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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招标资料文件

2024-01-23 来源:年旅网
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1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独立单位并有相应的安装资质 邀请招标单位: 2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 要求投标书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 投标文件递送到: 5 投标截止时间:200 年 月 日 上午 时之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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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邀请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比价招标。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招标程序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有消防系统建设经验并承担过相应建筑面积的工程实例的厂商、集成商等法人代表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本招标工程要求招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所要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历等级。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消防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等级并有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

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 予以处理。

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中标单位必须作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的投标费用自理,招标单位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承担这些费用。

4、招标范围

4.1 本次消防系统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设备报价以及工程施工总报价,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与施工能力并承担过相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经验。

4.2投标单位有能力与相关单位自行联系(图纸审核、申报、后期检测、验收等)。费用自理(但属于行业收费收费项目须申明,费用由业主承担)

5、发包方式与分包范围

采取包工包料方式,但中标单位所报设备必须经过招标单位的考察和同意后方可使用。按下列目录分别报价

报价时设备、安装要分开,分别报价(即每个分包的设备单价、合计价;安装单价、合计价)(安装应含人工、税收、材料、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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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办公楼 仓储中心 合 计

火灾报警 (含消防应急广播)1 喷淋系统 2消 火栓系统(含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箱以及灭火器材等) 包1.1 包1.2

包2.1 包2.2

包3.1 包3.2 其中防火卷帘门控制箱采用增安、隔爆型

水3泵房系统 包4.1(办公楼屋顶) 包4.2(水泵房)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水泵系统应分开报出总价

发电机房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4 红5外线系统 总 计 合 总 计 无 包5.2

无 包6.2

(二)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本招标书和有关图纸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4天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日期4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同时传送给每个被邀请投标的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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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4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处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被邀请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标书分为下列四部分 商务标:商务标书主要内容:

1)标书综合说明,企业简介及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等;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装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近年来主要工程项目并提供工程实例使用业主的业绩证明材料; 4) 供货和安装周期

5)售后服务措施和其它说明

9.2 技术标:技术方案说明(按各包技术要求)、材料、设备明细(生产厂家与品牌)

以上“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必须合并装订成册。

9.3 投标价格:按各包列出相应材料明细、设备清单(生产厂家与品牌)、单价、合计价;

“投标价格”必须单独装订成册。

9.4 最终优惠报价:优惠条件、最终优惠价格(按各包分别优惠)和最终优惠总价以及优惠的付款方式;

“最终优惠报价”必须单独装订成册。 说明:报价必须包括相应的土建配合费用

以上四个文件除按要求装订、封装外并应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标书(用word或Microsoft Excel编写)

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三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9.2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报价明细表内(见附件)各项费用进行投标,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9.3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确需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盖章和签字;

9.4对技术服务、工程竣工后服务(售后服务)的具体承诺。要具体说明设备的耐用年限,系统维护、设备保养及技术培训等项的方式、期限和费用,以及发生质量问题时投标方应承担的责任;

9.5 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必须有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必须对其总系统及各系统的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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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所实现功能、技术情况进行必要的详细论述;

9.6 有针对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方案和措施,如工程施工方案、工程管理、工程配合、工程进度及所派项目管理人员情况等;有针对本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形式和服务的具体措施等;

9.7 投标书中应对各系统有详细地阐述及说明,对所投设备的产地、性能、规格等有详尽的说明。

9.8对供货、施工安装条件、优惠付款条件的具体承诺; 10、投标文件的报价

10.1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

10.2投标报价应按设备(含软件费用)、材料、安装施工、调试、利润、税收、土建配合费等分项报价,设备、主要材料应注明生产厂家和品牌;

10.3投标文件中应按各个包分别报价;每个包的设备价格和安装、材料价格严格分开并均标明单价和总价;

10.4并注明工程量清单、单价报价、各系统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表格由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10.5招标文件或图纸没有具体要求但系统必须要求配置的必须报价(需文字特别说明)

(四)投标书的递交

11、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和受权委托人的签字确认; 11.2 在投标书上注明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及投标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等内容; 11.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11.5.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识的;投标单位出现漏项或缺项的。

11.5.2 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及受权代表未签字确认的;

11.5.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11.5.4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1.5.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未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的;

11.5.6 投标截止日期后,执意修改投标文件的。

12、投标书的截止日期

招标人收到投标书的时间应不迟于招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3.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13.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评标人及项目方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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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为废标。

14、投标的澄清

在评标的过程中,除正常的对标书进行澄清外,要求每一家投标单位出一位代表对其投标书中所设计的方案特点、所选设备性能优势、施工队伍业绩等作陈述。时间另行通知。

15、对投标书的初审

15.1 开标后,招标单位将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书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2 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6、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16.1 按照第18条的规定仅对确实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16.2 评标时,除了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综合比较各投标设计方案、设备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施工工期以及投标方的资信等因素,依据公正公平、科学、严谨的原则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综合评价定出中标单位;

16.3 最低报价并不是评标的唯一标准,也不意味着将会获得合同的授予。

17、合同授予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招标单位认为其能满意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单位。

18、资格审查

18.1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的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合适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规模和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必要时,招标单位将对起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18.2 如果审查通过,应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应拒绝其投标;在这种情况下,评委会将对下一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作类似的审查。

19、签定合同 20、设备和工程验收

20.1 乙方负责将工程所用设备供应至施工现场,各种运杂费用、保险费、卸车费应含在设备报价内,甲方除根据设备中标报价付款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0.2 每件设备包装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设备型号、产地、质量等应与中标书中相一致,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到货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

20.3 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设备没有质量证书(合格证)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可视为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立即向乙方索要,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即作为延误工期处理;

20.4 整个系统试运行三个月后,依据合同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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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

20.5 整个系统竣工验收后三年内,施工单位应对系统和应用软件进行无偿维护。 20.6 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安装设备陆续到位,并向甲方提供到位设备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

20.7本合同采用人民币付款。

20.8整体工程竣工,但通过消防检测及验收,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20.9乙方应确保一次验收达到质量等级要求,甲方只负担一次工程检测及验收应交费用,若因乙方原因一次未通消防检测及验收,相应再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21、质量保证

21.1 乙方应保证消防系统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保证其系统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正确运转后得到满意的性能;在系统最终验收后的三年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安装等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且费用由乙方负责;

21.2 乙方应严格按照中标文件中施工方案及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及整个系统调试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1.3 工程竣工后,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21.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22、索赔

22.1 甲方有权根据验收记录,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2.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解决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22.2.1 乙方用符合规格要求的新零件、新部件或新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第6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22.2.2 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方商定同意后,降低设备的价格;

2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三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22.4、如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5本招标工程要求招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所要的建筑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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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项目经理资历等级。

22.6投标单位提供的获奖证书、施工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中标单位必须作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 22.7设备按国产优质产品配置;

投标方必须保证在甲方指定的前期图纸预审、后期消防检测、全场消防验收通过

其它要求:

1、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数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纸要完整),因承包方竣工资料不齐备,给甲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担。

承包方交付的竣工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汇编》的要求执行。

2、工程临时设施临设费由承包方负担。

联系单位: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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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感谢贵方给予我方的投资格,我方如若中标,将对贵方做出如下承诺:

1、据贵方的要求承包此项工程,保证不将工程肢解分包及转包。如若违约,我方将自愿解除承包合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收到开工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开工。

3、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届满之前,贵方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询标。

4、我方也理解,不论中标与否,贵方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也无需贵方解释不中标的原因。

投标人:(章) 被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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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青岛市烟草局物流中心

消防系统

投标单位: 法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标书有效期: 天(不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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