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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处小学奖励性绩效实施方案(已修改)

2023-10-15 来源:年旅网
化处镇化处中心小学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普定县人民政府和普定县教育局的要求,参照省、市、县各级绩效工资考核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形成的管理传统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以张显廷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化处中心小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显廷

成 员:李大爽 周忠芬

2、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张显廷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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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化处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监督小组 组 长:张显廷

副组长:李大爽 周忠芬

成 员:姜德秀 张华翠 汪 祎 黄 兴 石登丽

陈 华 卢 艳 张华翠 敖代芬

五、绩效工资构成及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进入个人工资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或学期)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项目设置上设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奖励性津贴、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奖励津贴、满勤奖、全勤奖、超人补助津贴、早自习补助等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县局及镇基础教育指导办公室的安排考核后统一发放。

六、工作责任量化考核

学校各类岗位人员的满分均为100分。根据量化考核细则给予酌情增减,每月末统计一次,按实际得分给予奖惩。行政及各类兼职人员按分管工作比例进行量化考核。

1、行政人员在一月内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记100分。 考核办法:通过工作责任量比考核,给予相应的奖惩。 (1)未按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影响较小的一次扣2-5分; (2)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一次扣10分;

(3)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任务质量较差的一次扣5分。 2、教师在一月内按规定时间完成各种工作记100分,若工作中造成失误:

(1)不持教案上课或上课进度与教案进度不吻合,查出一次扣5分,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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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教态(不准坐着上课)、衣冠(奇装异服、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讲粗话、随地吐痰等,查出一次扣5分;

(3)作业以《家庭作业》或《课堂练习》为主,其他课后练习可根据实际情况布置、做到精讲精练。经抽查未批改一次扣3分、80元,具体规定见学校《常规管理细则》。

(4)未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的,一节课扣5分(调课双方均扣),每月准临时调课不得超过5节,超出5节均按旷课计算。

(5)上课迟到(含早读在内)一次(铃响后1分钟未到)扣3分,超出5分钟则为旷课,但在10分钟内赶到的只扣5分,在20分钟内赶到的扣10分,加扣10元代课费。早退一次(铃响前1分钟下课)扣3分,铃响前5分钟下课则为旷课。上课时无特殊事情擅自离开教室一次扣3分。课堂上发生一切事故,由任课教师负责。上课时,在室内接听、拔打手机查实一次扣3分。

(6)旷课一节(包括早读)扣15分(并罚代课费),扣出当月满勤奖。

(7)未请假不参加一次教研活动扣10分,未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的,1次扣10分,校长、教导主任每月至少听课4节,教研组长、教师每月至少听课2节,少1节扣4分,罚款30元。

(8)认真搞好对学生的管理,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的违规违纪现象要积极处理,不得推诿,否则扣2分。

(9)认真搞好“控辍保学”工作,若因教师的原因导致学生辍学的,查实1人次扣5分。 (10)教师必须根据教材需要尽量使用学校现有的仪器、教具,若不使用,查出一次扣2分;使用后不及时归还,导致教具缺损的,必须照价赔偿,且要视情节扣分。

(11)不认真按时交各种资料,一次扣3分,每月各类记录(含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2分。

(12)未使用普通话教学,查出一次扣2分;未做“小继教”作业一次扣2分;

(13)预备铃响后,教师必须要求学生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课间不准学生在教室内、过道、楼梯间进行打闹、玩耍,否则将酌情扣分,早上第一节课的老师必须负责招呼早读和课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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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否则,查出一次扣5分,不认真负责导致班上纪律混乱、做操不认真扣该老师2分,另扣该班级分1分。

(14)自然实验报告单和实验作业须按实验完成,交管理员处按时检查,未交一次扣3分;分组实验必须在实验室完成,如未按规定做,一次扣3分;教师必须管理好借出的仪器和教具,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15)教师在上课期间(含课间十分钟)如有本班学生违反校规,抓住一人次扣该教师0.2分(含班主任、科任教师)另扣班级分1分;

(16)本学期全体教师实行全员坐班制,但上班期不允许织毛衣或做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事,若违反查实一次扣1分。

(17)开会或搞其它活动时,不允许做影响主题的事,若违反将点名,两次以上者将扣2分。

3、报账员在一月内做到帐目清楚,完成任务及时并有良好的效果的按兼职工作计满分。若工作不负责任:

(1)帐目不清,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一次扣20分;

(2)不按财经制度办事,未经批准而动用公款的,除追回公款外,一次扣20分,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处理;

(3)购买物资与票据不吻合的,除追究责任外一次扣50分; (4)财产登记造成失误的每次扣5分;

4、管理员在一月内管好、用好各种器材、图书按兼职工作计满分。若工作不负责任: (1)对学校各种器材、图书的进出没有造册登记,缺一次扣2分; (2)不做好图书借还记录,每次扣2分;

(3)每周至少为老师和学生提供一次图书阅览,否则扣2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财产遗失或损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扣5分;

(4)收集整理各种图片、实验报告单等资料不完整或不如实检查,查出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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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验器材、体育器材等专课使用,若不按时供给使用一次扣2分(但需用的老师必须提前通知管理员);

(6)要认真搞好教室内外卫生,否则查实一次扣5分。

5、教务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兼职工作计满分。若工作不负责: (1)不认真按时制定和发放各种表册,收集整理各种有关资料扣5分。 (2)若不协助编排课扣5分。

(3)各种统计不认真按时完成或数据统计失误,一次扣2分。 (4)考勤记载出现失误一次扣2分。 (5)教学常规检查不认真一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教学常规检查一次扣8分。

6、教研组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兼职工作计满分。若不认真负责: (1)不认真拟定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和总结,扣2分。 (2)不认真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扣5分。 (3)不认真安排监督出好黑板报扣5分。

(4)不认真协助教务员搞好教学常规检查,一次扣5分。 7、工会主席若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一次扣2分。

8、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若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一次扣3分、中队辅导员若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一次扣2分。

9、值日、值勤人员不按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搞好监督检查,查出一次扣5分。未按时值日、值勤扣2分,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重大事故发生、影响教育教学秩序,除追究其相关责任外,一次扣20分。

10、其他量化考核,未请假不参加一次全校性活动(包括加班、开会、升降旗仪式、集体学习等)扣5分,扣30元钱。 5分针内赶到,算迟到扣1分,扣10元钱(公、婚、丧、产法定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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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以上考核和积分除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外,也是评优、评先及校外交流的重要依据之一。

12、请假的有关规定:

(1)请假原则:学校副校长和中层人员公、私事情外出,都必须向校长请假。其他教师外出必须向主管副校长或教导主任请假,并履行相关的请假手续;二日以上的请假必须经过校长批准。校长一日以上的外出向基础教育指导办公室副主任请假。

(2)请假范围 ①事假

一日以内可由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五天以内由校长批假,五天以上七天以内由基础教育指导办公室批假,七天以上到县教育局请假,代课费自负,且每节扣1分(除法定假期外),并以假条(领导须签字)为依据,先斩后奏的(请霸王假)一概以旷课论处,超出此范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论处(公假、法定假除外),凡请假后按比例扣除当月满勤奖。(事假:自行调好课的,请假1次扣20元,达3次扣除当月满勤奖)。

②病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事前调好课,经有关领导同意签字,(急病、重病住院,来不及办请假手续的,事后须出具有关证明及请假条),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十五天以内,学校批假;十五至三十天,报基础教育指导办公室批假。一月以上县局批假,个人负责三天以内(含三天)的代课费,三天以上由学校负责,病假每节课(除重病住院区间、特殊病种、法定假期外)扣0.5分。当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年龄为准)以上的教师请病假累计满10节课后开始扣分。凡请假后按比例扣除当月满勤奖。(病假:自行调好课的,请假1次扣10元,达3天扣除当月满勤奖)。

③教师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节以上的,事假累计10节以上、病假累计15节以上取消评优资格。连续旷工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年度考核不合格;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不参加年度考核。

④公假享受:派出作10天内短期学习;经批准外出办公事人员。(以上两条必须经校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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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婚丧产假的有关规定(不作事假)、但须有假条;教职工自己结婚的,给7天假(连续累计);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的丧假给假一周,子女婚假3天(连续累计)。产假(按规定执行)、小产假准假15天。(注:以上假日不扣分,不列入学期事假累计)凡请假后扣除当月满勤奖。

13、全期坚持出满勤者在学期结束给予100元鼓励(全期没有一次假且没有享受法定的婚、产、丧假)。

六、奖惩

1、各月设置满勤奖,奖金在上期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满勤奖为每月每人100元。 2、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津贴,每月分别为100元、80元、80元,每学期结束综合评定后发放。

3、班主任津贴、补贴,每月(或一学期)按综合评定等次领取。

4、超人补贴以每班45人为基数,学期末统计后每超一人给予15元补贴。 5、由学校安排的代课,每节给予代课费10元。 6、早自习补助,招呼一个早自习补助8元。 7、教学奖,教学奖以上级统一检测为准。

(1)普通班的检测评比,以全镇安排为准,凡在检测评比中按规定获一、二、三名的,除了上级的奖励,学校给予同等奖励,分别加考核分4分、3分、2分。(任两个班级检测科目获奖的,学校同样给予奖励)。

(2)不任统一检测科目的教师,学校可根据其工作的实际情况酌情给以奖励。 (3)毕业班按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补充规定执行。

(4)凡在检测评比中按规定获倒数一、二、三名的,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处罚,参加调训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二次参加调训的教师,次年学校不再安排工作,自行联系调离。

7、加班、值班补贴:可按照上级下发的文件酌情考虑。

8、教职工每学期末各月累计平均低于80分的,年终考核不定等次,给予待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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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教师因在工作间参加赌博、酗酒而旷课的。经调查核实后,按旷工处理。教职工因参加赌博而被公安机关抓获进行通报的,立即停工待岗,听候上级处理。

(2)上课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在校内赌博,学校抓住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以上每次扣10分。行政人员加倍处罚(特殊情况酌情处理)。经批评教育不改,继续违规的,将上报县局严惩。

(3)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节给予扣分(10-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4)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的立即停工待岗,自行联系调离;不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的一次扣10分。

(5)测评时40%的人认为师德形象不端的,扣10分。

10、(1)学校发生一起严重责任安全事件,校长、分管副校长和责任人各扣100元。学校接受上级检查,因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项目负责人各扣50元,每次检查不达标分管副校长和项目负责人各扣30元。

(2)学生在上课期间发生一起一般责任安全事件,责任教师扣50元。班级接受学校重要检查(含班级文化建设、卫生、黑板报等)时,一次不达标班主任、辅导员将按照班主任管理办法处罚。

11、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其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处理。

12、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当月奖励性工资的20%-30%。 13、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四名的分别发给辅导教师400元、300元、200元、100元奖金,获省级一、二、三名的分别发给辅导教师200元、150元、100元奖金,获市级一、二、三名优秀奖的分别发给辅导教师150元、100元、50元奖金,获县级一、二、三名优秀奖的分别发给辅导教师100元、80元、40元奖金,同时给辅导教师分别加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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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分(以上活动指的是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组织的、经学校报送的),以上并记入教师档案。

八、教师自身参加市、县级各种竞赛、评比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200元、150元、100元奖金。有文章在有关刊物上发表的,学校给予双倍稿酬奖金。同时,加业务分6分、5分、4分,不获奖加3分,参加镇优质课评比加2分,参加片区的加1分。

教师获得各类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可以酌情给予加分(2—5分)。

九、兼任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若当月工作出现失误,将按相关规定扣除量化分,若未出现失误的,学校可以酌情给予加分(5—15分)。

十、本办法2011年3月11日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开始执行,原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解释权归化处中心小学行政办公室。

普定县化处镇化处中心小学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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