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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现状及风险分析

2021-07-01 来源:年旅网


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现状及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现状及风险分析—阜新市理财市场数据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我国居民资产保值增值的意愿不断加强,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备受投资者追捧。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理财产品业务作为优化收益结构、拓宽中间业务创收渠道的重点,理财产品在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上屡创新高。然而随着理财产品业务的不断发展创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运行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积聚金融风险的同时也给金融调控带来很大的挑战。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发展现状

理财产品发售火热,数量和规模快速增长。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管是从发行量上还是从发行规模上看,理财产品业务都以惊人的速度不断扩张。2014年,阜新市银行理财产品发售数量达3471期,发行规模高达329.43亿元,无论是在发行数量上还是在发行规模上都实现了较快增长,在发行量较2013年增长了17.90个百分点,发行规模同比增长64.5%。

期限结构短期化趋势明显,预期收益呈下降趋势。近三年来,阜新市三个月以下的理财产品占发行总量之比都在60%左右,六个月以内期限的理财产品占发行总量之比都超过80%,理财产品期限结构短期化趋势明显。从近三年来6个月期限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变动情况来看,预期收益率有明显的下降趋势,从2012年四季度的5.9%下降到2014年四季度的5.3%,相差0.6个百分点。

表外理财渐成主导,个人理财产品供需两旺。表外理财产品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核算,是商业银行主要理财业务。2014年阜新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售表外理财产品2580

期,占新发理财产品的75.6%;累计募集资金228.32亿元,占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额的69.31%,较2012年增长31.62个百分点。在居民投资渠道受限,其它金融市场预期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个人理财产品一直占据理财产品市场的大部分份额。2014年阜新市金融机构累计对个人新发理财产品2901期,占新发理财产品总量的85.1%;新发个人产品募集资金317.31亿元,占新发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额的96.32%,较2012年增长5.17个百分点。

资金投向日趋多元,经营模式呈现基金化趋势。随着理财产品资产规模的增长,理财产品业务的品种和投资范围也日益丰富。商业银行正在改变目前单一理财的经营模式,实现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转型,理财产品朝着开放式、基金化的方向发展。资金运用主要以股票及其他股权、非股票证券等标准化资产为主,投向票据、资金信托等非标准化资产减少较多。2014年阜新市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中,投向股票及其他股权、非股票证券的比例最大,分别为38.53%和39.12%。其中,投向资金信托的比例为10.81%,比年初增减额的占比下降5.5个百分点。

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金融风险

理财产品调剂存款作用明显,加大金融调控难度。一是理财产品拉动存款规模不断波动,对货币供给定义与计量的难度加大。为缓解存款压力,很多银行利用短期理财产品实现月底资金回流表内,月初存款外流,导致金融机构存款月增量波动明显。以2014年阜新市储蓄存款和理财产品运行情况为例,除个别月份,表外理财月增量与存款月增量此消彼长。存款规模大幅波动加大了货币供应量M2、M1的监测难度。二是理财产品降低了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据调查阜新市辖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收入占银行总收入比重从2012年的4.5%上升到2014年的10.19%,使得传统的息差收入占比下降,银行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减弱。三是放大货币乘数。银行理财产品使现金比率下降,使得储户持有现金的机

会成本加大,从而使得现金的持有量减少,由于它与货币乘数之间是反函数,从而不断放大货币乘数。

同业理财规模高企,部分资金流向受限行业。同业理财产品主要为信贷类理财产品,银行间互相持有对方信贷类理财产品,即可以隐藏信贷规模又可以享有贷款收益,近年来同业理财产品规模不断扩张。阜新市发售的理财产品业务运作模式同业占比一直较高,近三年以来,始终保持在四成以上,2014年占比达到59.29%,较2012年提高16.05个百分点。此外同业理财产品迅速扩张的同时成为国企、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渠道,使两高一剩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本应该受到限制的资金需求继续获得大量资金,2014年辖内金融机构发售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已达到全年新增贷款的三成,其中71.43%的信贷类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两高一剩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短期融资投入长期项目,金融风险不断积聚。

“资产池”运行模式存隐忧,风险管理亟待完善。当前,大量银行理财产品采用“资产池”运作模式进行管理。“资产池”类型产品通过组合投资,分散风险,达到优化资产配置的效用。然而期限错配、信息不透明的运作方式,在后续资金不足时,有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然而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各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等级都是内部评定的,且没有银行对外公开披露其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评定方法,投资者难以获得有效的产品风险提示。根据400份有效问卷调查显示,客户对理财人员的依赖程度在最终做出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决定时,绝大部分客户离不开专业理财人员的参考意见,仅有5.14%的少数客户完全依靠自己收集的信息决定购买理财产品。52.8%的客户在事先搜索一些信息的基础上再参考理财人员的意见,17.76%的客户则完全听从银行专业理财人员的意见。理财产品销售人员常常利用其信息优势故意夸大收益而轻视对风险的说明,使客户消费在尚未弄清产品所面临的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对商业银行的储蓄烙印,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时往往忽视其背后的高风险。

表外核算标准不统一,理财监管“空地”凸显。近年来,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种类和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和利润的增长点,2014年阜新市辖内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产品募集金额为228.32亿元,比2012年增加159.24亿元 ,表外理财资产相当于表内总资产的12.08%,比2012年提高7.42个百分点。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下发的制度规定,主要针对表内会计核算,监管部门对银行表外资产管理相对薄弱,一直采取紧密观察和跟随市场、针对具体情况“点对点”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的被动的、堵漏洞的监管方式。在我国分业监管的机制约束下,给商业银行通过交叉性金融创新进行监管套利留下了制度空间,采取不断“金融创新”的手段绕过金融监管,实现利用表外理财监管套利及监管逃避。

对策建议

健全理财产品金融统计制度,加强表外理财统计监测。建议结合金融统计标准化的相关要求,针对理财产品统计数据来源、统计口径、数据标准、会计核算方法和信息反馈与发布渠道进行详细规定,提高理财产品统计数据的相关性和可用性。同时尽快建立起对理财产品业务活动进行统计监管的法规制度,并进一步明确我国中央银行对整个金融业的法定统计监管职责;加强开展对表外理财产品的流量和利率统计,强化对资金流向的统计监测,全面反映理财产品对货币供应量的规模、结构的影响,逐步构建起中国的流量和价格统计监测体系。密切关注各类理财产品对货币总量的影响,根据理财产品影响进一步完善货币供应量指标检测,改进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全面规范同业理财业务,引导理财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尽快出台监管规定,从严规范同业理财会计核算,实行进表管理。同时加强理财资金投向监测。对房地产、融资平台等重点风险领域制定涵盖同业理财类信贷融资的风险监测报表,实现对重点行业理财融资监测,督导商业银行充分披露信息,“打包还原”基础资产,严格控制理财资金投向。改善货

币政策信贷渠道传导机制,从数量调控逐步变为结构和方向调控。鼓励银行探索服务实体经济新产品和新模式,引导银行通过理财业务深度参与直接融资市场,推动信贷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实体经济。

强化资产池模式风险防控,完善理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资产池”运行模式风险防控,将银行的表外信货项目显性化,增强资金来源与投向之间的匹配关系。规范划分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制定统一权威的划分标准,特别要注意规范销售行为,要将风险提示放在首位,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逐步建立理财产品违约的市场出清机制。针对未来一段时间“资产池”运行模式可能暴露出来的风险,相关部门应该厘清理财产品参与方的权责关系,明确金融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边界,并建立合理的市场出清机制。

规范表外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补充理财监管制度空缺。统一设置表外理财核算科目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核算,并统一采用复式记账以完整地体现和反映理财资金的募集和运作情况,形成规范统一的会计核算方法。相关部门应出台理财业务会计核算指引,明确理财业务各类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包括初始确认、存续期计量、到期支付等,制定详细的会计指引方式。在商业银行现有核算方法的基础上,统一会计科目、会计分录的设置和使用,规范理财资产、收入等金额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使各商业银行能够参照统一的指引进行会计核算操作。此外相关部门要依据统一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加强表外理财监管,封堵商业银行通过交叉性金融创新进行监管套利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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