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顾问XXX在2012年7月17日上午客户前来现场交首付款,当班置业顾问与值班经理电话告知后,以“XXXXXX”为由,拒绝前来销售现场为客户办理付款手续,在公司内部造成负面影响,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对XXX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扣除当月一半绩效。
希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负责,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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