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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总论案例解析

2023-03-12 来源:年旅网
刑法学总论案例解析

第一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案例1 尤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尤某在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后,个人开业行医。多次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和摘取宫内节育环手术。有23名妇女在他这里作完手术后怀孕,并生了第二胎或第三胎。司法机关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将尤某提起公诉。 [法律问题]

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 [讨论问题]

尤某是否构成犯罪?

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案例2 成克杰受贿案 [基本案情]

成克杰,男,壮族,1933年出生,捕前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会国人大代表。1993年底,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成克杰与李平准备各自离婚后结婚,记议趁成克杰在位,利用其职权,为婚后生活共同准备钱财。此后,两人开始有目的、有计划地聚敛钱财。从1994年初至1997年4月,成克杰通过批项目、要贷款、提职级等我种方式,伙同李平或单独非法收受贿赂未、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成克杰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成克杰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0年8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公开判:裁员驳回成克杰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0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克杰死刑,2000年9月14日,成克杰被执行

死刑。 [法律问题]

什么是平等原则? [讨论问题]

成克杰判处死刑是否体现平等原则?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案例 3 宋某贪污挪用公款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宋某(系农行营业所会计)2001年5月,以做生意为名,使用现两份已经作废的共计240万元的贷款契约,骗取了营业所主任的签字,而后将这240万元存入营业所,公30次将款取走,非法据为己有,另外还查出宋某曾于1999年2月6日挪用公款60万元给他做生意,此款虽于当年6月人参归还,但其利息1.49万元被宋某据为己有。2001年12月20日一审法院宣判以贪污罪判处宋某无期徒刑,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两罪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此,宋某没有提出上诉。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公款240余万元以及挪用公款60万元的犯罪事实,且在侦查、起诉环节拒绝不认罪,截至一审判决前,仍不供述赃款去向,造成近163万元国家财产至今下落不明的行为。该案于2001年10月27日经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宋某无期徒刑且量刑不当。2002年9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律问题]

什么是罪责刑相适原则? [讨论问题]

检察院对宋某提起抗诉是否正确?

第二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案例4 查理故意伤害案

[基本案情]

某国公民查理乘坐我国客轮回国,在船行至公海时,查理因酒后事将另一国公民沙米利打成重伤,沙米利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法律问题]

什么是属地原则? [讨论问题]

查理能否适用我国刑法? 案例5 张子强等跨内地香港犯罪案 [基本案情]

1997年9月,被告人张子强、钱汉寿、刘鼎勋经密谋并由张子强出资,在广东省汕尾市非法买卖大量炸药、雷管和导火线,偷运到香港。1997年五六月间,被告人陈智浩在广东省海陆丰非法购买一批炸药,指导使同案人偷运到香港。1991年和1996年,被告人张子强一伙经在广州、深圳、东莞市多次密谋策划后,分别于1996年5月和1997年9月在香港绑架了李某、林某和郭某勒索巨额“赎金”。1994年底至1995年初,被告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蔡智杰、余汉俊、黄毅等人在深圳市抢劫天津市物资综合贸易中心的提货单,提走一批钢材并销赃,抢劫中致被害人李某死亡。被告人陈智浩、马尚忠、朱玉成、李运等人经在广州、深圳市多次密谋,先后于1991年6月和1992年3月,携带在内地非法购买的枪支、弹药,在香港抢劫金铺2次,共抢得7间金铺的金器一批。此外,1990年至1991年,陈智浩一伙从内地非法购买一批枪支弹药,偷运到深圳市,藏匿在被子告人罗月英的住处。 [法律问题]

如何解决跨内地与香港犯罪管辖权? [讨论问题]

张子强案,内地是否有刑事管辖权?

案例6 金某故意伤害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金某是我国某国有企业派驻美国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一日,金某酒后闹事将美国一酒店服务人员打成轻伤,被警察当场抓获,生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机构将其领回,造成很坏的国际影响。 [法律问题]

什么是属人原则,我国刑法对属人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讨论问题]

对金某能否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案例7 谭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谭某,男,37岁,北京市人,无业。1995年5月11日,被告人谭某同任某等人使用北京市科力恒技术公司空头转帐支票,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中国大恒公司骗购三菱空调13台,价值人民币149500元,后被大恒公司发现而未得逞。检察院以谭某的行为触犯刑法了《刑法》第226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诉至法院,法院依照《刑法》第12条第1款、第23条、第25条第1款及1979年《刑法》第152条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5年。 [法律问题]

什么是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关于刑法的溯及力是如何规定的? [讨论问题]

对谭某的行为因如何适用刑法条文?

一、犯罪及其特征

案例8 朱某以暴力迫使卖主退货款案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朱某,工人。 1998年8月的一天,朱某以5200元的价格从薛某手中购买“铃木”牌摩托车一辆。使用一星期后朱某以现该车有毛病遂找到薛某要求退车,遭到薛某的拒绝。后,朱某纠集数人对薛某进行威胁、殴打,薛某被逼无奈,退给朱某800元。四天后,朱某又以同样手段从薛某处要走300元。数日后,朱某等人又以暴力相威胁到薛霜处要钱时薛某报警,朱某被公安机

关抓获。 [法律问题]

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 [讨论问题]

朱某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9 陈某奸淫幼女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史某(1980年2月6日生)系同学,二人从1992年12月起开始恋爱。1993年7月至8月间陈先后在史家多次与史发生两次性关系。检察院以奸淫幼女罪将陈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多次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奸淫幼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一审法院宣判后,陈某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中级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陈某与史某发生两次性关系事实无误。但鉴定于陈某与史某是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行为,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其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遂对陈某宣告无罪。 [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 [讨论问题]

陈某是否构成奸淫幼女罪?

二、犯罪构成

案例9 王某等人私分个人合伙企业财产案 [基本案情]

1986年下半年至1990年6月,被告人王某、陈某、方某等人,利用职务这便,采取开假条、假发票、收入不记账、重复报销手段,九次冒领并私分霞西林工商公司的公款共计人民币38万余元,其中被告人王三次单独侵吞公款3万余元五次参与私分公款分得8万余元,共计11万余元;陈某得款5万余元,方某得款4万余元。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陈某、方某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王某、陈某、方某提出上

诉认为霞西林工商公司不是集体经济组织,他们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其分款行为不构成贪污罪。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王某等人私分霞西林工商公司款项属实,但该公司虽曾注册为集体经济组织,但该公司经营的资金、场所等均是王某等人自行筹措的。在管理形式上,该 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营亏,因此该公司属于个人合伙性质的经济组织,王某等人私分的38万余元人民币,是合法收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遂宣告王某等人无罪。 [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 [讨论问题]

王某等人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10 霍某扣压债务人车辆案 [基本案情]

霍某,某市无业人员。1998年3月,倪霜的哥哥因赌博向霍某借款5万元。后,霍某急需用钱,多次向倪某的哥哥催要未果。同年11月的一天,霍某指使其朋友以租车为名,让倪某将与其兄合伙购买的一部价值20万元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开至其居所地,霍某以倪某的哥哥不还钱为由将该轿车扣押。第二天,霍 某将该轿车抵压给他人,得款5万元,并让倪某回去转告其兄,让其兄还债领车。后倪某报案,霍某被抓获。 [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犯罪构成? [讨论问题]

霍某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第四章 犯罪客体

案例11 宋某放火烧毁自家房屋案 [案情摘要]

被告人宋某家有3间房屋,位于一排12间砖木结构房屋的最东端,依次向西有7户人家。1993年7月下午6时许,宋某和妻子因家庭锁事与其母、兄发生争执。宋遭其兄殴打,顿时怒从心起,认为自己受到欺辱无法在家生活,便产

生了焚毁自家房屋、移居岳父家的念头。宋某用火柴点燃屋内的麦草堆,然后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家出走。火势很快蔓延,将房屋烧着。当时风向东南,西邻住户为避免殃及,纷纷将家里的财物向外转移。众村民奋力扑火,采取扒屋顶、拆房子以形成隔火带等方法将火扑灭,避免了一场重大火灾。 [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犯罪客体? [讨论问题]

宋某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12 杨某挪用公款案 [基本案情]

1997年10月,某市被告人杨某利用其中为工商银行兴华街支行职工的便利,在工行号召抓存揽储之际,为完成存储任务,便找到其在省银行学校干训科工作的弟弟杨某,要求帮助存10万元公款。拿到10万元后,因从别的单位揽到的储蓄款也陆续到位,如再将这10万元存到某某证券交易营业部其爱人的股票账户上,用于个人炒股后,此款于1998年5月至1999年3月间陆续归还,该案于2001年10月3日立案,侦查终结后检察院认定杨某挪用10万元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并依法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别年原审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杨某不服,以不构成犯罪为由,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无罪。某区检察院认为该判决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犯罪侵犯的客体? [讨论问题]

杨某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五章 犯罪的客观方面

一、危害行为

案例13 邹某不作为犯罪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邹某,女,31岁,某幼儿园教师。1985年5月25日上午10时,被告人邹某带领4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幼儿李某(男,5岁半)失足掉入路旁粪池。邹某见状惊慌失措,但不肯跳入粪池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田某(男,16岁)路过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粪池边观看并同邹某在附近找到一根小竹秆,探测粪池深浅,测得粪水深约75公分(半人深)但邹家华、田二人均不肯跳入粪池内救幼儿,只是一起高呼求救。最后,农民范某闻声赶来跳下粪池抢救,但为时已晚,幼儿被救上来时已经停止呼吸。 [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刑法中的危害行为? [讨论问题]

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14 李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

1993年3月,被告人李某与女青年项某相识、相恋,并多次发生性关系,使项某怀孕。同年6月,李某向项某提出分手,并要项某去流产,项不同意,李就以种种借口躲避、不愿与她接触。同年9月5日中午,项某找到李某,希望和好。为此,两人发生争吵,项某随即在李某寝室门口的走廊上喝下自备的敌敌畏农药,然后走进李某的房间里。5分钟后,李某见项某嘴角出唾沫,竟独逢锁上门出走,后项某被其他人发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李某在厂领导的陪同下到公安局自首。 [法律问题]

如何把握不作为犯罪? [讨论问题]

李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案例15 张某强奸案(间接正犯) [基本案情]

张某与王某系邻居,关系一向较为紧张。今年4月,张某承包地里的庄稼无缘无故接二连三地被人损坏,张某怀颖是王某所为,但苦于没有证据,五某也坚

决不予承认是故,张某对其怀恨在心,一直想寻机报复,今年5月的一天,张某乘王某外出之机,潜入王某空凤王某年仅两岁儿子的生命相威胁,逼王某的妻子吴某与该村一精神障碍者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吴某因羞愤而自杀。 [法律师问题]

如何理解间接正犯? [讨论问题]

张某是否构成强奸罪?

二、行为对象

案例16 邹某窃电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邹某因拖欠并拒交电费800余元,被桃鸿电力局拆除电表,停止供电。被告人在既不想申请用电手续,又未经电力部门批准情况下,非法强和城供电部门的线路上接线路用电。电力部门和有关管理人员曾多次劝阻和采取停电措施,被告人仍不拆除接线,不交纳电费,共非法使用国家电力26404度,价值5000余元。 [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犯罪对象?

三、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案例17 孙某与人通奸致人死亡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某原是某塑料电器厂业主,自1990年起与本厂雇工有夫之妇赖某长期通奸。1993年5月4日晚7时许,孙某见车间内只有赖某一人上班,便函上前与赖调情,被妻子张某发现。张某上前责骂赖某并抓破赖某的脸部,扬言要将此事告诉赖的丈夫。赖某因其与孙某的不正当关系贩露,自感羞愧,于次日凌晨1时许在厂内堆料间服甲胺磷农药自杀身亡。 [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讨论问题]

对孙某应否定罪处罚?

案例18 乔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基本案情]

乔某与吴某曾在一工厂共同工作数年,可谓“患难”之友,一日乔某得知吴某在背地里将他在工作时偷窃工厂木材的秘密告知了别人,心里异常气愤,便带了一把水果刀来到吴某家中正好吴某一人在家,乔某便持刀将吴某堵在某家卧室门内并声称“你这不够义气的狗东西,我非刮了你不可,”吴某见乔某在气头上,生怕自己被受害便打开卧室窗户(吴某家住6楼)想沿窗边的下水管道滑下楼去暂避一时,谁知因年久该管断裂将吴某摔下楼去,当场摔死。 [法律问题]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讨论问题]

乔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第六章 犯罪主体 一、刑事责任年龄

案例19 张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

张某,男,生于1983年11月28日。1997年11月23日,正值学校休假,张某来到自己读书的小学,见本校低年级学生林某(女,11岁)独自一人在校值班室,遂起歹念,将该女骗至防空洞内进行猥亵,林某进行反抗,并说要告诉老师。张某用石头将林某砸昏,而后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林某的喉部连刺十余刀,致使林某当场死亡。破案后,张某对公安人员说:“我懂法律,没满14的岁的人不负法律责任。” [法律问题]

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讨论问题]

张某应否负刑事责任?

案例20 王某兄弟俩抢夺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小,男,14岁(1980年2月1日生),汉族,中学生。 被告人王大,男,15岁(1978年3月24日生)汉族,中学生。

被告人王小、王大兄弟经过预谋,于1994年2月27日下午6时许窜至一胡同内伺机作案。不一会儿,某商店女送款员汪某、吕某走来,前往银行存款。王大见此时胡同内行人稀少,便指使王小上去抢装钱的袋子。王小快步赶上,从汪某手中夺下钱袋逃跑。由于汪某呼救追赶,王小将钱袋扔掉,被群众拣到,送交公安派出所。钱袋内有现金800元。二被告人相继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派出所。 [法律问题]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见的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讨论问题]

对王某兄弟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能力

案例21 张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

张某午后在饭店与同班工人李某、王某一起喝了二斤半白酒。酒后张某又去朋友刘某家,见刘某一个人喝酒,又与刘一起喝了八两白酒。喝酒中,张指责刘不够朋友,引起争吵,张掏出随身携带的自制匕首,照刘的胸部猛刺一刀,将刘当场杀死,张杀人后回家睡觉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律问题]

醉酒的人危害社会的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特殊主体

案例22 李岩等人职务侵占案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李岩,男,23岁,北京城乡华懋娱乐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来)娱乐部组长。犯罪嫌疑人李文林,男,19岁,北京城乡华懋娱乐有限公司部维修人实习生。犯罪嫌疑我曹鑫,男,17岁,北京城乡华懋娱乐有限公司娱乐部实习生。1998年2月16日,北京城乡华懋娱乐有限公司娱乐部组长李岩(负责服务性工作)纠集李文林(负责维修与保养游戏机)、曹鑫(从事服务工干什么,其与李岩均不负责游戏机上CDV主板。由李岩决定将时间定于1998年2月17日下午李文林当班时,李文林负责拆卸CDV主板螺丝(非专业人员拆不下),拆后原封不动,由曹鑫负责窃取主板,李岩负责给曹鑫望风。2月17日16时许,根据上述分工,李文林将两块主板卸下螺丝后离开现场,由李岩望风,曹鑫将两块主板(价值6880元)盗走,次日,三人携带主板前往某游戏厅欲出售时,被当场抓获。 [法律问题]

身份犯与非身份犯共同犯罪因如何定性? [讨论问题]

李某等人应如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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