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四川中医药副高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1. 具备中医药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在中医药临床、教学、科研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较高水平的成果;
3. 已获得中医药临床或科研类专业技术职务,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4. 具备中医药学术水平或行业地位,并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以上标准旨在推动四川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医药人才的专业水平和社会地位。评定工作将在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组织下进行,具体时间和流程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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