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系
上海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 录
一、说明………………………………………………………………………………3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审批表………………………………………………………4 三、发布令……………………………………………………………………………5 四、项目管理部承诺书………………………………………………………………6 五、安全生产管理计划………………………………………………………………7 1、工程概况
2、安保计划引用的安全标准文件、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求 3·1 总要求 3·2 策划
3·2·1 安全管理目标
3·2·2 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 3·2·3 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 3·2·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3·3 实施
3·3·1 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3·3·2 安全教育和培训 3·3·3 文件控制
3·3·4 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 3·3·5 分包控制 3·3·6 施工过程控制 3·3·7 事故的应急救援 3·4 检查和改进 3·4·1 安全检查
3·4·2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4·3 内部审核 3·4·4 安全评估 3·4·5 安全记录
说 明
为了适应加强上海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GJ08-903-2010)要求,特编写本管理计划。
本管理计划规定了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基本要求,以便于我项目部贯彻公司“质量第一、精益求精、顾客至上、诚信服务、净化环境、保障健康、关注安全、预防为主、以法治企、持续发展”的管理方针,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要求。
通过贯彻本管理计划,使我项目部能充分有效地识别、评价施工现场所有施工过程和场所存在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和减小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并持续改进安全业绩,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临港新城主城区WNW-C1街坊限价房项目(一标段)项目部(盖章)
2012年7月1日
主要起草人:王建国(项目经理) 阮新华(项目副经理)
朱建平(项目工程师) 张大明(技术员) 蕫茂新(安全员) 梁旭伟(施工员)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审批表
建设单位:上海临港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富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技术科: 该安全保证计划按照上海市标准DGJ08 —903—20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项 范》进行编制,请予审批。 目 申 请 技术: 材设: 施工: 安全: 公司有关各科(部)室: 生产科: 公 司 技术科: 宙 核 安全科: 确 认 材料科: 设备科: 总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同意此计划 审核意见: 项目经理: (公章) 年 月 日 2012年07月01日 审核意见: 同意此计划 表 项目部有关各管理岗位: 发 布 令
为使我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本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遵守国家、地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要求,依据上海市DGJ08—903—20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经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共同努力编写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一版),该计划已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是指导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为审核认证提供依据,现予发布,项目部全体员工及本工程项目合作的分包商们,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计划从2012年07月01日起开始实施。
上海临港新城主城区WNW-C1街坊限价房项目(一标段)项目部
项目经理: 王建国
日期:2012年 08月 01 日
项目管理部承诺书
我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的“管理方针”,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对业主和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1、我们在生产建设施工过程中,根据对各类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辩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高空落物、粉尘、污水、噪声等因素进行全面控制。尽可能地减少或预防事故发生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策划、合理防范、改进工艺。保证安全资源的落实,确保安全管理目标实现,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项目经理:王建国
2012年 08月 01 日
安全生产管理计划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1000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15幢多层住宅楼及两幢地下车库。
工程所处地块位于临港新城中心区WNW-C1地块,东至夏涟河,南至杞青路,西至规划经一路,北至夏栎路。
本工程建筑均为地上四~五的层的多层建筑;地下车库均为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 施工单位 受监安监站 临港新城主城区WNW-C1街坊限价房项目(一标段) 杞青路400号 所属区县 结构层次 竣工日期 浦东新区 81000m 2砖混、4-5层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临港新城投资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富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资 质 等 级 资 质 等 级 资 质 等 级 资 质 等 级 电话 江海 陈冰 电话 甲级 电话 一级 电话 电话 负责人 王建国 负责人 受监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二、安全保证计划引用的安全标准文件、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引用标准文件(详见文件目录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199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 年9 月1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自2002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4、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议周字〈56〉第40 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国务院国发〈1984〉97 号) 6、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2号)
7、《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沪建管(2009)第64号文)
8、上海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体系程度文件 9、上海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03 年上海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建设监督委员会)
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 本计划适用范围
2.3.1 本计划仅用于临港新城主城区WNW-C1街坊限价房项目(一标段)项目部土建、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管理与控制。
2.3.2 本计划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及环境与自然。 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
2.4.1 本计划的有效期从2012年7月1日起到工程结束止。
2.4.2 本安全、环境管理计划编制完毕后,需项目部各部门进行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上级公司审批。
2.4.3 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计划,由上级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后,即成为有效版本,不准随意复印及分发,应加以控制。本管理计划样本由项目资料员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执一份。其他管理人员复印相关程序内容。
2.4.4 本管理计划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程序的变化需作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上报上级机构进行审核及备案。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求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建立应符合公司管理方针及本公司内部的特点,并形成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而定,做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手段、措施;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以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严密性、可行性。
总要求
3.1.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和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不断改进其有效性。
3.1.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应围绕实现项目安全目标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活动及其业绩,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循环模式运行。
策划
3.2.1 安全、环境目标 3.2.1.1 目的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通过对全体员工(包括分包方)宣传、学习,使全体员工有明确的奋斗方向,以达到安全目标的最终实现。
3.2.1.2 职责
1、项目经理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公司和相关方的要求,在开工之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
2、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做好对目标分解考核,项目经理由公司对其考核,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考核。
3、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及职工均有宣传并贯彻实施本目标的权利和义务。 3.2.1.3 安全目标
(1) 年负伤事故频率:‰以下;
(2) 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交通管线、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 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 (4) 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 工地具体安全管理目标: 1、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2、市(区)标化工地; 3、市(区)文明工地。 3.2.1.4 环境目标
净化环境、文明施工、预防和减少环境因素的影响,满足环境规定要求。具体环境管理指标:
(1)噪音控制
结构施工:昼间< 70 dB,夜间< 55 dB;装修施工:昼间< 65 dB,夜间< 55 dB。(夜间指晚上22:00 至早上6:00)。
(2)现场扬尘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扬尘排放达到目测无尘的要求,现场主要运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3)运输遗洒控制确保运输无遗洒。
(4)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生活污水中的COD 达标(COD=200mg/L)。 (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夜间施工
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
3.2.2 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 3.2.2.1 目的
通过识别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并依次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从而有效地控制事故和污染。
3.2.2.2 职责
1、由项目工程负责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识别各个领域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负责制定相应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2、由安全员负责识别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列出危险清单,并负责制定一般危险源控制措施。
3、由技术员负责识别一般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列出环境因素清单,并制定一般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3.2.2.3 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要求 1、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2、应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3、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应从以下分项或设施为辨识的重点(不限于):安全管理、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作业、大型机械、井架、起重吊装、明火、事故易发多发地点或作业环境、施工机具(包括桩机)等。
3.2.2.4 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详见附录C: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清单) 3.2.2.5 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 1、本工程重大危险源
(1)大型机械装、拆及使用过程; (2)脚手架搭设、拆除过程; (3)模板支撑、拆除过程; (4)悬挑钢平台安装、拆除过程; (5)井架安装、拆除过程; (6)深基坑施工。 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
(1)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实施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策划、监控、检查和验收的实施。
(2)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3)按规定审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必须完成审批。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审批。
(4)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要使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5)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首次验收。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3.2.3 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 3.2.3.1 目的
1、通过建立并保持法律与其他要求程序,确保组织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最新信息。
2、确保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其他要求是有效版本,防止使用作废文件。
3.2.3.2 职责
1、资料员负责内外部收、发文登记。
2、安全员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登记。 3.2.3.3 法律文件的获取
1、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市安质监总站: 、市建材质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下载政府建筑管理信息。
2、通过当地安质监站、公司、建管处等途径获取有效法律文件。 3.2.3.3 范围
本计划所说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颁布的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规范;其他要求,主要包括非官方的行业协会、民间机构制定的各种规范或实施指南、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署的有关计划、协议,相关方的要求等。
3.2.3.4 程序
1、由项目工程师负责编写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的清单。清单内容应包含现行有效版本的名称、发布日期、编号等。
2、由项目经理组织现场职工进行学习,以确保其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活动和场所的运行要求得到持续有效遵守。
3、安全员、资料员等将收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及其变化的有关信息,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及项目工程师汇报。
3.2.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1、由项目经理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建立体系文件清单,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及计划所引用的公司及项目部规章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支持性文件。
2、根据本工程的规模、结构、环境、承包性质等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及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较
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均必须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电工必须持双证。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应与工程相适应。
4、项目部与各班组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5、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以书面形式进行,
由安全员进行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还应执行审批、监督制度。
6、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检验制度。检查验收标准为JGJ59-2011,检查次数原则为每周一次以上。
7、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所有参施人员都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对未掌握安全技术的不得独立操作,凡患有各种禁忌症不准安排高处作业。
8、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宿舍管理制度、防火管理度、仓库管理制度、门卫值勤制度、施工机具维修保养制度等。 9、选定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设备名称 塔吊 井架 钢筋弯曲机 钢筋切断机 对焊机 木工机械 电焊机 切割机 砂浆搅拌机 型号 5710 数量 4 16 4 4 1 4 2 1 1 备注
10、本工程所执行的安全规范目录:
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11、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对各种安全活动进行记录,对无规定表式的按公司及项目部要求进行增设。
12、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 大型机械拆装方案; (3) 脚手架搭拆方案; (4) 基坑支护方案 (5) 模板工程方案; (6) 井架搭拆方案; (7) 高处作业保护措施;
(8)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9) 职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0)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3、施工前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及操作规程。 实施
3.3.1 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3.3.1.1 安全管理组织
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定的安全活动由项目经理负管理职责,项目部管理层其他人员负责配合。
本项目部应确保各级人员理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并贯彻执行,本项目部的任何部门都对偏离本计划的现象进行抵制,并对安保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跟踪。
一、具体组织如下(见管理组织网络图):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定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安全保证计划,根据
保证计划的要求,落实资源的配置。
(2)负责安全体系实施过程中的运行实施监督、检查。
(3)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施工中出现的隐患,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建国 副组长:阮新华
组员:张大明、董茂新、葛德玉、张健、曹托全、张仙林、陈长峰 (5)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建国 副组长:阮新华
组员:朱建平、张大明、董茂新、葛德玉、张健、曹托全、张仙林、陈长峰 (6)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建国 副组长:阮新华
组员:朱建平、张大明、董茂新、葛德玉、张健、曹托全、张仙林、陈长峰 (7)防火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建国 副组长:阮新华
组员:朱建平、张大明、董茂新、葛德玉、张健、曹托全、张仙林、陈长峰 (8)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建国 副组长:阮新华
组员:朱建平、张大明、董茂新、葛德玉、张健、曹托全、张仙林、陈长峰 3.3.1.2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详见安全管理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项目部管理网络图
项目经理:王建国 生产经理: 项目工程师:周骑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取样员 材料员 预算员 综合管理员 张健曹托全陈荣兴董茂新葛德玉徐如琴王海泉张仙林陈长峰庄辉东葛德玉
临港新城主城区WNW-C1街坊限价房项目(一标段)项目部
安全管理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部管理人员 序号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要素 经理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设备员安全员综合员资料员3.2.1 3.2.2 3.2.3 3.2.4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4.1 3.4.2 3.4.3 3.4.4 3.4.5 安全目标 危险环境辩识 法律法规 保证体系 组织结构 教育培训 文件控制 采购及验收 分包控制 施工过程控制 应急救援 安全检查 纠正和预防措施 内部审核 安全评估 安全记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人) ▲—相关部门(人)
3.3.1.3 安全管理网络图(见安全管理网络图) 3.3.1.4 职责与权限
本项目部制定并执行了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职能部门及各层次人员的职责、职权和相互接口关系有明确规定。
1、项目经理对安保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目标的制订、健全并有效地运行的决策负责,对本项目最终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亲自组织管理评审工作;
2、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3、各部门为保证安保体系有效运行,保证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4、各级各类人员按规定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并以自身的工作质量确保安保体系的运行和最终目标的实现。本项目部保障并支持从事与安全管理和监督有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需要独立行使权力的人员的工作不受干扰,赋予他们越级反映安全问题的权力和义务。
项目部管理层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承揽合同,严肃履约。
(2)组织安全策划,确立安全管理目标,领导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4)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订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6)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7)负责本工程合格分承包方及合格供应商的评价,确定合格分包方和分供方;
(8)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源部位施工指挥管理,确立事故隐患处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9) 适时组织对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内审,并根据运行情况报请审核机构进行认证审核;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在施工各主要阶段组织内审,并配合上级公司内审。
2、项目副经理:
(1)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2)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5)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6)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守“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8)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9)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对各个施工过程进行连续监控并督促项目各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3、项目工程师(项目安全工程师):
(1)编制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3)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及不利环境因素,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4)做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5)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6)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7)负责对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进行各阶段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8)制定安全技术预防措施,分析调查安全事故隐患,制定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有关人员执行实施。
4、项目安全员:
(1)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并进行标识;
(2)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5)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
检查工作;
(6)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7)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8)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9)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5、项目施工员:
(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加强对分包方进场后的全过程管理;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操作规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安全经理反馈整改情况; (7)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进行监控(如搭拆脚手架、模板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机械的移动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
6、项目技术员: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
(4)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参与编写安保计划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6)做好本项目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并编写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7)在指导、检查施工技术作业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存在,有责任发
出书面或头指令整改。贯彻“管施工技术,同时也要管施工安全”的原则。
7、项目材料员:
(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资源的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高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7)对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品应予拒收,开具不合格报告,并进行标识或隔离,及时组织退货,在分供方业绩评定中作好记录,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
8、治安后勤(综合管理):
(1)负责开展各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2)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饮食、饮水卫生进行安全管理。 (3)负责工地及特别是项目管理办公室、资料室、电脑室等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对生活区域内防火、防台、防汛、防盗进行安全管理。
(5)对生活区域内用电安全和消防工作进行管理,宿舍内生活用电进行管理,禁止擅自装插座、乱接乱拉电线,禁止煮烧食品,夏季降温用电扇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实施。
(6)对夏季现场茶水供应及冬季生活区内防寒工作进行重点管理。 (7)生活属性的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电源开关按规定设置。
(8)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食堂禁止闲人进入,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开水箱必须上锁。
(9)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吸引职工及外包工用餐,以及其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品而引起食品中毒事故。
9、机管员:
(1)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中型机械设备搭拆过程的监督、验收和日常保养维修的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的起重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4)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的验收和平时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进行可追溯性的记录。 10、资料员:
(1)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发放,对安全资料进行整理收集。
(2)安全资料应保管到工程竣工后,经整理无误后,到公司处存档。 (3)对各安全资料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更改安全资料。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复印安保计划及相关文件。 3.3.1.5资源
(1)配备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
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序 姓名 王建国 朱建平 梁旭伟 李炳云 董茂新 陈长峰 徐如琴 王海泉 张大明 职务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工程师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机管员 材料员 资料员 取样员 技术员 上岗证编号 发证日期 复证日期 (2)制定施工安全技术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
(3)设置用电和消防设施; (4)配备施工机械安全装置;
(5)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测定扣件紧固的力矩扳手、风速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
(6)保障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7)配置生活卫生设施。 3.3.2 安全教育和培训
3.3.2.1 目的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他们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使每一层次和职能的人员都认识到:
1、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3、他们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实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包括在应急准备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4、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3.3.2.2 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项目部安全员是本要素的主管人。安全员负责项目部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及资格考核、验证等日常工作。 3.3.2.3 范围
1、本项目部职工; 2、分包单位职工。 3.3.2.4 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项目部根据建设部[1997]83 号文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对项目部职工培训作如下规定:
1、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 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体、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和20学时。
3.3.2.5 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B 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 C 安全生产责任制;
D 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的主要措施;
E 地区、行业事故概况、特点及应吸取的教育; F 编制、审查安全保证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
的基本知识;
G 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及保证措施; H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如何保护现场、逐级上报、调查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等。
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A 公司级:(由公司定) B 项目部级:
(1)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C 班组级: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后; (8)新进入现场等; (9)安保体系贯标教育;
(10)新文件、新规范教育等。 4、经常性安全教育
在做好上述培训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A 安全生产意识宣传教育;
B 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C 现场定期的安全日活动; D 班组每天的三上岗和一讲评活动。
3.3.2.6 措施和方法
1、安全员应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和各类人员的技术状态,明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的制定必须明确培训项目、对象、人数、时间与方式等。 3、项目工地开工之初,安全员应将本工程培训计划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电工、架子工、塔吊工(司机、指挥与挂钩)、电梯工等以及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及操作技能。
5、在做好各工种上岗执证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凡注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在人员培训记录中必须注明有效时间及复验时间,以确保上岗证书的有效性。
6、安全员应妥善保管各项培训记录,并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 3.3.3 文件控制 3.3.3.1 目的
1、通过文件控制,确保文件所使用的文件是有效版本,防止使用作废文件。 2、确保文件的收发记录、标识和修订状态清楚,易于查找。
3、确保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有关的重要岗位都能得到相关现行有效版本的文件。 3.3.3.2 职责
1、项目工程师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安全员、资料员是本要素的主管人。 2、资料员负责内外部行政文件的控制并编制清单。
3、安全员负责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记录表式的控制并编制清单。 4、项目工程师负责技术文件(专项施组等)、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控制并编制清单。 3.3.3.3 文件的编制和审批
1、安保计划及其换版由项目工程师负责编写,其他各部门参与进行编制,项目经理批准,然后交公司审批。
2、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员、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交公司审批。
3、其他管理性和技术性文件由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写,由项目经理批准。
3.3.3.4 文件的收集和发放
1、文件的发放应确保与管理系统有关的各部门和相关作业场所都能及时得到相应的有效文件。
2、安保计划、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工程师负责发放。
3、国家、地方、行业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要求由安全员根据公司工程部提供的目录、资料要求收集购买、发放。
4、其他行政性文件统一由资料员负责做好收发工作。 5、文件收发均要做好收发文记录。 3.3.3.5 文件的更改
1、安保计划经公司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因工程变更或工艺变化等需进行更改,需将更改内容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文件更改应由原文件编制部门理出更改意见,由原批准人批准。
3、文件更改方法可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如手改、换页等。文件经多次修改或大幅度修改后应重新编印,并更换版本号。
4、文件更改批准后,由原文件归口部门实施更改,更改时应注明更改生效日期,对重要更改还应发放文件更改通知单告知文件使用人。
3.3.3.6 作废文件的处理
1、作废文件从各现场收回,由归口部门统一销毁。 2、作废文件具有保存参考价值需要保存的文件,必须作好作废文件的标识,防止误用。
3.3.3.7 文件的保管
1、领用受控的安保体系文件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应向文件发放人说明原因,办理补发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补发。
2、文件破损不能使用时,文件的持有人应到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3、文件的保管应直至工程竣工,并将所有文件交项目部存档。 3.3.4 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 3.3.4.1 目的
通过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使所采购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3.3.4.2 职责
项目副经理是本要素主管领导,项目材料员是本要素的主管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协助材料员把好材料进场关。 3.3.4.3 对供应商评价和选择
材料员从公司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厂商来购买材料,如所选择的厂商不在公司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则应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对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1、材料采购前,材料员应根据材料的质量要求,选择一个合格的供货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的方式和深度,应根据采购材料的类别、重要性和数量多少分别确定。可采用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进行评价:
(1) 对其样品/说明书进行评价或检验,或与类似产品对比;
(2) 评价供货单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否具有供货能力; (3) 审查供货单位的质量体系。在长期供货交往事件中供货质量信誉状况; (4)考察其产品在本企业或外单位的使用效果; (5)对提供的产品有否实行三包的承诺,价格是否合理。
2、进沪企业应出示省级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还必须持有上海市建管办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进沪许可证。 3.3.4.4 合格供应商的建立和保存
材料采购员应建立并保存材料供应的合格供应商及相关的评价记录(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单、合格供应商评价记录、合格供应商材料验收记录、合格供应商材料质量问题调查处理记录及合格供应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等)。 3.3.4.5 采购的程序:
1、材料采购由材料所需部门填写材料采购单经项目副经理批准后,交材料员进行采购。
2、特种安全材料和新型推广安全设施的采购,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还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和批准后,方可交材料员进行采购。
3、当急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外的单位采购时,应进行应急评价和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3.3.4.6 材料的验收
1、由工程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材料采购、调运。
2、由项目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负责把好进入项目的材料质量关。主要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入库手续,进行贮存维护。 3、对内部转移或调拨的材料由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对其外观、规格进行检查,必要时应抽样复试。
4、对业主所提供的材料的控制
(1)由工程部安全、技术部门共同执行对业主提供材料的验收。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材料入库手续,进行贮存维护。
(2)材料员在接收验证过程中发现缺件、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等情况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业主报告。
(3)当业主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时,项目部应及时与业主沟通,并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5、对分包单位自行采购、调入的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
(1)对分包单位调入的材料,在进入工地使用前必须由总包单位项目部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对其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并填写相应的验收单。
(2) 对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在进场前须有总包单位项目部技术员、
安全员对其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合格文件。
(3) 分包单位进入工地的材料的数量、验收单、质量合格文件必须交总包单位资料员保管。
6、对于不按国家的标准、规范、合同、安全设计要求所提供的产品,材料部门应予拒收,并按不合格品处理。 3.3.4.7 材料标识
1、原材料标识
(1) 安全物资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场布图堆放,并应作好标识,标识方式采用挂牌标识,由材料员实施标识。
(2) 进入仓库材料由仓库保管员负责进行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标识可采用挂牌或标签等形式,并做好入库记录。
(3) 标识内容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等。 2、状态标识
(1) 由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的验证情况进行标识。
(2) 标识分为三种:合格、不合格、待检。
3.3.4.8 不合格品的控制由材料员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
1、不合格品控制方法
(1) 标识,一旦发现不合格品,由项目部安全员、材料员采用挂牌进行标识,以避免与
合格品混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2) 记录,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检验情况作如实的记录,以便追溯。
(3) 评价,对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价,以便对不合格品做出正确的处置。
(4) 处置,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由安全员做出合理的处理决定。
2、不合格品的处置
(1) 拒收或报废。对重要原材料的不合格应拒收或报废。 (2) 降级使用。
3、对该供应商做好不良信誉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公司。 3.3.4.9 进场材料的管理
1、仓库保管员是本要素的主管人员。
2、仓库保管员应对所有进出仓库的材料进行库存台帐登记,每隔半年应进行盘库,保证库内材料帐、卡、物一致。
3、对有时效要求的物资应有相应的管理办法,若发现贮存品超期或变质,应通知技术员复验。
4、贮存的材料应实行先入先出的原则,仓库保管员应定期检查库存品的质量情况及采取措施确保材料不损坏、不变质。
5、在收货、存入、领出、使用前的搬运过程中,实施“谁搬运谁负责的原则”。
6、对易燃、易爆、易碎、防潮材料的搬运应符合规定要求。特殊材料的搬运应事先拟定方案。
7、应根据材料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场所,贮存条件应符合材料要求,如通风、防潮、控温、采光、清洁等。防止贮存期间材料变质损坏。
8、材料入库验收、保管和发放应有管理制度,入库的材料应摆放整齐,有色差或外观相似的材料应堆放分开并有明显的界限和标识,不同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材料应分开存放,堆放要便于清点和搬运。 3.3.4.10 采购资料的管理:
对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应根据各类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成册,由项目资料员妥善保存。 3.3.4.11 对合格供应商验证
在每年度12 月底之前及工程完工后做好对本工程合格供应商的验证。以利于公司在第二年度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调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质量、信誉、服务态度、价格、供货能力等。 3.3.5 分包控制 3.3.5.1 目的
确保分包单位按我总包单位建立的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进行有效的实施。 3.3.5.2 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负责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对分包单位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3.3.5.3 对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
从公司提供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本项目部所需合格供应商,如不在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对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1、工程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资质证书。
2、以往完成的工程量、施工技术水平、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管理能力和企业信誉。
3、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 4、对上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熟悉。 5、分包单位负责人能否掌握本公司提出的安保体系相关要求并保证实现。 6、分包单位内部如何贯彻上级要求,由分包负责人传达上级要求内容,并做出组织保证予以落实。 3.3.5.4 本工程拟分包的项目 序号 1 2 3 项目名称 分包性质 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 准备发包时间 备注 3.3.5.5 对分承包方的安全监督
由安全员建立并保存分承包方及其相应的监督记录,分承包方安全监督记录包括(合格分承包方名单、合格分承包方评价记录、合格分承包方违章记录、合格分承包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记录、合格分承包方事故处理记录以及分承包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对于分包方内部的安全技术交底,总包单位资料员应及时收集。
3.3.5.6 对分包方的管理
1、合同管理
(1) 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协议,并在各协议中明确奖罚措施,确保分包方按我公司项目部安保体系有效运行。
(2) 分包方违反本公司项目部安保体系要求时,经总包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指出,如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则项目部予以必要的处罚直至清退。 2、对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管理 (1) 对进场人员持证状况进行核查。证件的有效性必须符合上海市有关规定。
(2) 进场一周内将施工人员的“五证”登记造册,并送交工程项目部归档,以备政府、行业、安全管理部门核查。
(3) 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是企业自有职工或符合市建委、市劳动局规定的可用人员,不得违章自行招聘社会外来人员和盲流人员。
(4) 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现场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与总包单位相适应的管理网络。 (5) 分包单位应建立施工人员有关安全管理档案,由专人记录并保管安全资料,由总包项目安全部门进行核实、检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和实施。
(6)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须学习总包单位、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同时必须遵守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制度。
3、对分包单位施工管理 (1) 分包单位正式施工前,总包项目部工程师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施工交底,交底内容以分包单位施工的范围为依据,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保体系的有关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等要求。
(2) 分包单位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包单位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分包单位盖章后,报总包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报公司有关部门(质安、技术)审核,最后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认可,盖总包单位章,并经监理单位审批。之后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3) 由安全员对分包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竣工后的业绩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与分包方及时沟通信息。
4、对分包单位进场材料、设备管理
(1) 分包单位进入我工地的材料按3.3.4 规定处理。
(2) 分包单位进入我工地的材料、设备须按我项目部指定地点摆放,并做好标识。
(3) 分包单位材料仓库必须遵守项目部仓库管理制度。
(4) 由项目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移交验收手续。
3.3.5.7 对业主指定分包方管理
1、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与其签订合同的,并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2、由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的,且由总包单位代管的,则总包项目部同样有权利对其进行管理,当与安全生产发生冲突,且不服管理时,应书面要求业主进行协调。 3.3.5.8 对合格分包方的验证
在每年12 月底及工程完工前做好对工程分包单位的评价验证,以利于公司在下一年度对合格分包方名录进行调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合格分包方进行评价验证:安全状况、管理能力、价格、信誉等。 3.3.6 施工过程控制 3.3.6.1 目的
工程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3.3.6.2
职责项目副经理负责是本要素主管领导,项目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是本要素的主管职能部门,其他各部门进行配合。 3.3.6.3 程序
3.3.6. 开工前作好以下准备:
一、施工技术准备
1、进行安全策划,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编制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编制文明施工和环保、场容场貌、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的保证措施计划。
4、做好冬雨季施工安排。
二、物资准备
1、根据施工预算、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和施工进度的安排,拟定施工材料、施工机具等物 资的需要量计划。
2、根据各种物资的需要量计划,组织货源,确定加工、供应地点和供应方
式,签订物资供应合同。
3、根据各种物资的需要量计划和合同,拟定运输方案。
4、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组织物资按计划进场,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方式进行储存或堆放。
5、设置消防、保安设施。 三、劳动组织准备
1、建立拟建工程的项目机构;认真执行因事设职、因职选人的原则。 2、建立精干的施工队伍,要坚持合理、精干。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证书上岗。安全员须持双证。由项目部项目副经理及安全员负责确认。
3、集结施工力量、组织劳动力进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治安等方面的教育,并安排好职工的生活。
4、向施工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弄清关键部位、安全措施和操作要领,明确任务并做好分工协作,同时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3.6. 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
一、向施工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技术交底实行分级控制: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工程师向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交底;分部分项工程由生产副经理向各施工员、班组长交底;安全作业指导书由施工员、班组长向各操作工人交底;操作规程由施工员、安全员向各操作工人交底。
2、交底主要内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超过2 米以上为高处作业,在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必须佩带安全带。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指定的线路上下,严禁从脚手架外侧、井架架体、塔吊塔身等部位攀爬。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保用品、本岗位作业特点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3、技术交底后,如施工方法、作业位置等变更,则应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4、因技术交底不清或交底差错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技术交底者的责任:因不按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因追究施工操作者责任。
5、安全员对各岗位技术交底进行监督、检查;资料员收集并保管好交底后的资料。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详见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检查、验收: 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有专业电工(经上海市劳动部门、上海市建委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双证)进行。
2、现场供电线路、电器设备须按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在方案中补充说明并经上级部门审批。
3、现场临时用电投入使用前,须有项目副经理会同技术员、安全员、电工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阶段转入结构阶段或结构阶段转入装饰阶段后,因用电设备的变动需重新对用电设施进行验收。
4、施工用电须按JGJ46—88 要求,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分配电箱下部三面用木板围护,保持整洁。
5、配电房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
6、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对在地下室、潮湿作业场所操作用电设备,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加强监控。 8、电工夜间值班须派双人上岗。
9、特殊情况下需带电操作时,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10、应派专业电工对施工用电进行勤检查,对破损的闸具、电线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巡回检查电工:杨恒西)
11、各用电设备(如井架、塔吊、搅拌机、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等)、分配电箱、脚手架投入使用前均应做好地极阻值摇测;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在进场使用前均必须对其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并每半年定期对绝缘电阻测试一次。将各测试结果记录下来,对阻值不符合要的要重新处理,并做好记录。
12、认真填写用电巡视维修记录,记录要详尽,要记载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并将记录保管好。
三、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本要素所指是对土方开挖、基坑围护、洞口、临边、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等防护所需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对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在投入使用前均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牌,方准使用。
1、按照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2、防护职责落实到人,具体由项目副经理负责,安全员、施工员、各班组长负责操作。
3、电梯井口应装设防护门,电梯井内每隔二层张挂安全平网。楼梯口做好防护栏杆,对施工中出现的各预留洞口应及时按要求做好盖板等防护工作,各通道口应搭设好防坠棚。
4、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应及时搭设好防护栏杆。
5、钢平台按方案(详见《悬挑钢平台搭设方案》,且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批准)要求进行搭设,并经项目部技术员、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挂上技术性牌、验收合格牌,方可使用。并应落实好监护人。
6、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并由各班组长负责检查落实。
7、作业前由各施工班组负责对所使用的电动工具、设备进行检查,对未有验收标志或对其安全性能有怀疑的设备应拒绝使用。
8、交叉作业区应做好隔离措施。
9、各通道防护棚搭设完毕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塔吊、施工电梯(详见塔吊、施工电梯装、拆专项方案)
1、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制订方案,经总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当地安监站备案。
2、安装(或拆除)前,由项目副经理组织,必须对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教育,进行装拆安全技术交底。
3、因总包单位不具备装拆塔吊、施工电梯(包括加节)等大型机械设备的资质,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装拆。
4、安装(或拆除)时,由安全员安排设置警戒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5、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运转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
7、塔吊、施工电梯加节,每次均应申请,经批准后加节,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塔机直爬梯应设立护圈,施工电梯应有楼层呼叫装置。
9、其他分包单位需使用大型机械时,应必须经总包方同意,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0、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塔机司机及指挥、电梯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上岗。
11、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五、井架(详见井架搭拆方案)
1、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制订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3、安装或拆除时,由安全员安排设置警戒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4、安排经培训合格持有效证的井架搭设提升工进行搭设
5、井架底部应搭设三面围档封闭的防护网,高度为1.8m,宽度应大于井架宽度。防护网应能承受1000N 的水平冲击力。
6、井架通道防护门应采用型钢和钢丝网组成的防护门,防护门高度为1.8m,门离地高度不大于50mm。
7、井架操作室宜采用金属材料或其他相应的板材制作,顶棚上方应有防坠保护措施;操作室应有门、锁,视线清楚和防雨的功能;操作室的高度为1.8m 以上(含1.8m),两边开门进出。
8、井架通讯联络装置齐全功能完好。
9、卷扬机应搭设防护棚,高不低于1.8m。 六、中小型机械的使用
1、项目部指派机管员、安全员负责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平时由机管员做好检查机械运行情况。
2、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3、按规定搭设机械防护棚。(架子班负责)
4、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5、督促机操人员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并做好运转保养记录。 6、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7、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电具,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8、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
9、木工房应封闭设置,木工机械必须放置木工房内,机械设备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在木工房门口放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
10、搅拌机、砂浆机棚的两侧应采用型钢、钢丝网等材质搭设,对其进行封闭,二侧高度为1.8m,机座及四周应采用硬地坪设置三面围档,车辆进出口设排水沟。
11、电焊机必须使用二次空载降压保护。 七、脚手架工程(详见脚手架搭设方案)
1、施工前进行对搭设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按照建设部JGJl30-2001 规范要求搭设并按JGJ59-2011 中的脚手架检查评分要求进行验收。
3、安排经过培训合格持有效证的架子工进行搭设。4、搭设、拆除时设立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
5、选用脚手架搭设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6、搭设过程中分阶段验收,即从基础开始(基础也必须进行验收),每搭完二步验收一次,分步、分阶段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结构阶段转入装饰阶段后,应重新对脚手架进行验收挂牌,并有接地与避雷措施。7、搭设完毕,经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同时将监护单位和监护人挂牌明确。
8、定期进行检查验收。
9、使用时要按规定荷载要求使用,严禁乱堆放各种施工物料,避免超载。 10、脚手架搭设完后,架子班应把架子移交给所使用的班组(如泥工班或面砖班),并做好移交记录。
11、施工现场中凡是需要拆除整体脚手架,必须由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副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过程中,凡是需要拆除脚手架的受力杆件或在脚手架中开门洞、拆除脚手架拉结时,由具体施工班组长提出申请,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核查、确定拆除的范围和数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加固措施后,由项目技术员、安全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安排架子班拆除。
八、模板工程(详见《模板施工组织设计》)
1、模板支撑搭设前需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经公司总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审批。
2、支拆模板前应向参加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3、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支拆模板,支模应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垂直面安装、拆模。架设模板时,严格按设计计算的支撑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凡立柱间距、材料规格、接头方法及剪刀撑设置等均要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4、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定的立足点。作业面孔洞及临边作业时,无可靠防护措施,必须佩带安全带。
5、浇混凝土前,按施工方案要求,应对模板上的施工荷载进行检查,模板上的堆料和施工设备应合理分散堆放。
6、模板拆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项目副经理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才能进行。
7、拆模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人监护。拆模必须干净、彻底,不得留有悬空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监护人:董茂新)
九、防火安全 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任本工地防火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管理本工地防火安全工作。
1、施工现场按规定配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换药,标明换药时间,保证完整、好用。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设标牌,有专人负责。明确本工程的防火重点部位。并将灭火器材所在位置标于平面布置图上。
3、施工现场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防火制度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5、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常进行活动,每月消防演练一次并做了相关记录。 6、节假日动火作业要升级审批(二级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全科审批同意,一级动火必须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同意),三级动火由项目副经理审批。
7、明火作业,监护人及灭火器材到位 8、重点部位专人监管。 十、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是企业形象的窗口,必须搞好文明施工。将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并由项目经理按照文明施工组织实施,具体由
项目副经理落实。 1、现场布置文明施工 (1) 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沿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围栏不低于,其他围栏不低于 米,围栏材料应采用砌块,彩钢板或夹板等材料,不得使用粘土砖。凡砖砌围栏必须作砂浆抹光并刷白处理。出入大门必须用铁皮作封闭式包裹。
(2) 出入大门门柱上悬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企业全称牌子。大门外侧围栏上书写有关工程建设的宣传标语。在大门内侧醒目位置处,设立“十牌二图”,十牌:1)施工单位及工程名称牌;2)工程概况牌;3)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4)防火须知牌;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6)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日记数牌;7)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号码牌;8)安全生产十不准;9)二通三无五必须;10)上海市民的“七不规范”。二图:1)施工总平面图;2)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
(3) 生活区和施工区须设立安全隔离装置。施工区域现场平面布置,按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实施。施工区域平面布置包括:施工道路及地面排水系统布置、施工用水电管线布置、建筑材料堆放布置,各种机械定位布置(井架、塔吊、搅拌机、钢筋机械等),工地办公室、会议室、仓库、木工钢筋加工棚、标准养护室等临时设施布置。
(4) 工地办公室、会议室、仓库、材料加工棚、标准养护室等,搭建前须经方案设计,同时要求选址合理,建筑面积得当,外形整齐,结构牢固稳定,门窗开关灵活有防雨防盗功能,屋面不漏雨,室内装修符合房子使用功能,水电管线及电器布置符合安全要求。
(5) 工地办公室墙上必须挂有:项目部各级人员技术、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表等。办公室内整齐、卫生、通风、光线明亮。
(6) 工地会议室墙上必须挂有:公司质量方针,工程概况,项目工程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项目组织管理机构网络图,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防火领导小组名单,防台、防汛领导及抢险小组名单,现场卫生领导小组名单。
(7) 水泥库不进水,不渗水,有门锁。库内各种品种水泥不混放,且按不同等级分类堆放整齐,分类插标挂牌,过目能成数。库内挂有水泥库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且帐、卡、物三相符,遵守先进先用、后进后用原则。库容整洁,地面无明显浆灰。
(8) 仓库(工具间)内整洁,地面、货架、物品无积灰。有专人管理,各类物品堆放整齐,过目能成数,帐、卡、物三相符。墙上有仓库管理制度和严禁烟火标志牌。
(9) 钢筋棚、木工房:工棚面积符合材料加工任务的需要,机械安置及材料、半成品堆放合理有序,地面整洁,每台机械边均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有防火、防触电警示牌。
(10) 标准养护室:房屋要求隔热保温,面积不小于5 ㎡,配置空调等温控装置,室内温度控制在20±3℃;设有养护水池、砂浆试块立柜、温度湿度计,室内湿度大于90%;有标养室管理制度。
(11) 茶水亭:现场要有清洁卫生的茶水供应,茶水桶要做到上盖、上锁和清洁,茶水桶应放置在有遮阳和防雨设施的亭子内。
(12) 控制晚间不必要的加班加点,夜间十点以后一般不施工。如必须施工,须事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张贴告示,并做到不扰民。
(13) 严防粉尘污染,实行围档封闭。 (14) 泥浆废水实行三级沉淀后排放。 2、生活区环境卫生:
(1) 生活区和施工区须设立安全隔离装置。生活区平面布置,按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实施。
(2) 宿舍必须门窗完好,室内整洁、通风、明亮。宿舍内须用标准床铺,统一配置桌、柜,统一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每室居住人数不得多于8 人。宿舍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值日制度,宿舍有室长、有床位图及编号。
(3) 食堂必须使用燃气或燃油灶具,熟食供应必须单独设立隔离封闭间,熟食器具须使用搪瓷等无害器具,严禁使用再生塑料桶盘。食堂必须配有冰箱,做到生熟分开,熟食菜有留样。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墙上挂有效卫生许可证。
(4) 厕所大小便要有冲洗设备,有专人负责冲洗,要设立有盖化粪池。厕所和食堂要相距30 米以上。
(5) 生活区内须设立排水沟、垃圾箱,有盖泔脚桶,有灭四害设施,保证生活区的日常环境清洁卫生。
(6) 生活区应设立黑板报或阅报栏,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十一、季节性施工 本工程工期549 天,因此抓好季节性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十分重要。特别是要做好雨季、夏季、冬季施工的安全保证工作。
1、暴风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及时排除。
2、机械、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塔吊要有固定措施。同时,原料、成品、半成品也必须有防雨措施。
3、雨季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等要有防滑措施。同时做好现场排水工作。
4、冬季施工要做好防火、防寒、防毒、防爆等工作。 5、高出建筑物的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井架等要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6、夏季要有防暑降温措施,杜绝中暑事故的发生。食堂要保证食品卫生并做好留样工作。
7、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8、雨季施工防雷击,防机械倾斜。 3.3.7 事故的应急救援 3.3.7.1 目的
通过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确定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建立并保持应急
计划和响应管理,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及可能带来的疾病、伤害和环境影响。 3.3.7.2 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并上报公司审批。 2、项目副经理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审批后的实施。 3、各职能部门按预案要求配合执行。 3.3.7.3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1、项目副经理应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结合工程特点,识别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潜在的重大事故和紧急情况,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应具备下列基本要素:(内容)
A、根据环境、安全应急的不同目的,识别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B、可能发生的事故名称、性质、后果;
C、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指挥、成员间的职责权限、义务、关键人员名单;
D、与内外部的联系方式(包括消防、医疗急救等)
E、应急器材设施、设备的配置(包括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动力逃生工具、安全避难场所、安全开关和切断阀、消防设备、急救设备、通讯设施等)以及维护方式;
F、报警联络步骤、方式、疏散路线、程序、救援措施等; G、预案演练(培训)计划及设备有效性测试计划。 3、存在潜在危险因素的项目应列入应急预案中,如火灾、触电、台风、高处作业,塔吊及起重吊装、井架、脚手架倒塌、混凝土支模板垮塌、食物中毒、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等。
4、当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施工,且施工过程可能发生潜在事故时,项目部应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试验(或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
5、项目部应根据批准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培训、预案演练,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并配备必需的应急设备、物资,做到组织全、责任明、方法清、设施齐。 3.3.7.4 应急响应
1、事故或应急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应按预案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A、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就各位;
B、根据预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分工落实,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C、立即上报事故情况(消防、公安及主管部门);
D、采取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根据事故性质、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E、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F、通讯联络、车辆调度、组织伤员救护等。
2、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应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和实施纠正
措施和预防措施。
3.3.7.5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及纠正
1、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效果进行分析、评审,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及时调整不适宜的应急措施。
2、项目部应根据预案进行演练,对预案演练效果作出评价,必要时对预案作出修订。
3、项目部应根据演练中设备、设施的测试情况,及时更换不适宜的设备、设施,对组织人员的不符合进行调整,确保预案的良好状态。 检查和改进 3.4.1 安全检查
3.4.1.1 目的
1、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通过检查加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通过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3.4.1.2 职责
1、项目副经理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施工员、安全员为本要素主管部门。 2、建立以项目副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按照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3.4.1.3 安全检查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由项目部副经理组织,每周对项目工地安全生产进行一次以上详细检查。每月按JGJ59-2011评分表评分一次。
2、专项安全检查 主要是对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重要设施和设备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每月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主要应有专业技术和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员共同参加。
3、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公司上级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察局来工地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做记录,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5、经常性安全检查
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障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3.4.1.4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1、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3、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的情况;
4、施工活动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和规定的情况;
5、具有重大安全风险或重大不利环境影响的活动的关键特性、设施和设备的状态、人员的意识和行为:
6、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达标情况。 3.4.1.5 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
1、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2、对上级部门检查所提出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对上级部门检查后,开具的隐患整改单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整改回复上级部门。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过程、行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处置,并跟踪复查。
4、对安全检查和整改处置活动进行记录,并通过汇总分析,寻找薄弱环节,确定需改进的问题及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要求。对分包方的违章应按《安全协议》及分包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5、安全检查记录应有资料员分类进行妥善保管。
6、对上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事故隐患通知后,应及时报告公司质安部,会同公司领导制定措施、实施整改,自查合格报公司质安部复查后,再报上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7、对用于检查的监测设备进行校正和维护,并保存校正和维护的记录。 8、安全费用有效使用情况。 3.4.2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4.2.1 目的
为及时查明和消除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根据不合格影响的严重程度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发生和再发生。 3.4.2.2 职责
1、项目工程师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是本要素的主管人员。
2、各施工员负责各自管理范围的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3、安全员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验证。
3.4.2.3 纠正措施
1、纠正措施的信息输入
(1) 内/外审核、检查时发现不合格项;
(2) 实际发生的不合格(项、事件、事故); (3) 上级公司及政府部门提出的安全、环境问题; (4) 业主、监理、社区居民等对施工场所及外部周围区域环境、安全投诉; (5) 管理评审时输出的不合格。 2、纠正措施的评价和确定 根据不合格信息,各责任部门应及时对不合格信息进行评审和判断,对无需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事实责令有关部门或岗位予以纠正,对应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项,应进行原因分析、判断,确定其原因和性质,由归口管理部门开列纠正措施单,明确纠正措施、实施部门、实施责任人、实施日期和验证等。
3、纠正措施的实施
(1) 当地政府的环境、安监站提出的对环境、安全不符合事实,由项目工程师负责制定纠正措施组织实施,由公司进行验证后,进行回复。
(2) 业主、监理、社区居民等对施工场所及外部周围区域环境、安全投诉,由施工员负责制定纠正措施组织实施,由安全员进行监督验证。
(3) 对上级公司提出的对环境、安全不符合事实,由施工员负责制定纠正措施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回复公司,等待公司验证。
(4) 对体系审核中出现的不合格项,按审核程序要求执行。 (5) 所有纠正措施的有效性都必须进行验证,纠正措施实施后对不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纠正措施,应重新进行修改,以确保满足各相关方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3.4.2.3 预防措施
1、潜在不合格信息收集
(1) 业主意见、社会投诉等信息;
(2) 内外部体系审核、管理评审输出信息、记录和评价结果; (3) 市场分析和有关数据统计结果、分包方施工过程活动信息; 2、潜在不合格评价和确定
(1) 各职能部门应对影响安全的环境,职业健康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以发现和消除不合格的潜在原因;
(2) 根据潜在不合格原因分析结论,按损害本公司声誉,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定采取预防措施的可行性;
(3) 各归口职能部门所提出预防措施由项目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价确定,制定预防措施计划,传达至各部门及班组执行。
3、预防措施实施
(1) 项目工程师组织预防措施实施,各职能部门配合,安全员负责预防措施实施的监督,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对实施情况进行验证。实施过程由实施部门
做好记录。
(2) 重大和涉及多部门的不合格,由项目工程师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制订预防措施和实施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项目工程师组织各有关部门实施。
(3) 安全员应对各职能部门采取预防措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并提交管理评审。 3.4.3 内部审核 3.4.3.1 目的
验证本项目部安全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DGJ08-903—2010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保证计划要求,有效地发现安全管理中的问题,组织力量加以纠正和预防,并确定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符合性。 3.4.3.2 职责
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内部相关人员,对本项目在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一个阶段后的内部审核。 3.4.3.3 审核程序
1、在基础工程工作量完成75%左右后,对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然后报请上级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有效性、符合性、适合性。
2、经过内审后,项目部对安全保证计划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拟订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在以后的施工中改进,并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计划。
3、经过上级公司内审通过后,向市有关认证机构申请对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
4、在结构阶段完成工作量50%和装饰阶段完成工作量30%二个阶段,项目部组织人员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然后报请上级公司要求进行安保内审。
3.4.3.4 内审要求
1、审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格认可,并与被审核的部门或岗位无直接责任关系。人数应视工程规模而定,但必须二人以上。
2、审核日程和审核任务分配,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执行。 3、审核员按分工编制检查表,经组长同意后实施。
4、应以事实为依据,以规范和体系文件规定为准绳,收集客观证据,作出公正判断。如发现不合格,按规定填写不合格项报告。
5、在不合格报告得到纠正后,按规定编写审核报告。 3.4.3.5 纠正措施的实施
1、对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不应就事论事,而必须举一反三地进行分析、找出原因,使类似的不合格项一并得到纠正。
2、不合格项的纠正由出现不合格项的责任人具体落实纠正,相关部门配合。由安全员对纠正措施进行监督验证。
3、对较严重的不合格项由项目工程师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制订预防措施和
实施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项目工程师组织各有关部门实施。
3.4.4 安全评估 3.4.4.1 目的
1、确保安全保证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适宜性; 2、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有效满足DGJ08-903-2010 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3、确保安全保证体系适用与实现项目部的安全方针和目标的要求及相关期望,提高项目部的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
4、促进安保体系的持续有效改进。 3.4.4.2 职责
1、项目副经理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安全员是本要素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评估活动;
2、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工程师)向项目经理报告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准备收集并提供安全评估所需资料,负责安全评估实施计划的落实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评估后行动的跟踪检查和报告工作;
3、与安全有关的部门(岗位)负责人,准备并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估资料,并负责落实评估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3.4.4.3 安全评估的内容
1、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的控制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自我完善机制的运行情况; 3、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的提高情况;
4、建立实施和改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经验和做法;
5、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需要对安全目标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改进的要求和措施。 3.4.4.4 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经理可以亲自或委托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依据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起草安全评估报告,经项目经理审阅、修改后签发给相关职能部门执行。评审报告最后作为正式文件由资料员负责保管。 3.4.5 安全记录 3.4.5.1 目的
控制与DGJ08—903—2010标准要求有关的所有资料,以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并有效运行的证据。 3.4.5.2 职责
1、项目工程师是该要素的主管领导,安全员是本要素的主管部门。
2、由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建立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安全记录,包括相关台帐、报表、原始记录。
3、安全记录(包括分包方资料)由项目安全资料员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
4、由安全员对所有记录列出清单目录。
3.4.5.3 记录要求及保管
1、安全记录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3、编目立卷,便于查询。
4、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直至工程竣工交付后分类留存或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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