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章制度
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 录
一、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二、 伤亡事故统报告和处理制度
三、 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使用、保管、发放等制度 四、 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五、 女工“五期”保护制度 六、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九、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 安全防火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十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四、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十五、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伤亡事故,以便采取消除伤亡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立此制度。
二、现场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对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三、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最先发现的人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处理。
四、工人丧失劳动力满一个工作日和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一般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会同专职安全员等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填写好“伤亡事故登记表”,分送经理和质安生技科,分送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48小时。
五、发生多人事故(伤及三人以上的事故)、重伤事故(可能致残的事故)或死亡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经理和质安生技科,经理应立即将事故概况用电话通知主管部门和县安监局。
六、多人事故和重伤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小组,尽速进行处理、调查结果必须确定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编制“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分送经理、主管县安全临督局。
七、经理应保证实现“伤亡事故登记表”和“伤亡事故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整改措施,在整改限期满后,经理和质安科检查完成情况, 别在登记表和报告书上签章。
八、专职安全员负责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和统计表。
九、现场负责人对职工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延迟报告时间,除责成补报外,责任人受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还要负法律责任。
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使用、保管、发放等 制 度
1、各工种所使用的劳保用品,按劳动部规定的品种数量造册,由分管领导审批购买,在公司库房保管处办理、领用手续。
2、职工必须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准出售、转让或供亲朋使用。 3、各种劳动用品,各工种应按公司统一规定的期间内使用,如未到期丢失、损坏、操作时未穿戴一律按违章作业论处,并按原价处以罚款后经领导批准,另作领用。
4、因未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而造成职业中毒式职业病,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责任外,还给予行政式法律处分,以确保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5、防暑降温、烤火取暖费,按上级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研究后发给。
6、生产工人的工作服、口罩、手套、毛巾、工作鞋、草帽、安全帽等,按公司有关规定,根据工种和生产需要发到个人。
7、卫生费、防署降温费、烤火取暖每年终由公司按职工出勤率一次性发清。
8、独立悬空1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每月12元保健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9、电焊工每人20元保健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10、石工从事佃尘作业每月15元,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11、油漆工每月每人14元,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是现场工作一月以上的外用工(包括技工、普工)必须按自劳(199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证。
二、劳动合同的签证管理由生技科和安全科实施。
三、凡是用不到一年的外用工,一律按新工人入队教育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工号负责人考核合格后签字上岗。
四、三级教育费用均在工资成本内列支。
五、外用工有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可不再进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但必须交待本工号的安全注意事项。
六、外用工发生伤亡,伤残事故,同公司职工一视同仁,享有同等的降温、茶水、烤火费劳动保护权力,但此部分劳保费在工号成本中列支。
女工“五期”保护制度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女工“五期”保护规定如下:
一、在女职工经期,给予调整工种,不得从事高温、冷水以及强度较大的劳动。
二、女职工在怀孕期,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以及其它不能胜任的劳动,尽量提供妇女怀孕期的方便。
三、女职工产期,产假及产假工资按规定照发,不得享受本公规定的奖金和劳保待遇。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粉尘、劳动强度大的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提供哺乳室,哺乳时间每天两次,每次三十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两次时间可合并使用。
五、女职工在更年期给予照顾轻微工种。不得从事繁重的劳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
一、凡对安全管理好,设施齐全,对职工安全教育好,全年未发生违章指标和违章操作的先进集体、个人年终评奖和晋级时做为重要条件之一。
二、年终总结时,对全年未发生事故者,管理好,安全设备齐全,职工教育好,特别突出者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三、为确保安全生产,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率纳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立功受奖的奖励。
(二)处罚
一、凡发生责任事故者,取消当年评比先进集体,个人的资格并视情节轻者,损失大小给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理,重大事故报清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造成责任事故视其经济损失大小给以行政和经济处分。
三、木工房、保管室、库房严禁烟火,如发现吃烟,必须经济处罚。
四、凡职工上班时辱骂、打架、斗欧影响工作,影响不良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制裁。
五、凡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操作规程条例之一者,均属违章行为,给予伍元至拾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干部,职工一视同仁。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工人教育规定
1、凡新工人进入公司,必须要进行安全教育,熟悉一般安全生产常识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方能安排到岗位工作。
2、公司在一定时间(如一年内)要举办一周的安全生产学习班,由公司质安科负责组织,主要学习《四川省工业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城乡环保部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应工种施工操作安全技术知识,结业要经考试合格,才给予安排。
3、新工人经公司培训分派各施工现场后,由所在班组进行1-2天的安全教育,主要熟悉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并随班组实习后,再分派上岗操作。
二、调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1、因工作需要,职工调换工种需进行新工种教育、培训,两天后公司质安科进行工种转换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能转换新岗位工作。
2、一般工种转换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专门培训,两天后考试合格,由公司安排到新的特殊岗位工作。
3、采用新工艺,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进行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实习操作培训。
三、对公司职工的教育
1、由公司质安科牵头、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工作。
2、每年进行一次“两法”教育,结合学习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3、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
4、凡上级要求有关工种要去外地学习,培训指标下达后,不论领导或职工必须前去参加、学习、培训考试结果应作为评奖和晋级的重要资料。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房地产股份公司现状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检查 1、一月份检查供暖、电气设备运行保养情况。
2、四月份对施工现场、变电室等重点部位及防火情况进行检查。 3、七月份重点检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安全防护措施。 4、十一月份重点检查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并结合全年任务指标进行验收评比。
二、各项目公司应根据自己的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采取措施。
三、各生产班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日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难于治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各公司在设备换季时应加强检查力度,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公司根据季节和上级要求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小组由工程部、劳动人事部、总务部组成。
六、公司将按检查出的隐患大小签发隐患通知书,各公司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于整改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方案上报股份公司进行审批。
七、公司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隐患整治制度
一、现场安全员对各种安全隐患,应随时整改和纠正,做好记录,交班组安全员签字,对拒不整改的班组,现场安全员可按安技检查表关规定对违章班组进行教育和罚款。
二、现场无力解决的长期性和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专职安全员和质安科报告,共同研究整改应急措施,形成记录报公司备案。
三、专职安全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到的安全隐患,须填整改通知书交工地安全员签字,现场安全员应该在限期内将安全隐患整改完善,转专职安全员督促现场实施。对拒不接通知整改的,专职安全员有权对现场实行罚款等处理。
四、对现场的罚款金额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公司财务科直接出入现金成本,转入专用基金安全措施经费科目。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一、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对所有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二、施工现场每星期由工长、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查。
三、总队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时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安全防火制度
1、全公司职工都应学习好防火知识,并能熟练地使用各种消防灭火器具。
2、各施工生产场所、库房、职工住宅楼要按规定配各灭火器材,安放固定地点,由安全员负责检查、休养,经常保持良好状况,不得随意振动。
3、木工房、库房严禁吸烟。
4、易燃易爆物品应在固定地点堆放,不准与其他物品混堆和乱堆乱放,更不得无人管理。
5、各工地及其他生产场所应组织义务消防小组,现场施工和生产场所负责人为组长,承担义务消防的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建立后,立即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明确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员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建立倒班制度。
2、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配置泡沫灭火器、消防池、消防管、消防栓、消防桶,能正确使用。
3、施工现场内必须有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
4、施工现场地内必须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标语。 5、易燃易爆物应有专门固定的场所堆放,不准与其它物品混堆、混装,并落实专人管理。
6、注意电器设备和照明设备的防火,由专门电工负责,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7、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管理规定,每月进行检查一次,由项目自查,公司复查,对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应整改的,整改结果应记录在案,对整改不合格的必须停工,合格后经批准复工。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在各分项开工前完成。 3、技术交底的内容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作业人员的潜在危害和存在安全隐患。
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人、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6、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作业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7、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8、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轮机操作,机动船舶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符合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9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考核、发证工作,必须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
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每次复审情况,负责复审的部门(单位)要在操作证上注明签章。
5、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异地工作时,经所在地区的发证部门审核同意,可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
6、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所在单位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企业安全机构和有关安全部门,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所在单位(有关部门)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施工图设计要求,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专项施工方案初步审查由公司生技科组织审查,合格后送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报质安站审查备案。
5、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查、备案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工具式专项施工方实施完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6、在使用中的检查,由安全科监督管理,发现使用过程中不符合方案要求,必须立即整改或者停工,待整改符合方案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
7、在审查过程中推行谁审查谁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也必须实行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认真完善。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1、工程项目部要成立特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小组,对各类设备、机具的使用要进行详细的业前安全技术交底。
2、各类设备、机具进场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证明、操作使用说明书后方可进场,机械型号、性能等登记上表。
3、对于各类设备、机具的安装队伍必须具备安装资质和安装技术条件,进场安装要出具相应的安装手续,并登记在册。
4、安装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书,对于各种设备、机具的安装必须是专业的安装人员安装,不能混用。
5、安装人员进场安装设备、机具时要向项目部出示特种作业上岗证书后方可进行作业。
6、对各类机械设备、机具的生产每天要建立安全生产状况记录,设制专人管理,及时向安人管理小组反映当天作业情况,当日完成签字手续,以便存档管理。
7、各类设备、机具的操作人员进场安全管理小组要分别对其安全入场教育,在工作期间要随时学习安全操作规范。
8、塔式起重机、龙门吊等设备在安装完备后,须经相关部门组织检查合格发放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9、操作人员只能对口作业,不能交换岗位作业。
10、安全管理小组要定时不定时的对各类设备及施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做出处理措施及修改方案。
11、对操作工人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具体学习专业对口的安人操作规程,使其能够达到真正的安全生产。
12、工程安全领导小组与安装、操作人员签订一份安全劳动合同,对双方进行一个约束。
13、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和接受调查,参加事故分析。
14、机操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搞好本质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15、违反安全制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的,要受到批评和罚款直至解除合同,因违章造成事故的,要受到处罚和赔偿一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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