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无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我公司承建的 国营邻水县梁板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福鑫佳苑) 项目已于2015年4 月5 日完工,为防止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我公司已从2015年4 月5日至 2015年4月13日在工地现场公示一周,告知未领到工资的个人到公司领工资,到目前为止尚未接到投诉。
我公司承诺,如该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和投诉,由我公司全权负责,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我公司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
施工总承包企业:(盖章) 劳务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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