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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13至2014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05-03 来源:年旅网
关于开展2013至2014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在校研究生:

2013至2014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工作将于本周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范围

本次评定工作范围包括2011级、2012级在校硕士研究生,2011级、2012级、2013级在校博士研究生。

二、 评定标准 1.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

学业奖助金标准(单位:元/年) 类别 奖学金金额 助学金金额 特别奖学金 (优秀学业奖) 3600元/年 备注 资助总额 硕博连读预备项目博士生 13300元/年 12000元/年 12000元/年 37300元/年 进入该项目第2年—第4年 资助年限为3年 设立“优秀学业12000元/年 全脱产博士生 13300元/年 12000元/年 25300元/年 37300元/年 奖”,奖励人数不超过全脱产博士生总人数10%;资助年限为3年。 10000元/年 6000元/年 19600元/年 进入该项目第1年 硕博连读项目博士生 13300元/年 12000元/年 12000元/年 37300元/年 说明:

(1)上述三类博士研究生奖学金金额学校不予发放,用于充抵博士研究生应缴学费;

(2)硕博连读预备生进入硕博连读预备阶段第一学年,身份仍为硕士研究生,其第一学年奖助金包括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助金(16000元/年,其中10000元用于充抵学费)和特别奖学金(3600元/年)。

(3)对硕博连读预备、硕博连读博士生建立“特别奖学金”退出机制,如硕博连读预备、硕博连读博士生退出相应硕博连读项目,取消特别奖学金获取资格。

(4)对普通全脱产博士生设立“优秀学业奖”。 各学院分年级按不超过普通全脱产博士研究生的10%人数申报,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申请“优秀学业奖”的博士生必须至少满足博士生毕业科研标准(具体标准参照附件一《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2.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

类 别 等 级 比 学业奖助金标准(单位:元/年) 实缴学费 资助总额 备注 例 奖学金金额 助学金金额 一等 30% 10000元/年 6000元/年 科学学位 硕士研究生 二等 40% 7000元/年 三等 30% 4000元/年 6000元/年 6000元/年 16000元/年 13000元/年 10000元/年 0元/年 资助年3000元/年 6000元/年 限为3年 一等 30% 15000元/年 6000元/年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三等 30% 5000元/年 6000元/年 21000元/年 0元/年 资助年限为2年 二等 40% 10000元/年 6000元/年 16000元/年 5000元/年 11000元/年 10000元/年 说明: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校要求每学年须缴纳一次,实缴学费=(年应缴学费-奖学金金额)

三、 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9月 18日-22日 9月23日 9月 24日-30日 10月 8日-13日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清理本单位学籍异动情况,确定各年级在校生人数及名单; 各培养单位 2.根据本单位修订细则的标准,收集汇总学生的评定材料。 根据各培养单位确定的在校生基础数据,分配各培研究生院 养单位各年级学业奖助金计划并下达到各单位。 根据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助金评定计划,确定本单位各培养单位 奖助金获奖名单,结果报本单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在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系统中提交评定结果。 审核各单位学业奖助金评定工作计划使用情况, 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院 10月 14日-18日 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主页公示奖助金评定结果,接受学生的质询并受理异议。公示格式见附件二。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受理异议办公地址:腾骧楼221,电话:87092850。 经公示无异议,提交纸质版评定结果报研究生院审各培养单位 核备案。 将评定结果备案并抄送财务处、学工部作为缴纳学研究生院 费和发放助学金的依据。 收取应缴学费,发放助学金 财务处、学工部 10月 21日-23日 10月24日 10月 25日-31日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中心)

提出书面申诉。学院(中心)答复后,学生仍有异议的,应在学院(中心)答复之日起5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受理异议办公地址:腾骧楼221,电话:87092850。

2.

关于几种特殊情况学生的说明:

(1) 定向生、委培生、单考生、MBA学生、MPA学生、工程硕士(项目管理方向)、旅游管理硕士和在职攻读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的评定;

(2)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援藏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法律硕士(非法学)其学业奖助金发放标准按照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金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西南财经大学研

究生院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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