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的经营规模及合作开发项目的情况,为了使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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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1,352,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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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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