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2 电气专业人员配备
项目部电气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及项目部用电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配备一名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对现场用电工作的控制和管理,各施工区配备2名持有电工证的专业操作电工进行现场电气作业。 3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1 通用规定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规定,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手持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灵敏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2)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3)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线路停电工作时,应符合以下操作规定:
1)切断有关电源,总配电箱应上锁并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主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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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6)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3.2 电箱(配电箱、开关箱)使用
(1)电箱应使用标准电箱,统一编号、上锁 ,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开关箱应标明所控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防雨,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移动式开关箱应安装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 (2)分配电箱应安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各类接触装置应灵敏可靠,绝缘良好。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或金属裸线代替使用。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 (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3)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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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3 支线架设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穿越道路的电缆线除套防护套管外,埋至深度应超过0.2m;支线架设在过道处要采用安全保护措施;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3.4 现场照明
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 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3.5 接地接零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芯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螺纹钢。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接地电阻应符合有关规定,电阻应不大于10Ω,并经电气试验部门检测合格。 4 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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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成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施工队长、设备管理员、安检员等为成员,有组织的开展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2)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示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5)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6)建立用电设施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设施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7)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要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8)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9)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5 电气防火措施
(1)要严格按规定,选用与电气设备的用电负荷匹配的开关、电器,线路的设计与导线规格也要符合规定,以保护装置的完好。
(2)照明灯具及发热、产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过程中都不允许与易燃物靠近,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电气设备要严格按其性能运行,不准超载运行,必须保持经常性的检修保养使设备能正常运行,并保持通风良好。
(4)对避雷装置要注意检修保养,保持接地良好。
(5)配电箱要选用非木质的绝缘材料制作。所有电箱均采用标准电箱,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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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配电室、电箱集中放置处设置干粉灭火器、砂池等灭火器具。
(6)不准在宿舍、办公室私自使用电炉等用电器具,不准私自乱拉接电灯。 (7)开展定期的电气防火专项检查或与平时防火安全检查结合起来。 6 安全用电十大禁令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
(3)严禁金属外壳无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 (4)严禁在高压电线下修建楼房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私设电网。 (6)严禁带电修理电气设备。 (7)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8)严禁随意停、送电。
(9)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气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10)严禁现场抢救触电者打强心针,抢救触电者首先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正确的人工呼吸。 7 施工现场用电人员职责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技术性能。
(2)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穿插戴和配备好相应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
二○一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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