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康欣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公司档案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列入公司管理工作体系及各部门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
二、公司档案室所保存的档案系公司在筹建与运作期间各项重要工作与活动及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照片、声像及其它形成的原始记录材料。
三、档案工作由综合财务部统一协调,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四、所有档案,均实行集体统一管理,各部门必须于当年底前向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移交。凡属规定归档的文件资料,账册等要求完整、系统、准确,归档时必须填写移交清单,履行好交接手续。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根据档案工作要求,进行严格把关。
五、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公司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立卷,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对各级下发的密级文件及时进行登记;对本公司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或变更密级;
六、档案的查阅或借阅工作一律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执行。严格调阅登记。密级档案的查阅或借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仅限在档案室内查阅。
七、严格遵守档案材料的复印、复制制度及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复印、复制档案资料;属保密范围的作废文件和资料,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监督于指定地点销毁或集中移交有关部门。
八、发生文档泄密事件应及时上报,立即追查,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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