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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东师范大学成人高考的流程了解

2020-05-21 来源:年旅网


对华东师范大学成人高考的流程了解

学习地点:广东深圳 文章来源: http://www.szcee.net

一、学校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早在1959年我校就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6所重点院校之一, 1996年被列入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 年,教育部和上海市联合重点共建华东师大,学校跻身国家 “ 985 工程 ” 高校行列,迈出了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坚实步伐。

依托学科优势,学校于1979年创办了夜大学,经过三十年的辛勤耕耘,已是桃李满天下。近年来随着上海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华东师大夜大学抓住了这一契机,不断更新办学思想,对专业结构及课程设置适时地进行调整,在学科建设和师资配备方面精益求精,深受考生及用人单位的欢迎。2006年,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被教育部评为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全国先进集体。

华东师范大学校园环境优美,融合欧陆风情和中国传统风格的校园建筑错落有致,素有“花园学府”之美誉。学校现有中山北路和闵行两个校区,其中中山北路校区地处交通便捷的中山北路和金沙江路交界处,轻轨三、四号线、在建的地铁13号线和几十条公交线直达。

二、招生专业

A、专科招生

文理类:涉外事务管理、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行政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经济管理、电子商务。

B、本科招生

文史类:汉语言文学、英语、对外汉语、传播学、应用语言学(涉外文秘方向);经管类:房地产经营管理、公共关系学、工商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公共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法学类:法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艺术教育;艺术类:广告学、美术学、艺术设计。

三、课程设置

见学校主页(http://www.cce.ecnu.edu.cn/yd-zs-3-a.html)。

四、毕业待遇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华东师范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条例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五、教学详情

1. 教学形式:学习形式为函授,实行“面授+远程教学”的学习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学习资源和便捷、自主的学习。“面授”集中在函授站(点)或校区等地进行,“远

程教学”则由学生自选时间、地点通过计算机进行远程学习。

2. 开班要求:同一专业招生人数在同一站(点)达到30人及以上的方可开班,对于招生人数低于开班要求但又有需求的专业,将在征得学生同意的情况下,采取远程教学方式,在规定学制内完成教学计划。

3. 学制:2.5年。

4. 上课时间:周末或节假日(具体时间请咨询)

六、收费标准

1. 报读费用:

2. 课程费用:详情了解请登录http://www.szcee.net/。

3. 其它费用:教材费、考务费等实收,其余请咨询。

4. 费用说明:报读前请认真阅读简章并计划好工学时间,报读后概不退费。

七、报读流程

A、报名:

1. 报名条件:具有高中(含职中、中专、技校)毕业证书或具高中同等学力文化程度。

2. 报名资料:①学历证、毕业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②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寸6张、2寸4张。

3. 报名时间:每年的8月份以前,最佳报名时间的4—7月。

4. 网上报名:报考者于每年的9月上旬登录省成人高考报名网站,按提示输入有关需采集的信息。成功后,务必将系统返回的报名顺序号、个人密码及指定的确认报名点记录下来,以便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5. 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后,还必须于每年的9月中旬亲自到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电子摄像。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B、考试:

1. 考试时间:每年10月中旬(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查分方式请向报名点咨询。

2. 考试地点:由你所报名的辖区政府机构统一安排考点,如深圳市就由深圳考试院安排在深圳辖区内的各个高中学校(详见准考证)。

3. 考试科目:详情了解请登录http://www.szcee.net/。

4. 参考书目: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继续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考试中心于2007年1月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本、专科)》(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和《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5. 考前辅导:

C、录取:

1. 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2. 录取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D、缴费:

1. 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于12月15日以前按相关要求缴纳学费。

2. 不缴纳学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已缴纳的报读费不予以退还。

E:开学:

1. 学籍注册:每年的3月上旬学校为学生在教育部电子注册。

2. 开学典礼:每年的3月中旬举行开学典礼。

八、照顾政策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

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2.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5年8月31日前出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民政厅颁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本人户口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相关证明,在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

4.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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