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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2-10-18 来源:年旅网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工作原则

1、 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本公司食堂餐饮环节

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公司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公司员工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食堂要按照“总经理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

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 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公司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公司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 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公司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

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 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公司发生的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100人,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公司发生的一中毒100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0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公司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公司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四、 救助体系

1、 食堂根据集团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成立永兴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王卫平 董事长

副组长:田锋伟 副总经理

郑彦江 工会主席

郝文亮 管理部部长

成 员:刘晋生 杜靖增 陈旭东 王维华 李国青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 启动公司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 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 审议批准公司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 向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

五、 运行体系

1、 监测

公司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加强对公司卫生、食堂餐饮日常监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及时研究分析本公司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2、 预警

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警需经晋东公司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由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向事发地发布。一般突发事件的预警由本公司发布。

3、 报告

公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当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

及时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事务长——主管领导——董事长,同时由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以便及时施救。

4、 处置措施

(1) 发生一般突出群体食品中毒事件。公司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

预案,配合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 发生较大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

位和相应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3)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集团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4)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主管领导和本公司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先期统

一指挥应急处置,并在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5)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本公司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

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关集团公司食品卫生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 其他

1、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

着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分工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

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 公司对炊事员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不断提高炊事员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食品

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 本预案由永兴公司负责解释。

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 卫生管理制度

1、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 主管食堂负责人及事务长,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 组织从来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 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5) 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

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 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不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 应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 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 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 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 卫生检查制度

1、 按各种工作岗们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 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 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 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时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 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 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 个人卫生制度

1、 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载口罩。

2、 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

3、 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场所。

4、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和随地吐痰。

5、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品处理区。

6、 操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 开如工作前或上厕所后;

(2) 处理食物前或处理食物后;

(3) 处理用过的设备或食用具后;

(4) 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5) 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 触摸耳朵、鼻子、头发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7) 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后。

六、 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 采购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2食品卫生标准,并信法向供货方索取当年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备查。

2、 采购食品要认真严格地进行质量检查;不得采购无食品标识、标识不清及无检验

(检疫)合格证的食品。

3、 所购食品执行入库交接验收登记制度,登记后由采购员和管库员双方签字确认。

七、 库房管理制度

1、 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 食品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发现超期和变质食品要及时处理。

3、 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消毒药品及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不得与食品同库存放。

4、 库房必须有机械通风设施,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库房干燥。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要及时处理。

5、 做好库房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工作,通向室内的门要加防鼠板。

6、 设置退货位,对拟退食品应及时处理。

7、 要保持库房卫生良好,内外整洁。

八、 粗加工管理制度

1、 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内进行,工具、容器要专用。

2、 加工前要先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3、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4、 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货贺(台面),不得直接置于地面,以防食品污染。

5、 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 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冒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 加工场所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乱扔或堆积,要设专用箱(桶)并加盖。

8、 要保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

九、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 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

供应。

3、 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

4、 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不得与半成品、原料混放。

5、 剩饭菜应冷却后冷藏存放,外购熟食品应回锅充分加热后供应。

6、 烹调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应分台或分层放置,生熟容器有时显标记,不得混用混放,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7、 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并定期消毒。

8、 烹调过程中应保持操作台面清洁。

9、 不用炒菜勺尝味,不用抹布擦碗碟。

十、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5、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面食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不得进行加工。

6、 在操作间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落地。

7、 调味品贮存的容器要符合卫生标准,容器要加盖,放止鼠、害虫污染食品。

8、 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9、 食品应蒸熟煮透,在加工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

10、 ℃。

11、 加工带馅食品时,未用完的馅料应冷藏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内使用。

12、 各种设备用具用后应保持清洁,加盖清洁的防尘布罩。

13、 应保持操作间卫生清洁。

十一、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1、 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着作间入口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 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 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 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5、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 凉菜制作要有计划,当日加工当日使用。

7、 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8、 非专人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

9、 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十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14、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不关卫生标准,并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5、 洗刷餐饮具必须使用水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要有时显标记。

16、 洗涤、消毒餐饮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17、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在一起,保洁柜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其干燥、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8、 禁止使用破损餐饮具及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19、 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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