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职业形象,展现我院职工的风采和良好精神风貌,创造一个文明礼貌、清洁优美的医院环境。根据执业规范的需要,现就医务人员执业着装和仪表要求规范如下:
一、 着装要求原则:
1、按职业要求统一着白大衣,并佩戴医院统一制作的胸卡(别在左上胸部)。
2、同一科室的医生所穿的白大衣款式要一致,统一着装。冬夏装更换要按照医院统一时间要求,不得擅自更换。
3、白大衣要衣扣齐全,及时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无污迹血渍,不得有缺如、残损。白大衣袖口不外露内衣,不穿艳色裤袜;夏季男医生穿白大衣时,其内必须穿背心或衬衣等,不得穿短外裤、沙滩裤。女同志裙长不超过白大褂,内不得穿超短裙。
4、白大衣内衣服及长裤其颜色与款式应与白大衣保持协调,鞋子应以皮鞋和休闲鞋为主。不得穿露颜色过于鲜亮、款式过于前卫的衣服及鞋。
6、工作期间所有不准穿拖鞋或类似拖鞋的凉鞋(手术室、血透室、ICU等有特殊着装要求的工作人员除外)。
8、离开工作岗位后,不穿岗位服装去食堂就餐、外出办事等。
二、仪表要求
1、仪表端庄,装饰得体。不得歪带工作帽,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除工作需要外,工作时间不佩戴有色眼镜。
2、男医生不得留长发,后枕部头发不得超过衣领,保留自然色或黑色,不得蓄胡须、剃光头、留长发和大鬓角,除自然卷发外,不得卷发或留奇怪发型。
3、女性医务人员长发应盘起,短发前不遮眉,后不过衣领,刘海不得过眼。头发保持自然色、黑色,不得留奇怪发型,染奇异色彩。不浓妆艳抹,淡妆上岗。
4、不得佩戴耳环、手链、手镯及脚链等外露首饰等与职业不相符的夸张性饰品。
5、不留长指甲及涂抹有色指甲油,并勤修指甲。
6、上班时间不暴露纹身及人体皮肤彩绘。
7、 禁止在医院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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