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名词解释
1、 法学: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 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有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 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面,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
4、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5、 法的本质:是法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和规律性的综合,是法这种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相对稳定的,深藏于其内部的只有依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的东西。
6、 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7、 法的规范作用:(即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作用。法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
8、 法本身的职能:(或专门法律职能)是指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着这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9、 法的调整性职能:即运用法律手段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使一定社会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确立一定的法律秩序的职能。
1
10、 法的保护性职能:即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这种已建立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使之不受侵犯或恢复,弥补被侵害的法定权利的职能。
11、 分配的正义:就是对不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对待,根据人的功绩、出身等的不同来分配财富、荣誉。
12、 矫正的正义:(或称“改正的正义”)指不管什么人,只要损害了别人的财产、权利,都要给予同等的补偿,适用等价交换原则,适用于处理民、刑事案件,用以矫正并恢复被损害者的利益,是一种补偿性的公平,或曰事后公正。
13、 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14、 法治:是指依法治理的原则。
15、 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做的基本分类。
16、 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17、 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18、 契约自由:是人们按照自己的意志订立契约(合同)而不受他人限制和干涉的自由权利。
19、 法的原则:就是体现法的本质和内容的法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20、 社会主义法的原则:是反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内容的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2
21、 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
22、 政策:是一定阶级处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调整国家各种关系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措施的统称。
23、 习惯:就是一定事实关系的多次反复,成为人们行为的习性而形成的社会规范。
24、 积极义务的调整方式:是法律要求人们承担作出积极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式。
25、 允许的调整方式:是法律赋予人们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的调整方法。
26、 禁止的调整方式:是要求人们承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法。
27、 法律调整机制:是用来保证对社会关系实现有效法律影响的各种法律手段的整个系统。
28、 法律秩序:就是依法建立的秩序
29、 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感性阶段,或者说是低级阶段,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不系统的|自发形成的感觉和情绪,它对法律现象的认识是表面的直观的。
30、 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理性阶段,或者说是高级阶段,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观点,它在法律意识中属于主导的地位。
31、 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水平的概念,法律意识、法律制度、法律实践都体现一定的法律文化。
32、 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
33、 法律规范的制定:是指国家或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4、 法律规范的认可:是指国家或国家机关对业已存在的行为规范承认并赋予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35、 立法技术:是指在法的创制过程中所应体现和遵循的规则、方法、技巧、经验和知识。
36、 假定: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该规范适用的条件的部分,它指明该法律规范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适用。
37、 处理:就是行为本身,即法律规范中指明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部分。
38、 制裁: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违反该规范时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39、 命令性规范:就是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体现的国家规范性命令,一项命令往往就是一个规范。
40、 保护性规范:则是维护已被调整好的社会关系,制裁违法、犯罪,恢复被破坏的法律秩序。
41、 绝对确定性规范:是指不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个别性调整的规范。
42、 相对确定性规范:是指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个别性调整的规范。
43、 情况性规范:是指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直接进行个别性调整的规范。
44、 以择其一的规范:是指规定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必须适用规范中列举的若干方案中的一种。
45、 任选的规范:是指在规范中除了规定可供采用的基本方案以外,也规定了任选方案。
4
46、 法的体系;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47、 法的部门:是指对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做的分类。
48、 法的渊源:又称“法源”或叫“法律渊源”又作为法的“形式渊源”,它仅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49、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50、 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51、 法规汇编:有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
52、 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53、 法的实现:是指法律规范在人们的行为中的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
54、 法的遵守: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自觉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
55、 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国家权利调整和保护具体的
5
社会关系的活动。
56、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的制度。
57、 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者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停疏导,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从而消除纷争的活动和方式。
58、 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59、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等问题。
60、 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其生效的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适用,就是有溯及力,不适用,就是不具有溯及力。
61、 法律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对法律或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62、 正式解释:又称为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或官方解释,是指有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对有关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
63、 立法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包括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
64、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
65、 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其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
6
66、 任意解释:是指一般公民、社会团体、诉讼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所做的解释。
67、 学理解释:是指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在学术研究、教学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所做的解释。
68、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成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69、70、71、72、式。
73、74、75、76、77、78、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和资格。
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因违法而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它是行为能力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在法律上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范或法律原则要求的、对社会有益或至少无害的,从而为法律所保护的行为。
违法行为:亦称违法,是指个人或单位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有过错的不合法行为。
违法的构成:是指法律规定的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各个要件(事实)的总和。包括(1)违法的客体
7
(2)违法的主体(3)违法的客观方面(4)违法的主观方面。
79、 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
80、 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或保护性强制措施。
81、 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对各种法律责任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82、 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常务委员会对法的创制和实施所进行监督,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在整个国家法律监督体系中居于主导与核心的地位,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83、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就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相互之间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84、 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实施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
85、 监察监督:是指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各种监督不具有国家监督的法律效力,不具有强制性法律后果。
简答题
1、 简述社会监督的形式:(一)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二)人民政协的监督;(三)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四)社会团体的监督;(五)新闻舆论的监督;(六)人民群众的监督。
2、 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一)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二)法律监督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各种法律活动。包括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活动,也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执法、守
8
法的活动;(三)法律监督的内容。
3、 法律责任的特点:(一)法律责任与违法有不可分的联系,它们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没有违法就没有法律责任,违法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二)法律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三)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此项权利。(四)法律责任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现的保证。(五)法律责任具有内在的逻辑性。前因:破坏责任关系;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 法律责任的种类:(一)根据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二)根据责任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分为:(1)过错责任(2)无过错责任(三)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不同分为:(1)财产责任(2)非财产责任。
5、 法律制裁的特点:(1)法律制裁和法律责任都是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2)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来进行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施行。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进行。
6、 法律制裁的种类: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1)刑事制裁;(2)民事制裁;(3)行政制裁(4)违宪制裁。
7、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的违法犯罪(二)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治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三)依靠人民群众,健全社会防范网络(四)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五)搞好劳改、劳教、少管工作,提高教育改造的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六)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8、 违法行为的特征:(一)违法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二)违法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9、 违法的种类: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和调整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违宪行
9
为。
10、 法律权利的特点:(一)它以法律的规定为前提,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和人们的行为的结果,它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二)它是以权利人的需要和利益为目的(三)它是义务密切联系的(四)它授予权利人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
11、 法律义务的特点:(一)它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具有法律上的必要性(二)它是满足权利人的需要和利益的法律手段(三)它界定了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范围。
12、 法律关系的特征:(一)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二)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社会关系(三)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四)法律关系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13、 法律关系的种类:(一)按照法律关系主体具体化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二)具体法律关系根据其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以划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三)法律关系依法的职能的类别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四)法律关系按照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可以划分为平权型的法律关系和隶属型的法律关系。
14、 仲裁的特点:(一)仲裁机构一般是民间组织,它独立存在,不隶属于行政机关,各仲裁机构相互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二)仲裁是当事人选择处理争议的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可以选择仲裁组成仲裁庭(三)仲裁庭审理案件不公开进行(四)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15、 调解的特点(一)调解是当事人的自愿选择(二)调解是在有关组织主持下进行的(三)调解协议是当事人的合意。
16、 依法行政原则: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对行政管理的一项普遍性要求,它反映了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依法行政原则的含义(一)行政权利的取得必须有法律根据(二)行政权利的运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三)违法行
10
政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17、 行政治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适用法的活动,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做到客观、适当公正、符合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一)适用法的目的应与法律规定的目的相一致(二)适用法的活动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之上,对于法律规定以外的因素,条件的考虑,属于不当考虑,是不合理的(三)适用法的结果应符合社会公正的要求,符合情理。
18、 我国行政执法中适用法的基本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对行政管理的一项普遍性要求,它反映了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二)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适用法的活动,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做到客观、适当、公正、符合理性。
19、 法适用的特征:(一)法的适用的主体是国家专门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二)法的适用是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专门活动(三)法的适用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四)法的适用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件(五)法的适用结果可以产生、变更或消灭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对一定主体实行法律制裁。
20、 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一)依法的实现是否通过具体法律关系为标准,分为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和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二)依法的实现是否需要国家干预为标准,分为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
21、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特点:(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有各种制定法构成,即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不同类别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二)由国家认可的习惯只是法的渊源的一种例外的补充,其数量也很少(三)判例没有普遍的约束力,因而不是法的渊源(四)随着香港和澳门的收回和台湾的统一,在“一国两制”之下将出现“一国两法”的格局,特别行政区法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例外情况,在特定的局部地区长期存在。
22、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分类:(一)宪法(二)法律(三)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四)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
11
例(六)特别行政区的法(七)国际条约。
23、 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24、 划分法的部门的原则:(一)划分法的部门时,必须考虑不同的社会关系,领域的广泛程度和相应法律规范的多寡,使各个法的部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不过宽,也不过窄,部门法的内容(即法律规范)既不过多,也不过少,以保持法的部门之间的适度平衡,是均衡原则(二)划分法的部门时,既要以全部现行法为基础,同时又要考虑法的发展,考虑正在或即将制定的法律。以执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原则(三)划分法的部门时,在坚持从本国实际出发的基础上,也要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注意研究各国法制建设的共性和法制发展的趋势,以利于我国法制的发展。
25、 法律规范的种类:(一)按照法的职能和专门进行的分类可以分为调整性规范,保护性规范和专门化规范。专门化规范主要包括(1)一般性规范(2)定义性规范(3)原则性规范(4)业务性规范(5)冲突性规范(二)按照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进行的分类: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积极义务性规范(三)根据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进行的分类分为:绝对确定性规范和相确定性规范。相对确定性规范分为:情况性规范,必择其一的规范和任选的规范(四)按照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进行的分类分为: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
26、 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三个因素,即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该规范适用的条件部分,处理就是行为规则本身即法律规范中指明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部分,制裁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违反该规范时应承但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27、 任意性规范和相对性规范的异同点:相同点:允许以个别的方式调整社会关系。区别:相对确定性规范虽然允许对一定问题进行个别性调整,但同时又严格规定了选择的限度。任意性规范中,允许是首位的,只有在主体没有选择时,规范中的行为方案才适用。相对确定性规范必须和个别性命令结合起来发挥作用,而任意性规范是在没有个别意思表示(双方协议)的情况下起作用。
28、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三)
12
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相结合(四)科学的。
29、 法律规范的效力: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30、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时间是否具有溯及力等问题。
31、 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一般是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实际需要决定的;(1)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法律本身规定了生效的具体时间(3)法律本身规定其生效时间取决于其他法律的生效施行。
32、 法律规范终止生效时间(1)新的法律公布实施后,原有的法律自然失去效力。(2)新的法律公布生效时,明文规定原有的同类法律废止。(3)有的法律因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然失去效力。(4)法律本身明确规定生效期限,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效力。(50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的决议、决定,宣布废除某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该法即停止生效。上述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几种情况,可以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
33、 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我国的法律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溯及力,但我国的刑法的适用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34、 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法律规范在哪些地方、区域有效:(1)在全国范围内生效(2)在局部区域生效(3)某些法律法规不仅在我国领域内生效,而且还可以有域外效力。
35、 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法律规范适用于哪些人(1)属地主义原则(2)属人主义原则(3)保护主义原则(4)属地主义为基础,以属人主义、保护主义为补充的折中主义原则。
36、 我国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也采取折中主义原则:(1)对我国公民的法律效力(2)对外国人的法律效
13
力。
37、 违法的构成:法律规定的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各个要件(事实)的总和:(1)违法的客体这是指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2)违法的客观方面,这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3)违法的主体,这是指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国家机关。(4)违法的主观方面,这是指违法主体对自己实施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38、 试述法的本质:(1)法的第一级本质,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2)法的第二级本质,也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确认人们某项行为是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意志。不是随意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实际上总是对这种直接的社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确认。实际上是这种历史地、阶级地规定了和行为自由和责任的反映。(3)法的第三级本质讲的是人们的行为自由和责任,人们的直接社会权利和义务是人的社会属性,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特别是经济关系的需要、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需要、一定的经济关系,所有制关系的需要,就是法的第三个层次的本质,这才可以说是法的深层本质。
39、 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权力和义务是法律关系内容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具有统一性。(1)在法律关系中权力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2)在法律关系中权力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的。(3)在法律关系中权力和义务都有严格的法律界限。
40、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①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制度,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法治。②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③社会主义法治的巩固和加强需要社会主义民主。(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①社会主义法治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的体现和保障。②社会主义法治是人们运用国家权利按人民意志办事的体现和保障。
41、 试述社会主义法的“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的本质首先意味着要实现祖国统一,即以一个国家、一个中国的前提其次意味着在中国主权范围
14
内实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并存的局面。中国的主体部分实行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变。港、澳、台回归祖国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实行高度自治,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也不变。再次,意味着两种制度不是并列的,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并且两种制度不搞相互敌对。由于实行“一国两制”后,大陆的法仍然保持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变。而港、澳、台的法也仍然保持资本主义的本质不变。因此当代中国的法就其本质来看,就出现了“一国两制”的独特情况。“一国两制”的构想,不仅涉及到当代中国法的本质问题,它必然还要影响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法的渊源、立法制度和法律解释制度等一系列问题。必然要影响到整个中国的法制建设。因此深入探讨“一国两制”下的中国当代法律、法制建设问题,是当代中国法学包括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应研究的一个鲜明的课题。
42、 我国审判机关作用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正确,有关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实充分,对要件的处理要正确。合法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审判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的规定。及时是对法的适用提出的效率要求。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审判机关及时办案,不得拖延推委;在诉讼活动的各个阶段,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审结案件。合理、公正,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居于公正立场,秉公执法;同时,法适用的结果应该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符合我国社会现状及发展的综合需要,并满足广大人民的公正要求。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是:(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必须把法的适用建立在符合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是指一切冤、假、错案,一经发现,司法机关就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立即纠正。如果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司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
43、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原则:(1)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4、 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一)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一致性。(1)社会主义法与社
15
会主义道德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2)有共同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基础。(3)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利益的体现。(4)都是服务于工人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事业。(5)许多基本原则和内容也是一致的。(二)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相互作用。(1)社会主义法在培养社会主义道德中的作用。(2)社会主义道德是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重要因素。(三)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具有共同的任务和使命,两者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形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A、社会主义法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起遵行的法律强制力。B、社会主义法通过奖励性的手段,促进道德水平的提高。
法理学填空题
1法学是一切专门以 (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的职能主要有(应用)职能(认识论)职能和(意识形态) 的职能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阶级性和(科学性)是辩证统一的
4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糸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糸
5、从人们对社会关糸的调整的发展过程看,社会调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 (个别性)整, (个别性) 调整是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
6原始社会行为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是(习惯)
7(国家) 的最终形成标志着法的形成.
8法律是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的.
16
调整和(规范性)调
9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 作保障的规范.
10法的内容包含了(知识) 和(意志) 两个方面.
1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 所决定的.
12法本身的职能包括(法的调整) 职能和法的保护职能.
13从法的社会政治目地和使命来视察,法有两种职能,即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 职能.
14正义的不同划分,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一种划分是把正义分为(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这是亚里士多德的一种分类.
15法律上认为是’’正当的’’行为自由实际上是(统治) 阶级认为的“正当“行为自由.
16(法的历史类型) 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17历史上第一个法的历史类型是(奴隶制) 法.
18、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 和法的(外部特征) 对法进行的分类。
19、目前对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影响比较大的法系是(大陆) 法系和(英美) 法系。
20、(社会基本矛盾) 运动规律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
21(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是建立社会主义法的指导思想
17
22(无产阶级夺取政权) 是社会主义法产生的前提条件。
23(社会主义) 法是在摧毁旧法体系的基础上产生的
24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法律的(工人阶级) 为领导的(广大人民) 的共同意志
25阶级性和(人民性) 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的重大特点之一
26 (国家强制力) 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的必要标志
27(法的原则) 就是体现法的本质和内容的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28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主要包括㈠ (法治) 原则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9法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最终受(社会生产力) 水平的制约
30法与生产力的联系一般是以(生产关系) 为中介的
31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法的前提条件和(政治基础) 。社会主义法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条件和(保证) 。
32我国对外交往中历来恪守“(条约必须遵守)”和国际法原则
33调整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的规则,我们称之为(社会规范) 。
34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各种社会规范构成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调整系统,它的核心部
18
分是(执政党的政策) 。
35技术规范可以分为以下三种:⑴单纯的技术规范;⑵(社会技术)规范;⑶(法律技术) 规范。
36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 行为
37基本的法律调整方式有积极义务的调整方式(允许) 的调整方式和(禁止) 的调整方式
38允许与禁止的不同结合,形成法律调整的两个基本类型;(一般允许) 型和(一般禁止) 型
39一般允许型的法律调整是按照“凡(法律不禁止) 的都是允许” 的原则进行调整;一般禁止型的法律调整是按照“凡(法律所不允许) 的,都是禁止的“的原则进行调整。
40法律调整有三个基本要素和一个机动要素,这就是(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 和法的适用。
41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 的原则。
42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可以表述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 (前提) 和(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 和(保障)。
43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可依) 是做到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前提,(有法必依)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证。
44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 和(法律现象) 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19
45根据法律意识的社会政治属性可以划分为(占统治地位) 的法律意识和(不占统治地位) 的法律意识。
46根据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阶段划分,法律意识可以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47(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核心。
48法的创制是(国家) 的专有活动。
49法的创制是基本形式可以分为法律规范的(制定) 和法律规范的(认可) 两大类。
50在我国最高国家机关制定法律的程序一般可分为:(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通过)和法律的公布四个步骤。
51一般认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三个因素,即(假定) (处理) 和(制裁) 。
52法律规范按照其职能和专门化,可以分为(调整性) 规范(保护性) 规范以及专门化规范。
53调整性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 规范(禁止性) 规范和(积极业务性) 规范。
54.根据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法律规范可分为(绝对确定性)规范和(相对确定性)规范。
54按照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两类。其中,允许当事人进行自主调整的是(任意性)规范,与其相对应的是() 规范。
55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 体系。
56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识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做的分类,称为
20
() 。
57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划分法的部门主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现象),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58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的主导部门是(宪法)
59在我国狭义的法律专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这种法律分为(基本) 法律和(其他) 法律。
60在我国,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行政法规) 。
61在我国,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主要有三种方法,即(法规清理)、(法规汇编)和法典编纂。
64法的实现是指法律在人们行为中的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
64以法的实现是否通过具有法律关系为标准,法的实现可分为(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实现和(不通过具体法)的法的实现。
65以法的实现是否需要国家干预为标准,法的实现分为(法的遵守) 的享用(法的适用) 66以法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将法的遵守分为(权利)的享用、(义务)的履行和(禁令)的遵守。
66我国审判机关适用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
21
67我国审判机关适用法律必须遵守的一个重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68在我国,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9司法机关适用法的基本原则对行政执法中法的适用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此外行政执法中法的适用还必须遵循(依法行政) 原则和(行政合理性) 原则。
70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71法律不溯及既往并不是一项绝对的原则,各国在法律上也有一些例外规定。在刑法的适用上,现代各国通常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72按照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把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两大类。正式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不同又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
73按照法律解释的尺度划分,法律解释可分为(字面)解释、(扩充)解释和限制解释。
1、 法律关系是以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
2、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3、 按照法律关系主体具体化的程度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
4、 具体法律关系根据其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22
5、 法律关系以其职能的类别可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6、 法律关系按照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可以分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
7、 公民和组织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实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8、 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1)(公民)(2)(国家机关)(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4)国家
9、 法律权利具体包括(作出肯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利和要求主管机关保护的权利。
10、 法律义务包括(积极行为的)义务、(不作为的)义务和接受国家强制措施的义务。
11、 法律关系客体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一)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基本经济、政治和精神文化财富(二)(国家社会)(三)(物质财富)(四)(人身利益)(五)行为结果。
12、 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基本上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13、 法律事件可分为(人为)事件和(自然)事件。行为依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14、 按合法行为所实现的法律规范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享用权利的)合法行为、(履行积极义务)的合法行为、(遵守禁令的)合法行为和法的适用行为。
15、 按合法行为人的内心动机和心理期望,可分为(主动)的合法行为、(顺应)的合法行为和、(被动)
23
合法行为。
16、 按行为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作为)的合法行为和(不作为)的合法行为。
17、 违法行为由违法的(客体),违法的(客观方面),违法的(主体)和违法的主观方面构成。
18、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只有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能力才能构成违法的主体。
19、 违法行为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和调整方式不同可分为(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违宪行为。
20、 根据违法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1)(刑事),(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
21、 根据责任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22、 根据责任承担内容不同,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23、 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24、 法律监督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25、 我国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26、 法律监督的重点是国家机关(创制)法和(适用)法的活动。
24
27、 根据监督的主体,可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利)的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监督。
28、 根据法律监督的来源,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29、 根据法律监督阶段不同,可分为(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
30、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有对(法的创制)活动监督对(执法)活动监督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31、 国家权力机关对法的创制活动进行监督方式主要有(1)(改变)和(撤消),(2)(备案)和(批准)。
32、 在我国,国家行政监督目前主要有一般监督、(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
33、 检察监督主要包括(一)法纪监督(二)(侦察)监督(三)(审判)监督,(四)(监所)监督。
34、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主要表现为(一)(政治上)监督(二)(组织)监督(三)(党纪)监督。
单项选择题
1、 社会主义法产生的根本前提是(D)
A、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B、消灭私有制 C、 消灭剥削阶级 D、无产阶级取得政权
2、 人民民主专政的(B)是社会主义法产生的前提
A、国家机关 B、国家政权 C、国家暴力 D社会组织
25
3、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的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特点,也即区别于剥削阶级旧法产生的一个重要标志的(A)。
A、人民群众参加法的创建 B、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 C、夺取政权 D对旧法全盘否定
4、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正式起点的标志是(A)
A、1954年宪法 B、1949年9月的《共同纲领》 C、《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 D、《中国土地法大纲》
5、(A)是社会主义法产生的重大特点之一。
A、阶级性与人民性 B、社会性与阶级性 C、革命性与人民性 D、社会性与人民性
6、 社会主义法的人民性和阶级性得以统一的可靠政治保证是(B)
A、共同的经济基础 B共同的政治基础 C、共同的社会基础 D、共同的公共生活规则
7、 社会主义法的人民性和阶级性得以统一的可靠物质保证是(A)
A、共同的经济基础 B、共同的政治基础 C、共同的社会基础 D、共同的公共生活规则
8、保证社会主义法实施的方法是(C)的方法。
A、单纯说服教育 B必要的强制 C、说服教育和必要的强制相结合 D单纯的强制惩罚
9、法的社会本质归根结底取决于(C)
A、一国的历史传统 B、地理环境 C、经济基础的性质 D、一国的民族文化特点
26
10、政治的核心是(B)
A、 政治权利 B、政治权力 C、政治关系 D、国家机构
11、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点,表现在()
A规范内容相同 B要求相同 C指导思想相同 D调整范围相同
12、既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又是违法的行为有()
A撒泼骂街 B结伙打架 C铺张浪费 D经常撒谎
13、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的关系,应当的()
A政策指导法,法制约政策,两者相辅相成。 B政策高于法,法必须服从政策。
C法高于政策,政策必须服从法。 D政策与法各自独立,互不干涉。
14、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A)
A意志行为 B思想行为 C道德行为 D习惯行为
15、“凡法律所禁止的,都是允许的“的原则适用于(A)的法律调整。
A一般允许型 B一般禁止型 C一般积极型 D一般义务型
16、法律调整是初级阶段的(A)
27
A法律开始生效阶段 B产生法律关系阶段 C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获得实现 D法的适用的机动性阶段
17、保证法定权利的实现,运用法律制裁的阶段是法律调整的(A)阶段
A法的运用 B法律关系 C法的实现 D产生法律关系
18、下列那些不能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C)
A买卖关系 B劳动关系 C自然关系 D财产关系
19、要求人们承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式,被称为(C)的调整方式
A积极义务 b允许 C禁止 D可以
20、法律调整机制中的机动要素是指(D)
A法律规范 B法律关系 C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 D法的适用
21、下列哪些关系在客观上要求法律调整:(B)
A生产关系 B人身关系 C爱情关系 D友谊关系
22、下列哪些调整方式用在要求人们准确作出一定积极行为的场合:(A)
A积极义务的调整方式 B允许的调整方式 C禁止的调整方式 D一般禁止的调整方式
28
23、法制和法治是两个(B)的概念
A相同 B不同 C相近 D意思一样 用法不同
24、实行社会主义法的前提是(A)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25、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是(B)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26、衡量一国法治实现程度的客观尺度是(C)
A司法公正 B完善的法制 C法律秩序 D高素质的法官
27、法律意识的对象是(C)
A法律活动 B法律心理 C法律现象 D违法现象
28、在法律意识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D)
A个人法律意识 B团体法律意识 C法律心理 D法律思想体系
29、在法律意识系统里,可以自发形成的是(A)
A法律心理 B法律思想体系 C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 D社会法律意识
29
30、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要(B)
A自发形成 B有意识的培养 C通过诉讼获得 D依靠执法队伍提高
31、普法工作的重点是(D)
A对司法人员的普法教育 B对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 C对公民的普法教育 D对广大干部的普法教育
32、法律文化是(D)
A法律现象的偶然成分 B个别法律现象 C法律意识的一部分 D法律活动中的“定势”
35、 法律文化的载体是(B)
A法律条文 B法律现实 C法律技术 D法律传统
36、 西方法律文化是以(C)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欧洲、北美极其它地区的法律文化。
A古印度文化 B英国文化 C古希腊古罗马文化 D古埃及文化
37、 法的创制作为一种国家活动,具有以下特点:(A)
A它是国家或国家机关运用国家权力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 B它是国家机关的行政活动
C它是国家机关的司法活动 D它是法的确立阶段的活动
30
38、 法的连续性含义是指(D)
A法律不能修改 B法律不能废止 C法律不能替代 D在新的法律未制定、颁布和实施之前,原有法律不能随意中止生效
39、 法的创制是指(D)
A制定新的法律规范的活动 B不包括修改旧的法律规范的活动 C不包括废除旧的法律规范活动 D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40、 法的创制的基本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制定、另一种是(B)
A批准 B认可 C公布 D确认
41、 在我国国务院有权制定(B)
A法律 B行政法规 C法令 D规章
42、 法的创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重要意义在于(D)
A防止公民的非法行为 B避免执法机关的违法行为
C防止党派团体的非法行为 D防止立法者在法的创制活动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从而保证法的创制的质量。
43、 我国法律案的通过是指(D)
31
A有关领导对法律案予以圈阅 B中央书记处对法律案予以比准
C委员长会议对法律案表示同意 D立法机关中法定多数人对法律表示同意,从而使法律案成为法律
44、 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是(C)
A制定新法和沿用旧法 B制定国内法参加国际条约 C制定和认可 D制定和解释
45、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法律的活动,称为(D)
A法典的编纂 B法规汇编 C广义的立法 D狭义的立法
46、 在我国全国人大极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中,最重要和最有决定性意义的阶段是(C)
A法律案的提出 B法律案的审议 C法律案的通过 D法律的公布
47、 法的创制是运用国家权力的活动,它只能由(D)进行,其它任何社会组织、团体、个人,非经国家的授权,都不能进行这项活动。
A公检法机关或经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 B国家授权的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
C公检法机关 D国家或享有该项职能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
48、 法的创制活动的结果是(C)
A产生监督法律的活动 B产生行政活 C产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D产生司法活动
32
49、 我国全国人大极其常委会立法程序的第一阶段是(B)
A立法建议的提出 B法律案的提出 C起草法律草案 D召开代表大会或常委会
50、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指国家机关在(C)法的过程中发布的个别性文件。
A制定 B实施 C适用 D制定、实施
51、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告诉的才处理。这一规定属于(D)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52、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规定属于(B)
A禁止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逻辑性规范 D义务性规范
53、 我国《刑法》第420条规定》:“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该规定属于(B)
A一般性规范 B定义性规范 C原则性规范 D业务性规范
54、 法的最基本的构成因素是(D)
A法律概念 B法律原则 C法律技术规范 D法律规范
33
56.我国《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规定属于( B)
A相对确定性规范 B绝对确定性规范 C绝对非确定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55、 关于权利和义务内容的规定属于法律规范的(C)
A假定部分 B制裁部分 C处理部分 D后果部分
56、 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该规范结构的(A)
A假定部分 B制裁部分 C处理部分 D后果部分
57、 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其中“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就是该法律规范结构的(C)
A假定部分 B制裁部分 C处理部分 D后果部分
58.《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重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是该法律规范的(B)
A假定部分 B制裁部分 C处理部分 D后果部分
59、我国《刑法》第452条规定:“本法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属于(D)
34
A一般性规范 B定义性规范 C原则性规范 D业务性规范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一条规定是(B)
A情况性的规范 B必择其一的规范 C任选的规范 D一般性规范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一条规定是(B)
A情况性规范 B必择其一的规范 C任选的规范 D一般性规范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这一条规定是(C)
A情况性的规范 B必择其一的规范 C任选的规范 D一般性规范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该条文属于(D)
A义务性规范 B强行性规范 C任意性规范 D禁止性规范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细则”的规定属于(D)
35
A确定性规范 B非确定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65、下列诸项中,是义务性规范的有(B)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业务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66、我国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属于(C)
A一般性规范 B定义性规范 C原则性规范 D业务性规范
67、法律、法规中关于该法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定,属于(D)
A一般性规范 B定义性规范 C原则性规范 D业务性规范
6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一规定属于(D)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6条地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一规定属于(C)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70、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A)
36
A法的体系 B立法体系 C法的历史类型 D法系
7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是(A)
A宪法部门 B行政法部门 C基本法部门 D经济法部门
72、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依据是(B)
A法律调整的方法 B法律调整的对象 C法律调整的数量 D法律调整的目的
73、不同的社会关系领域的广泛程度和相应法律规范的多寡,是划分部门法的(C)
A客观标准 B重要标准 C参考原则 D首要原则
74、法的体系的基本因素是(C)
A法律条文 B法律文件 C法律规范 D法的原则
75、一般认为,划分法的部门的主要标准是(B)
A法律调整的效率 B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C法律调整的数量 D法律调整的后果
76、作为划分法的标准之一的法律调整方法,其内容主要是(D)
A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B常用的法学研究方法 C最新的科学方法论如控制论等社会关系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方式
37
法律在调整 D
77、刑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划分的主要依据是(B)
A法律的调整对象 B法律调整的方法 C法律调整的结果 D法律调整的程度
78、一国现行法规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称为(D)
A法学体系 B立法体系 C法的体系 D法的部门
79、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C)
A唯一标准 B首要原则 C主要标准 D主观标准
80、作为专门的法学术语,法的渊源这一概念在法学研究中有其固有的特定含义,是指(C)
A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 B统治阶级的政策 C法律效力的来源 D引起特定法律制定、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产生的历史事件和行为
81、对一定法律原则的产生和发展,发生重大影响的理论学说是(A)
A法的理论渊源 B法的历史渊源 C法的物质渊源 D法的政治渊源
82、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倡议,由专门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宪法修改草案,并由全国人大以代表的(A)以上多数通过。
A1/5 2/3 B2/5 3/4 C1/5 3/4 D2/5 3/2
38
83、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A)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法律文件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84、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C)
A有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作部分补充和修改
B有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作全面的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C有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作部分的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D无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作全面或部分补充和修改
85、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C)
A司法机关的裁判 B行政法规 C基本法律 D司法解释
86、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可以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D)
A行政法规 B政府规章 C行政规章 D部门规章
39
87、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发布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并报(D)备案。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国务院
88、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条件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B)批准后实行。
A省、自治区的人大 B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D国务院
89、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后生效。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90、法规汇编是(A)
A在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前提下按一定次序汇编 B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文字和标点符号的加工整理
C一种法的创制活动 D对原有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变动,按一定次序汇编
91、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因此法典编纂(D)
A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 B实行“谁制定谁编纂”的原则 C有官方和非官方两种 D
40
是一种法的创制活动
92、下列属于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的是(D)
A保守国家机密 B通信自由 C作者享有署名权 D交付货款
93、公民依法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执行了选举权,这是(D)
A法的执行 B法的遵守 C法的实现 D法的实施
94、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的程序属于(D)
A法的执行 B法的遵守 C法的实现 D法的实施
9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C)
A仲裁机关一般是民间组织 B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关 C仲裁庭审理案件公开进行,但有例外 D仲裁书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96、下列属于法的适用的有(D)
A公安局购买办公用品 B 检察官进行法律宣传 C人大制定、通过《立法法》 D法院冻结某一公司的银行帐户
97、下列属于执行调整性职能的法的适用是(C)
41
A依法取缔非法营业执照 B依法判处某杀人犯死刑 C依法发给结婚证书 D出示拘捕令
98、仲裁实行(A)制定
A一裁终局 B二裁终局 C三裁终局 D无限制裁决
99、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B)
A可以上诉 B不得上诉 C可以要求重新裁决 D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0、《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B)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多项选择题
1、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总的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和法的内容来划分,可以分为:(ABCD)
A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展要求的基本原则 B反映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求的基本原则
C反映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基本原则 D反映社会主义社会生活其他要求的基本原则
2、 依社会主义法所涉及的内容,社会主义法的原则可以分为:(AB)
42
A一般社会原则 B专门法律原则 C立法原则 D法律解释原则
3、 当代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包括:(AC)
A法治原则 B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坚持改革开放原则
4、 法的社会本质归根结底取决于(AB)
A经济基础的性质 B经济基础的状况 C一国的阶级力量对比 D一国的历史传统
5、 社会主义法与精神文明的统一性,表现为:(ABCD)
A两者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B都表现着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
C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根本指导思想 D最终为实现共产主义历史使命服务
6、 社会主义法通过哪几个方面直接调整和保护生产力的发展:(ABCD)
A对劳动者的保护 B对经济制度的保护 C对生产资料的保护 D对科学技术的保护
7、 法与政治有哪些区别(ABCD)
A反映的内容不同 B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不同 C形式不同 D调控的功能不同
8、 社会规范按其内容不同,可以分为(ASC)
A政治规范 B技术规范 C文化规范 D团体规范
43
9、 社会规范按其调整特点,可以分为(ABC)
A法律规范 B道德规范 C团体规范 D体育规范
10、 技术规范一般可以分为(ABC)
A单纯的技术规范 B社会技术规范 C法律技术规范 D道德规范
11、 在阶级社会中,道德从总体上可以分为:(AB)
A统治阶级道德 B被统治阶级道德 C社会道德 D剥削阶级道德
12、 社会主义法是贯彻共产党政策的(ABCD)
A有力而特殊的工具 B重要工具 C不可缺少的工具 D一种法律手段
13、 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表现在(ABCD)
A制定的方式不同 B表现的形式不同 C对人们的要求不同 D发展的前途不同
14、 法律调整的基本要素是(ABCD)
A法律规范 B法律关系 C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 D法律适用
15、 法律调整各个环节的指导原则是(AB)
A法治原则 B依法办事原则 C法制原则 D法律秩序原则
44
16、 法律调整机制一般可以分为(ABCD)
A专门法律机制 B社会机制 C心理机制 D经济机制
17、 法治、依法办事原则是法律调整(ABD)的指导原则
A各个环节 B整个调整机制 C法的运用 D2个环节
18、 基本的法律调整的方式有:(BCD)的调整方式
A具体 B积极义务 C允许 D禁止
19、 下列哪些不能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ABCD)
A科学研究的自然现象 B自然现象发生的过程 C大规模的社会过程 D血统关系
20、 法律调整的方法有(ABCD)
A规范性调整方法 B个别性调整方法 C隶属的调整方法 D集中的调整方法
21、 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AB)
A意志行为 B思想行为 C道德行为 D习惯行为
22、 凡规定法律关系参加者是平权主体的方法是(BD)的法律调整方法。
A隶属 B协调 C集中 D非集中
45
23、 下列哪些能够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BC)
A生产关系 B财产关系 C劳动关系 D不以人的意志而形成的物质关系
24、 运用什么法律调整方式,取决于(ABC)
A法律调整的对象 B统治阶级的需要 C国家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 D法律调整的类型
25、 法律秩序建立的前提有(CD)
A实行民主 B政府干预 C完善的法制 D实行法治
26、 对“民主”的理解正确的是(ABCD)
A人民的权力 B多数人的统治 C一种国家制度 D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7、 人类社会先后出现的民主形式有(ABCD)
A古希腊雅典的奴隶制民主 B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城市共和国民主 C资产阶级民主 D社会主义民主
28、 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是(ABCD)
A它具有一整套民主保障体系 B它是大多数人的民主 C它以“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为最高原则 D它具有广泛性
46
29、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是(ABCD)
A民主是前提 B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法治的性质和内容 C法治是保障 D法治是法律化、制度化的民主的实施和体现
29、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ABCD)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30、 执法必严要求做到(ABCD)
A依法办案 B程序合法 C实质合法 D执法公正
31、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D)
A有国家就有法制 B有国家就有法治 C有法制就有法治 D有法制不一定实行法治
32、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BC)
A具体化 B法律化 C制度化 D权威化
33、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因为(ABC)
A它是社会经济基础的直接反映 B它的对象是法律现象 C它具有较强的强制性 体系
47
它是多层次的意识 D
34、 根据法律意识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意识划分为(ABC)
A个人法律意识 B群体法律意识 C社会法律意识 D国家法律意识
35、 普法的目的是(ABCD)
A使公民勇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B深刻理解法律的重要作用 C使公民懂法 D树立社会主义法律观
36、 法律文化是(ABCD)等活动的经验积累
A法的制定 B法的实施 C法律教育 D法学研究
37、 影响我国法律文化的因素主要有(ABCD)
A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B西方法律文化 C前苏联法律文化 D邓小平民主与法制
38、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有(ACD)
A浓厚的伦理色彩 B民主与法治长期存在 C强烈的专制政治色彩 D礼入法中
39、 在我国,判决书、离婚书是(BCD)
A规范性法律文件 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只对个别人或个别事件有效的文件 D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0、 我国法的创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有(ABCD)
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B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C科学的创见性的原则 D专门机关工
48
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41、 我国的立法程序,通常包括(ABCD)
A法律案的提出 B法律案的审议 C法律案的通过 D法律的公布
42、 立法技术根据立法的进程可以分为(ABC)
A立法预测技术 B立法规划技术 C法律规范表达技术 D宏观立法技术
43、 在我国法的创制中,“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的要求是(ABCD)
A法的创制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实际状况和水平出发
B法的创制必须从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出发
C法的创制必须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要求出发 D法的创制必须主观符合客观,加强调查研究
44、 在我国法的创制工作中,“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的要求是(ABD)
A法的创制必须根据客观实际,必须依据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
B法的创制必须把现实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
C为了法制在形式上的完备,无论制定法律的条件是否成熟,均应该及时进行
49
D法的创制还必须处理好立足于我国实际与借鉴、吸收外国法制的有益经验和法学理论的关系
45、 根据我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享有立法提案权机关和个人有(AD)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各个专门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和10名以上的代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
46、 在我国法的创制工作中,“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相结合原则”的含义是(ABD)
A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及时地制定新法、废止旧法、修改不适宜的法律
B在制定、修改、补充法律时,应该以原有的法律为基础,保持与原有法律的承续关系
C对旧法批判地继承 D法律不能朝令夕改、任意废弃
47、 我国全国人大对以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案的审议,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过程(ABCD)
A大会全体代表听取关于法律案的说明 B各代表团以及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对法律案的有关内容进行讨论
C法律委员会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 D大会主席团对法律委员会提出的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修改进行审议
48、 我国全国人大对法律案的审议,一般经过(AB)
50
A专门委员会的审议 B立法机关全体会议的审议 C党的领导机关的审议 D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审议
49、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包括(BCD)
A公安部 B最高人民法院 C中央军委 D最高人民检察院
50、 在我国法的创制中,“科学的创建性原则”的含义是(CD)
A法不应受社会现实条件和发展规律的严格制约 B法可以有主观想象和猜测
C法应该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预见性 D法并不总是消极地承认现实,维持现状
51、“在我国法的创制工作中,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是指(ABC)
A法的创制是国家的专有活动,必须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B国家专门机关在创制法的过程中必须走群众路线
C人民群众应该参加法的制定 D法的创制,可以由人民群众自发地进行
51、 法的创制是(ABCD)
A实行法治的前提 B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C国家或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D法的形成的结尾阶段
52、 法的形成(ACD)
51
A是新的法律规范纳入法律体系的过程 B开始于阶级和阶级斗争需要的产生
C结束于国家及国家机关创制法的活动 D离不开公民的法律意识,以及社会团体、政党和国家机关的活动
53、 下列诸项中属于授权性法律规范的有(ACD)
A“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B“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中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C“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D“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权”
54、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ABC)
A假定 B处理 C制裁 D法律后果
55、 下列诸项中,是义务性规范的有(BC)
A授权性法律规范 B禁止性法律规范 C强行性法律规范 D任意性法律规范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细则”的规定属于(BD)
A确定性规范 B委任性规范 C任意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52
56、 婚姻法规定:“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该规定属于(BC)
A义务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禁止性规范
57、 按照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进行的分类,法律规范可分为(AB)
A绝对确定性规范 B相对确定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绝对非确定性规范
58、 按照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ABC)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59、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该条文规定属于(BD)
A义务性规范 B强行性规范 C任意性规范 D禁止性规范
60、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该规定属于(BCD)
A禁止性规定 B义务性规定 C强行性规定 D确定性规定
61、 相对确定性规范可以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程度,分为(ABC)
A情况性的规范 B必择其一的规范 C任选的规范 D禁止性的规范
62、 法律规范性按照是否允许进行自主调整可以分为()
53
任意性规范 强行性规范 决定确定性规范 相对确定性规范
63、 任意性规范(ABD)
A允许双方当事人有自己的意思表示,就一定问题达成协议 B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达不成协议时,适用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方案
C必须和个别性命令结合起来发挥作用 D是在没有个别意思表示(双方协议)的情况下起作用
64、 专门化规范主要包括(ABCD)
A一般性规范 B定义性规范 C原则性规范 D业务性规范
65、 法律规范的特征有(ABCD)
A国家意志性 B规范性 C抽象性 D逻辑性
66、 法律规范(ABC)
A具有体现国家权利的属性 B是发地基本构成要素 C与整体法的关系是个别同整体的关系 D是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
67、 法律规范的国家意志性是指(ABC)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B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
54
C法律规范具有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一致遵守的属性 D法律规范反映了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和利益
68、 授权性规范(ABCD)
A适应“允许”这种法律调整的方式 B允许权利人自己做出某种行为
C允许权利人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 D允许主体自由选择行为方案
69、 禁止性规范(ABCD)
A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 B要求人们承担一定消极不作为义务 C适应“禁止”这种法律调整的方式 D不允许主体有自我选择的余地
70、 法的体系(ABCD)
A是一个内在统一、互相协调的整体 B是按照一定的结构和层次组织起来的系统
C是一定经济关系的反映 D受法律传统、法的历史发展和法学状况的影响
71、 一国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是一个内在统一、互相协调的整体(ABCD)
A它们是同一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 B它们体现的阶级意志相同
C它们的制定和实施的指导原则相同 D它们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相互联系
72、 法的体系的基本因素是(CD)
55
A法律条文 B规范性法律文件 C法律规范 D法的部门
73、 法的体系(ABC)
A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 B制约着法学体系的形成 C是该国(或地区)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D比法学体系范围广
74、 法的体系与立法体系是两个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ABC)
A法的体系是内容,立法体系是法的体系的载体和外在表现形式 B立法体系一般须以法的体系为基础,并反映法的体系
C法的体系的组成因素是法律部门和法律规范,而立法体系的组成是法律文件和法律条文 D法的体系比立法体系范围广
75、 法的体系包括(ACD)
A法律规范 B法律实践 C法的部门 D法律制裁
76、 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是(AB)
A法律调整的对象 B法律调整的方法 C法律调整的原则 D法律在系主体的地位
77、 法的体系与(ABC)等主观因素有密切联系
A法的历史发展 B法律传统 C法学状况 D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56
78、 法的部门 (ABC)
A内部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子部门 B是法的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
C通常有若干个具体法律制度及相应的法律规范组成 D是根据法律调整的原则划分的
79、 部门法的划分,除了依据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外,还应考虑以下的原则(AB)
A划分法的部门时,必须考虑不同的社会关系领域的广泛程度和相应法律规范的多寡
B划分法的部门时,既要以全部现行法为基础,同时又要考虑正在或即将制定的法律
C划分法的部门时,在坚持从本国实际出发的基础上,也要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
D划分法的部门时,要坚持科学的创见性
80、 法的体系(ABD)
A是由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经济关系所决定的
B是立法体系的基础 C比法学体系范围广
D其组成因素是法律部门和法律规范
81、 法的渊源一词具有不同的含义,可分为(ACD)
A法的物质渊源 B法的政策渊源 C法的历史渊源 D法的理论渊源
57
82、 法的形式渊源是多样的,形成这种多样性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除社会制度或法的阶级本质不同以外,(ABC)都对法的渊源有相应的影响。
A宗教 B历史与文化传统 C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D国家所处的地理环境
83、 迄今为止,历史上存在过的法的形式渊源主要有(ABCD)
A法律学说 B判例法 C君主赦令 D规范性法律文件
84、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特点是(ABD)
A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源源主要由各种制定法构成 B由国家认可的习惯只是法的渊源的一种例外的补充
C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也是法的渊源 D特别行政区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例外情况,在特定的局部地区长期存在
85、 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BC)
A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B宪法的地位和法律效力与普通法不同
C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D宪法的形式与普通法不同
86、 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法的渊源的是(BC)
A县人民政府的决定 B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58
C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D党中央发布的决定或指示
87、 我国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只有具备一定条件才是有效的。这些条件是(ABC)
A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 B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
C适用于本地区 D须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88、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式有(ACD)
A法规汇编 B法的创制 c法典编纂 D法规清理
89、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有(ABC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90、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既有(ABCD)
A行政管理权 B立法权 C独立的司法权 D终审权
91、 法规清理具有如下特点(ABD)
A其对象是已经颁布生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B是法的创制机关的专有活动 C是一种立法活动
D依据一定的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以便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
59
92、 法典编纂的基本特点有:(ABC)
A是一种法的创制活动 B只能由立法机关进行
C对原有法律规范可进行加工和变动 D不能废止和修改原有法律
93、 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的部门规章,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ABCD)
A低于宪法和法律 B低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C高于地方性法规 D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94、 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系统化的清理的意义有(ABC)
A便于查阅规范性法律文件,从而有利于它们的适用和遵守
B有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建立和谐一致的法律体系
C有利于立法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D有助于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
95、 清理法规可能产生三种结果(ABC)
A命令废止 B责成修改 C延长法律效力 D进行修改
96、 根据我国法律,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包括(ACD)
A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
60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97、 影响法的实现的因素有(ABCD)
A阶级本质 B法律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程序
C现行法律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适应程度 D公民的法律意识
98、 法的实现和法的实施的关系(CD)
A同一个概念 B区别不大 C法的实现是法的实施的目标
D法的实施是法的实现的前提
99、 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包括(ABCD)
A禁止性规范 B绝对性规范 C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规范
D单纯规定义务的规范
100、下列属于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有(ACD)
A履行契约 B保守国家机密 C继承海外财产 D收养8岁男孩
101、法的适用的基本形式有(ABCD)
61
A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 B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
C法的遵守 D法的适用
102、依法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方式为标准,可将法的遵守分为(ABD)
A权利的享用 B积极义务的履行 C消极义务的履行 D禁令的遵守
103、法的适用的范围包括(ABCD)
A解决争执 B惩罚犯罪 C确认某种法律关系 D分配资源或提供福利
104、法的适用的主体有(AC)
A国家机关 B单位的保卫部门 C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 D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部门
105、法的适用的法律文件(BCD)
A契约 B判决书 C裁定书 D决定书
106、法的适用结果有(ABCD)
A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B变更权利义务关系 C消灭权利义务关系 D实行法律制裁
107、我国审判机关在适用法时要求的“正确”是指(ABCD)
A事实清楚 B证据充分 C定性正确 D处理正确
62
108、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包括(ABCD)
A法律无差别地适用于全体公民 B公民平等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C依法保护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 D依法追究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
109、 具有强制性的调解的是(AB)
A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部分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调解
B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
C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调解
D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110、 必须制作调解书的调解有(BC)
A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调解
B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
C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和部分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调解
D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111、 当事人达成调解后,可以反悔的是(CD)
63
A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部分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调解
B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
C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调解
D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112、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依法行政的三个方面分别是:行政权利的取得必须具有法律依据、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违法行政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B依法行政的前提是行政行为的取得必须具有法律根据
C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D依法行政的保障是违法行政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113、 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条件下,仲裁机关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当执行仲裁(AD)
A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仲裁 B只有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
C法院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提出仲裁 D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提出起诉
114、 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条件下,法院不能接受起诉(BC)
64
A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起诉
B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提出起诉
C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D双方当事人都向法院起诉
115、 仲裁审理案件(ABC)进行
A一般不公开 B当事人达成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
C涉及国家机密的,不公开
D涉及国家机密的,当事人达成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
6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