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任课教师职责
任课教师要在教研组长的领导下,接受、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对学生全面发展负责,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1.教学工作
(1)学习、钻研本学科的教学大纲,贯彻本年级本学科教学质量要求。
(2)认真备课,做到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遵循课堂教学原则,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要精心选编作业,认真批改作业,适当控制作业的数量,讲究作业的实效。
(4)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优秀生,帮助后进生,使全体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5)要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发展学生特长。
(6)按时做好命题、阅卷、评分、总评工作,做好期中、期末考试后的质量分析。
2.教育工作
(1)接受、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工作,加强教学过程中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课堂教
学常规,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及时处理课堂上学生出现的问题。
(2)根据班主任的要求,向班主任介绍本学科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助班主任抓好班集体的建设。
(3)按要求参加年级或班级教导会和家长会。对评选“三好生”、“先进集体”提出意见。
3.进修和科研
(1)积极参加本学科教研组的活动,接受并完成组长分配的任务,支持组长搞好组的团结和建设。
(2)按要求参加市、区、校的教研活动,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每学年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要求,选择好专题,在教学中进行教改和科研,学年末写出书面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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