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吕绍军 安桂珍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10期
摘要:由于采矿活动造成的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部分治理项目存在设计深度不够,施工质量差,资金损失浪费,无法顺利实施,达不到治理效果等问题。建议通过重视前期工作,深化设计,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改进项目实施效果。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D16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0-000-01 前言
作为基础产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采矿活动也引发了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给矿山所在地区造成的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日益严重,也危害到人民的生命安全。
为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促进矿山地质环境全面好转,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并投入大量专项资金对资源型城市历史形成的无责任主体的矿山和国有矿山遗留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随着国家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的不断投入,审计机关也加大了对治理项目的审计力度。在审计中发现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细、设计深度不够、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为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目标,笔者针对治理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进行探讨。
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情况
2001年以来,国家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作为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性工程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民生工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本着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恢复植被和耕地、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原则,合理确定治理方向和目标,优先治理采矿沉陷区、影响城市周边景观的区域和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问题突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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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同时上级政府利用以奖代投资金的方式带动下级政府和企业对资源型城市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治理项目主要对交通干线两侧采石和采砂坑,废弃的采煤矿区、金属矿区、化工矿区、平原区废弃粘土矿等通过清理危岩、回填、整平、覆土、恢复植被或复垦等措施使地质环境得到恢复治理。 目前,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大部分治理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仍有一些项目由于无法实施或没有达到治理要求无法通过验收。 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存在的问题
1.前期工作不到位。有的地区为争取治理资金,项目前期论证和治理规划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以通过上级审批为目的。治理规划缺乏前瞻性和整体性,导致项目批准后无法组织实施或实施时无法达到治理要求。
2.项目设计深度不够。由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是一项新的工作,初期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直到2007年国土资源部才颁布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随后,部分省、市、自治区相继制定了地方性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因此,设计工作没有引起项目管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足够重视。早期的设计文件中只有治理规划和初步设计,而没有施工图设计。由于没有施工图设计,不仅无法满足施工要求,也无法满足招标时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部分项目没有按照国土部门的要求测绘大比例尺地形图。由于治理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采坑回填、整平、覆土等大量土石方工程,如果在施工前和竣工后没有符合要求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将无法计算工程量,也无法准确进行工程结算。
3.施工管理混乱,监理工作不到位。在对治理项目施工现场和资料的检查中发现,有的施工单位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甚至擅自变更原设计。有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没有认真审核。如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两个标段均在完工后提出了工程竣工验收要求,施工和监理单位均认为工程符合要求,初步验收合格,但审计人员在现场察看时发现,实际施工内容与设计、招标内容并不相符,设计变更没有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量与实际不符。
4.项目进展缓慢。部分项目因施工区域存在拆迁争议影响施工进度。部分项目由于治理区仍在采矿无法实施。部分项目由于规划设计不合理达不到治理要求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无法通过验收。
5.配套资金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目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申请项目时市、县政府承诺的配套资金往往不到位,甚至部分项目资金被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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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部分项目多付工程款或工程款支付不规范,如某项目在没有工程进度计量结果的情况下,无依据向两个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269万元。 三、应采取的对策
1.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做好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应配套完善从规划到竣工验收贯穿项目始终的管理办法及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大对项目参与单位相关人员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培训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对治理方案的评审工作和对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
2.加强监督管理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要让熟悉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管理项目,在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上实行责任制,加大对项目管理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情况,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
3.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技术力量强和熟悉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设计文件不仅要有治理规划和初步设计,还要有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同时要委托专业测绘公司在设计前和竣工后测绘符合治理要求的大比例尺地形图,从而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和计算工程量的需要。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现场监理工作,严格计量监督。
4.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大资金的监管力度,不仅要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在工程质保期满后做好项目后评价,从而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为恢复绿水青山做出贡献。
作者简介:吕绍军,工作单位:内蒙古乌海市审计局。 安桂珍,工作单位:内蒙古乌海市农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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