环境保护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佩戴个人身份标卡。 (1) 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3)采取措施除四害、预防传染性疾病; 临 时 设 施 施 工 现 场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配电线路 (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1) 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三芯电缆; (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1)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 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临 配电箱 时 开关箱 用 电 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次。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安 全 临 边 洞 口 交 叉 高 处 楼梯边防护 电梯井口防护 预留洞口防护 楼梯、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通道口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93

施 工 作 垂直方向交叉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和其他设施。 业 高空作业防护 防 护 保健急救措施 安全检测费用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塔吊等吊装设备(含井子架、龙门架)与外用电梯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具防护 平安卡 施工机具的临时防雨防护工棚。 现场监控、实施平安卡管理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各市有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其他内容者,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章 措施其他项目 章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

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措施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28.1 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照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按照下列表标准计算: 专业 计算基础

建筑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 94

其 中 省级文明工地 市级文明工地 0.4% 0.7% 0.2% 0.4% 28.2 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建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的人工费的20%计算。

28.3、赶工措施费:当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90%时,工程量清单必须开列赶工措施项目,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按下列表计算赶工措施费。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标准 序号 1 2 3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计算基础 0.9≤δ<1 分部分项工程费 0.8≤δ<0.9 分部分项工程费 0.7≤δ<0.8 分部分项工程费 赶工措施费率(%) 0.00 0.40 0.80 28.4 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钻(冲)孔桩、旋挖成孔桩、微型桩、地下连续墙,按下列标准计算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费用。算包干费:按0~2%计算。 序号 1 2 项目 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桩或连续墙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钻(冲)孔桩、旋挖成孔桩、微型26.26元/m3 桩 地下连续墙 42.11元/m3 第三部分 其他项目

章 说 明

一、本章列出措施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计价时参考,合同对其他项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二、其他项目费用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在工程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为投标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

三、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费用和工料费用。

四、工程优质费是指施工企业按要求,超过国家规定质量标准创建优质工程,加大质量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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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看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款项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六、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七、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八、材料保管费是指承包人保管发包人供应材料所需或发生的费用。

九、计日工是指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29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29.1 材料检验试验费: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时,按照分部分项费的0.3%计算(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

29.2发包人要求的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下表规定计优质质量管理费。经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优质工程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下表规定计算: 工程质量 计算标准 费用标准 4% 国家质量奖 省级质量奖 分部分项工程费 2.5% 1.5% 市级质量奖 29.3 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时,按照分部分项费的10~15%,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结算按实际数额。

29.4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构成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采购的,按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 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采购的,按中标价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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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计日工:预计数量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确定。工程结算,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

29.6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总承包服务的内容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 仅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计算。 2 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3-5%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的要求确定。

3 配合招标人自行供应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不包含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保管费)。

29.7 材料保管费:按照材料、设备价格的1.5%收取保管费。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保管费,按合同双方协商约定。

29.8 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2%计算,预算包干费内容一般包括: 1、施工雨水(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 2、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 3、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 4、水电安装后的的补洞工料费; 5、工程成品保护费; 6、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 7、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

8、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 9、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等;

第四部分:规 费 说 明

一、规费是政府部门规定收取和履行社会义务的费用,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二、本章列出规费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各市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三、规费是强制性费用,在工程计价时,必须按工程所在地规定列出费用名称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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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费的计算,除另有规定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五、在工程计价中,规费列在税金之前。

规 费 标 准

30.1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规定的标准计算。 30.2 施工噪音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规定的标准计算。 30.3 防洪工程维护费:按工程所在地规定的标准计算。 30.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工程所在地规定的标准计算。

第五部分:税 金 说 明

31.1、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按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营业税税率及其纳税方法计算。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及其纳税方法计算。 3、教育费附加:按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教育费附加税率及其纳税方法计算。 31.2、税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四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31.3、在工程计价时,税金必须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

附录一、建筑工程

1、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适用于建筑物20M以上的工程。建筑物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不计高度,顶层建筑物超过该天面面积1/3时可计算高度。建筑物如有不同高度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加权平均高度。

加权平均高度=H1*S1+h2*S2+h3*S3

S1+S2+S3

1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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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S2

±0.00 外地坪

立面示意图

2、人工、机械降效包括工人上下降效、上下楼及自然休息增加的时间、垂直运输影响的时间以及由于人工降效引起的机械降效。

3、各种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0.00以上(包括首层面层、找平层)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措施项目及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

4 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内。

5、超高降效已含管理费,超高加压水泵台班并入建筑物超高的机械降效内综合考虑。 6、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中全部人工乘以下表相应计算,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全部机械费乘以下表相应计算。

内容 高度 30m以内 40m以内 50m以内 60m以内 70m以内 80m以内 1.24% 2.23% 3.36% 4.96% 6.64% 8.37% 3.13% 5.13% 6.65% 8.83% 11.04% 13.24% 人 工 机 械 h1 99

90m以内 100m以内 每增10m以内 二、单独装饰工程

10.12% 13.09% 2.06% 15.28% 18.81% 2.49% 1、本章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楼层顶面高度20M以上的工程。装饰楼层顶面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装饰楼层顶层的高度。

2、人工、机械降效包括工人上下降效、上下楼及自然休息增加的时间、垂直运输影响的时间以及由于人工降效引起的机械降效。

3、装饰楼层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应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 4 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内。

5、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按装饰楼层的不同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指檐口)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与机械费和为计算工程量,并按照下表规定计算。

附录2 利润标准

利 润 说 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他反映了承包工程应获取的合理酬金。

二、根据工程属性的不同,本章对利润标准的执行,规定为:对于招标工程,是指导性标准,供承发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列入各分部分项工程费中。

利 润 标 准

一、计算基础:以人工费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工程利润标准,按18%计算。

附录3 商品混凝土价格参考表

混凝土(砂浆)制作含量表

一、各种混凝土及砂浆制作含量包括制作的人工和机械台班用量。

100

二、各种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参照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三、本章不包括混凝土及砂浆制作的管理费,其管理费已含在相应浇捣、砌筑或装饰的子目。

附录

4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一、各种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均未包括制作的人工和机械用量。

二、各种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用量,均以凝固的密实体积计算,配制损耗已计入材料用量中。

三、各种工程用砂是天然含水率的过筛净砂计算,淋化每立方米的石灰膏按二成粉灰、八成块灰600kg计算。

四、膨胀水泥混凝土只换水泥。其他材料不变。 五、防水混凝土的防水材料不同时,其用量可以调整。

附录5 人工工种划分参考表

一、本表可以作为确定各章主要工种的依据;

二、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用工,没有明确具体工种的,按综合工日计价; 三、有条件的地市,可以参照本表划分发布动态人工单价。

人工工种划分参考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工种名称 综合工 土石方工 普通工 砌筑工 混凝土工 钢筋工 钢结构工 瓦工 防水工 主要对应章节名称 可适用于各章节 土石方工程 桩基础工程、其他工程、成品保护工程 砌筑工程、保温隔热工程 混凝土工程 钢筋工程 钢结构工程 瓦屋面工程 防水工程 101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抹灰工 穰贴工 幕墙工 金属制品工 普通木工 装饰木工 油漆工 模板工 架子工 搬运工 景观工 石作工 抹灰工程 块料装饰工程、广告牌工程 幕墙工程 金属结构、支架工程、细部装饰工程 木结构工程 天棚工程、家具工程、门窗工程、墙柱面工程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模板工程 脚手架工程 垂直运输工程、材料二次运输 景观工程 石作工程 附录6 工料机价格构成及管理费内容说明

一、人工单价构成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生产工人劳动保护,以及按规定应缴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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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规定应缴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二、材料价格构成

材料价格采用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资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损耗用的材料设备和化工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构成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机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以及其他费用,具体如下: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折及场外运输费:安折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大型机械(自重5t以上)的场外运输费,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5)、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

(6)、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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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用等。

四、管理费内容

管理费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税金、其他费用、具体如下: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及按规定应缴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工程保修费:是指施工企业因滞留工程保修金发生的各项费用。

(12)、工程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自有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购买保险发生的各项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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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附录7 建筑与装饰材料损耗参考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材料名称 普通水泥 白水泥 砂 耐酸砖 耐酸砖 耐酸陶瓷板 耐酸陶瓷板 混凝土方桩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混凝土桩尖 钢管桩 钢板桩 石英粉 方整石 毛石 轻质砌块、多空砖 轻质砌块、多空砖 轻质墙板 轻质墙板 滑石粉 混凝土 混凝土 轻质混凝土 陶粒混凝土 加气混凝土 泡沫混凝土 炉(矿)渣混凝土 耐酸混凝土 硫磺混凝土 重晶石混凝土 圆钢 圆钢 螺纹钢 重晶石砂浆 水玻璃耐酸砂浆 使用范围 平面 立面 平面 立面、池、沟、槽 不送桩/送桩 不送桩/送桩 直形墙 弧形墙 直形 弧形 普通构件现浇、预制 后浇带、二次灌浆 ¢10以内 ¢10以外 105

损耗率(%) 2.0 3.0 3.0 2.0 3.0 4.0 6.0 3.8/1.0 3.8/1.0 1.0 1.0 5.0 2.0 2.0 1.0 2.0 2.5 50 6.0 1.0 1.0 3.0 2.0 2.0. 2.0 2.0 1.5 2.0 2.0 1.5 2.0 4.5 4.5 2.0 2.0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硫磺砂浆 铁屑砂浆 沥青砂浆 沥青砂浆 沥青教你 树脂胶泥 碎砖三合土 碎砖四合土 石灰、炉(矿)渣 碎(石)三合土 土瓦 西班牙瓦 琉璃瓦屋面 琉璃瓦亭面 波纹瓦 小青瓦 镀锌铁皮 彩钢板 聚碳酸酯中(PC)空板 聚碳酸酯中(PC)空板 聚苯乙烯泡沫板 现浇水泥珍珠岩 珍珠岩水泥板 铸铁管 镀锌薄钢板 镀锌薄钢板 铁丝、钢板网 不锈钢 钢材 铝材 铝板 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 素水泥浆 混合砂浆 混合砂浆 石灰砂浆 石灰砂浆 水泥石子浆 水泥石子浆 熬制 操作 地面 酚醛、环氧、呋喃 屋面 幕墙 保温层铺设 屋面 檐沟、天沟、排水、落水管 金属结构工程 天棚、梁、柱、零星 墙面及墙裙 地面、屋面 天棚 墙面及墙裙 天棚 墙面及墙裙 水刷石 水磨石 106

2.0 1.0 5.0 1.0 1.0 5.0 2.0 2.0 1.5 2.0 3.5 3.5 3.5 10.0 3.5 3.5 6.0 5.0 3.0 10.0 2.0 4.0 4.0 1.0 2.0 6.0 5.0 6.0 6.0 6.0 3.0 2.5 2.0 1.0 1.0 3.0 2.0 1.5 1.0 3.0 2.0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瓷片 瓷片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预制水磨石板 瓷质面砖周长8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8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8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24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24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24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2400mm以外 广场砖 广场砖 缸砖 缸砖 镭射玻璃 镭射玻璃 橡胶板 塑料板 塑料卷材 地毯 地毯胶垫 木地板(企口制作) 木地板(平口制作) 木地板安装 木材 防静电地板 金属型材、条、管板 金属型材、条、管板 普通玻璃 普通玻璃 特种玻璃 钢化玻璃、有机玻璃 不锈钢玻璃爪 耐候胶 结构胶 陶瓷锦砖 墙、地、柱面 零星项目 地面、墙面 成品 柱、零星工程 成品图案 现场做图案 地面 墙面、墙裙 柱、零星工程 地面 墙面、墙裙 柱、零星工程 地面 拼图案 不拼图案 地面 零星工程 墙柱面 地面 包括搭接 包括搭接 包括成品项目 需锯裁 不需锯裁 制作 安装 成品安装 幕墙 墙、柱面 107

3.5 6.0 2.0 1.0 6.0 2.0 待定 2.0 2.0 3.5 6.0 2.0 4.0 6.0 4.0 6.0 1.5 1.5 6.0 3.0 2.0 2.0 2.0 10.0 3.0 10.0 22.0 4.4 5.0 5.0 2.0 6.0 2.0 18 3.0 3.0 3.0 1.0 20.0 20.0 1.5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陶瓷锦砖 玻璃马赛克 玻璃马赛克 石膏板 竹片 人造革 丝绒面料、墙纸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板材 各种装饰线条 各种水质、油漆 各种水质、油漆 各种五金配件 各种五金配件 各种辅助材料 零星工程 墙、柱面 零星工程 对花 基层 面层(不锯裁) 面层(锯裁) 曲线形 弧线形 水刷 机喷 成品 需加工 以上未列的 4.0 1.50 4.0 5.0 5.0 10.0 12.0 5.0 5.0 10.0 15.0 30.0 10.0 6.0 5.0 10.0 2.0 5.0 5.0

附录8 说 明

一、本表列明的各章管理费为一类城市标准、二类城市乘以系数0.875,三类城市乘以系数0.75,四类城市乘以系数0.625

二、费用分摊计算基础为(人工费+机械费)

三、补充子目的管理费分别按各章费用费率和规定计算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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