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公务员时政热点:名人故居该如何保护 据凤凰网报道,号称“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的泉城,曾吸引众多文人骚客在此居住。据统计,济南曾有名人故居46处,横跨战国和民国,如今仅存十几处。不少名人故居处在老街巷中,随着所在区域的迁建而被拆除。
名人故居代表着一个城市,乃至整个民族的文化精神,其社会意义是无法用简单的经济效益衡量的。因此,对于那些隐藏在寻常巷陌,却又意义深远的名人故居,我们就更应该采用适当的模式进行保护,不能任其荒废消失。然而,名人故居的保护往往有很多实际困难。比如,中华文明历史悠久,各类名人故居仔细统计下来数量并不少,那么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是否需要将所有故居一并完整保存?还有,名人故居究竟应该采用何种模式保护,如果只依靠政府出资维护是否可行?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在现实层面仔细斟酌的。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各地管理部门应该尽快将辖区内的各类建筑进行细化,明确名人故居的界定标准,如果达到标准就应在显著的地方专门标示出来,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此外,这些故居名单也应一并向社会公示,谋求公众监督;其次,原则上,这些故居应在原基础上进行保护,可以修葺,但不应改动其原貌。如果这些维护统一由政府进行管理的话,恐怕在财政上会造成一定负担,那么不如在保护方式上多元化一些,引入对此感兴趣的社会资本,进行保护性开发,条件允许的话,甚至还可以允许进行适当的商业化运营,进而补贴故居维护,而管理部门则需要在其中扮演好监督人的角色。 名人故居如何保护尚需不断摸索,但不能止步不前,毕竟已经有太多的美好建筑如今只能活在人们的记忆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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