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计划
一、个人帐号操作
1、本人身份证开户
2、开户金额:3.5万人民币以上
3、公司每天发送黄金/白银操作指南
4、已开户的客户有专门的体验群,分析师统一喊单操作
5、利润与风险自负
二、委托理财
1、本人身份证开户
2、开户金额要求:10万以上
3、签订委托理财协议
4、客户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自有的黄金帐号(包括同意黄金帐号相关联的交易密码)委托且仅委托新长江贵金属投资理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由本公司在客户的黄金帐户内进行黄金交易的具体操作
5、公司推出三种委托理财方案:固定收益、零风险和低风险,供客户自行选择
托管理财协议书(固定收益)
甲方:
乙方: (法人或负责人签章)
湖南新长江贵金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专业投资理财研究机构,拥有职业化的高端人才和资深理财管理团队,运用专业的投资理念,为投资者合理规划理财方案,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让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得到最大化的保障,获取高额利益。
为保证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受托方职能,促使投资方的利益最大化并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固定收益”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固定收益理财”概念:投资者(以下称为甲方)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投资资金注入公司账户,公司将对投资者的投资资金进行合理规划后进行理财。客户不需要承担任何投资风险,收益双方共得,亏损则由新长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自行承担。
一、 资金委托理财方式及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有偿理财操作,双方协商约定在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甲方资金账户进行有偿理财。(固定收益最低期限一年
起)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约定在理财期间一次性出资人民币 万元(¥ 元)用于黄金投资理财。
2、在委托理财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获知其资金帐户的资金情况,以便于甲方对帐户资金的安全监控。
3、甲方承诺全权委托乙方操作,在资金运作期间,不下达有关交易方面的任何指令,亦不自行操作资金账户。
5、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理财帐户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6、甲方有权利追加投资金额,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改变甲方的资金用途,擅自调离资金用做其他项目投资。
2、乙方有义务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账户情况及操作说明,以保证甲方准确获知账户的运作情况。在受托理财期间,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泄露理财帐户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三、损益分配
乙方将在协议到期日: 年 月 日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投资本金 万元(¥ 元),并且额外一次性支付本金的20%(每年) 万元(¥ 元)为固定收益做为投资回报给甲方,账户盈利部分100%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逾期。如乙方出现逾期、拖欠等现象,甲方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协议委托理财管理期限届满;
2、本协议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如果甲方违约或者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若帐户此时存在亏损,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且需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乙方的资金管理费用。如果帐户此时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10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帐户进行清算,并根据约定及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本协议记载的联系地址或书面变更后的联系地址,送达法律文件的,无论该文件是否已由对方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六、协议生效
1、本协议共贰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甲方资金达到本协议约定投资金额到帐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此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托管理财协议书(零风险)
甲方:
乙方: (法人或负责人签章)
湖南新长江贵金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专业投资理财研究机构,拥有职业化的高端人才和资深理财管理团队,运用专业的投资理念,为投资者合理规划理财方案,将投资风险
降到最低,让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得到最大化的保障,获取高额利益。
为保证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受托方职能,促使投资方的利益最大化并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零风险理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零风险理财”概念:投资者(以下称为甲方)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投资资金注入公司账户,公司将对投资者的投资资金进行合理规划后进行理财。客户不需要承担任何投资风险,收益双方共得,亏损则由湖南新长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自行承担。
一、资金委托理财方式及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有偿理财操作,双方协商约定在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甲方资金账户进行有偿理财。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约定在理财期间一次性出资理财账户的100%资金用于黄金投资理财。
2、在委托理财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获知其资金帐户的资金情况,以便于甲方对帐户资金的安全监控。
3、甲方承诺全权委托乙方操作,在资金运作期间,不下达有关交易方面的任何指令,亦不自行操作资金账户。
4、甲方有义务在符合乙方分配收益期间,配合乙方在甲方账户里提取规定的分成金额交付给乙方。
5、甲方有权利追加投资金额,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账户情况及操作说明,以保证甲方准确获知账户的运作情况。
2、在受托理财期间,乙方有权进行投资范围内的一切理财操作,甲方无权提出异议,不得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
3、乙方有按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权,具体分配比例和分配方式详见本合同第三条。
4、乙方应恪守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做好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对理财账户亏损部分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三、损益分配
1、该帐户的资金调拨必须同时获得甲乙双方认可才可以调拨。
2、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甲乙双方应在正式受理理财后的每月5日对理财账户进行
清算。由于选择理财期限不同,针对盈亏的账户进行调整的损益分配计划如下:
半年一周期:
A:当账户出现盈利时,甲方提取账户当期盈利的15%作为分红,账户当期盈利的85%则作为乙方的理财管理费;
B:当账户亏损时,乙方负责将账户亏损部分全额补全,并补偿3倍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甲方无需另付开支。
一年一周期:
A:当账户出现盈利时,甲方提取账户当期盈利的30%作为分红,账户当期盈利的70%则作为乙方的理财管理费;
B:当账户亏损时,乙方负责将账户亏损部分全额补全,并补偿3倍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甲方无需另付开支。
3、当理财账户资金只有亏损达到或者超过20%时,甲方有权中止理财,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全额提取其原始投资成本;盈利时甲方可得到其盈利部分的分红,原始资金自动成为次月的理财成本,不得无故中止。
4、乙方在为甲方账户进行理财管理期间,连续6个月出现未盈利或者连续6个月出现盈利未超过20%的情况,甲方可选择中止理财,乙方将全额返还甲方原始投资成本。
5、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理财帐户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
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合同委托理财管理期限届满;
2、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如果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若帐户此时存在亏损,但未达到20%时,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承担;如果帐户此时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10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帐户进行清算,并根据约定及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本协议记载的联系地址或书面变更后的联系地址,送达法律文件的,无论该文件是否已由对方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甲方资金达到本协议约定投资金额到帐之日起生效,期满可以续签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托管理财协议书(低风险)
甲方:
乙方: (法人或负责人签章)
湖南新长江贵金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专业投资理财研究机构,拥有职业化的高端人才和资深理财管理团队,运用专业的投资理念,为投资者合理规划理财方案,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让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得到最大化的保障,获取高额利益。
为保证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受托方职能,促使投资方的利益最大化并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低风险理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低风险理财”概念:投资者(以下称为甲方)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投资资金注入公司账户,公司将对投资者的投资资金进行合理规划后进行理财。
低风险是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同出资组建账户,当出现风险时,由甲方承担风险的30%;当出现盈利时甲方享受盈利的70%(半年一周期的除外)。
一、资金委托理财方式及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有偿理财操作,双方协商约定在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甲方资金账户进行有偿理财。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约定在理财期间一次性出资理财账户的80%资金用于黄金投资理财,乙方则补足其余的20%理财资金,双方共同组建成一个黄金理财账户。
2、在委托理财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获知其资金帐户的资金情况,以便于甲方对帐户资金的安全监控。
3、甲方承诺全权委托乙方操作,在资金运作期间,不下达有关交易方面的任何指令,亦不自行操作资金账户。
4、甲方有义务在符合乙方分配收益期间,配合乙方在甲方账户里提取规定的分成金额交付给乙方。
5、甲方有权利追加投资金额,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账户情况及操作说明,以保证甲方准确获知账户的运作情况。
2、在受托理财期间,乙方有权进行投资范围内的一切理财操作,甲方无权提出异议,不得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
3、乙方有按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权,具体分配比例和分配方式详见本合同第三条。
4、乙方应恪守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做好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当理财账户亏损超过30%时,30%以内(含30%)由甲方承担,超过30%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三、损益分配
1、该帐户的资金调拨必须同时获得甲乙双方认可才可以调拨。
2、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甲乙双方应在正式受理理财后的每月5日对理财账户进行清算。由于选择理财期限不同,针对盈亏的账户进行调整的损益分配计划如下:
半年一周期:
A:当账户出现盈利时,甲方提取账户当期盈利的60%作为分红,账户当期盈利的40%则作为乙方的理财管理费。
B:当账户出现亏损时,亏损金额在本金(指双方共同组建账户的全额本金)的30%以
外部分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亏损金额在本金的30%以内部分(含30%)由甲方承担。
一年一周期:
A:当账户出现盈利时,甲方提取账户当期盈利的70%作为分红,账户当期盈利的30%则作为乙方的理财管理费;
B: 当账户出现亏损时,亏损金额在本金(指双方共同组建账户的全额本金)的30%以外部分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亏损金额在本金的30%以内部分(含30%)由甲方承担。
3、当理财账户资金只有亏损超过30%时,甲方有权中止理财,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全额提取其原始投资成本;盈利时甲方可得到其盈利部分的分红,原始资金自动成为次月的理财成本,不得无故中止。
4、乙方在为甲方账户进行理财管理期间,连续6个月出现未盈利或者连续6个月出现盈利未超过20%的情况,甲方可选择中止理财,乙方将全额返还甲方原始投资成本。
5、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理财帐户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合同委托理财管理期限届满;
2、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如果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若帐户此时存在亏损,但未达到30%时,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承担;如果帐户此时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10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帐户进行清算,并根据约定及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
1、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本协议记载的联系地址或书面变更后的联系地址,送达法律文件的,无论该文件是否已由对方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甲方资金达到本协议约定投资金额到帐之日起生效,期满可以续签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湖南新长江贵金属投资理财有限公司推出的理财新产品,属于短期零风险高回报高收益理财产品。
【零风险 高回报】
1. 10万起步,追加为5千或5千的整数倍,鼎兴按客户出资追加配置20%的资金组成理财专户进行理财。
2. 理财期限:183天 或 365天。
3. 预期年化收益率:20~30%
4. 零风险保障:如果理财亏损或收益率为零,公司承诺全额返还客户理财资金并补偿3倍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5. 理财受理:每月1,10,20日为理财起算日。每月3期。客户可任意选择一期,或连续定投。
【低风险 高收益】
1. 10万起步,追加为5千或5千的整数倍。
2. 理财期限:183天
3. 预期年化收益率:15~60%
4. 低风险说明:公司不配置自有资金进入理财账户,客户承担最多30%的本金损失,超过30%的损失部分由公司承担。
5. 理财受理:每月1,10,20日为理财起算日。每月3期。客户可任意选择一期,或连续定投。
6. 投资方向:专款专用,做A.黄金交易; B.股票交易
【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风险提示】
属于私募基金不受证监会银监会监管,也没有银行监管,主要靠公司的商业信用运作。
新长江基金:零风险、低风险产简介
经国家基金法等法律通过,合同签约制与银行合作。任何投资产品都是有风险的,何为零风险?是由本公司来承当风险。低风险、高收益。本公司凭借自身雄厚的经济实力,专业的理财团队及过硬的理财技术分析,哪里好、投资哪里的原则,销售零风险基金,投资定向黄金。具体如下:
1、账户:客户注资80%本金,公司注资20%的风险金(客户分配利益30%的分红)双方共同组建一个理财帐户的方式,帐户透明。公司有明确的风险控制,如有亏损公司承担,客户依然可拿回本金,为投资者带来实实在在的“零”风险保障。如果在没盈利的情况下,公司外加银行同期一年期利息的三倍。
账户:低风险是100%的客户资金:客户风险承当30%,享受红利70%。
2、为什么说是零风险?是这样的,不是说做基金没风险,而是这个风险我们公司帮你承担了,我们和你组建账户的20%就是用来承担风险的,如果超过20%部分,我们公司会用风险资金去填补你亏损的部分,实现真正的零风险。
低风险的投资客户需承当30%风险基础上线,超过公司承当。
客户享受到红利大头(利润的70%)。
3、投资期限:六个月或一年。短期投资风险可控。
4、红利:客户半年期收益7%-38%.一年期收益15%-78%。利润分成客户30%,公司70%(公司出资20%的风险金)。例:一客户4月进理财100万到8月(三个月分红)分到红利47万多。有意向客户可提供客户资料(保密)。
想了解具体的细节和流程请联系:湖南新长江贵金属投资理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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