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百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市政工程百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受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工程。
(二)重点内容
对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机械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应急管理等开展检查,并结合汛期安全管理特点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建设施、围挡墙以及地下暗挖、地下管线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建立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施工安全各项工作措施。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
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审批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强化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围挡墙安全管理。汛期来临前施工单位要制定临建板房、围挡墙的应急加固方案,备齐加固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拆除。重大汛情、台风来临前,要开展巡查,确保施工现场临建板房、围挡墙可迅速完成有效加固。汛情中,各项目部要对临建设施及周边环境(包括基坑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路、高大土堆等)进行巡视,加强应急响应,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按应急预案有序撤离并按程序上报,围挡墙出现损坏的能够迅速进行加固、清理。
5、模板和脚手架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和脚手架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及超过一定规模进行专家论证,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强化应急演练与应急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在建建筑工程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器材和责任人,认真执行工作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制定汛期人员应急疏散安置方案,提前落实应急安置点,遇有重大汛情及时组织人员有序撤离,确保汛期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百日攻坚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 10 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1、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市政工程相关单位要按照即墨区住建局房屋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附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拉网检查。对在建市政工程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结合现场查验、材料抽检、资料检查等方式进行。
3、严格执法。排查过程发现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规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单》等执法文书,并进行考核扣分及行政处罚。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政工程相关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市政相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三)强化检查。各市政相关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安全隐患较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进行高频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严肃问责。
各相关单位于每月23日前将企业自查自纠报告报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106室。
附件:即墨区住建局房屋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
青岛市即墨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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