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延期报告
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合同造价为55.5849万元,合同工期为40日历天。本工程于2011年2月20日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河道改道施工和交叉施工的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因此该工程直至2012年11月30日才顺利完工,实际施工工期为650日历天,共计延期610日历天。
本工程发生延期非建设方责任,也非施工方责任,有关工期延误引起的费用互不索赔,但苗木的场外养护费用请建设单位予以补偿(超期养护时间245天),相关费用详见联系单;除场外养护费用外,其余材料、人工等调差互不索赔。
特此报告!
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日
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附表:1
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申报表
流水编号: 工程名称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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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 合同金额 55.5849万元 致: 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 由于(根据)在施工过程中,因受到河道改道施工和交叉施工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从2011年2月20日开工,直至2012年11月30日才完成了所有施工内容。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从2012年4月1日开始至2012年11月30日止这段时间为超期养护时间 原因:提出工程变更,变更金额估算 元,工期影响 天,请予批准。 申请单位: 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陶永亮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 总监: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项目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 程 洽 商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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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管表6
第 1号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洽商事项: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河河道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施工单位 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在施工过程中,因受到河道改道施工和交叉施工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从2011年2月20日开工,直至2012年11月30日才完成了所有施工内容。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从2012年4月1日开始至2012年11月30日止这段时间为超期养护时间,共计超期8个月,面积为4961平方米,价格按照杭州市三级绿地标准费用计算,费用共计 元。 以上所发生的费用请予以审批为谢! 附件: 1、预算书 设计单位 参加单位及人员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路段绿化迁移恢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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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延期报告
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路段绿化迁移恢复工程,合同造价为86.0462万元,合同工期为40日历天。本工程于2010年3月10日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受到花蒋路道路施工和余杭塘路段交叉施工的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因此该工程直至2012年6月15日才顺利完工,实际施工工期为829日历天,共计延期789日历天。
本工程发生延期非建设方责任,也非施工方责任,有关工期延误引起的费用互不索赔,但苗木的场外养护费用请建设单位予以补偿(超期养护时间424天),相关费用详见联系单;除场外养护费用外,其余材料、人工、调差等互不索赔。
特此报告!
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0日
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附表:1
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申报表
流水编号: 工程名称 分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路段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合同编号 合同 86.0462万元 4
工程 金额 致: 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 由于(根据)在施工过程中,因受到花蒋路道路施工和余杭塘路段交叉施工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从2010年3月10日开工,直至2012年6月15日才完成了所有施工内容,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 原因:提出工程变更,变更金额估算 元,工期影响 天,请予批准。 申请单位: 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陶永亮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 总监: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项目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详细说明资料名称):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 程 洽 商 记 录
施管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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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号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洽商事项: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电力“上改下”余杭塘路段绿化迁移恢复工程 施工单位 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在施工过程中,因受到花蒋路道路施工和余杭塘路段交叉施工影响,导致绿化施工场地不能及时移交,苗木迟迟无法回迁。从2010年3月10日开工,直至2012年6月15日才完成了所有施工内容,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具体超期养护时间如下:1、4502平方米的迁移恢复面积超期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至2012年6月15日,共计超期14个月;2、3311平方米的不迁移面积超期时间为2011年9月11日至2012年6月15日,共计超期9个月。价格按照杭州市三级绿地标准费用计算,费用共计 元。 以上所发生的费用请予以审批为谢! 附件: 1、预算书 设计单位 参加单位及人员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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