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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2022-09-25 来源:年旅网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文件

浙国税所〔2006〕8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

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关于要求提取2005年总机构管理费的申请报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1200万元。其所属企业按允许提取金额上交的管理费,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金额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

纳税调整。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提取金额

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提取金额

企 业 名 称 提取金额(万元)

1、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杭州市有限公司 75 2、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宁波市有限公司 75 3、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温州市有限公司 75 4、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嘉兴市有限公司 65 5、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湖州市有限公司 65 6、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绍兴市有限公司 65 7、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金华市有限公司 65 8、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衢州市有限公司 20 9、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丽水市有限公司 20 10、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台州市有限公司 65 11、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舟山市有限公司 20 12、浙江省邮电建设工程局 150 13、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0 14、浙江南天通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 15、浙江省电信线路建设公司 40 16、浙江省邮电器材公司 150 17、浙江沸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印发

排版:何伟红 校对:祁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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