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表现性评价及其思考
一、表现性评价产生的缘由
评价,评价驱动着课程,教学,甚至整个教育。评价什么?怎么评价反映着我们在学生身上追求何种教育结果,反过来,追求何种教育结果又决定着我们将评价什么和怎么评价。但现实的困境是:我们期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综合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而我们的评价却在引导学生走向一条狭窄的歧路:在这样一条道路上跋涉靠的是知识的记忆与积累,高级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应用等现代社会极为推崇的素质全都被边缘化了。长久以来,传统的客观纸笔测验占据了评价的霸主地位,它检测不了许多重要的学习结果,并且给教与学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呼唤一种新的评价模式,由此,表现性评价便开始走入人们的眼帘。
二、表现性评价的内涵
表现性评价在上世纪末的兴起就是由于人们对标准化测验的不满,看到了它给教学所带来的巨大的负面影响。人们试图在评价改革中强调运用表现性评价,来支持系统的改革目的,同时改善课程、教学与学生的学习。表现性评价自身的特征决定着它在以下这些方面存在着巨大的潜力:检测客观纸笔测验检测不了的学习结果;促使课程标准一教学一学习与评价的一体化;促进学生的学习。事实上,表现性评价绝不是近几年,或近十几年才有的事,它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科举考试,但今日的表现性评价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发展背景下所具有的新的内涵,呈现出新的面貌,是在当前有关学习、认知理论和评价理论发展基础上的重构和再造。那么什么是表现性评价呢?“表现性评价”一词并不是在教育领域最先提出并得到运用的,它最早应用于心理学领域和企业管理领域。在工厂里,表现性评价是指对工作表现的抽样检查,也就是主管人员观察并评价受雇者在
完成一项特殊工作任务时的表现。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教育测量专家对表现性评价有所论述,至20世纪90年代初,学术界对表现性评价进行了科学的界定。但是目前为止,对表现性评价也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美国教育技术评价处将表现性评价定义为通过学生自己给出的问题答案和展示的作品,来判断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我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给予的定义为:表现性评价就是教师让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生活情境中运用先前所获得的知识解决某个问题或创造某种东西,以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实践、问题解决、交流合作和批判性思考等多种复杂能力的发展状况。虽然有很多专家学者对表现性评价下过不同的定义,但普遍认可的是美国教育测量专家斯蒂更斯给表现性评价下的定义:表现性评价为测量学习者运用先前所获得的知识解决新异问题或完成特定任务能力的一系列尝试。具体来说就是运用真实的生活或模拟的评价练习来引发最初的反应,由高水平评价者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直接的观察、评判。其形式主要包括建构式反应题、书面报告、作文、演说、操作、实验、资料收集、作品展示。
表现性评价的定义包括了一下几个内涵:第一,真实情境中知识和技能的运
用。传统的选择式考试是通过对学生在纸笔选择式考试上的表现来间接地测量他某一方面的能力,它只能测量学生知道什,但却不能评价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能做什么表现性评价旨在改变这种局面,不仅评价某个学习领域、某方面能力,更重要的是评价学生综合运用已有知识进行实作与表现的能力。表现性评价不仅仅局限于评价学生的记忆、认知能力,它更关注非认知因素,如与人合作的能力、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等;第二,学生必须自己创造出问题解决方法(答案)或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来证明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大部分的表现性任务要求学生参与一系列复杂的决定,学生必须分析问题,选择各种各样的方法去解决问题,通过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交流问题解决方法。因此,他们必须综合而又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思维加工和判断,进行各种探究活动,有个性地展现自己的才能,从而创造性的解决问题;第三,评价者根据事先设计好的评分规则做出判断。真正的表现
性评价与选择题的评分不同,它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不存在对错之分,只存在程度之别,不能借助于计算机和扫描仪,而只能根据事先设置好的评分规则,依靠评价者的经验和智慧来决定学生表现的可接受程度。
表现性评价与传统的测试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不同的是,表现性评价尊重学
生的创造性、主体性,更多强调评价任务的真实性。因此,表现性评价既具有传
统评价的一些优点,又具有自己的特点。评价考察的是学生高层次思维或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过程是对教学、学习和评价的整合;评价提供预定的评价标准;在学习过程中提供持续的、及时的反馈;总之,表现性评价触及到了学习的本质,它考察的是学生高层次思维或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将教学、学习和评价进行有机的整合;反映的是真实生活以及跨学利一的挑战;具有一系列评价的标准;引导学生有目的的学习;向学生呈现的是情境性的问题和任务,这些问题和任务要求学生整合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来解决;提供持续的、及时的反馈,为学生自我反思提供机会。
三、对学生表现性评价的思考
没有最好的评价方式,只有最合适的评价方式,评价的合理性程度取决于评价目的、具体的评价目标和现实情况等因素。标准化的多项选择考试受到了批评,新和真实的表现性评价运动获得了发展动力。这正说明了在过去我们没有给予表现性评价以应有的地位,而高效的、易管理的标准化考试占据了霸权的地位,从而严重地破坏了评价系统的平衡。现在我们研究!提倡和呼吁表现性评价,并非是要取代其他评价方式。和任何评价方式一样,表现性评价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
(一)主观性问题
虽然,无论使用哪种方法,所有的评价都来自评价者的主观判断,所有评价都会反应评价者的偏向或个人观点。但与传统的客观纸笔测验相比,表现性评价的主观性问题在实施中更为突出。因为,表现性评价的一个关键特征是为分数做出判断的复杂性,有人说,判断的复杂性而带来的主观性问题或许是表现性评价大规模实施的一个障碍,尤其在分数被用来做比较的时候,因为分数的产生就意味着推论或比较,学生的分数必须最大程度地反映他们的真实学业水平,在给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分时,通常有三方面因素可能导致表现性评价的不准确推论。第一是评分工具,第二是评分者,他们会把一些个人偏见带入评分过程,最后是评分程序方面的误差,也就是评分者使用评分工具的过程。这些可能导致主观性问题的存在阻碍了表现性评价在高利害考试中的运用。
(二)公平性问题
我们批评传统的客观纸笔测验对少数群体的学生不利,然而,同样没有证据表明表现性评价能降低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在表现性评价中,语言,先前的知识与经验等因素导致了新的偏见的存在:(1)需要高级思维技能去解决复杂问题和任务的能力;(2)自我评价,思维监控时所需的认知技能;(3)在问题处理过程中的文化影响因素;(4)带有很强的文化色彩的真实性任务;(5)表达、讨论、争辩观点的交流技能;(6)从父母、同伴和教师那里获取的不充分的支持等等,这些都是新的偏见。
(三)成本问题
表现性评价让人望而却步的很大原因是因为它的开支太大,包括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过长的时间,在大型的检验中,表现性评价的效率不如标准化测验。
因此,在对待表现性评价的态度上,我们应该是呼吁、倡导在现行的课程与教学中运用表现性评价,并非是要否定、排斥并取消其他评价方式。我们的努力旨在建立一个多元的、平衡的评价方式体系。一种评价方式再有效,也难以对学生的能力进行全面的检测。反过来说,学生的学习结果是多元化的,评价的目的和方式也必须是多元的。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充分发挥各种评价方法的的特长和优势,同时也认识到他们的局限,妥善灵活运用各种评价方式,以达成共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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