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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07-04 来源:年旅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经贸展览与洽谈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6]8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15 【实施日期】2016.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1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5〕15号),结合全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六大发展”目标,坚持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理念,深入挖掘山西产业、文化、资源优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着力推进展览业管理体 1 / 3

制改革,着力推进展览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展览业市场化进程,努力打造具有山西

特色的展览业发展格局,更好地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发展布局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专业展馆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年展会数量突破150场(次),年展览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达到10个以上;展览业直接收入达到5亿元。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竞争有序、发展均衡、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展览产业体系。 (二)发展布局。

重点把太原打造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会展中心城市,发挥其经济、文化中心的集聚作用,增强对晋中、阳泉、忻州、吕梁等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发挥晋商文化和汾酒、漆器、牛肉、铸造、耐火材料、玻璃器皿等产业品牌优势,积极举办各类专业展览,推动太原城市群成为我省展览业发展核心区。大力培育大同、运城成为我省展览业发展重点城市,鼓励大同、朔州依托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经济合作区建设,发挥毗邻京津冀的区位优势和佛教、古建筑文化优势,推动展览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鼓励运城、临汾、晋城、长治依托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发挥煤焦化、铝镁材料、装备制造、化工医药、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等产业优势,成为全省展览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三、重点任务

(一)改革管理体制。

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由省商务厅牵头,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税务、工商、海关、质监、统计、出入境检验检疫、知识产权、贸促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促进展览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会展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 2 / 3

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各设区市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加快推动各地会展业发展。省商务厅要按审批权限做好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行政审批承接工作,运用互联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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