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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210-05

2022-11-13 来源:年旅网


适用范围: 全部适用 工程标准 页码:1/21 聚合材料研究组 材料规范 规格:MS 210-05 标题: 模塑部件——内用 目 录 1. 范围 2. 类型和符号 3.质量 4. 试验法 5. 图纸上的指示法 6. 其他 SYM EMS40275 EMS30229 EMS30001 EO NO 参见: 增加试验法 增加试验法 修订 修订说明 1,4/10 1,9,10/10 全部 修订页码 起草人: D.S.KIM 2008年5月20日 2004年6月22日 2003年6月2日 2003年1月7日 S.J.JUNG S.J.JUNG S.J.JUNG 修订人 批准人: S.H.LEE 2008年5月20日 修订日期 审核人: C.H.CHOI 2008年5月20日 2003年1月7日制定 文件来源见IPIS (ES/MS)管理系统 THJH-PL-00129-080520报告

工程标准 SYM EO NO EMS60206 EMS80054 规格:MS 210-05 页码: 2/21 变更描述 修订 修订页码 全部 修订日期 2006年10月19日 2008年5月20日 修订人 J.H.KIM 修订 1,3,11/13 D.S.KIM

工程标准 1. 范围 规格:MS 210-05 页码: 3/21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内部装饰用模塑部件的通用性能。 本规范适用范围不包括工程规范特定的部件性能。 2. 类型和符号 根据材料特性可将模压塑料件分成表1中描述的如下6类。 表1 备注 类型和型号 MS210-05-X MS210-05-A MS210-05-B MS210-05-C-1 MS210-05-C-2 MS210-05-D 3. 质量 必须满足3.1和3.2中的要求。必须商定各部件的检验要求,以便进行部件评估。 3.1 通用要求 1) 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色调必须在标准样品的颜色范围内。 2) 部件表面不得有任何瑕疵、不均匀光泽、晒斑、过度焊缝、波纹、针孔、点焊焊缝和其他缺陷。 3.2 具体要求 必须根据条款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部件试验,试验应符合表2的要求。 必须在实车进行热循环和热老化试验。 如果不能实现实车条件,则必须用实车条件下的BIW(将前风窗玻璃和后玻璃作为实车的附件)进行试验,并且报告试验条件。

耐热性 120℃ 110℃ 100℃ 90℃ 90℃ 80℃ 不照射红外线 照射红外线

工程标准 实车试验条件如下: 3.2.1试验车的条件 规格:MS 210-05 页码: 4/21 1)试验车的车身颜色必须是深色色系(1)。 2)窗玻璃必须无雾或脏物。 3)通风机必须是内循环模式。 4)关上门、尾板、窗玻璃和防晒天窗。 3.2.2试验部件的条件 试验部件必须用图纸规定材料制成并组装在试验车上(2)。 注(1)如果近似深色色系,则用亮度较低的颜色。 (2)如果部件与条款3.2.2规定不符合,则必须报告部件材料、加工工艺以及组装法。 表2 试验项目 耐热/循环 耐热老化 要求 ·无明显变形、褪色、撕裂、裂缝、剥落、硬度变化明显、粘手和其他缺陷等 ·无螺丝或螺母松动,或堵缝失效等 无有损内部部件性能的变形 ·无显著变色、褪色等 ·灰标:至少3级 ·△E*:最大2 ·无裂缝、断裂、变形、或有损内部部件性能的螺丝、螺母松动、堵缝失效 ·无明显变色、剥落、裂缝能够、气泡等 ·灰标:至少3级 ·至少3级 试验法 4.3 4.4 褪色性 4.5 抗震性 防化学腐蚀性 耐磨损性 4.6 4.7 4.8

工程标准 耐划伤性 抗冲击性 规格:MS 210-05 页码: 5/21 4.9 4.10 ·至少3级(如有必要,应根据图纸规定) ·无断裂、撕裂、变形等显著影响外观的缺陷 ·防震垫:最多10% ·车门装饰条、后桥壳、高置刹车灯等:最多15% ·副仪表板、地毯:等:最多15% ·聚丙烯彩色部件3 表面电阻率(ρs):≤1013Ω ·如果是其他材料,应符合图纸要求 ()抗雾性 4.11 抗传导性 4.12 有害物质 ·每类材料必须符合MS201-02的要求 MS201-02 注(3)无涂层PP注模制品。

工程标准 4. 试验法 4.1 调节 规格:MS 210-05 页码: 6/21 试验前应在23±2℃和65±5%相对湿度条件下调节试样,因为试验中必须无或仅有少量气体、灰尘、蒸汽和风,然后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如果实验室无法恒定保持上述状态,则必须报告试验当日的温度和湿度。 4.1.2 试样种类 必须从成品或在相同条件下制造的同等品上选取试样。如样品需接受电镀、涂装、膜植入、真空汽化、发泡等再加工,则必须以相关规范中的具体要求为准。 4.2 试验顺序 除非图纸上另做规定说明,否则热老化性试验后即进行抗震性试验。 4.3 耐热循环试验 1)试验条件 图1指出的耐热循环试验应重复三次。 如果图纸上有特殊说明,则以图纸说明为准。 (a)耐热性:部件表面温度应符合表6规定。 (b)耐寒性:-40℃±2℃(所有部件) (c)耐潮湿性:50℃±2℃时90%RH或更高(所有部件) 2)连接热感应塞 参见MS200-48条款4.3中图1。 如果将热电偶直接连接在试验部件上有难度,将热电偶连接在与部件相同材质的面板上,然后放在测量区,允许使用温度标贴。

工程标准 3)耐热性试验法 3-1)初次照射 规格:MS 210-05 页码: 7/21 (a)确认类型/装饰、玻璃颜色/类型、车身颜色、试验车辆的生产日期 (b)测量整个车辆内部的平衡性和均匀度。测量颜色时使用颜色比对和图片法。 3-2)试验程序 (a)固定试验车辆,加热直至表3中1、2、13和16项达到指定的温度(见表4)。

工程标准 规格:MS 210-05 页码: 8/21 (b)如果3-2(a)中列出的4点无法同时满足要求,加热防震垫和后桥壳至指定温度。 (c)加热 将试验箱温度设定为50℃,相对湿度设定为50%。 将试验车辆加热1-1.5小时,直至达到指定温度。 耐热性试验 产品表面温度 室温 耐寒性试验 耐潮湿性试验 车辆内部温度 关灯 开灯 试验箱温度 50℃±2℃时90%RH或更高 ≤1小时 ≥1小时 1个循环 图1 耐热性试验(1个试验循环) 表3 编号 1 2 测量点 车辆内部温度 防震垫 编号 12 13 扶手 车门装饰条 测量点

工程标准 3 4 5 6 7 8 9 10 11 后桥壳 组合仪表板 手套箱罩锁 方向盘 柱盖板 地毯 副仪表板 前排座位垫 后排座位垫 规格:MS 210-05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前柱装饰条 页码: 9/21 中间柱装饰条 后柱装饰条 尾板装饰条 车头内衬 行李室 门槛条 试验箱温度 注:2和3应加热至指定温度。

工程标准 表4 测量点 防震垫 后桥壳(4) 车头内衬 车内温度 规格:MS 210-05 页码: 10/21 指定温度(℃) 120±2 110±2 90±2 80±2 注(4)塑料附件不得加热超过120℃。 4)评估 3个耐热性试验循环后,查看表面质量和部件功能。 根据表5测量间隙和平接情况。 表5 分类 部件5)外部部件 INT-1 驾驶位H点 可见区 防震垫、车柱、罩盖 0.3mm↓ (初始间隙/平接 0.3mm↓) INT-2 驾驶位H点 隐蔽区 INT-3 驾驶位H点 可见区 仪表板、地图袋等 0.5mm↓ (初始间隙/平接 1.0mm↓ 0.5mm↓ (初始间隙/平接 约0.31mm) 波 每300mm长度0.5mm↓ 0.3mm↓) 1.0mm↓ (初始间隙/平接 约0.31mm) 2.0mm↓ INT-4 驾驶位H点 隐蔽区 加热箱、行李室装饰等 举例 测量标准(6)间隙和平接 注(5):驾驶位H点:座位垫和椅背的连接点 可见区/隐蔽区:用户肉眼容易或不易观察到的区域。 注(6):a. 试验前后测得间隙和平接的长度差。 隐藏结构的间隙和平接即不可见间隙/平接应符合法则。 b. 前防震垫的波测量限值。 c.对于地毯、车头内衬等难以测量的部件,应与相关组商定测量标准。

工程标准 表6 分类 表面温度,℃ 规格:MS 210-05 页码: 11/21 内部温度,℃ 用途 85±3 高温区防震垫、后桥壳上部件(澳大利亚等) 部件举例(参考) 防震垫 组合仪表板(外露型) 除霜器装饰 后右喇叭装饰 高置刹车灯 其他罩盖 阳光直射的部件X 120±2 A 110±2 80±2 防震垫、后桥壳上部件 组合仪表板(外露型) 除霜器装饰 后右桥壳 后右喇叭装饰 高置刹车灯 后右椅背上部钮 装饰(桥壳连接件型) 乘客空气囊门 防震垫

工程标准 规格:MS 210-05 页码: 12/21 A柱 中间仪表板 方向盘 柱罩 其他罩盖 B 100±2 防震垫周围部件 中间仪表板(音响、空调) 组合仪表板(隐蔽型) 车门装饰 短期曝露于阳光下的部件C-1 90±2 车柱装饰周围部件 副仪表板 变速杆捏手 车柱装饰 遮阳板 座位安全带组件 膝挡板 尾板装饰 C-2 - 90±2 车顶和座位周围部件 车头内衬 仪表板头顶灯/车厢灯 座位操纵杆捏手 密封罩(座位侧) 头枕导向衬套

工程标准 D - 规格:MS 210-05 80±2 行李室装饰和其他部件 页码: 13/21 顶盖横梁装饰 门槛条 后轮车轮罩装饰 行李侧装饰 行李室装饰 行李室地板装饰

工程标准 规格:MS 210-05 页码: 14/21 4.3.2抗热震性试验(特别指定部件执行) 将样品放在烘箱内3分钟,烘箱温度设定见表1规定,然后取出放在室温下10分钟。 上述操作重复5次。 4.4 抗热老化试验 将样品放在表7规定温度的烘箱内进行老化,取出后目测。 在组装条件下评估防震垫(包括垫层)。 与相关各方协商后做出部件变形等的评判。 根据表8评估聚丙烯树脂(PP)模制的无涂层部件的外观。 仅当图纸上有要求时,才做抗热老化试验。 表7 部件类别 防震垫(包括垫层) 防震垫子部件 耐热X、A、B、C-1和C-2类部件 耐热D类部件 条件 90±2℃×1000h 90±2℃×500h 80±2℃×300h 70±2℃×300h 表8 部件类别 条件 聚丙烯树脂(不包括矿/玻璃纤维等增强型60±2℃×48h PP)模制的彩色部件 4.5褪色试验 按照表9规定对样品使用褪色试验机(X光符合ISO105、JIS L0843、ASTM D6695,SAE J1885和SAE H2412),滤光器应组合硼硅内滤芯和碱石灰外滤芯,并持续照射样品。

工程标准 表9 部件类别 照射量 规格:MS 210-05 页码: 15/21 黑板温度 箱内湿度 光谱照射 1050KJ/m2(340nm)或车门装饰上、尾126MJ/ m2板装饰上 (300-400nm) X、A类部件 89±3℃ 50±5%RH 0.55±0.02W(m·nm)(340nm)或65.5±2.5W(m2·nm)(300-400nm) 2B、C-1、C-2类部件 700KJ/m2(340nm)或84MJ/ m2(300-400nm) D类部件 350KJ/m(340nm)或42MJ/ m2(300-400nm) 2*0.55W/ m2=0.55x.6KJ/h/ m2=1.98KJ/ m2/h(←1W=3.6KJ/h) 尽管理论上来说可以通过1.98KJ/ m2/h的照射量达到所需时间,但是试验环境(如灯管老化)会改变光谱照射,所以试验时间仅作参考。 4.6 抗震试验 连接抗震试验机和装在车辆上的样品,根据KS R1034(汽车部件抗震试验法)进行抗震试验。如图纸上有规定,则采用4.4G的试验加速度。 4.7防化学腐蚀性试验 用浸透表10中规定化学物的布擦拭样品3次,观测和评估样品的表面,然后将样品放在室温下1小时,随后放入80的烘箱中加热3小时,取出评估样品的状态。 本试验不适用于聚丙烯材料制成的具有良好防化学腐蚀性的无涂层部件。 表10

工程标准 化学物 规格:MS 210-05 页码: 16/21 润滑脂、光泽蜡、玻璃清洁剂(HMC/KMC原装部件或同类部件) 4.8 耐磨损性试验 在表11规定条件下,摩擦从成品上截取样品的表面或用成品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的样品的表面,根据表12评估样品表面质量。

工程标准 表11 项目 条件 规格:MS 210-05 页码: 17/21 载荷,kgf 0.5(包括摩擦工具的重量) 冲程,mm 100±5 摩擦速度,mm/秒 30 帆布材料 10#两面帆布(TOYOSYNTHETIC CH2010或同等材料) 摩擦工具 见图2 试验次数 往复500次 表12 等级 5 4 3 2 1 外观 几乎不能看见表面磨损痕迹 细微表面磨损痕迹 可察觉到表面磨损痕迹,但不严重 可看见表面磨损痕迹 表面磨损痕迹严重 4.9耐划伤性试验(耐划伤性) 本试验仅适用于无二次再加工的成品,对于那些需二次再加工的成品,则应根据相应规范进行试验。在表13规定条件下,在从成品上截取样品的表面或用成品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的样品的表面划痕,然后根据表14评估表面质量。 评估三个样品后,报告数学平均值。

工程标准 表13 项目 条件 规格:MS 210-05 页码: 18/21 载荷,kgf 0.5(包括划痕工具的重量) 冲程,mm 100±5 划痕速度,mm/秒 100 帆布材料 10#两面帆布(TOYOSYNTHETIC CH2010或同等材料) 划痕工具 见图3 划痕次数 1次 表14 等级 评判标准 划痕宽度(μm) 外观 5 <100 很漂亮,几乎不能看见表面划痕 4 100-250 细微划痕 3 250-400 可看见划痕,但不泛白

工程标准 2 400-475 规格:MS 210-05 页码: 19/21 可看见划痕,且局部泛白 2.5 475-550 可看见明显泛白划痕 1 >550 表面划痕严重 *必须比照聚合材料研究组发的标准样品评估外观。 *如宽度和外观表现不相符时,采用等级内测量。 如2.8级表示宽度是2.5级,外观表现是3级。 角度: 材料:刚玉 图2 摩擦工具 图3 划痕工具

工程标准 规格:MS 210-05 页码: 20/21 4.10抗冲击性试验 4.10.1室温下的抗冲击性试验 使样品从1米高处坠落到一个10mm或以上厚度的平坦钢板上。对样品的6个面每个面都进行试验,使各面分别撞击钢板。不要求坠落方向保持与钢板垂直。 仅当图纸上有要求时才进行本试验,并且本试验不适用于防震垫主要部件、加热鼓风机等较重的部件。 4.10.2低温下的抗冲击性试验 将样品成品组装到实车上或使之处与同实车的条件下(BIW等)。 将样品放在-30±2℃的调节箱内3小时,取出,将一个4.9N(0.5kgf)的砝码从400mm高处丢到样品上。 可评估部件仅限于后横梁装饰、门槛条和车门踏步。其他部件必须在图纸规定时才可进行本试验。 4.11抗雾性试验 仅当图纸规定时,才进行本试验。试验应符合MS300-54。 4.12 抗传导性试验 在与成品相同条件下制作直径100mm,厚2-3mm的圆形样品(不做起皱处理),放在4.1.1规定正常状态下48小时,然后进行抗传导性试验。(也可以从成品上直接切割取样) 放好导电橡胶,如图4将电极压在样品上。完成电路制作后,储存电能约1分钟,测量表面电阻。用如下公式计算表面电阻率,测量3个样品后报告数学平均值。 ρs:表面电阻率(Ω) D:表面环状电极的内径 d:表面电极内圆的外径 Rs:表面电阻(Ω) π:圆周率=3.14

工程标准 规格:MS 210-05 页码: 21/21 *如果部件模制方不具备试验仪,则每个部件均必须随附原料供应商提供的保证书。 表面电极 内部电极 防护装置 电极 试样 标准电阻 单位 通用配电器 电源极性转换开关 表面电阻率 电流指示器极性转换开关 电流表 图4 电阻率试验仪电极布局图 5. 图纸上的指示法 本规范应按如下方法标出: Ex) MS210-05-A(INT-1)(注模塑料部件——内用) 根据分类A的条件(110℃)进行耐热性试验,测量标准高于H点和可见区。 6. 其他 如对本规范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现代汽车公司和起亚汽车集团研发部聚合材料研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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