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Show Code):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到场时间:本合同规定相关人员到场时间为会前1小时。
4. 项目正式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与 年 月 日 时至
时
5. 报价清单:详见附页报价单(若无甲方采购部确认的报价明细单,双方确认此合同自始无效。)
(二)乙方工作内容简述(具体要求和内容参见双方不时确认的有关订单): 1.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人员,并配合甲方协调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人员服从管理,遵纪守法,不存在任何不良违法行为及记录; 3.乙方如有自备的物料、设备等,须自行安排专人看管,甲方不提供任何保管义务。 4.乙方人员的资质及能力须满足甲方及客户标准。
(三)款项及支付约定:
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即RMB(¥ 00.00)含 %增值税。
注:合同价款费用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最终结算金额须在项目完结后由甲方采购部书面确认) 2. 付款条件:
a) 乙方提供服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b) 乙方提供的服务是否合格均以甲方及甲方之客户验收合格为标准; c) 甲方已收到乙方所开具的合法、有效之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基于以上条件均满足后的具体付款方式为(方式一或方式二仅保留一项):
方式一:a)甲方如在项目开始前已收到甲方客户款项,甲方按收款金额比例支付乙方同比例款项; b)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如未能在项目开始前收到甲方客户款项,甲方则不预付乙方任何款
项;
c)乙方理解并同意,项目结束后,须待甲方收到甲方客户款项后,甲方再按收款比例对应支付
乙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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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甲方需在以上条件均得到满足后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3. 甲方付款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4. 报价单中标明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5. 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拒绝或延迟支付价款的全部或某一部分。 6. 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户名: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帐号:
(四)服务合同一般条款(参见附件)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服务合同一般条款
1. 乙方责任
1.1 乙方应保证有能力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人员及服务项目,并保证提供的人员及服务的合法
性, 外籍人员工作资质由乙方自行解决。
1.2 为保证乙方应提供能够满足甲方需求的人员及服务项目,乙方应于活动前至甲方处安排人员
面试,或提供其他相关资料供甲方确认人员及服务项目。
1.3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人员的质量,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到场、不提前离场、并在现场对所
提供人员进行管理,现场服从甲方调度管理。
1.4 乙方所携带的贵重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或自行安排专人看管,甲方不承担乙方贵重物品丢
失、损毁等原因造成的责任及赔偿事宜。
1.5 乙方应确保有领队带队,遵照甲方及客户制度进行工作和管理,并认真贯彻执行,保证项目
中人员的出勤及在岗情况。
1.6 乙方应为其雇佣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确保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有合法有效的保险保障。 1.7 乙方应保证有涉及高空、登高表演的人员有合法有效的商业保险,并且具有相关表演经验和
安全保障措施。
1.8 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人员服从甲方及客户调度支配,教导其人员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
述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1.9 未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人员的工作岗位,更不能随意召回其人员。因乙方人员
所造成甲方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立刻解决,并在最短时间内补齐。否则承担依照第3条承担违约责任。
1.10 对于客户交给乙方人员的设备等应妥善保管,出现丢失、损坏等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1 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甲方提供的商
标、标志、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并遵守双方已签署的《保密和禁止不正当竞争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乙方在与甲方(系指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口头、书面磋商过程中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就其知悉的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客户的商业秘密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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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信息(即“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信息存在形式不受拘泥,不论是否已藉以文字、声音、图像、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是否已以书面或借助某种媒介予以保存。
1.12 禁止乙方以任何不正当形式获取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禁止乙方以任何不正当形式索要本合
同所涉及的相关款项,如发生类似情况,本合同立即解除,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已支付的费用有权要求全部退还。
1.13 如乙方提供的人员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未通过甲方的验收,乙方应予以免费人员更换
或服务按甲方要求修改、重做,直至通过甲方验收。
1.14 如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修改或变更需求,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需求及时做出调整。 1.15 乙方应保证项目中所涉及的人员要求、数量等具体细节与报价清单一致,如项目进行中出现
替换、数量变化等情况,应及时与甲方采购部协商确认,若未经甲方采购部审核、确认的,甲方有权不予认可和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1.16 若项目款项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乙方可与甲方友好协商确定具体付款日期,并另
行签订付款补充协议,乙方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骚扰、威胁或者胁迫甲方员工、纠集不法人员于甲方办公场所、项目地点闹事等行为)索要款项,乙方须对其雇员有管理、约束等责任和义务,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本合同立即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向乙方追偿因以上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负面影响及其所有损失。
1.17 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家人赠送礼物、购物券、银行卡等有价财物或免费提供旅游、宴会
等有价服务,乙方应确保公司雇员不得出现以上任何行为,甲方员工若向乙方索要、索取有价财物或有价服务,乙方应立刻向甲方举报。
2. 甲方责任
2.1甲方应及时提供准确项目信息,为乙方工作提供正确依据。
2.2甲方应就本协议项下所需要人员的要求、数量、效果要求、金额给予明确规定。 2.3如甲方中途变更要求,因此如需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2.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
2.5如对乙方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不予认可,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6项目中,甲方应随时对乙方工作进行审计,对所用人员的数量、要求与报价清单进行核对。 2.7由于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
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违约责任
3.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信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
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2合同签署后,若因乙方缘故,单方终止合同或逾期交工造成甲方项目无法顺利实施,乙方除返还
甲方已支付的金额外,同时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额10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足额赔偿。
3.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人员、服务未达成甲方及客户要求,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且
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且每逾期一日或因人员、服务不达标,被甲方每责令整改一次,按已发生订单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经甲方限期整改后仍然不能按时完工或人员、服务仍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已合作项目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3.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活动非主要环节出现一般性失误或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扣除部
分款项作为乙方工作失误的赔偿,若乙方或乙方指派人员因甲方扣款而恶意向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散布不实信息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或其指派人员的民事侵权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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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经甲方采购部审计发现乙方在项目中存在人员具体数量与报价不符情况,由此给甲方带来以下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扣款、场地/场馆处罚、公安/消防/政府处罚、名誉受损等各类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审计结果扣除乙方相应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合同金额不足时,甲方有权扣除以往项目的未结款项作为赔偿金,并有权延迟付款;乙方若不接受甲方的审计处理结果,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所有合作和付款。
3.6合同签署后,若因甲方缘故,单方终止合同,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全额支付乙
方因项目产生的有证据证明的直接支出。任何情况下,甲方都无义务赔偿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润等间接损失。
3.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客户等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
乙双方已签订的本合同,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依合同计算违约金低于人民币十万元的,以十万元为违约金计算依据)并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客户等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8如乙方在项目合作期间或者项目结束后未遵守本合同内或双方另行约定的保密义务,造成甲方
及其甲方客户的信息泄露或者其他因此带来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9乙方不得将载有甲方名称、地址等信息的名片及电子邮箱等用于甲方允许范围之外的其他用
途,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乙方擅自使用构成违法犯罪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10如乙方员工在项目合作期间或者项目结束后,向甲方员工提供有价财物或有价服务(包含甲
方员工主动索取行为而乙方隐瞒未报的),一经查实甲方将立即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并立即停止合作,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项目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同时,甲方将向笔克集团财务部及审计监察部门汇报相关情况,申请终止中国境内与乙方的所有合作和款项支付,情节严重的将向公关部门或监察部门举报,且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4. 其他损坏赔偿
4.1在项目准备和展览全程期间或者之后,如果因乙方所提供设备、道具、材料(包括设备的质
量、倒塌、凹陷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物质损失的,乙方应当单独承担全部责任。
4.2在合同期间,如果是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因为职务或者非职务侵害他人权益,其责任由乙方承
担。 4.3 除非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人员伤亡完全是由于甲方或其在职权范围内行事的雇员的疏忽造成的
之外,甲乙双方明确同意甲方不应对乙方、或其雇员、代理商和分包商由本合同产生的人身伤亡和疾病、财产损失和损坏负相关责任。 4.4在合同期间,如果因为乙方没有适当履行义务,造成甲方财产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5. 争议解决
5.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双方因为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本合同其它条款。 6. 合同生效及补充
6.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本合同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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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双方书面签订的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变更等内容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双方在
补充合同中特别约定外,补充合同效力优先于本合同,补充合同生效应以双方加盖公章为准。
6.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除非双方的授权人士签字盖章,否则对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订、增加或删减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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