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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粉探伤仪操作规程

2020-05-22 来源:年旅网
磁粉探伤仪操作规程

一.磁粉探伤步骤 ㈠预处理:

1) 清除---清除工件表面的油污、铁锈、毛刺、氧化皮、金属

屑和砂粒等。使用水磁悬液,工件表面必须认真除油;使用油悬液时,工件表面不应有水分;干法检验时,工件表面应干净和干燥。

2) 打磨—有非导电覆盖层的工件必须通电磁化时,必须将与电

极接触部位的非导电覆盖层打磨掉。

3) 如果磁痕与工件表面颜色对比度小,可在探伤前先给工件表

面途敷一层反差增强剂。

㈡、磁化工件(选择磁化方法、磁化规范和安排合适的工序) ①磁粉探伤的工序应安排在容易产生缺陷的各道工序(如焊接、热处理、机加工、磨削、矫正和加载试验)之后进行。 ②对于有产生延迟性裂纹倾向的材料,磁粉探伤应安排在焊接后24小时进行。

③磁粉探伤工序应安排在涂漆、发蓝、磷化和电镀等表面处理之前进行。 ㈢施加磁粉 A连续法:

湿连续法:先用磁悬液润湿工件表面,在通电磁化的同时浇磁悬液,停止浇磁悬液后在通电数次,待磁痕形成并滞留下来时停止通电,进行检验。

干连续法:对工件通电磁化后撒磁粉,并在通电的同时吹去多余的磁粉,待磁痕形成和检验完毕再停止通电。

B、剩磁法:停止磁化后,再将磁粉或磁悬液施加到工件上进行磁粉探伤的方法。

㈣、磁痕观察、分析、记录

磁痕观察和评定应在形成后立即进行。使用非荧光磁粉检测时,必须在能够充分识别磁痕的日光或白光照明下进行,在被检工件表面的白光照度不应低于1000LX。使用荧光磁粉检验,应在环境光小于20LX的暗区紫外光下进行。在380mm处,紫外辐照度应不低于1000μw/cm2。 ㈤、退磁 ㈥、后处理 二、探伤注意事项:

1、在使用前应检查供电电压是否符合仪器要求,如过高或过低会损坏仪器或影响探伤效果。

2、电源插头线与仪器电源插座接好,探头和输出插座连接好, 确认电源电压为220V、50HZ。

3、仪器电源开关,此时电源指示灯亮,仪器控制电路同时伺 服工作。

一、 将探头和被检工件接触好,按下探头上的开关,这时仪器对工

件呈磁化状态,工作灯亮,松开开关,则切断主回路电源,工件停止磁化。

二、 停止使用时,关闭仪器电源开关,切断电源。

三、 使用时探头端面应与被检工件保持良好接触,然后再按下充磁

开关,此时磁化效果最佳。

四、 本仪器在使用时,充磁时间≤3秒,间息时间≥2秒。 五、 本仪器虽有很好的空载过流保护电路,但在使用时,应尽量避

免空载工作,以减少产生不必要的温升。

六、 本仪器可连续工作,如发现部分发热严重,即停止使用。 10、本仪器的探伤速度应控制在≥6米/分,探头升温≤60℃。 11、仪器附件应在清洁、干燥、无腐蚀环境中使用或存放。 12、按下充磁开关时,不可开关电源。

13、在使用仪器时,电源必须可靠接地。

14、为保证磁粉探伤机的可靠性,应进行下列校验:

a、当电磁轭极间距为200mm时,交流电磁轭至少有44N的提升力,直流电磁轭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

b、紫外线灯的照度应按GB5097的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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