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0年6月2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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