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井下作业一大队
安 全 环 保(HSE)
责
任
书
井下作业一大队
2014年签订
安全环保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预防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杜绝一般事故C级,特与基层队 签订2014年安全环保责任书。
一、责任人
队主要负责人
二、责任指标
杜绝一般C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责任追究
(一)年内发生一起一般C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予基层队(车组)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扣减基层队(车组)主要负责人年终兑现奖;基层队(车组)副职按年终兑现奖80%扣减。并根据其所负责任、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二)年内发生一起严重违章或一起严重安全隐患的,对基层队(车组)主要负责人戒勉谈话,扣减基层队(车组)主要负责人年终兑现奖的30%;基层队(车组)副职按正职扣减额的80%扣减,并根据其所负责任、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
(三)对各类事故的处理,还应对照上级相关要求执行。
(四)受约方经考核不达标者,取消参与当年各类先进评选的资格。
四、其他约定: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大队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业车组各存一份。
2、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井下作业一大队主管安全生产主管领导(签字):
基层 队负责人(签字):
时间: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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