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公司经理、党组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是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的正职、副职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项目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公司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党组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配合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总经理、副经理、公司领导班子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业务保安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3、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参加项目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对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项目经理和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履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权。
6、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月、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或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7、掌握公司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员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技术规定。
2、对全项目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和审查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项目技术改造等方案设计。
4、组织制定和审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等,并监督安全治理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
5、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技术更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负责推广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6、组织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项目重大技术问题,并安排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7、审签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8、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公司安全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协助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9、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对措施规程不完善、不明确导致事故的负技术责任。
(四)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项目在生产、
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参加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并对公司安全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3、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4、对工程技术、防洪度汛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项目下现场,及时组织项目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5、组织项目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依规提出主导意见。 6、审查、监督项目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7、负责监督对安检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各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各部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对全项目的安全及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部门、队组限期整改落实。
6、互相监督,检查各部门、队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参与新职工安全教育、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
9、对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完善而安排工作导致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工程技术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依据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所购的物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的安全管理情况。
3、依据合同,按照公司经理会的指示,购置符合安全标准规定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并认真建档。
4、对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规范存储管理、发放并认真建档。同时对煤仓、筒仓的安全装卸和存储工作。
5、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财务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
3、实施、督促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和个人的奖罚决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办公室“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办公楼、生产厂房、职工宿舍、水、电、暖、管道、安全设施等的安全保障。
3、做好炊事机具、输电线路、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定人、定岗,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4、做好职工宿舍、食堂、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运行。
5、处理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党群工作部“一岗双责”职责
1、除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外,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副职和部门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专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除做本岗位的日常工作外,也要管行政、质量、技术方面的操作和指导性工作。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绝不违章指挥,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为群众树立榜样。
4、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帮助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5、工作积极上进,努力专研,争取为公司的生产安全多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6、增强全局意识,努力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责任追究
对于责任不到位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安全管理部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追究时,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追究项目班子和部门部门经理的责任。
对照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处罚责任人时,部门项目班子和部门经理承担同等额度的处罚。
公司“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
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起党总支委领导、政府监管、部门协同、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监管格局。
1、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根据XX集团有关要求,公司实行“党政同责”制度。党总支委和各施工项目部对本行政施工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党总支书记主要负责同志均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同等领导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其他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总支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项目领导班子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要负责分管片区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片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片区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管安全生产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问题。
3、公司党总支和各施工项目部领导每月至少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有隐患的单位立即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隐患进行复查,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并做好安全隐患闭合管理。
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激励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党委、施工项目年度综合考核
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制度》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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