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仪器使用人应尽量安排在学校规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里(8:
00―17:00)使用仪器,若工作时间内仍不能满足使用,再考虑晚上或假日。
二. 具有中级仪器实验室认定的独立使用仪器资格的师生方可借取钥匙。所有需在晚上或
假日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中级仪器实验室登记并借取钥匙,或由实验室安排钥匙的转接。没有借用钥匙的人员,一律不能在这些时间使用仪器。
三. 钥匙借取及归还时间:
周一至周四晚上使用仪器,在该日下午3:00―5:00借取钥匙,第二天上午归
还。
周五晚上及周六、周日使用仪器,在周五下午3:00―5:00借取钥匙,下周一
上午归还。
寒暑假或长假期使用仪器,在工作人员的值班时间借取钥匙。
四. 每位钥匙借用人都负有保证实验室安全的责任,必须做到:
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安全使用所预约的仪器,并注意实验室的用水、用电安全。 在非工作人员值班时间内第一个开门进入实验室的钥匙借用人,即为实验室安全
临时责任人,有责任和权利对随后进入实验室的各个人员进行询问,确认他(们)已在中级仪器实验室登记并有实验室钥匙方可允许他(们)使用仪器,否则禁止入内。
临时责任人离开实验室时(包括实验中途离开或结束实验后离开),必须全面检
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以及仪器使用人员情况。如果没有他人,关闭实验室所有的灯,锁好实验室各扇门。如果有人,选择其中一位作为下一任临时责任人(一般选择测试时间最长的人员),记下他(她)的姓名和所属导师,交代他(她)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在离开时关灯、锁门。 新一任临时责任人必须负责其后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即确认随后进入实验室
人员的仪器使用资格,离开实验室时作安全检查并关灯锁门,或者选定下一任临时责任人行施职责(具体职责与第一任临时责任人相同)。
禁止私配中级仪器实验室钥匙。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也不可私自转让钥匙。在规
定时间及时归还钥匙,并向工作人员说明实验室安全情况!
请妥善保管钥匙,不要丢失。若不慎丢失钥匙,须承担实验室更换相应锁具的费
用(价值约50元人民币)。
仪器或实验室出现非正常情况或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出现问题时,请按办公室
门上所留紧急情况联系电话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五. 因没有关灯、锁门或其它违反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而导致罚款或实验室财产
受损,一律由事故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中级仪器实验室 200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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