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与地方产学研合作活动
项 目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宿州学院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皖战略,加快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就 项目的科学研究及产业化工作进行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的指导原则是: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同创新,共谋发展。双方将依托甲方的资金厂房、设备等优势和乙方的技术、人才、信息和实验室等优势,根据双方需求和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共同构筑企业和高等学校协同行动的创新体系。
二、双方全力支持将签约项目培育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签约项目获得的成果优先在甲方推广、转化。 三、合作项目另行签定正式合同,具体事项以正式合同为准。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企业)代表: 乙方(宿州学院)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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