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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索赔工作交底

2020-02-22 来源:年旅网


变更索赔工作交底

1.变更设计与施工图量差的区别 1.1.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建设完成正式验交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1.2.施工图量差

初步设计与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并下发的施工图之间发生的变化称为施工图量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大于施工图数量为负量差,反之为正量差,如投标工程量中的软基处理CFG桩、路基土石方数量、桥梁钻孔桩桩长等方面一般招标清单数量均会大于施工图数量;但如拆迁房屋的面积、地下管线迁改、三电迁改、立交通道桥涵、地方道路的改移等方面,一般招标清单数量小于施工图数量为正量差。

双方以施工图为界,之前的活动定义为施工图量差,之后的活动定义为变更设计。

2.变更设计分类:分为I类、II类变更设计。 2.1.I类变更设计 2.1.1.I类变更设计程序

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勘测设计单位按处理意见完成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初审后,连同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费用处理方案报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经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勘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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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组织对施工图进行审核。

2.1.2.I类变更设计申报条件

I类变更设计申报应具备的条件符合《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可上网下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才可以申报I类变更设计:

2.1.2.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2.1.2.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2.1.2.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 2.1.2.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

2.1.2.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2.1.3.I类变更设计划分原则

2.1.3.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

2.1.3.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2.1.3.3.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

2.1.4.I类变更设计需准备的资料

2.1.4.1.手续齐全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下发的施工图和变更设计图纸(图号首选:施(变)图);技术标准变化引起的文件、图纸、变更设计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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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经监理、建指签字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内容详实,工程数量、计算过程、示意图清晰明了,重难点工程、高风险项目要求有设计人员审核签字。

2.1.4.3.施工、设计、监理、建指四方签认的会议纪要;涉及地方原因的I类变更,还需提供地方政府行政批复或文件,会议纪要为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地方政府或部门五方签认的会议纪要。

2.1.4.4.各种检验检测记录,铁道部、建指下发和变更相关的文件、电报。

2.1.4.5.与变更设计数量一致工程数量计算资料。

2.1.4.6.根据已编制完成的变更设计文件对照检查各种施工记录表格,修正并完善施工记录、检验批、检查证、施工日志;

2.1.4.7.协助监理单位修正并完善监理日志和监理旁站记录;使现场原始记录数值、材料消耗数量与变更数值一致。

2.1.5.I类变更设计注意事项

2.1.5.1.目前铁道部鉴定中心对下列I类变更设计比较敏感,审查通过难度较大,主要有:

1.原地面线变化引起的土方数量增加。 2.抛石挤淤。 3.土石比例成分变更。

2.1.5.2.对下列I类变更设计需要有充分的依据支持,才可能通过审查 1.大范围基底换填。

2.路基土石方料源地点更换,运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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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类料改良变更为AB类填料。

2.1.5.3.变更设计费用计算应注意的问题

1.采用“115”号文编制的项目,费用编制执行铁道部铁鉴函【2004】860号文件,铁鉴函【2006】16号文,对变更增加投资部分不计小临、企业管理费、计划利润、施工机构调遣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

2.采用“113”号文编制的项目,对变更增加投资部分不计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

3.应注意的是:铁道部鉴定中心对350万元左右的变更设计,较为敏感,一旦变更数量审查出现问题,变更总额极有可能小于300万元,列为II类变更列入风险包干。因此,要求各单位在与设计院协商变更方案和估算变更设计增加数量时,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先进行内部估算。设计院编制上报的I类变更设计预算增加总额扣除小临、企业管理费、计划利润、施工机构调遣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和投标降造后应尽可能大于350万元,防止变更设计工作上报后陷入被动局面。

2.1.5.4.I类变更设计审计或审价时应注意:

施工单位检验批、施工记录、旁站记录、材料消耗、工程数量计算资料最好与变更设计上报数量保持一致或略大于变更设计批复数量。

2.1.6.由建设单位组织研究认为的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大面积拆迁、重要文物、重大地质引起的线路方案变化、桥梁重大方案变化)按规定程序报部鉴定中心后分两阶段审批I类变更设计,

第一步:先审查确定变更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要求,审查通过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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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按批准后的概算编制要求,框算增加投资的70%并按部相关规定先行计价;

第二步:完成变更设计审批,建设单位组织按审核后的工程量编制完整的变更设计概算,报部审批后签订补充合同,完成工程计价。

2.2.II类变更设计程序及内容 2.2.1.II类变更设计程序

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监理单位,监理审批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方面分析、研究,确定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技术方案、费用及费用处理,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资料,经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审批完善变更手续后实施。

2.2.2.II类变更设计的分类 2.2.2.1.包干内II类变更设计:

指符合合同约定属于风险包干范围内II类变更设计,如:小范围基底换填、一般桥涵开挖支护方式的变化、一般地段路基挡护形式变化等小于300万元的变更设计;

2.2.2.2.包干外II类变更设计:

1.通常由建设单位界定,主要包括地方要求或地方安全评估要求新增加的桥涵、三改等工程;

2.由于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工期的重大调增引起,但达不到I类变更设计的II类变更;

3.由于设计图纸差、错、漏、碰引起的不属于施工单位责任的II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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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划分为七种类型: (1)地方要求新增; (2)标准变化; (3)规范变化; (4)方案变化; (5)建设单位要求新增; (6)地质条件变化;

(7)“三改(改路、改沟、改渠)”工程。 2.2.3.II类变更设计办理需准备的资料

2.2.3.1.施工、设计、监理、建指四方签认的会议纪要;涉及地方原因的II类变更,还需提供地方政府行政批复或文件,会议纪要为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地方政府或部门五方签认的会议纪要;

2.2.3.2.经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的工程数量计算单和工程数量增减汇总表,单项预算表;

2.2.3.3.较小的II类变更设计,各分部可自行绘制变更设计图纸,并要求设计人员签字。较大的II类变更设计要求设计院绘制变更设计图纸。资料要求内容详实,工程数量、计算过程、示意图清晰明了。

2.2.4.II类变更设计预算编制原则:

包干内II类变更设计预算编制,按合同约定的风险包干费用计算原则计算有关费用。包干外II类变更设计按招标概算的编制原则计算有关费用,同时与建设单位协商争取不扣减降造率。

3.价差及其他政策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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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要求,建设、设计单位依法合规计算材料差价并按I类变更设计程序办理。价差费用调整按铁道部价差调整办法调整材料差价,费用暂由降造费列支,并报部核备。降造费用不足时,应由铁道部给予批复。

4.一章征地拆迁费用▲铁建设函(2009)644号文“关于加强验工计价管理的通知”

4.1.三电迁改费用调整

4.1.1.一般迁改实际数量较工程量清单数量会有所增加,在施工过程中,三电迁改的费用调增,一般以独立费的形式列入一章征地拆迁增加费用中。

4.1.2.施工单位自行迁改的项目应准备的资料:

4.1.2.1.为消化三电迁改负量差并规避审计风险,电气化分部应和产权单位签订迁改确认书,迁改费用可自行编制。

4.1.2.2.三电迁改五方会议纪要(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产权单位、建设单位主管征拆的人员参加)。

4.1.2.3产权单位的确认书(含需迁改线路与铁路相关的平面位臵图,迁改长度、型号、种类),施工单位迁改示意图、工程数量计算单、工程数量汇总表、单项概预算表。

4.2.地下管线迁改

4.2.1.一般迁改实际数量较工程量清单数量会有所增加,在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迁改的费用调增,一般以独立费的形式列入一章征地拆迁增加费用中。

4.2.2.施工单位自行迁改的项目应准备的资料:五方会议纪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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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施工单位、产权单位、建设单位主管征拆的人员参加)、管线迁改工程数量汇总表、管线迁改示意图,根据工程数量表编制的概预算表。

4.3.三改工程(改路、改河、改沟、改渠、地方道路改移)

三改工程是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尤以南方或经济发达地区变化幅度较大。三改工程费用的调增,一般也是以II类变更设计形式办理,需要收集整理的资料有:较小的“三改”工程,各分部可自行绘制设计图纸,要求设计人员签字。较大的“三改”工程,要求设计院绘制设计图纸、工程数量计算单、工程数量汇总表、施工示意图、工程概预算表。

4.4.建筑垃圾清运

全标段拆迁房屋面积巨大,一章征地拆迁费用中建筑垃圾清运费不足。分部应首先拿到地方政府与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铁路产权的房屋应拿到路局《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表》—财固6表,根据拆迁房屋的面积、结构算出详细的建筑垃圾工程数量,编制工程数量计算单和工程数量汇总表,并要求四方(建指、设计、施工、监理)签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取较远地点弃放,提供弃放地点有偿使用协议或临时租地协议、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编制办法,计算建筑垃圾至弃运地点的挖装运卸平整费用。将地方拆迁补偿协议、路局《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表》、工程数量计算单和工程数量汇总表、单项预算表一并整理成册,形成建筑垃圾清运费用资料,清概时上报建设单位。

5.索赔

5.1.路基爆破震动引起的损坏或损失费用资料收集和整理:

提供爆破区段与房屋平面位臵示意图,经建指、监理、地方爆破评估机构评审通过的爆破方案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市(县)级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报告(证明爆破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市级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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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损失报告。

5.2.市区、风景旅游区泥浆、淤泥、建筑垃圾集中外运费用资料收集和整理:

提供当地政府环保或市容部门下发的有关建筑垃圾、泥浆清运的正式文件。经理部应首先拿到地方政府与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铁路产权的房屋应拿到路局《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表》—财固6表。根据拆迁房屋的面积、结构算出详细的建筑垃圾工程数量,编制工程数量计算单和工程数量汇总表,并要求四方(建指、设计、施工、监理)签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取较远地点弃放,提供弃放地点有偿使用协议或临时租地协议、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编制办法,计算建筑垃圾至弃运地点的挖装运卸平整费用。将地方拆迁补偿协议、路局《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表》、工程数量计算单和工程数量汇总表、单项预算表一并整理成册,形成建筑垃圾清运费用资料,清概时上报建设单位。

5.3.地方道路占用赔偿费用资料收集和整理:

提供地方道路赔偿的有关文件,省、市、县均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高等级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暂行标准》、《公路路政执法手册》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法律法规。施工单位与道路所属产权单位的占用补偿协议、付款凭证、发票或收款收据。

5.4.洪水损失的资料收集和整理:

首先要按地区所属范围,提供市级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50年一遇以上气象局资料,一遇灾害情况的发生。提供监理、设计、施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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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四方在灾害发生后共同进行现场查验的原始记录(附相关人员签字)。查验范围:仅针对正式工程(包括已完工程和正在施工的正式工程),查验内容:工点里程、损毁程度、损毁数量、可修复程度、现场初步处理意见、对水毁正式工程原因分析、落实责任。依据上述资料整理工程数量计算单、工程数量汇总表及单项预算表。

6.按照《经理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6.1.施工图量差处理的应对方法

合同约定施工图量差纳入风险包干费的项目:在施工图出图阶段做足工作,按以下建议尽可能在施工图中消化负量差。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子目和《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铁建设【2007】108号)中的计量规则调整施工图数量。应注意: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独计量子目且不符合计量规则的项目,刻意增加施工图数量将无法计量,如钢护筒、平台、钢板桩、围堰等措施费。

一般做法:⒈路基工程以消化软基处理负量差,修改土石比例成分,调整路基挡护形式等。⒉桥梁工程以桩径调整,桩基数量增加方式消化钻孔桩负量差。

6.2.CFG桩、钻孔桩施工图负量差的审计处理: 6.2.1.算出招标量和施工图的实际负量差数是多少;

6.2.2.针对这些负差结合图纸重新画出对我们有利的桩位布臵图和详细的计算结果(单桩深度尽可能往长的靠)

6.2.3.修改CFG桩的现场施工记录,检验批和检测记录与上述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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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吻合。

6.2.4.与之相匹配的电脑小票一定要重新打印。

6.2.5.现场水泥、钢材、外加剂用量及试验检测报告要与现场记录相吻合,相关进料单、水泥发票等不能全部堆积到工程后期处理,应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按月(季)度分期分批收集整理。

6.3.本项目需在施工图中解决的问题

由于初步设计的设计深度较浅,招标时工程数量清单中的数量多为估算和框算值,初步设计数量一定比正式施工图数量大,要做好以下工作。

6.3.1.路基

6.3.1.1.争取在路基土石方、路基附属土石方和土石比例数量中增加一定的填、挖方数量。

6.3.1.2.路基附属工程中的个别单价偏低,比如浆砌片石、CFG桩、石方控制爆破等,争取改变边坡防护结构形式,改变桩长、控制爆破改为静态爆破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特别是地质条件好的路段,尽量多取消CFG桩,变更为换填或改为重锤夯实。路基绿色防护喷混植生单价较好,应争取多增加,减少客土种植防护型式。

6.3.1.3.取土场、弃渣场:个别概算取土场运距为5km~10km,根据现场调查,现场取、弃土场位臵较远,争取增加运距。

6.3.2.桥涵:

6.3.2.1.本标段扩大基础数量大,争取将部分明挖基础施工改为钻孔桩基础施工;

6.3.2.2.路基范围内鱼塘、农田、沟渠较多,软基处理难度高,路基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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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高度平均5m以上且无预压沉降,路基施工质量很难控制,争取将部分路基工程施工改为桥梁施工;

6.3.2.3.φ1.25米钻孔桩同φ1.0米钻孔桩单价相差较大,但施工时增加的圬工方量并不大,争取将φ1.0米钻孔桩改为φ1.25米钻孔桩;

6.3.2.4.在水上施工的桥梁,建议在施工图中调整跨度,应注意设计将取消原设计钻孔桩、承台、及主墩墩身数量,根据计量规则,施工图中的措施费(报价中以元为计量单位)调整将不会对验工计价产生影响,修改钻孔桩直径,抬高水中承台标高;

6.3.2.5.建议桥梁下部结构(墩身承台调整等)应统一墩身外观尺寸,统一模板制作,减少周转料投入角度出发,同时尽量将空心墩改为实心墩。尤其是紧邻既有线地段,应减小基坑挖土,降低既有线边坡防护难度,考虑提高承台标高至原地面;

6.3.2.6.关于涵洞设计优化,如项目整体负量差无法全部消化,建议不在出图时优化涵洞数量,施工时为缓解资金,可争取超前计价,拿回价差(价差以I类变更设计形式计价),等工程后期再办理优化变更;

6.3.2.7.关于悬灌改支架现浇的问题:在环境许可,维持原合同单价的情况下,建议由设计院对全线跨越道路的多处连续梁改为现浇方式施工;

6.3.3.站改工程由于初步设计概算中房建、站设工程多采用概算指标估列,每座房屋的具体结构形式、规模、内外装饰装修标准都未明确。目前,路局接收单位和建设单位对路基附属、防护栅栏、绿化、房屋装饰装修、站设工程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较为普遍。铁道部多次明确指出,对路局或建设单位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的工程,一般不予批复超设计标准的投资,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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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由建设单位或路局自行解决。分部应随着工程进展,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首先应确保施工图达到概算指标的设计标准即可,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超标准部分(主要集中在房屋装饰装修),要求设计院提供变更设计图纸,并由建设单位发函及时办理I类变更设计或新增工程II类变更设计。

6.3.4.除上述在施工图解决中的变更设计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6.3.4.1.总承包风险费

1.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承包人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及全部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

2.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 3.甲供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及15.4.1(4)以外的材料、设备价差; 4.建设工期重大调整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工期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措施费;

5.工程保险费;

6.由于变更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所引起费用的增加;

7.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考核费用。

8.地材价差。

9.增加施工干扰费(本工程跨越多条既有铁路、地方铁路以及其他公路和城市道路。地方群众对土地、青苗、林木补偿等赔偿额外支出)。

6.3.4.2.包干外II类变更设计(按前面讲的内容和要求办理)。 7.要求

7.1.要求各分部设一名专职变更索赔人员,一般由总工牵头、其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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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工经人员配合。

7.2.要求各分部工程部及时对已到图的所有墩位原地面标高进行复测,如原地面标高与设计原地面标高相差较大时,及时做好变更设计工作,能变更的项目,一定要变更,不能变更的项目想方设法争取变更。

7.3.正式施工图到达后,各分部工程部应立即组织做好三个数量之间的对比分析,即投标工程数量—施工图数量—施工图实际数量。从投标工程数量与施工图数量对比中分析施工图数量的正负量差。从施工图数量和施工图实际数量对比中分析变更设计的“主攻方向”。

7.4.各分部组织工经人员以施工图数量为依据,进行内部施工图检算,以便及时掌握项目“家底”。将内部施工图检算中的各关键点与设计院沟通,力争和设计院在正式施工图投资检算中取得一致。

7.5.各分部应尽快根据施工现场和施工图组织编制上报II类变更设计。建议各分部对包干费额度不要有太多顾虑,争取吃完包干费用,当II类变更设计超出风险包干费总额后,仍可以有针对性的上报属于风险包干范围以外的II类变更。吃完包干费用后,剩余费用“一般由业主选择在降造费、预备费中解决。

7.6.各分部物机部每月25日前做好地材价差价表,上报经理部物机部,经理部物机部每月汇总保存(包括发票、证明、协议书等),以便于今后调概索赔用,因地材单价随时都在变动。

7.7.各分部征拆部每月25日前做好永久用地赔偿费用表,上报经理部征拆部,经理部征拆部每月汇总保存(包括补偿协议、评估报告、丈量评估表、会议纪要、审批单、付款凭证、发票证明等),以便于今后对业主计价调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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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用(合同规定:施工场地中,属于永久用地的,由业主提供,施工单位协助;属于临时用地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业主协助)。

7.8.各分部在本项目变更索赔计划任务:一分部1800万元,二分部800万元,三分部1600万元,四分部1800万元,五分部1500万元,电气化分部300万元,合计7800万元。以上计划任务暂按各分部预计产值进行计算,待施工图大部分到位后,及时调整和增加变更设计任务。

变更收入本着公平合理、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分劈,按“谁工作,谁受益”的原则,在各分部之间进行分劈。希望经理部和分部共同努力,一定把变更索赔工作做好、做到位,为公司和经理部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中铁四局集团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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