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夜总会
部门名称:
上级部门:
下属岗位:
音响师、灯光师、调酒师、服务员。
部门本职:
为夜总会的客人提供服务。
主要职能:
1. 维持夜总会的正常营业秩序。
2. 为客人提供点歌服务以及其它侍应服务。
3. 安排娱乐节目,进行演艺活动。
4. 推销本店相关商品。
5. 保证夜总会所属音响设备、灯光设备以及其它相类设备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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