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3-25 作者:黄智君律师
员工怎样确保自己能拿到约定的提成工资
案情介绍
杜某一直从事销售工作,有丰富的销售经验。2002年8月,杜某应聘到上海一家公司做销售。公司跟杜某口头约定,工资是底薪加提成。虽然底薪不高,销售任务定得很高,但公司承诺超出销售额后可以支付不菲的提成,杜某认为凭自己以往的工作经验,超额完成肯定没有问题,所以就欣然接受了。于是公司录用了杜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不知是疏忽还是故意,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销售任务和销售提成的约定。第一年,杜某拿到了3万元的提成。之后的几年,杜某完成的销售量越来越高。虽然公司每年都提高了杜某的销售任务,但杜某总能超额完成,拿到销售提成,而且拿到的提成一年比一年多,公司每年都按约定支付了杜某提成。虽然续签的劳动合同中仍然没有关于提成的约定,销售任务和提成比例都是年初的时候公司口头跟杜某明确,但杜某认为只要拿到提成就可以了,有没有书面约定不重要。2007年年初,公司给杜某下达的销售任务是本年度600万元。到2007年年末,杜某的销售量达到1000万元,根据双方约定的提成比例,2007年杜某可以拿到的销售提成应该是12万元。但公司没有支付杜某这笔提成。所以杜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提成。 杜某的仲裁诉讼请求:
杜某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提成12万元。 案例分析:
本案的焦点比较简单,就是杜某是否有提成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公司应该支付杜某提成。但本案的情况是公司不愿意支付杜某提成。杜某只能提请仲裁,希望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通过司法程序,杜某能否拿到提成就要看杜某的举证和公司的答辩了。杜某和公司约定的销售任务和提成比例都是通过口头约定的,虽然公司之前每年都支付了杜某提成,但都是用现金支付的。在仲裁庭审中,杜某拿不出跟公司约定的提成的书面证据,公司支付杜某提成的证据在公司处保存,杜某也拿不出来。虽然杜某一再强调跟公司约定了提成,以前公司每年都用现金支付了提成,但公司不承认跟杜某约定了提成,也不承认支付了杜某提成。在杜某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仲裁庭只能裁决不予支持杜某的提成诉请。 仲裁意见:
仲裁庭认为,虽然杜某是做销售工作,但杜某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提成的约定,而杜某又没有提供其他的关于提成的证据,所以不予支持杜某的提成请求。 黄律师提醒:
员工跟公司约定了提成工资的,一定要用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要么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要么单独签订关于提成的协议,这样才能保证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公司支付提成工资。除了关于提成的书面约定,公司支付提成工资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比如公司通过银行打卡支付提成工资,银行的详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公司与员工约定了提
成工资且支付了提成工资,但证明效力还是不如劳动合同和提成协议,仲裁和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会小一些。所以,为了保证能拿到提成工资,员工应该跟公司通过书面的形式约定提成工资,当然,这样的书面约定还需要单位的盖章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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