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动火作业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023-02-17 来源:年旅网
 动火作业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1)凡在石油化工企业内禁火区域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

(4)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中的\"用火主要平安措施'栏中的平安措施确认,各单位可依据详细状况,结合所管辖专业分别指定工艺

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

人员、平安人员、设备人员、电气人员等相关人员先行确认并签字。

临时性作业,均应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5)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

(2)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

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用火作业

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

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

时间超过1h连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布满

(6)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h,二级《用

水后,方可用火。

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

过5天。若中断作业超过1h连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

(3)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

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能拆下来的、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平安地方用火,严格掌握一级用火。

第 1 页 共 3 页

(7)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8)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实行相应的平安措施,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9)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并与系统实行有效隔离措施后,管道首次用火,应采样分析合格。

(10)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

可燃气体的,首次取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在4h内有效。当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1h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11)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更时,应马上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12)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预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油漆等施工。

(13)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平安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第 2 页 共 3 页

(14)用火作业过程的平安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平安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平安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状况。在发觉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急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依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厉 处理。

第 3 页 共 3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