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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未保法

2023-01-07 来源:年旅网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4方面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其中涉及很多与未成年人生活密切相关、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尽管很多法条仍需要在实际操作中细化并完善,但我们相信,新法的实施,必将在我国3亿多未成年人的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日前,本报采访了天津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几名志愿律师,请他们解读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众多热点。

关键词1:烟酒

事件:“欠烟酒商店6000元整……”一张欠条上不仅有购买中华、玉溪等名牌香烟的数量,还有购买王朝等红酒的数量和金额。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样的一张欠条竟出自一名初中生之手。为了躲债,这个孩子连期中考试都没敢参加。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烟民”说:上初中后,看到有的同学抽烟觉得好奇,便偷拿家长的烟学着吸,久而久之就有了烟瘾。他说,大部分同学刚开始抽烟时都是出于好奇,觉得挺酷,能够吸引同龄人的目光,而且他们从未遇到商店不卖的情况。

新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新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

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点评:近年来,吸烟饮酒日趋低龄化,给孩子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吸烟已经成为继毒品之后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第二大杀手,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产生这一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孩子们能够轻易从各种渠道获得烟酒。烟酒对孩子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所以,从来源上控制孩子吸烟饮酒,是保证孩子不受其伤害最有效的办法。家庭、学校共同配合,为孩子营造一个真正的无烟环境。

关键词2:上网

事件:今年5月30日,东丽警方破获一起网友为筹集上网资金连续盗窃十多辆电动车的案件;2006年2月11日下午,北京顺义的一个少年猝死网吧……

一名家长反映,她读小学的儿子放学后总会到网吧玩游戏,连早餐钱也用来上网,孩子的学习成绩不断下滑,家长心急如焚但毫无办法,她希望国家叫停所有的网吧。

近年来,网络在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素中所占的比例急剧上升,网瘾少年更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个词汇。

新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新法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新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点评:与预防未成年人受烟酒毒害一样,预防他们沉迷网络同样需要社会、家庭以及学校的共同努力。网络没有普及时,孩子都是和小伙伴们一起玩,既有益身心,又能培养孩子更好地融入集体。现在的孩子,课业繁重,课外生活贫乏,加之又是独生子女,父母没有时间陪,才导致很多人从网络中寻求慰藉。学校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社会为孩子们提供充足的休闲娱乐场所,家长多抽出时间陪陪孩子,具备了这些因素,也许孩子们会主动走出网络。

关键词3:留守儿童监护资格

数字: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目前有约1.5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他们当中约有60%

的人将孩子留在家里,没了家长管教,一些孩子充分享受“自由”,泡在网吧玩游戏、逃学旷课,甚至加入小帮派走上违法犯罪之路,不仅影响他们本人的成长,也构成了社会的一个不稳定因素,这就是人们所谓的“留守儿童”问题。

新法第十六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点评:“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这里,具备监护能力成为非常重要的标准。很多“留守儿童”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虽然能够吃饱穿暖,但实际上,年迈的老人并不具备监护能力,不能保证很好地教育引导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缺乏引导的孩子很容易出现问题。新法设定了这样一个标准,对“留守儿童”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新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点评:为了使未成年人远离暴力的侵害,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创性地提出了撤销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父母监护人资格的规定。有的父母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存在问题,觉得有效的教育方式就是“打”,可这样直接导致了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紧张,甚至有的子女为此离家出走,最终给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为避免这一严重后果,新法明确规定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父母将被撤销监护人资格。这一规定给很多父母敲响了警钟,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父母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不但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关键词4:课奴

事件:“我们家孩子刚上初一,每天晚上12点之前睡不了觉。第二天6点起床,7点之前到校,孩子一天到晚喊困喊累。”孩子身背重重的书包,刚从学校出来又进补习班,每天睡眼惺忪、小脸蜡黄,这已经成为一些学校的一道“风景”。

新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点评:目前,社会各界都意识到,孩子们的课业负担过重、睡眠严重不足,然而,在“考上好学校和找到好工作”的压力面前,他们的休息权却依然受到侵犯,来自各方的压力,让孩子摆脱不了课奴的生活。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单靠某一方努力都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

关键词5:关注犯错孩子

要点: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活动中关注未成年人的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新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点评:犯了错是可以改的,这些孩子将来的路还很长。新法的规定,避免了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可能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保证了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受侵犯,从而使未成

年人避免受到二次伤害。

未成年人 看看你们还有哪些权利

(1)学校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解决。

新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2)遇到突发事件优先受到救助。

新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3)自己的日记,父母不可以偷看。

新法规定: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查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即使是父母,也不排除在外。以后,父母再偷看孩子的日记,不仅伤害与孩子的感情,还将受到批评教育。

(4)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新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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