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金羊镇平苑小学是一所农村完全小学,位于金羊镇平苑村七组,服务半径1.5公里,全村近3500多人。学校始建于1964年,1997年晋升为一级学校。学校现占地面积6626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达2500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运动场面积1225平方米。现有1至6年级6个教学班,共 115名学生,其中女生 61名。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均达到100%。在编教师 18名,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教师 17人,中师学历 1人,学历达标率100%,教师中,英语专业3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2人,教师学科结构基本合理。学校下设校长室、教务处、总务处、教研组、教师集体办公室、远程教育资源室、图书室、仪器室、体育室、电教室、心理咨询室、美术室、档案室、音乐室等,各室设施基本能满足教学需求。随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不断推进,学校设施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校先后通过自评、学区评和市、区级相关教育部门结合《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的对照评估,学校办学40项基本标准综合评估为达标。
学校曾获“凉州区绿色学校创建先进单位”,曾被金羊镇教育管理服务站评为“教育先进集体”。
目前,学校布局合理,教学环境优雅,学校正以“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为契机,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依托,全校师生秉承学校办学理念和“一训三风”,携手共进,努力开创学校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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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镇平苑小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落实各项教育政策,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提高学生素养,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办学方针 以 “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教育方针和政策”为指针,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思想 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为根本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突破口,积极创建“以德育人、全员参与、自主管理、三位(学校、社会、家庭)一体”的德育工作机制和“积极实践参与式教学,努力向课堂四十分钟要质量”的教学思路,坚持“以教育质量为中心,安全工作为前提,校园文化建设和特色学校创建为重点”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理念和“一训三风”,突出办学特色,着力培养师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特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四条:学制 义务教育阶段一至六年级。
第五条:办学性质 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
第六条:学校名称 凉州区金羊镇平苑小学。
第七条:服务范围 金羊镇平苑村和常住平苑村外来务工人员的所有学龄儿童。
第八条:学校的教育思想 把培养师生“诚信自主、合作探究”的教育理念贯穿教育教学的始终,让全校教师树立为学生的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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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的教育价值观,让全校学生树立健康、活泼、求知、积极进取的成长观。
第九条:学校的培养目标 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合作、自主发展 。
第十条:特色项目 “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依托,着力培养师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特长”。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学校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学校及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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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 学校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的主要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运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学校实行岗位责任制。学校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方法,促进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学校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职工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实行待聘管理。
(四)学校实行津贴二次分配制。
学校结合教职工每学期提留津贴,由学校统一按照《学校津贴分配方案》重新分配。学校根据对教职工教育教学的管理考核和对班主任各项工作的考核以及显著教科研成果的考核等方面确定合理的比例,对津贴进行重新分配。 (五)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
学校对校务、财务及其它重要事宜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必须充实完整、真实清楚、明了易懂。校务公开要从教职工、学生、家长普遍关心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学校重大的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向教职工公开。校务公开内容分为向社会公开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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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开。
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学校新生入学,毕业情况;学生借读、转学、退学、休学等办理程序;学校招生收费标准;学校三好学生的评定;对特困学生的救助等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学校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学校改革的重大举措、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教育教学改革措施;财政收支及管理情况,基建维修,数额较大物品采购等;干部任免及评议中层以上干部情况;学校考核、奖惩、课时工资分配等;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聘用情况及下岗分流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评优、评先进、工资晋升和评职称等情况;学校认为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 (六)学校实行师生奖惩制
对于教职工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学生在学习及其他方面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校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学校还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和行政上的处罚。 第十四条:校长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命产生,校长贯彻和执行好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学区、乡镇、村组等的监督,保障作用。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由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校务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研究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
(二)研究决定学校重大建设支出项目。 (三)研究决定学校重大政策的出台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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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以教代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代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推荐产生,教代会履行好下列职责:
(一)对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议或意见。
(二)对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对学校的管理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学校的各项重要事宜。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以下内部组织机构,校长室、教务处、总务处、教师集体办公室、教研组、少先队各功能室,各组织机构的成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分管工作领导全面负责。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要牢固树立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思想,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全学科和课时。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以国家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大力推进新课程实施,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二条: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强化和突出校本教研和校本研修,突出教师的专业化。
第二十三条: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开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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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家校联谊委员会,整合教育资源,完善育人网络,提高育人效果。 第二十四条:学校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班主任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教育。
(二)创建好班级特色文化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 (三)关心爱护差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工作。
(五)做好班级用品管理,学籍档案的建立,学生操作评定等各项工作。
(六)做好家访工作,协调好学校、家庭的关系。 (七)做好学生巩固工作,杜绝出现流失生,辍学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必须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皆教育”的理念,必须不断地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和新的教学方法,用爱心和耐心服务好学生,教育好学生。 第二十六条:在教育教学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别加强对后进生的教育,采取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遵守《教学常规细则》,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二十八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课程计划,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落实学生在校时间,按上级要求布置学生作业,严格执行教材征订、使用及管理,必须使用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教材,任何人不许以任何理由乱订资料。 第二十九条:关于教学质量测试的规定 (一)学校每学期分期中和期末进行测试。 (二)平时测试、单元测试由任课教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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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测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非笔试两种,笔试内容侧重于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思维方法的考查。非笔试内容侧重动手实践能力的考查。
(四)测试成绩的结果以检测等级评价为主,参考平时的评价。 (五)学生期末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单元成绩或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评定。
(六)任何教师不得给学生排名次。
第三十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每天保证学生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的时间,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大型的全校性体育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各类社团活动。
第三十二条:关于学校开展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规定。
(一)安全、心理健康课必须有课程安排、有教学设计、有活动记载。
(二)任何人不得无故调换和取消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正常开展。
第三十三条:关于课外、校外活动和竞赛的规定。
(一)课外、校外活动必须有益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课外、校外活动应当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和进行。 (三)课外、校外活动应当体现量力而行的原则。
(四)参加学科类竞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的,不得以收费为目的开展竞赛活动。
第三十四条:关于教育管理的规定
(一)学校的招生由校长和教导处组织,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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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班由教导处负责。
(二)学校校历由学校校委会商议由教导处负责,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按月编排并严格执行。
(三)学校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的基本内容是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和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全校的工作总结,期中、期末召开学校阶段性工作总结。
(四)学校的档案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原则上由教导处统一管理。
(五)学校的学籍管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教导处负责。
第五章 后勤管理
第三十五条:加强对校园秩序管理
(一)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校门的封闭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没有学校的准允不许进入学校内。 (二)严禁任何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三)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在校园内从事商业活动。 (四)严禁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管理
(一)学校的各部位必须保证整洁干净,整体布局结构合理,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符合要求。
(二)负值周领导及值周老师每天必须对全校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三)每两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每月进行一次班容班貌检查。 (五)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纳入到学校考核评比内容之中。
第三十七条:加强对学校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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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务处对学校各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 (二)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各室物资、设施的管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入库及时。
(三)物资、设施的使用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手序。
(四)学校每学期组织管理者对所管物资、设施进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学校组织专人检查一次。
(五)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学校资产流失的,由管理者负责按价赔偿;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学校资产流失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
学校必须成立理财小组,成员一般占全校教师数的三分之一。 学校财务管理必须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应由副校长或教导主任负责,学校财务要充分发挥理财小组和教代会的职能,做到合理开支。
学校的收入与支出必须坚持平衡有余的原则。
学校的收入由学校的财会人员及时收缴入账,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的支出必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学校的一切支出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执行。 (二)学校的重大款项的支出,必须经学校理财小组和校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向上级提出申请报告,经上级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学校的支出必须遵循了解询价、申请、批准、购物、核实、验收等程序执行。
学校的财务报销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需要报销的支出必须是学校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 (二)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 (三)报销必须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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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申请批准单,经手人签字,验收人签字,财会人员的审核,校长签字。
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向财务主管领导汇报收支结余负债情况。
学校每学期年向全体教工进行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同时做好公示。
第六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四十条: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十一条:教职工的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教职工的病退、退职、退休、死亡,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学校在岗位设置上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岗位设置制度与标准执行。
第四十四条:学校对所有工作实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一)考核以学期为基本周期。
(二)考核内容分为基本考核项目和附加考核项目两种。 (三)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形式。
(四)考核人为全校教职工,根据工作分工对所分管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津贴二次分配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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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学校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据为教师的工作考核。 (二)聘任实行按需聘任,按岗聘任。
(三)聘任实行个人申报岗位,学校择优任用,个人工作愿望必须服从学校工作需要,如不服从按拒聘处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完不成工作职责的人员学校有权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结合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有权让其待岗学习。
第四十六条: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学校的规范办学规定,不得擅自违规,若有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本人负全责。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和学校规定的业务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胜任本职工作。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八条:学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设施等。
第四十九条:学校必须对学籍档案做到专人专管,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第五十一条: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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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新的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修订由学校领导班子提出,并提交校委会以及教代会通过,本章程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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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真务实与担当进取中引领全校
师生开创学校新局面
——校长宣言
校长是学校的灵魂人物,是学校领导集体的核心,是广大教师的楷模,作为校长,我郑重而庄严的提出我的工作宣言。
一、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教育政策和方针,思想上要与党的教育思想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要严于律己,发扬团结同事、无私奉献的精神,要有倾力为学校工作付出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
三、善于接受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要引领广大教师研究和挖掘学校的优秀传统和沉淀下来的文化底蕴,认真修订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一训三风”、校徽、校歌,在工作中要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工作热情去影响和鼓舞广大教师,能紧紧团结广大教师全力为学校发展而贡献力量。
四、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突出特色亮点。一要突出以校园和班级文化创建为依托,凸显学校办学特色;二是要突出学校常规管理的精细化;三是要突出学校建设和发展要有传承性、积淀性,在学校长足发展中既要体现深厚的文化底蕴,又要彰显新的教育气息。
五、不断加强人格修养,提高自己待人处事的能力。努力让学生体验成长的快乐,让教师感受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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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学校是传播文明的窗口和培育人才的摇篮,尤其小学教育是塑造孩子们美好心灵的神圣之举。“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作为校长要始终怀揣一颗对教育敬畏和虔诚的赤子之心,要始终告诫自己和老师“教育是本良心账”,每一个教育环节和每一步教学过程都要用心去对待。校长要坚持“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工作信条,努力做到远离浮躁、虚心求教、精心办学、追求卓越,引领全体师生创设丰富、和谐、健康、进取的校园生活!努力创办师生满意、家长满意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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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理念及一训三风
办学理念:管理育人 环境育人 服务育人 教书育人 办学宗旨:以德立校 依法治校 教研兴校 质量强校 校 训:诚信明理 励志创新 校 风:团结勤奋 尊师爱生 教 风:乐教爱生 敬业奉献 学 风:主动乐学 进取向上
校训是一所学校办学传统和治校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广大师生应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
诚信——师生要把品德修养放在第一位,“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若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就无立足之地,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学校要把诚信教育贯穿始终,诚信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 明理——指要通情达理,明白事理。要做一个讲道理,明事理的人。在校园里,有很多事情不需要讲,我们也应该知道怎样去做。例如:集会场合,遵守纪律;爱护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等。 励志——“志”指志向,乃立业之“根”,励志,是倡导和激励师生要有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信念和精神。
创新——就是指更新、改变、创造新的东西。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过程中要着力培养师生的创新意识,不断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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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金羊镇平苑小学校徽
校徽简介:学校校徽整体设计为圆形,外围大圆代表了学生六年小学生活圆圆满满,中间图案太阳花,配以黄色和橘红色,既表示师生在党的阳光沐浴下健康成长,又寓意师生像太阳一样充满阳光、自信、像花儿一样茁壮成长;最中间为大写字母“P”和“Y”的变形,既代表平苑小学,又象征学校生活像音符一样充满律动;1964表示学校建校时间;外圆环中明确标出了学校名称,蓝底白字,清楚醒目。整个徽标设计美观大方,主体突出,寓意形象生动,色调简洁明快,呈现出庄重而又不失活泼的设计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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