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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23-10-19 来源:年旅网
管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的

通知

京建施〔2007〕1258号

各区县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平安消费监视局,各树立、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本市基础设备管线工程施工平安管理,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平安消费监视局结合制定了«关于增强基础设备管线工程树立单位施工平安消费管理的假定干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增强基础设备管线工程树立单位施工平安消费管理的假定干规则»

北京市树立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平安消费监视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增强基础设备管线工程

树立单位施工平安消费管理的假定干规则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增强基础设备管线工程树立进程中的平安消费管理任务,防止和增加平安消费事故的发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富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树立工程平安消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础设备管线工程的施工管理,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基础设备管线工程,是指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管线工程。

第三条 基础设备管线工程树立单位应依法操持招招标手续和开工手续,并请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施工实施监理。

第四条 基础设备管线工程树立单位平安消费管理任务主要是防控在树立进程中由于勘探、设计、技术方案、施工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效果,以及危及周边空中建〔构〕筑物、

市政基础设备和工程结构平安和各类事故的发作。

树立单位必需遵守平安消费法律、法规的规则,依法承当树立工程平安消费责任。

第二章 树立单位的平安责任

第五条 树立单位在槽、坑、沟土方开挖前,应依据相关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以及毗邻修建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填写«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附表一〕,移交资料内容应经树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

如对上述资料有疑义时,树立单位应委托相关单位依据资料状况组织探查,并做好探查记载。如探查有差异时,树立单位应报请相关管线产权单位予以确认或布置施工单位采取人工坑探、雷达监测等手腕停止复核,复核后经树立单位签字、盖章认可方可施工,复核费用由树立单位承当。

第六条 树立单位可以经过如下方式取得基础设备管线资料:

〔一〕向城建档案机构查询;

〔二〕向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管线的档案管理机构、管线权属单位查询;

〔三〕委托勘察单位探测查明; 〔四〕其他管线资料取得方式。

第七条 树立单位未取得基础设备管线资料或许管线资料不完全、不准确时要求施工单位动土施工的,树立单位承当管线损坏的主要责任。

第八条 树立单位在发包树立工程时,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中列支平安技术、防护设备、休息维护等用于平安消费的各项费用。在施工进程中按方案拨付费用,因树立单位不按时支付或克扣施工平安措施费形成的平安事故,树立单位依法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树立单位应积极协助和鼓舞施工单位实施平安施工,催促各方活期停止现场平安消费反省,不得强令施工方违章作业;不得明示或许暗示设计单位或许施工单位违犯工程树立平安强迫性规范,不得违法肢解发包工程,不得紧

缩合同商定的工期,由此发生的平安事故将依法清查树立单位责任。

第十条 树立单位在操持施工容许前应当到市或许区(县)树立行政主管部门操持施工平安监视备案手续,填写«施工平安监视备案注销表(表JD-1)»(附表2)。

第三章 树立单位的平安消费管理

第十一条 树立单位要树立、健全和完善树立工程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平安消费管理机构,装备平安消费管理人员,增强对树立工程平安消费的管理。详细实行以下职责:

〔一〕仔细贯彻落实党和国度关于树立工程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则。

〔二〕担任组织编制树立工程平安消费管理制度,树立健全平安管理网络,监视反省各项树立工程平安消费制度的落实状况。

〔三〕担任组织编制树立工程消费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四〕活期和不活期地组织树立工程平安消费大反省,

对发现的平安隐患,监视有关部门或单位停止整改。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树立工程平安教育培训。 〔六〕担任活期〔每月〕组织树立工程平安消费例会,剖析平安消费情势,及时提出增强平安管理任务的对策和意见。

第十二条 必要时树立单位应当细化工程前期平安风险研讨、论证,为工程树立发明有利的作业环境。

在基础设备管线工程可行性研讨、规划、设计阶段,树立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项目的严重风险源和重要不利环境要素停止识别和评价,并提出消弭风险源或实施技术控制的意见,制定实在可行的控制措施,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停止充沛论证和审查。

设计文件和地下实践状况不相符的,树立单位应协调设计单位完善设计,凡没有详细设计图纸的,施工单位不得私自施工。

第十三条 树立单位要组织有关单位增强对地下管线工程施工的地质勘探,特别是要依据地下管线树立详细线路

的实践状况,添加竖井等重点部位的勘探点密度。

第十四条 树立单位要充沛做好新建工程开工前各项预备任务,消弭工程树立平安隐患。

工程开工前,树立单位要组织工程树立沿线环境平布置查,明白风险源等级,树立风险源管理台帐,制定风险源平安管理措施;要组织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地下孔洞探查,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地下孔洞探查结果,并操持书面交接手续;要组织工程树立平安交底,对工程树立触及的风险源、地层孔洞、管线等停止片面细致的平安交底,并构成平安交底书面记载。

没有树立风险源管理台帐并备案或没有停止地层孔洞、管线探查,施工环境状况不明的或没有组织工程树立平安交底的,不得组织施工。

第十五条 树立单位要对基础设备管线工程监理单位的平安监管状况、施工单位的平安管理状况以及施工现场平安消费状况,停止活期和不活期的平安反省,平安反省必需有反省记载。对在反省中发现的效果或平安事故隐患,树立

单位应立刻要求受检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任务停止催促和反省。

树立单位在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平安隐患的报告后,应立刻会同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中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许不中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树立单位未及时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形成管线损坏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树立单位对管线损坏负有责任的,应当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 违犯上述规则,树立单位未提供树立工程平安消费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矫正;逾期未矫正的,责令该树立工程中止施工。

第十八条 违犯上述规则,树立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矫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形成严重平安事故,构成立功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则清查刑事责任;形成损失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契合平安消费法律、法规和强迫性规范规则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紧缩合同商定工期的。

第五章 附那么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附表一:

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 表AQ-A-2

工程称号 施工单位 移交内容: 树立单位 移交日期

移交人: 接受人 :

树立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称号 :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本表由树立单位填写,树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二:

北京市施工现场平安监视备案注销表

表AQ-A-1

市 建安 区县 [200 ] 号 工程编码: 工程概工程称号 工程规模 工程总造价 M2 ( M ) 万元 工程地址 结构类型 工程类别 层数 略 方案开工日期 法定代表人 项目担任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方案完工日期 树立单位 〔盖章〕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证书编号 〔手机〕 证书编号 备注 施工单位 〔盖章〕 项目担任人 项目平安担任人 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 〔盖章〕 专职平安员 监视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担任人 资质等级 平安消费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验原件〕 备注 监视注册受理机构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采用A4纸打印〕,树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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