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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介赋权下的舆论审判现象研究

2024-07-21 来源:年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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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介赋权下的舆论审判现象研究◎ 徐乐乐[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网民数量的加速、增长,尤其是社交媒体、自媒体的广泛兴起,使得使用媒介来传播信息的模式发生很大的变化,“舆论审判”的负面影响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已经影响到媒介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审判的独立和公正,对现实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紧密结合新媒介赋权背景下,通过理清新媒介赋权背景下的舆论审判特征,探究舆论审判产生的原因,由此得出应对的方法与思考,从而为社会的正常运行尽绵薄之力。[关键词]󰀁󰀁新媒介;赋权;舆论审判;舆论传统媒介属于大众传播范畴,主要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平台开展,属于单向传播,传播者与受者之间缺乏互动。而在新媒介时代,人们了解新闻的渠道增多,单向传播模式转变成了多向传播、交互传播,信息流变得更加明显。传统媒介对于信息的垄断优势不再存在,新媒介打破了少数群体对公共话题的绝对话语权,打破了少数人在公共话语上的“失语”状况,使得大众的公共话语权得以保障,从而有了传播的权力,对既有权力结构、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产生了重构潜能。在互联网兴起后,舆论的传播方式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舆论已可以不经过媒体把关人的审查而直接传播。这样,出现作为具有把关人的职业化的新闻、舆论传播与不经把关人审查的自发性舆论传播两种形式。作出公开表达的行为,较为一致的意见与态度的总和。舆论的主体是社会上的公众,过去受传播渠道的制约,舆论未能充分发挥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新媒介的产生极大地拓宽传播的渠道,降低了信息传播的门槛,通过多层次的表达,更凸显了舆论主体的话语权,增强舆论的影响力。(二)媒介赋权引起的不理性表达,呈片面性

新媒介的环境下信息的传播效力可以超越任何传统媒体,但在快速传播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即初始舆论的极小偏差会在网络的聚合和扩散作用下,产生不可预测的舆论效果。这种非理性、非线性和不确定性的意见表达,不断改写事件的进程,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在利益逐渐多元化和博弈的时代,弱势群体由于普遍缺乏能为他们代言、发声的渠道,不拥有相应的话语权,从而影响其利益的表达。(三)媒体报道乱象,呈非真实性趋势

网络表达超越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尽管互联网是现实空间的延伸,但依然有明确的界限和规定,近年来一些越过线下部门或法律法规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利益诉求表达的事件经常发生,严重干扰了社会公共秩序。部分媒体在案件发生后进行的选择性报道,虽然体现了新闻要素的时间性,但是却忽略了新闻的根本是真实性,在事件的真实度方面欠缺考量,构建出非真实的环境,当大众看到了不一样的报道,就会引起舆论的裂变。一、新媒介赋权下舆论审判的特征

在新媒介时代,传播主体和客体以及传播方式和传播途径等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自由公开的传播特点使得所有处在新媒介环境下的人或组织都可以通过新媒介获得信息和表达观点,新媒介的产生拓宽了舆论的传播渠道,将话语权转移给大众,让人们可以更为平等、自由地表达观点、意见和态度。一篇博文、一条微博甚至一句简单的留言,都可能被网络迅速转载。新媒体是危机的放大器,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新媒体随意地发表言论,使得危机传播的风险性成倍地放大。从近年来一些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新媒介赋权比起以往的传统媒体时代更强调移动化、社交化、平民化,在此基础上,舆论审判呈现出了以下新的 特点。(一)舆论主体的广泛性加强,呈平民化趋势

舆论即是公民在某一个时间和地点,对某一种行为二、新媒介赋权下舆论审判的原因

麦克卢汉认为,媒介即人的延伸,成为人们去了解外部世界的重要工具。但是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到现在新媒介赋权背景下产生舆论审判受到多种因素的影[作者简介]󰀁󰀁徐乐乐(1996—),女,江苏南通人,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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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期 总第80期

响,归结起来,大概分为以下几点:一是后真相时代背景下,大众的情绪更容易被集群感染;二是社交媒体形成的圈层关系,以及算法推送提供的片面信息导致产生信息茧房效应;三是社交媒体以“熟人”关系为基础构建的关系群体,容易受到熟人情绪影响,即熟人传播的传播方式导致群体传播结构的变迁。(一)后真相时代人们的情绪更容易被感染

后真相是用来描述情绪和个人理念影响公众意见,而事实真相反而无足轻重的氛围,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和现代科技的发展,这种现象已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美国《国家》杂志用“对事实的情感影响力”来形容“后真相”时代。《经济学人》对“后真相”时代的评论是“政治谎言旨在创造错误的价值”。最终,牛津大学给出了权威的解释:客观事实对舆论的影响不受情绪诉求的影响。“后真相”一词源于政治领域,但在新媒体时代,尤其是在新浪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的广泛应用下,这已经演变为社会舆论现象。(二)信息茧房的前提下导致受众的被动不自知由于信息技术在任何领域都供了更多的自主知识空间和大量的知识,在AI、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处理云技术的推波助澜式的大环境下,有些媒体为了追求所谓流量经济,追求效益,一味地智能化推送的背景下导致受众只能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而那些人们不那么感兴趣但对他们生活和成长有利的信息却消失不见无法看到,而往往正是那些受众不喜欢看到的、不乐意看到的正是对受众本身非常有用。换句话说,就是该看的看不到,不该看的都知道。长此以往,会无形之中形成“信息沟”,拉大了人与人之间的信息差距。也可以称之为“信息茧房效应”,即网络信息茧房的产生。桑斯坦认为,人们的信息领域会习惯性地被自己的兴趣所引导,从而将自己的生活桎梏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中,这样的现象即被称为“网络信息茧房”。(三)传播方式导致的传播结构变迁

舆论审判不是媒介报道的单方面的结果,受众的舆论也在其中产生很大的影响。受众容易受群体情绪的影响,网民容易出现群体行为,之所以易受群体影响,是因为社交媒体以“熟人”关系为基础构建的关系群体,容易受到熟人情绪影响,即熟人传播的传播方式导致群体传播结构的变迁。互联网环境下,比如说使用率极高的新浪微博,它为大众发表意见和观点甚至发声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渠道。当微博上出现了热点时,大众可以随时随地去参与信息传播,用网名昵称做掩护,很多网民甚至在评论时肆无忌惮、口无遮拦。而大肆地随意评论很有可能对其他受众形成误导,这就很容易形成舆论趋势。在群体情绪的影响下,网民容易出现群体行为,加之互联网的匿名性,网民更会毫不节制地参与其中,这就更加剧了恶劣影响。-󰀁2󰀁-

三、新媒介赋权下舆论审判的应对与思考

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媒介具有虚拟性和开放性的特点,网民可以在网络上针对媒体报道自由发表观点而不必担心身份暴露,这样就免去了网民的责任,自由而交互的网络空间使得网络成为大众表达意见、发泄不满情绪的重要平台,这使得网民容易超越理性和道德法律,利用网络舆论可能因此产生舆论审判多的网络暴力。因此,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应完善新闻立法,完善媒体报道的机制;同时加强对舆论的监控,媒体从业者应不断高行业的自律意识;最后充分重视对舆论的回应。(一)媒体报道机制仍待完善

新闻媒体的报道难免会涉及诸多的社会敏感话题,对于这些对大众心理、生活有较大影响的新闻事件一定要慎重处理。并且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谁报道谁负责。所以媒体报道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如果有报道假新闻、扭曲事实真相的事件存在,就很有必要采取惩罚措施,对于一些失实、不负责任的报道要建立起来相关的监督机制,对于为了经济利益不择手段的媒体机构要加大惩罚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整治 一例。(二)加强对舆论的监控

互联网以其及时互动传播特色为民意表达供应了一个便捷的平台,面对不断发展的互联网,开创新型适应时代的治理手段、增强网络舆论管理来的愈发重要,所以说新媒介赋权下的舆论监控也不能等同于传统媒体。在新媒介的传播过程中,由于处在信息大爆发时代,想要完全管理很显然具有一定难度,监督者虽然可以利用某些手段关掉一些网站、删除一些帖子,却不能改变它的传播方式。要在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进程中,对网络的监管也要不断与时俱进、拓展思路,掌握主动权。出现负面舆情及时进行有效的疏导,开拓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政府应重视舆情的应对

回应的目的是说清事情、解除误解、回应问题、缓解公众情绪,从而进一步优化公民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权力,而不是通过执法人员单向度的诉说,来定调和阻止不好的言论。要保证言论主渠道的畅通,首先可以及时构建新闻发言人制度,可以扩大公民的知情权,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组织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通过发布信息、接受采访等方式发布新闻、解疑释惑。随着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传统媒体正在互联网媒体的挤压中求生存。联系中国互联网媒体发展的现状,“舆论审判”可能出现出新的特点。对于这类现象,政府不可能采取完全放任市场的方式,必须加以适当的规制。目前新媒介还是以一种快速发展(下转第5页) 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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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价值观念、自我判断、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一系列守则。以道德的力量来防止越轨,提升新闻的质量,这样也是在新媒体时代媒体稳步发展的必备条件。当依靠新闻媒体的自觉已经无法控制新闻伦理道德失范行为的传播时,国家应该强化他律性质的社会外界监督。2018年11月,国家网信办在针对自媒体乱象后整顿封禁9800个微信公众账号,并且对腾讯微信及新浪微博等进行约谈,诸多整改意见及措施相继出台。除了政府部门的管理,内容规范化也需平台方的努力。各大自媒体平台作为流量枢纽,需要提高责任意识,及时删除和处理劣质侵权内容,识别和鼓励优质原创内容,通过净化和择优来改善平台的内容生态。由此也是给媒体一个警钟,若自律不足,就需要他律绳之,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想获得更大的弹性空间,就需要媒体在自律与他律的机制中寻求平衡,回归自身新闻专业主义,做优质新闻。(二)重视受众研究,提升受众媒介素养

在如今这个信息时代,新媒体的高度发达、智能手机的普及、社交媒体的低门槛化,使得人人都有麦克风,都可以随时随地变成信息的传播者。但是这在让世界享受信息福利的同时,也必须要警惕这些东西带来的消极影响。目前依然有很大一部分的受众教育水平较低,面对新媒体纷至杳来的信息缺少一定的批判与辨别能力,而自媒体对其的赋权又给了他们发出自己声音的渠道,于是网络暴力、舆论压制、帮助传播谣言等恶劣的网络行为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不断增加,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是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所在,新媒体时代,为公众利益服务也是社会对媒介的重要诉求,也是媒介获取受众的重要渠道,不断重视对受众的研究,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开展积极、有效的舆论监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媒体有必要引导受众去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积极传播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运用议程设置理论的专业知识去帮助受众明确发布信息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而培养受众提高辨别能力、增强批判意识。[参考文献]

[1]夏丹丹.新闻报道“标签化”现象研究[D].河南大学,2014.[2]陈力丹,闫伊默.新闻真实与当前新闻失实的原因[J].新闻传播,2007(7):9-12.[3]姚晖.新媒体新闻伦理失范现象及对策[D].广州大学,2016.[4]贺琛.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研究[D].中南大学,2013.(上接第2页)且未完全定型的新兴形态。较之发达国家,我国新媒体的诞生相对较晚,规制模式尚不成熟,管理问题更加突出,调控任务更加繁重。这也是我们选择此课题进行研究的现实意义所在。前进的道路还很漫长,公众也应出一份力,自觉学习法律,增强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遇事理性思考、理性判断,不轻易受媒介的煽动,做一个信法、守法的群体,不容易被媒体的报道影响,有自己客观的认识和见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在新媒介赋权下舆论审判的优势,减少其负面效应。[参考文献]

[1]王博睿.自媒体时代我国纪录片发展特征及突围策略[D].广西师范学院,2016.[2]樊泽东.论舆论监督和司法公开的良性互动[J].法制与社会,2016(31):126-127.[3]谭颖.论判决在话语权之间的选择[D].西南财经大学,2010.[4]禾木.领导干部要善于应对和运用新闻媒体[N].乐山日报,2016-04-01(003).[5]张冠文.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的表达与引导[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6(4):9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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