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
第二条 施工现场必须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并设置在恰当位置。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四条 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经沉淀后达标后方可排入指定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第五条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搬运,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第六条 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第七条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八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第九条 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第十一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作业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领导及外宾检查佩戴白色安全帽;高
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
第十二条 施工工人穿着统一标准工作服上班,且每周必须清洗一次。 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
第十四条 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有事不在现场,应指定临时负责人。
第十五条 在夜间施工时,项目部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
第十六条 设置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及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在新工人入场时,应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三级教育。
第十七条 在施工前,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
第十八条 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实行三相五线制,重复接地接零保护。所有电器一律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 对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工作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中任一条者,将《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