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验收评分细则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1、应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机构,成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 1、组织机构(20分) 2、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3、企业应制定风险辨识管控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一、基本要求(120分) 工作分工、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等。 1、企业应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计划,明确2、全员培训(20分) 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相关奖惩等。 2、应分层次、分阶段组织进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培训。 一、基本要求(120分) 3、体系文件(20分) 1、企业应制定符合要求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1、企业未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计划或计划不具体的,扣5分。 2、未对全员进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缺少部门/岗位的一项扣2分。培训记录不详实,无签到表,无教材或课件、教师等相关记录的,扣5分。 1、未制定风险辨识管控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的,扣10分。 1、未以正式文件明确组织机构的,扣5分。 2、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风险辨识管控建设职责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 3、未制定风险辨识管控建设实施方案的,扣5分。 评分标准 考核记录 扣分
2、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传达至各部门/岗位。 2、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的,扣10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不符合企业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未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工作内容,一项内容不符合扣2分。 4、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未传达到各部门/岗位,发现一个部门/岗位扣2分。 1、企业应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4、责任考核(60分) 或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中涵盖相关内容,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 2、应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1、作业活动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550分) 作业活动。 1、风险排查、2、设备设施类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确定(30分) 及的设备、设施。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应覆盖岗位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工作地点或设施。 二、风险分2、风险辨识、1、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岗位人员进行风1、未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扣30分。 2、未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的,扣15分。 3、未根据双重预防机制考核结果落实奖惩的,一项不符合扣5分。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扣10分。清单未涵盖主要作业活动的,缺一项扣5分。 2、未建立设备设施清单,扣10分。 3、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扣10分。 1、风险辨识、分析未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逐个进
级管控体系建设(550分) 分析(150分) 险点辨识、分析。2、采用合理的辨识方法对作业行的,缺一项扣5分。 活动、设备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 2、风险辨识、分析未覆盖设备设施清单中设备 设施,缺一项扣5分。 3、风险点辨识、分析未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的,缺一项扣5分。 1、未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风险评价准则1、风险评价准则应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3、风险评估(80分) 实际。 2、参与评价人员应熟知企业评价准则,合理评估,评价级别正确。3、重大风险的确定依据风险评估办法进行判定。 的,扣5分。 2、评价人员不熟悉评价准则或者风险评估取值不合理、评价级别不准确,一项不符合扣2分。 3、应为重大风险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的,一项不符合扣10分。存在三项以上应判定为重大风险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本项不得分。4、重大风险未填写清单、汇总造册的,扣10分。 1、控制措施与实际不符、可操作性较差、未得岗位人员从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到有效落实或遗漏的,一项不符合扣5分。 4、风险控制(120分) 应急处置五个方面,针对辨识出的危险源,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并经过企业相关程序评审确定,控制措施应与实际相符,具有可操作性并得到有效落实。 2、岗位人员未参与控制措施制定的,每人次扣5分。岗位人员未掌握自身岗位相关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5分。 3、企业未按程序组织进行控制措施评审确定的,扣10分。
1、企业应结合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等级风险的管控层级。 2、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内容包括风险名称、5、风险分级风险位置、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主体、管控1、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扣20分。 2、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的,每项扣5分,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内容缺一项扣10分,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未按管控层级,落实管控责任的,每缺一项扣10分。 3、根据相关记录文件,抽查10%相关岗位人员,5人及以上未掌握本岗位应管控风险及相关控制措施的,本项不得分。 1、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告知企业主要风险相关内容。 6、风险告知(50分) 2、对存在较大以上风险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存在重大风险的重点区域和设备要增设公告牌。 3、对应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平面布置图并在厂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1、未建立安全风险告知制度的,扣10分。 2、未实行公司(厂)、车间(班组)、岗位三级公告的,扣5分。 3、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重大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区域,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每处扣10分。 4、较大及以上风险岗位未制定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的,每处扣5分。 管控(120分) 措施,清单应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岗位人员按程序评审,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 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550分) 3、根据风险分级管控原则,确定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层级,落实管控责任。
1、编制隐患排查清单(50) 1、企业应建立公司隐患排查清单和岗位隐患排除清单。 2、排查清单中应明确排查类型、组织级别、排查周期等内容。 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1、企业应按照排查计划,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由各组织级别分别按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并如实填写相关排查记录。 2、查出的不能立即整改或危害较高的隐患应记录详实,如条件允许应保留影像资料。 3、企业宜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一体化的信息平台。 1、隐患排查结束后,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整改的,4、一般事故隐患治理(50分) 由排查组织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以适当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信息。 2、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1、未定期通报隐患排查结果,发现一项扣5分。2、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发现一项扣5分。 3、隐患治理单位未按期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缺一项扣10分。 1、抽查各组织级别隐患排查记录表,缺一项扣10分。 2、未按隐患排查计划组织隐患排查,缺一项扣5分。 3、排查记录记录不详实的,发现一项扣5分。 1、未建立隐患排查清单,扣30分。 2、排查类型、组织级别、排查周期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分。 2、确定排查计划(20分) 1、未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扣20分。 2、排查计划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70分) 3、隐患排查 实施(100分)
4、隐患整改后未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的,一项扣 5分。 5、30%及以上隐患未按期整改,本项不得分。 1、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评估并出具评1、经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70分) 2、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50分) 方案,并将治理方案按相关规定上报。 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将治理结果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治理方案、整改验收等应保留纸质记录,单独建档管理。 估报告书的,发现一项扣10分。 2、评估报告书内容不详实的,未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缺一项扣5分。 3、未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一项扣20分。未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及时治理的,一项扣30分。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未及时组织复查评估,一项扣5分,未及时归档的,一项扣2分。 四、持续改进(60分) 1、评审(20分) 企业每年至少对风险辨识管控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 1、每年未至少进行一次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运行情况评审的,扣10分。 2、每年未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
情况评审的,扣10分。 1、未适时、及时对变更过程的风险进行危险源1、企业应适时、及时针对工艺、设备、人员等重大变更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更新风险信息2、更新(30分) 四、持续改进(60分) 与风险管控措施,编制、更新风险管控清单。 2、应根据风险管控措施的变化情况或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清单,并按清单编制排查表,及时实施隐患排查。 辨识、风险评价,发现一项扣5分。 2、未及时更新风险管控清单、或控制措施实效性不强,发现一项扣5分。 3、未根据风险变更情况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内容,发现一项扣5分。 4、未根据更新的隐患排查表实施隐患排查,发现一项扣5分。 1、企业应建立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3、沟通(10分) 效传递风险信息和隐患信息,提高风险管控效果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2、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风险信息、隐患信息未及时传达至相关方的,发现一项扣5分。 2、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的,发现一项扣5分 备注:1、总分1000分,累计得分/总分×100=实际得分,每一考核要点的分值扣完为止。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2、考核记录应根据评审标准逐项描述考核情况,并附带相关审查记录,严禁仅简单填写不符合项。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赠品不喜欢可以删除)
一、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 (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二)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三)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
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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