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
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评选对象是,开元氮肥有限公司班组或车间。
(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是,茂名开元氮肥有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要求工作时间1年以上。
二、入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入选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公司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有关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及环保违法违纪现象,未受到公司内部处罚和政府处罚。
3.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责任明确,节能工作规范有序,管理措施到位。
4节能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有效运行;本单位能源计量设施完备,主要能耗指标逐年下降。
5.积极推广使用先进节能技术,并取得成效。
6. 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先进个人入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乐于吃苦、勇于创新,在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先进个人:
1.积极推进企业节能减排科学技术研究,本人近三年内有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和理论创新。
2.积极推广使用先进节能技术,本人在近三年内有过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并取得成效。
3.近三年内,本人积极为企业争取节能减排政策、资金项目等,并取得成果。
4.上年度在节能降耗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起到带头作用。
三、组织领导
1.评选表彰活动在公司领导下进行,由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主持安排。
2.评选工作将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部门有个人的意见。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最终确定候单位或候选人,以文件形式上报公司节能领导小组直接申报。
2.申报单位或个人名额不限。
3.申报时间为每年11从到12月,评选时间为12月。
五、奖状办法
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先进单位资金3000元,先进个人资金1000元,获奖单位和个人进全厂公布表扬。
六、申报材料
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需分别填报《节能减排先进企业申报表》和《节能减排先进个人申报表》
本评选办法自2010年1月1月起执行。
二0一0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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