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措施
13.1 降低环境污染的技术措施 13.1.1 施工现场总体规划
1、施工现场总体规划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和环保需求,考虑对周围相关方的影响及消防安全的需要,并满足无锡市的规定,以及考虑成本方面的要求。
2、项目部按施工、办公等功能将施工现场划分为施工区、办公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以保证交通畅通现场文明卫生。
13.1.2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
1、材料库采用砖砌库房,内配灭火器,门上加锁,以达到防雨、防晒、防潮、防火、防盗等功能;存放油漆、涂料等特殊物资的库房及管理,按材料员制定的保管方案执行。由安全员根据相关规定配置足够的灭火器,用电线路由电工负责配置,经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钢筋加工场保持平整,设排水沟,堆放处设300mm混凝土垄,防止钢筋浸水锈蚀。雨天时应用塑料布加以覆盖。
2、施工现场四周实行全封闭管理,围墙外侧进行美化、亮化。入口处设门卫值班室。
13.1.3 粉尘的控制
1、水泥、外加剂等易散落、易飞扬的 材料,采用封闭库房贮存,运输途中进行覆盖。
2、现场主要道路采用硬化路面,非硬化路面及场区采取洒水、绿化等措施,保持湿润无扬尘产生;
3、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清理时设施密闭垃圾道或用料斗装运,防止抛撒; 4、挖土、清理等易产生扬尘的活动,避开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撒水,保持地面湿润。
5、楼层清理时,必须先洒水再清理,防止粉尘飞扬。 13.1.4 遗洒的控制
1、现场大门处设置洗车池,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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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用封闭式自卸车进行现场的土方外运及垃圾清运; 3、按地方规定和指定的地点弃运废弃物;
13.1.5 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油品对人体伤害及泄漏的控制 1、施工现场设立封闭式存放区,不同性质、不同应急响应方法的物品应单独存放,提供适宜的贮存环境,使用密闭式容器贮存,防止泄漏。
2、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用审批手续,做好发放记录,定期进行清点,控制库存量;
3、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油品使用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施工员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应急准备和响应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执行;
4、施工过程按规范使用专用容器和工具进行操作,尽量避免遗洒; 5、备好防护用品,做好应急准备;
6.在选择涂料、聚氨脂及天然石材时,要求采用环保型涂料和无放射性天然石材。
13.1.6 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控制
1、对废弃物分类管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单独存放,设有防雨、防流失、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标识;
2、项目经理部应设专人负责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对其收集、运输、排放等环节进行监督;
3、联系有毒有害废弃物回收单位,定点排放; 13.1.7 光污染的控制
1、施工现场夜间照明采用定向式灯罩,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工作。 2、夜间尽量避免焊接等产生强光源的施工活动,能够产生强光的工作尽量在搭建的施工棚内完成。
13.1.8 火灾、爆炸事故的控制
1、对现场人员进行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2、对木工棚、油料库、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区域,按消防规定配备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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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灭火器,做好应急准备;
3、建立和完善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3.1.9 生产生活污水的控制
1、砂浆搅拌机、砼输送泵等排水点设置沉淀池并定期清理,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生活区污水集中收集沉淀后排放,食堂餐具清洗处设过滤设施; 13.1.10 水电能源和纸张的控制
1、按生产生活需要,统一布置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管线;
2、项目经理部制定节水、节电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杜绝跑冒滴漏; 13.2 防止扰民和民扰的措施 1、防止扰民的措施
(1)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和实施措施,防止噪音污染、水污染及大气污染。 (2)对环境污染尤其是噪音污染进行严格的监控。并请环保部门进行检测,确定噪音污染的程度,并对强噪音设备采取封闭、限时使用,增加降噪设备等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噪音污染。
(3)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规定,在22时至次日6时不进行超过国家标准噪声限制的作业。
(4)在基础和结构施工阶段,由于砼连续施工的需要进行超噪声限值施工时,提前向工程所在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到工程所在地区环保部门备案。
(5)在噪声超标太多确实影响居民休息的施工区域设置噪音隔音屏,降低噪音污染。
(6)对居民家中的严重疾病患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确属必要,可另外提供相应的住宿或休息处所。
(7)需长期连续施工(如基础施工时)可通过向居民发放电影票等形式,以分散居民注意力,借以融洽与居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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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止民扰的措施
只要严格执行和落实防止扰民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污染,就可以有效地减少民扰,民扰大部分是由于扰民引起的,应该相信,我们的绝大多数居民是遵纪守法的,是能够充分理解施工单位的困难的。为了防止民扰事件的发生,我们在落实防止扰民措施的前提下,制定如下措施:
(1)在施工前公布连续施工的时间,发布安民告示,向工程周围的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2)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尽力减少工程施工给当地群众带来的不便。
(3)请环保部门按国家规定的噪声值标准进行测定,并确定噪声扰民的范围。 (4)现场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处,并配备热线电话,24小时接待来访来电,对所有问题均在24小时以内予以明确答复。
(5)与街道办事处、居民代表、派出所共同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通过沟通和融洽关系减少或防止民扰。
(6)依法处理各种扰乱正常施工秩序的行为和责任人。对不管采取何种措施都仍然阻挠正常施工的人或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遵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7)施工单位的装卸物料和施工机械时,保证街道和行人道不受阻塞,当必须占道时,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占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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