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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2021-01-04 来源:年旅网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事业单位财务通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预算是我校各处室、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我校5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由各处室、部门编制,经财务审核、汇总后按规定程序提交批准的涵盖学校一个会计年度内各项收支的综合计划。

部门预算是财务工作的重要依据,它反映了学校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收支规模。

第三条预算编制原则 (-)政策性原则

学校在编制预算时要体现和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在坚持适度从紧的前提下,既要保证重点项目开支,又要兼顾一般项目开支。

(二)可靠性原则

学校编制的预算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对没有把握的收入项目和数额,不能打入收入预算;必要的支出预算要打紧打足,不能预留缺口。

(三)合理性原则

学校的预算编制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必要的公务费、业务费和设备购置费支出,必须优先予以保证。

(四)完整性原则

在编制预算时,必须将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中,不得打埋伏或在预算外另留收支项目。

(五)统一性原则

在编制预算时,要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口径、科目、程序和计算依据,填列有关收支数字指标。

第四条编制和执行预算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各处室、部门,其职责是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财务是负责部门预算编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预算审核、汇总、定额确定、财力平衡、部门预算系统数据填报及组织预算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内容

部门预算主要是由一般收入预算、一般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构成。

(-)一般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一般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指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 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指校舍维修、重大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基建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收支预算,主要由学校人事、财务负责编制;其他费用的收支预算由学校各处室、部门负责编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依据财政局下发的《***市政府采购目录》中符合规定标准(项目或限额)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等采购项目应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细化编制O第六条预算编制程序

(一)财务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预算会议精神及下达的预算具体编制原则和要求传达给学校各处室、各部门。

(二)学校各处室、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学校5年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及任务,编制本处室、本部门的年度预算建议数。

(三)财务将各处室、各部门的年度预算建议数进行汇总,结合年度可安排的财力情况,征求学校领导意见,以收定支,进行调整,确定下年预算计划,最终形成完整的年度预算草案。

(四)预算草案提交校党委会研究通过 (五)预算草案提交校职代会表决通过

(六)将预算草案定稿按规定时间录入预算系统,提报市教育局和财政局

(七)市财政局对各单位提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通过后提报市人代会研究通过。

(八)财政局向各单位下达正式的年度预算

(九)学校将正式批复、下达的年度预算在学校官网和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第三章预算执行

第七条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即具有法律效力和制度性、强制性约束力。学校各处室、部门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支出用途、改变用款方向。

第八条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财务应按市财政局的要求严格限制授权支付的范围和金额,按规定要求应采用直接支付方式的必须纳入直接支付范围。同时全面推进、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现金支付范围和金额。

第九条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由采购职能部门依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批准、允许的采购方式落实采购。各处室、部门不得擅自采购或签订合同。

第十条财务作为预算编制的职能部门应随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并定期向校办公会汇报单位部门预算执行进度。

第四章部门决算

第十一条学校在年度终了,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年终决算,年度内所有的收支都必须全部入账。

第十二条为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保证年终决 算数据的准确完整,在正式编报部门决算前,应认真做好年终清理工作。

(一)核对年度预算收支。

(二)清理本年度预算应收、应付款项及往来款项 (三)清查财产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 (四)进行决算收支的对账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应根据市财政局和教育局的要求,全面、准确、及时的编制年终决算,并综合分析学校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撰写财务分析报告,一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年度决算在得到上级部门批复后,应按规定要求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第五章预算监督

第十五条为保证单位预算得到正确、顺利执行,必须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预算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预算内部监督职能由财务和各资金使用部门共同履行,同时也要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外部监督主要指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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